由骏景花园变电站事件引发的法律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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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冯惠棠.由骏景花园变电站事件引发的法律思考[J].科技资讯,2009(5):175-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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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冯惠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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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广州,510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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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骏景花园变电站事件告诉我们,业主要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目前物权法明确对共有部分进行共同管理的权利是建筑物区别所有权中的成员权。因此,明晰业主成员权的概念和内容,保障业主委员会的建立,促使业主委员会委员会合法行使成员权,是解决物业管理公司纠纷,维护业主的权益的主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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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骏景花园 业主 业主委员会 成员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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