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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我国合同法中的不安抗辩权
引用本文:李曦.小议我国合同法中的不安抗辩权[J].科技信息,2011(12):I0173-I0173.
作者姓名:李曦
作者单位:南充职业技术学院经管系
摘    要:我国《合同法》在承继大陆法系不安抗辩权制度和英美法系默示预期违约制度后,结合我国国情,创制了有中国特色的不安抗辩权制度,并对不安抗辩权的适用范围、适用条件、救济方法、行使权利的限制及滥用权利的补救措施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从而使之成为世界各国相应制度中较为完善的制度。但《合同法》关于不安抗辩权制度仍存在一定的缺陷,需要改善。

关 键 词:不安抗辩权  合同法  合理期限  适当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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