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透明度原则与中国行政审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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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程虎,董京华. WTO透明度原则与中国行政审判[J]. 皖西学院学报, 2002, 18(1): 1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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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程虎 董京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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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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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WTO透明度原则是世贸组织增加各成员方法律的可预见性、可计算性而提出的基本要求。透明度原则对中国立法、执法和司法都会产生重大影响。透明度原则与司法所蕴涵的审判公开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其制度设计都是为了避免因“暗箱操作”带来腐败、滥用权力等不利后果。审判公开在中国一直贯彻了几十年,目前仍然是司法改革的关键。可见,无论是透明度原则还是公开审判制度并非一蹴而就。WTO透明度原则对中国行政审判的影响深远,不仅体现在观念上,也体现在审判程序、文书制作和司法解释上。这种影响是逐步的,潜移默化的,需要一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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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透明度原则 审判公开 审判程序 文书制作 司法解释 WTO 行政审判 |
文章编号: | 1009-9735(2002)01-0017-05 |
修稿时间: | 2001-10-10 |
WTO Transparency Principles and Chinese Administrative Judgm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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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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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WT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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