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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中美关系的美国《与台湾关系法》
引用本文:闻夫.损害中美关系的美国《与台湾关系法》[J].世界知识,1980(21).
作者姓名:闻夫
摘    要:1979年1月1日中美建交,符合两国人民的愿望,有利于亚太地区的稳定与世界和平。建交以来,两国关系总的来说是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项美国国会通过的、随即由美国总统签署的1979年4月10日《与台湾关系法》,就对中美关系的顺利发展起着干扰和破坏的作用。在中美建交之时,作为中国一部分的台湾尚未与大陆实现统一,回到祖国怀抱。美国人民要同台湾人民继续保持文化、商务和其他非官方关系,美国国会为此要制定某种合理的有关法律,本来是可以考虑和得到理解的。但是,这一切都必须符合双方建交达成的谅解、符合中美建交公报的原则,而《与台湾关系法》恰恰在很多方面违反了中美建交公报的原则。干涉中国内政该法第二条(乙)款(四)项载道,美国认为,“以非和平方式包括抵制或禁运来决定台湾前途的任何努力,是对西太平洋地区的和平和安全的威胁,并为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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