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厦门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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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2015年以来,厦门市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试行)》(闽政〔2014〕24号),在全省开展造纸等八个行业排污权交易试点基础上,率先在工业全行业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鼓励企业减排腾出排污总量,助力高质量赶超发展。2016年厦门市印发《厦门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试行期两年。因试行期临近结束,为确保相关政策制度的延续性,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闽政〔2016〕54号)等有关要求,厦门市在充分总结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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