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 网络著作权是以传统著作权为基础派生出来的概念,网络信息技术特有的共享性、多元性、互动性、即时性等特点刷新了知识扩散和信息传输的方式,除了附着于纸质载体上的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作品,还出现了表现为数字代码形式的数字化作品,延伸了著作权保护客体的领域,使得现有的著作权法律出现保护空白,令著作权保护制度面临着全新维度的挑战;同时,网络服务的共享性与著作权的专有性发生冲突,简单易上手的操作系统与监管的疏失为著作权侵权行为打开了方便之门,于是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频频发生。加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首先应该完善著作权保护法律,结合技术措施,加强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体系性设计,从而多角度、宽领域地实现网络著作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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