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环境行政侵权赔偿责任性质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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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慜婧.对环境行政侵权赔偿责任性质的探讨[J].科技信息,2007(17):131-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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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慜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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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州大学 环境资源法06级硕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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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环境侵权现象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不断产生,如何对其进行救济是近几年来的热点问题,其中建立完善的环境侵权救济制度的体系对于法律实践有着重大的意义,在救济制度的研究中,环境侵权责任性质决定了承担责任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有助于责任的理清和归责。本文先界定环境侵权的定义,在此基础上根据环境侵权主体的不同将环境侵权的责任分为民事与行政责任两部分,着重论述行政侵权责任的性质,通过国家赔偿责任性质的追溯及论证,说明环境行政侵权赔偿责任发端于民事责任,又与民事责任有所不同。环境侵权责任应包括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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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侵权 行政侵权 国家赔偿 行政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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