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防卫性紧急避险——价值审视与路径选择
作者单位:;1.北京大学法学院
摘    要:防卫性紧急避险是"对物防卫"理论之否定和"不法侵害"要件之强调,在对合法危险源进行避险的问题上游刃有余。在民法中不存在免责事由,所以防卫性紧急避险自引入以来均被认为是违法阻却事由,然而这样的定位以偏概全。应当根据法益衡量的结果确定防卫性紧急避险的地位,在"损害小于危险"的情况下成立阻却违法的紧急避险,而对于非造成"明显失衡"损害的情形,仍存在成立阻却责任紧急避险的可能性。因此,防卫性紧急避险在限度上比紧急避险宽松,在紧迫性认定上比正当防卫温和,在制度价值上超然独立。在针对生命法益的紧急避险中,必须同时符合被牺牲者特定,且损害的生命在数量上不超过保护生命的条件,方能满足防卫性紧急避险的限度要求。

关 键 词:防卫性紧急避险  法益衡量  限度条件

The Value and Choice of Defensive Emergence
Abstract:
Keywords: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