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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陈英骅 《杭州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131-136
我国现行《公司法》第九章规定了公司分立制度,实践中公司分立必然伴随着公司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在不同民商事主体之间的转移,该种外观表现形式和营业让与以及转投资都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在司法实践中,可以通过取得的对价、对价的归属主体等方式对上述概念进行界定,从而准确认定物权、债权和债务的归属及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财产的范围。 相似文献
2.
任德孝 《浙江万里学院学报》2014,(5):23-29
公司章程对公司法规定的排除适用,具体包括无关股权的制度设计、初始章程制定与股权问题、后续章程修正与股权问题等三种类型。在具体实务操作中,要注意恪守公司章程、不与法律产生冲突、不对抗善意第三人、尊重股东平等地位、合理创新而杜绝滥用等重要原则,以扬其长而补其短。 相似文献
3.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2016,(4):55-59
在总体设计上,对法定资本制进一步松绑,采取折衷主义的立法模式,逐步向授权资本制靠拢;在理论观念上,摆脱过度关注债权人保护的思想,多从公司运营角度作考量;在配套制度上,建立相配套的制度体系尤其是统一的公司信用信息体系予以支撑;在利益平衡上,完善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合理运用企业责任保险制度、引入个人信用破产制度,以协调好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冲突。 相似文献
4.
回顾中国股市近年来走过的历程,从2007年10月16日的6124.04点到现今跌破3000点大关,中国股市经历了一段过山车般的旅程。虽然在其中也受到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但是总体上说来是中国股市管理制度以及公司立法方面的问题。而在这一股市下滑过程中,受到损害影响最大的就是中小股东。本文主要通过对中小股东权益受侵害进行分析以期对其保护找到对策。 相似文献
5.
《公司法》赋予有限公司股东以优先购买权,有利于保障有限公司的人合性和提高公司效率。本文将从新《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法条规定出发,围绕实践中的相关问题,作出自己的学理探讨。 相似文献
6.
一人公司是公司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新型公司形态。随着经济的发展,一人公司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不断涌现。1925年列支敦斯登率先立法明确承认一人公司合法地位,其后,被世界各国纷纷效仿,相继都立法承认一人公司。但是一人公司制度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却对传统社团理论、公司组织机构理论等产生了重大的冲击和挑战。 相似文献
7.
周志轶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2013,(2):30-34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不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其人大代表资格和股东资格等各种资格应自然终止,因此《公司法》第76条所称"继承股东资格"不仅词不达意,甚至以词害意,其维护企业代际传承的立法原意被模糊不清的立法语言所损害。参照同样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著作权的继承安排,建议将其修订为"依照继承法继承出资额的,可以依法取得股东资格",以区分不同法律关系,正确表达法律意义,并实现立法语言的规范化。 相似文献
8.
公司检查人选任制度是公司利害关系人主动或申请有权机关选任检查人对公司事物进行调查的制度,该制度对于保障股东知情权,改善公司治理、减少舞弊,防范化解公司僵局,提高决策执行效率等有着积极作用。在分析了我国建立该制度的必要性基础上,文章同时提出了建构公司检查人选任制度应当遵循的几项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9.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应当如何继承?学术界存在不同观点,新《公司法》76条确立了法定当然继承章程可以例外规定的法例,但来自学术界的不同声音并没有消失。本文通过对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主要国家对股权继承的规定的研究,引申出了从比较法意义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对我国《公司法》有关股权继承的规定提出了大胆的质疑。 相似文献
10.
股票期权制度在西方发达国家得到了广泛地应用,在我国也开始实施。我国在实施中,存在着许多法律问题,不利于该制度的推广,因此,相关法律问题的解决显得尤为必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