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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光潜先生认为:“中国古代的散文,包括说理散文,都具有美学上的价值。”艺术美是心灵美与生活美的结晶,是作家按照“美的规律”凝聚而成的。中国古代散文中所蕴含的审美价值,与中国古代散文作家们在写作艺术上对美的执着追求是分不开的。借鉴中国古代散文作家的审美写作经验,对于提高社会主义新时期的散文写作艺术水平,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是不无意义的。 中国古代散文的审美写作经验,表现在诸多方面,现根据个人理解,就其主要的予以简要论述。 一、文质并茂、虚实相生,是中国古代散文审美写作经验之一。美的哲学就是合谐的哲学,就是辩证统一的哲学。辩证统一,既是自然发展的法则,也是社会和思维运动发展的法则。写作是主观对客观的反映,其中既有美的心灵的闪光,也有对美的事物的发现。只有物我相融、表里如一、质文并茂、虚实共生,才能写出真正所谓“完善”的散文。在这一方面,中国古代散文作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老子《道德经》指出:“大音希声,大象无形。”这是“大音”和“大象”质形和表里的辩证统一。这种哲学观点在中国古代散文审美写作经验中也各有认识。挚虞《艺文类聚》中说:“假象过大,则与类相远;逸词过壮,则与事相违;辩言过理,则与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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