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在宏观上,违法性认识应当以一种能影响构成要件中犯罪故意的要素的形式存在于犯罪论体系中.在微观上,违法性认识在犯罪论体系中的定位应在区别刑事犯与行政犯的基础上展开讨论:在刑事犯中,犯罪故意的成立需要违法性认识;在行政犯中,犯罪故意的成立只要求行为具有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就可以了. 相似文献
2.
罪犯基于剥夺政治权利刑而被剥夺的言论、出版等自由不应局限于政治性的范畴。外国人与未成年人客观上都可以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刑,但对未成年适用该刑罚时须格外慎重。缓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宜从判决确定之日起执行。 相似文献
3.
拘役刑的执行地应为一审法院所在地,执行机构为看守所;执行机关应将组织拘役犯进行劳动作为自己的原则,创造条件组织进行合适的劳动改造;是否准许罪犯回家应主要取决于是否会影响剩余刑期的继续执行,将假期折抵刑期弊大于利。 相似文献
4.
邱帅萍 《大庆师范学院学报》2011,31(1):32-34
农村犯罪问题影响农村的稳定、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的实现。农村犯罪呈现出传统化、青年化、团体化、低素质化等特点,农村干部犯罪案件频发。农村犯罪的产生主要源于文化、经济、制度、地理环境和人口环境等方面的原因。当前,预防和减少农村犯罪最重要、最有效的办法是加强对农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和支持。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