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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振庭 《海峡科学》2006,(11):34-34
多年以来,铁路客运乘务工作一直执行的是列车长领导下的“三乘一体”管理模式。它以客运部门为主体,车辆段和铁路公安分别向客运部门派出检车人员和乘警。其管理模式的宗旨是这三个单位的人员在客运列车上的工作,由列车长领导,三乘各负其责共同搞好客运乘务工作。长期以来,三乘不和的情况时有发生。列车长虽为一车之长,但真正指挥车辆乘务员和乘警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关键是这两乘人员的人事关系仍在各自的原单位,客运部门对他们没有人事和财务管理权限,列车长对他们没有考核权和罢免权。三乘人员在列车上经常为卧铺使用、吃饭、车补分配、备品丢失损坏赔偿等问题而互相扯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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