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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汉时期是“德”(礼的实质)进入中国传统法律的初期阶段,这主要体现在司法领域里。两汉时期的“引经决狱”具有中国传统的人性和为政治服务实有性的特点,所以能够在司法领域里顺利地进行;司法官是“引礼入法”的桥梁,两汉时期很注重司法官的经学素养;同时,两汉的“引经决狱”具有原则性的倾向,这为礼法完全融合的《唐律疏议》一书的编撰提供了前提。这一时期的引礼入法司法活动对于我们今天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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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清初思想家批判君主专权危害,形成了他们的民权思想;明末清初思想家批判君主专制政体的思想,演变为近代思想家对民主政体思想的接受;明末清初思想家的民权思想演变为近代思想家的权利思想和民主思想。可见,中国法律近代化必然是不能和传统法律文化相分离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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