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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仲淹(989~1052 ),字希文.和包拯同朝,为北宋名臣,吴县(今属江苏)人,端拱二年(989)8月2日,范仲淹生于徐州,次年,父亲不幸逝世,随母亲改嫁而姓朱.范仲淹从小读书就十分刻苦,经过青少年时代的勤耕苦读,于大中祥符八年(1015)中进士,历官广德军司理参军、秘书省校书郎、大理寺丞、太常博士等职,官宦生涯长达三十余年,他是宋初庆历新政运动的主要领导者,也是当时教育界、思想界、文化界的领军人物.著作后人合编为<范仲淹全集>.  相似文献   
2.
我国现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中损害赔偿方面存在诸多问题,给司法实践带来了极大的困惑。通过对相关立法条文在语意、逻辑以及法理等方面的分析、论证,认为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的制度安排不合理;同时认为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对于物质损失范围界定不明,而且司法解释之间存在矛盾与冲突。我国需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建构中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并且进一步明确物质损失范围的界定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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