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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比较法学的角度,探讨我国安全执法体系的现状和发展方向,指出矿难发生重要的原因在于政府管理制度的缺失、监管失灵或监管不够以及国家赔偿制度的弱化.分析了政府的矿难管辖权和处置权存在的缺陷,对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使矿难得到真正意义上的有效遏制,从法律层面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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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石油开发油污事故责任限制仍有存在的合理性。但是,海洋石油开发设施不属于船舶,船舶油污责任限制的规定对其不能适用。在能够确定溢油量的情况下,不妨采取"溢油量"标准确定海洋石油开发油污事故的最终责任限额;否则,适用"事故制"方式确定。美国墨西哥湾油污事故后,废止责任限制的呼声很高,然而责任限制仍得以坚持,在责任限额逐步提高的背景下,应通过保险制度实现高度危险责任的社会化救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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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定位与教学方法的改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遐桢 《华北科技学院学报》2010,7(2):100-104
我国法学本科教育仍应定位于基础教育、通识教育而不应定位于职业教育,但在进行通识教育的过程中要加大职业教育的内容。与此相对应,法学本科教育的教学方法仍应以传统的讲授法为主,但应该进一步完善讲授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同时,应采取案例教学法、诊所式教学法、完善专业实习等方式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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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遐桢 《华北科技学院学报》2014,(2):105-110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因"不服水土"、"不能分散移转风险"致使保障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功能有限,该制度"押"不住危险。企业向职工收取"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的行为有摊派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之嫌疑,该行为无效。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比风险抵押金更具优越性,风险抵押金制度已经到了终结的时刻,必须废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中关于风险抵押金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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