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篇
  免费   0篇
综合类   1篇
  2012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4 毫秒
1
1.
知识产权的基本性质是私权,其直接和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私益。财产私权化的扩张可能导致知识创造者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势必在保护知识产权与平衡公共利益之间产生博弈。知识产权立法应着重建立相应的利益平衡机制,在权衡利弊的基础上,达到既有利于保护私权又有利于维护社会公益的目的。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