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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2020,(9)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在全国范围内的爆发,一些与此次疫情相关的标志被商家恶意抢注,并随着疫情的发展愈演愈烈,这种违反诚实守信原则,法律意识淡漠的"蹭热度"行为,应当被及时规制。商标恶意抢注这一制度性的投机行为以低成本换取高收益,侵害权利人的利益。对于这种行为立法机关应及时修改法律,完善商标审查和代理等制度,同时,相关权利人应当树立商标先行意识,自己掌握商标注册申请的主动权。在此基础上,可以通过建立和完善各自的商标监控体系,来对自己注册的商标进行实时监控。当商标被恶意抢注时,可以依法提出申请商标异议、请求宣告抢注商标无效以及请求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抢注商标,甚至协商回购抢注的商标等方式,维护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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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流学者一般认为广告用语不适合用商标法保护。本文在借鉴国内外立法和实践的基础上认为,对于经长期使用具有显著性并不违法商标法禁止性条件的广告用语,应受到商标法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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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时代,各大传媒公司把他们对知识产权的佥控制扩大到了至深至广的地步,并且在这一过程中攫取了大量的的人类文化成果,他们别出心裁地运用商标法以维护它们的特权。现在该是对这一切反省的时候了。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一方面,随着新媒体技术(从录像机到MP3)的陆续应用,消费者存档、批注、使用和再传播信息变得越来越方便;另一方面,新的经济和法律结构的出现使得生产商对知识产权,这一在交叉媒体上开发“品牌产品”的基石,控制得更加严厉。我们能够看到这两个发展趋势之间的矛盾已经导致了人们对知识产权的血腥争夺。不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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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注册商标使用权法律保护的深层思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通过论述未注册商标使用权的权利性质,指出未注册商标使用权是一项合法的民事权利。在分析未注册商标使用权不予以法律保护的种种理论和实践上的弊端后得出结论。未注册商标使用权应受到商标法的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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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是一种特殊种类的商业标志。我国现行法律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呈现出多样化状态,采用的是混合立法保护模式,这种保护模式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今后应主要以证明商标形式保护地理标志。当地理标志与地名商标发生冲突时,要在不违背《商标法》规定的前提下,遵循效益最优化原则,采取不同措施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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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2001年,我国对《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几部主要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了修订,制定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这些修订和制定的法律法规扩大了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加大了保护力度,增加了权利人的权利,强化了司法和行政执法保护措施。从总体看,这些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已经与世界贸易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相一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