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等高线是测绘学科中最基本的名词之一。名正义符,清晰易懂,本来就不是什么复杂问题。可是其分类名词,多年来得不到统一,而且相当混乱。现将有关文献中所采用的分类名词,举数例如下,供参考和讨论。1.《测绘学名词》[1](以下简称《名词》)中有词条:“首曲线 intermediate contour”“计曲线 index contour”“间曲线 half interval contour”“助曲线 extra contour 又称辅助等高线”2.《地图学术语》[2](以下简称《术语》)中所列词条与上述《名词》中的相同以外,增加了所谓“同义词”,分别为基本等高线、加粗等高线、半距等高线和辅助等高线。3.《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3]中,“等高线a.首曲线 b.计曲线 c.间曲线”,与《名词》中的相比,没有“助曲线”;也没有《术语》中的“同义词”。4.《省、地、县地图图式》[4]中,“等高线分基本等高线、加粗等高线、辅助等高线”。与上述《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中的分类名词完全不同,而与《术语》中的相比,没有“半距等高线”。5.《测量学》[5]中,等高线的分类:①基本等高线(又称首曲线)②加粗等高线(又称计曲线)③半距等高线(又称间曲线)。与《术语》中所用的名词相比,主次相反,且没有助曲线这个名词。6.《测量学》[6](土建类专业用)中只有首曲线、计曲线和间曲线,也没有助曲线。7.《普通地图编制》[7]中,等高线的分类名词与《术语》中的相同,只是把“同义词”变成了“又称”。从以上情况来看,等高线的分类名词众说纷纭,没有共同语言,形成这样的混乱局面,令人无所适从。还有个别词条,如《名词》和《术语》中的“助曲线extra contour又称辅助等高线”。其中的英文词和“又称辅助等高线”都不正确。再说,助曲线有“又称”,难道首曲线等三个名词就没有“又称”?还应着重指出的是,上述两本《测量学》教材,连助曲线这个名词都没有。以上文献中出现的两组等高线分类名词,都是从国外传入我国的,已混用多年,分不清哪一组是规范名。“首曲线”这一组名词是早年从日本传入我国,沿用至今,直接引用日文中用汉字书写的这组名词不够通顺,对首曲线而言,是按规定的等高距测绘的,图中最主要的等高线。计曲线不过是将每第五条或第四条首曲线的线划加粗些,为的是便于计数。而间曲线和助曲线只是首曲线还不足以显示局部地貌特征时才测绘,起到辅助作用,并不是图中非要不可的,视地面坡度变化情况而定,现从有关文献[16]中获悉,日本在上世纪80年代,就对这些名词作了如下的修改:“主曲线 intermediate contour……[古]首曲线”“计曲线 index contour,principal contour……”“补助曲线 auxiliary contour supplementary contour……[古]间曲线,助曲线”。这里除了首曲线早就改称“主曲线”[15]外,淘汰了“间曲线”和“助曲线”这两个词不达意的名词,将这些用二分之一,四分之一,以至八分之一[16]基本等高距测绘的等高线,根据其性能统称补助曲线,或辅助等高线,也有称“补充等高线”[8]的。辅助等高线是国际上通用的一个术语,其涵义在不同外文文献中的表述也是一致的,如:“Supplementary contour or one-fourth the basic interval are drawn and shown in dashed lines.”[17]“auxiliary contour(supplementary contour).An extra contour introduced,in areas where contours at the standard interval are too far apart on a map,to show the relief adequately.”[19]“辅助等高线用虚线来表示。”[14]在国内的教材中,也有“加绘补充等高线(间曲线、助曲线)是局部缩小等高距的方法。为了区别于基本等高线,补充等高线大多采用不同式样的虚线。”[8]可是《名词》、《术语》等文献中,把辅助等高线与助曲线混为一谈,造成混乱。要达到测绘学名词规范统一的目的,测绘学名词审定委员会肩负着不可推卸的使命。希望提高透明度,集思广益。增加责任心,多查考外文资料,注意与国际接轨,问题就不难解决。至于“基本等高线”“加粗等高线”和“半距等高线”这一组分类名词是上世纪50年代从俄文ОСНОВНАЯ ГОРИЗОНТАЛЬ,УТОЛЩЕННАЯ ГОРИЗОНТАЛЬ和ПОЛУГОРИЗОНТАЛЬ翻译过来的,还有辅助等高线(ВСПОМОГАТЕЛЬНАЯ ГОРИЗОНТАЛЬ,ДОПОЛНИТЕЛЬНАЯ ГОРИЗОНТАЛЬ)乃是泛指不按基本等高距测绘的,而是用虚线描绘的等高线,显然这一组名词要比原有“首曲线”那组分类名词,通顺些。在美国地质测量局(U.S.Geological Survey)的地形图图式中,等高线也是分intermediate contour,index contour和supplementary contour三种。[13]综合以上所述,认为可用基本等高线,加粗等高线和辅助等高线作为分类名词的规范词,而以主曲线、计曲线和辅助曲线作为目前允许使用的非规范词,规范名词的英文对应词就可用上面intermediate contour等三个惯用词,得以与国际上的名词概念接轨,有利于交流。此外,对前面提到助曲线所附的英文词问题,extra contour[14]不是术语,英文对应词也只能根据其内涵译quarter interval contour[10],如同间曲线译half interval contour[10]一样,即使不用间曲线和助曲线这两个过时的名词了,但有时还会分别提到这两种辅助等高线,在德文和俄文书中也有这样的提法,分别为Halbhhenlinie,viertelhhenlinie和ПОЛУГОРИЗОНТАЛЬ,ЧЕТВЕРТЬ ГОРИЗОНТАЛЬ。前面提到等高线分类名词的混乱,而分类名词的英文对应词更加混乱,有待澄清,列举如下:index contour计曲线,误认为首曲线;[9,12]intermediate contour首曲线,误认为计曲线;[9,10,12]auxiliary contour辅助曲线,误认为间曲线[11],还有误认为助曲线[9]的;supplementary contour辅助等高线,误认为间曲线[11];前面已提到的;extra contour并非术语,误认为助曲线[1,2,11]。此外,应着重指出的是,2002年公布的《地理信息系统名词》中,有关等高线分类名词的词条,就只有“计曲线index contour”和“间曲线intermediate contour line”,连首曲线和助曲线都没有。这里间曲线的英文对应词也不正确;还有前者称contour,后者称contour line也不恰当,两者不应并立。前者是指“地面上高程相同的点,连接起来所形成想象的闭合曲线,称contour,按它们的正射投影描绘到地形图上,就称之为contour line。”[20]也可不必考虑这样的区分,但用词必须前后一致。从以上情况看来,未能与1990年和2002年公布的《测绘学名词》协调统一,产生的影响,不言而喻。希望再版时作适当修改。以上所提是否有当,恳请批评指正。  相似文献   

2.
等高线是测绘学科中最基本的名词之一。名正义符 ,清晰易懂 ,本来就不是什么复杂问题。可是其分类名词 ,多年来得不到统一 ,而且相当混乱。现将有关文献中所采用的分类名词 ,举数例如下 ,供参考和讨论。1 《测绘学名词》[1] (以下简称《名词》)中有词条 :“首曲线 intermediatecontour”“计曲线 indexcontour”“间曲线 halfintervalcontour”“助曲线 extracontour 又称辅助等高线”2 《地图学术语》[2 ] (以下简称《术语》)中所列词条与上述《名词》中的相同以外 ,增加了所谓“同义词” ,分别为基本等高线、加粗等高线、半距等高…  相似文献   

3.
晕渲法是在地图上表示地貌高低起伏的一种方法,17世纪中叶产生于欧洲。晚清时期,晕渲法通过译著传入中国,但当时没有专用名称,被称为“新法”或“斜光之法”;民国时期,“晕渲法”一词出现,据笔者考证应来源于日文书籍,同时期还存在其他别名,如“颜色法”“影线法”“浓淡色法”等;1949年后,晕渲法名称成为主流,但其别名“影线”“阴影”一直存在;20世纪80年代,随着晕渲法知识的普及和晕渲地图的推广,“晕渲法”这一名称固定下来。  相似文献   

4.
在19世纪中后期,汉语中有关蒸汽机的名称有很多,但这些名称大部分使用时间并不长久,有的只是昙花一现。汉语中“蒸汽机”最早出现于1875年丁韪良编纂的《中西闻见录》。“蒸汽机”来自日语,不过在日本现在已经不太用了,然而,这个词在中国一直使用至今,而且成为标准术语。  相似文献   

5.
目前世界上正在流行的疫情,最初被称为“猪流感”,后来名称有了一些变化,出现了几种名称:国外称为“A(H1N1)”,中国称为“甲型H1N1”,还有的国家和地区称呼为“墨西哥流感”“北美流感”等等。作为一种对疫情命名的科学术语,“猪流感”并不科学,“猪流感”的名字不应该再叫下去了。怎样命名最为科学,怎样称呼最为准确,  相似文献   

6.
目前世界上正在流行的疫情,最初被称为“猪流感”,后来名称有了一些变化,出现了几种名称:国外称为“A(H1N1)”,中国称为“甲型H1N1”,还有的国家和地区称呼为“墨西哥流感”“北美流感”等等。作为一种对疫情命名的科学术语,“猪流感”并不科学,“猪流感”的名字不应该再叫下去了。怎样命名最为科学,怎样称呼最为准确,  相似文献   

7.
在利玛窦的《坤舆万国全图》中,地峡(isthmus)被称为“微地”。随后,汉语中有关地峡的各种名称相继出现,如峡、微路、土腰、土颈、地颈,等等。1884年,在姚文栋的译著《日本地理兵要》中,日语借词“地峡”出现了。虽然此后又出现了一些别的名称,但是最后“地峡”还是在众多词语中脱颖而出,成为汉语中用来表示isthmus的一个标准的地理学术语。  相似文献   

8.
使用术语首要规范——从"二什么英"谈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9年5月27日,比利时发生的“毒鸡事件”,让一种化学物质名满全球。遍览各个“平面媒体”,有的把它的名称写作“二恶因”,有的写成“二嚼哄”,有的印作“二嗯英”,用得最多的是“二恶英”。认真的读者感到疑惑:这东西究竟有一个什么名称?用得最多的那个名称就是正确的吗?未得答案.我们权且把它称为“二什么英”。  相似文献   

9.
明清时期中国引种了大量的外来植物,它们被称为“舶来植物”。因为植物品种繁多,以及中国各个地区方言有所不同,所以出现了很多“同物异名”或“同名异物”的现象,使人们常混淆不清,给农业、中药学等带来了诸多不便。鉴于此,本文对明清时期的14种舶来植物的名称作了初步的考证。  相似文献   

10.
明清时期中国引种了大量的外来植物,它们被称为“舶来植物”。因为植物品种繁多,以及中国各个地区方言有所不同,所以出现了很多“同物异名”或“同名异物”的现象,使人们常混淆不清,给农业、中药学等带来了诸多不便。鉴于此,本文对明清时期的14种舶来植物的名称作了初步的考证。  相似文献   

11.
本文依据IUPAC原则,对现用元素蒙文名称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具体阐述了对17种元素蒙文名称进行拉丁化的理由及其意义。同时,说明了现行命名中“双轨制”原则的弊病和严重不良后果。一、引言新中国成立以前,对我国的蒙古民族来说蒙文化学科学是一门空白学科。自从新中国成立之后,从50年代开始蒙文化学才有正式出版物。在这近半个世纪的历程当中,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指引下,蒙古民族不仅有了用自己母语进行化学科学在内的各门自然科学的研究和教育活动,而且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绩。在这期间,蒙文化学一直沿用第一次出现的元素的蒙文名称,而这些名称绝大多数为直接从元素的拉丁文名称音译而定名的。例如:元素钠(Na)的拉丁文名称为Natrium,其蒙文名称为[natri]*;元素磷(P)的拉丁文名称为phosphorum,其蒙文名称为[fsfr]等等。而只有少数常用元素的蒙文名称未经过拉丁化,是由早期蒙文化学启蒙作者们用新造蒙文词或采用固有的蒙文词来定其名称。它们对蒙文化学的发展起到了启蒙和奠基性的历史作用。然而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的20年来,未经拉丁化的元素(主要有17种元素,即C、H、O、Fe、Ag、Al、Au、Cu、Hg、Pb、Pt、S、Si、Sn、Zn、N、Ge)的蒙文名称,远不能适应蒙文化学科学研究和现代蒙文化学教育的发展。这主要表现在由于使用元素命名的“双轨制”原则,即在无机化学中使用蒙语化(或称民族化)的名称,而在有机化学中却使用拉丁化音译名称的命名方法,从而造成化合物名称的不规范和混乱。例如,元素碳在无机化学中称[](新造蒙文名称),而在有机化学中称[karbn](拉丁化音译名称)。从而,将H2CO3称[],而将R-COOH称[],这样使本身非常有规律的化学物质名称之间产生矛盾,变得很不规范和不系统。如果对作为化学物质(各种单质和化合物)命名基础的元素名称不进行规范化和系统化,那么对成千上万的化合物进行科学系统的命名是不可能的。施行“双轨制”不仅违背IUPAC(国际纯粹与应用化学联合会)原则,而且也不符合化学科学自身的发展规律。“双轨制”成为妨碍蒙文化学进一步发展提高的障碍。对化学物质的蒙文命名,唯一的依据是IUPAC原则,只有跳出任何改良范畴并彻底改革才是真正的出路和希望。为此笔者愿和专家学者进行商榷,以期元素的蒙文名称能够得到规范化和统一。二、元素蒙文名称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根源元素是千千万万个化学物质的基本组成。因而,元素的名称是对所有化学物质进行命名的必然依据和基础。所以,“只要把元素的蒙文名称正确书写并掌握其拼写规则,就可以把千百万种化学物质的名称正确地写出来”。[1]现用的元素蒙文名称,绝大部分都采用了元素的拉丁文名称中舍去其词尾(-um)部分音译而定名的。如,元素钾(K)的拉丁文名称为Kalium,从而其蒙文名称为[kali];元素氟(F)叫fluorum,其蒙文名称为[flr]等等。这些名称对各种化合物进行系统命名尚不存在任何问题。但使用未经拉丁化的元素的名称对化合物进行系统命名时,就造成许多不便和困难,甚至有的名称还存在比较严重的科学性错误。例如,氢氧化钠(NaOH)的分子组成中含有钠原子、氢原子和氧原子,如果把这三种元素的名称进行拉丁化(即钠称[natri]、氢称[hidrgn]和氧称[ksign])后对NaOH进行命名,就可得到由这三种元素的蒙文名称所构成的名称[natrihidrksid](其中,natri、-hidr、-ks和-id部分分别代表钠、氢、氧和化合物的名词或其词缀),这不仅符合了蒙语的构词法,即通过词根与词缀相结合的方式形成新词,而且也符合于IUPAC原则。但是,按照现用蒙文命名法(即“双轨制”原则)对NaOH进行命名,却得到由两个蒙文词构成的名称[]。在这两个蒙文词中,不但没有其组成元素氢和氧的名称或其词缀(词根)[-hidr]、[-ks],而且代替氢、氧两个元素名称的词是[],此词是由名词[](水)和形容词后缀[magt]结合而成的形容词,它具有“水性或像水”之意,从而[]却具有了“水性钠或像水钠”的意思。这显然会使读者的思路引入歧途,获得不确切和不科学的概念,如此等等。概括地说,在元素蒙文名称当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有些元素的名称由于与其拉丁文名称不一致,故对一些化合物进行系统命名时所构成的名称很不规范和不科学。例如,化学基H3Si-O-SiH2-O-的汉文名称为“二硅烷氧基(或甲硅烷氧代甲硅烷氧基)”,是由6个(或10个)汉字组成。若把它用现用蒙文命名法进行命名,则为[],是由9个蒙文词组成的组合名称。如果把这一名称从字面再译回汉文就变成“甲基硅烷烃氧代甲基硅烷烃氧团”。如此,在蒙文名称中无形地增加了两个甲基(CH3-)、两个烷烃[CH3(CH2)nCH3]和一个氧团,这显然是很不科学的。因为,在H3Si-O-SiH2-O-的组成和结构中根本不存在“甲基”、“烷烃”、“氧团”等。而把这一有机基组成中的硅元素[silik]和氧元素[ksign]的蒙文名称进行拉丁化后再命名,就可以得到只有一个蒙文词就能表达的、简明而准确的系统名称,即[disilksanksil](其中,di:二,sil:硅,-ks:氧或,-an:烷,-ks:氧,-il:基)。2.个别元素在同一个蒙文化学科学体系中用两种不同的名称(即,使用“双轨制”命名法),造成前后矛盾和不统一,带来了化合物名称的混乱和不系统。例如,在蒙文化学中把碳元素(C)的名称既用[],又用[karbn],因而将H2CO3(碳酸)称[];而将R-COOH(羧酸)称[];将CO(一氧化碳)和CO2(二氧化碳)分别叫[]和[];而把-COOH(羧基)和-CO-(羰基)分别叫[]和[],等等。如果,按照IUPAC系统命名法,将碳(C)的名称取[karbn],而舍去[],则H2CO3、CO和CO2的名称分别成为[]、[karbnksid]和[karbndiksid],这与[karbksil ]、[karbksil]和[karbnil]变成一致。这样一来,作为科学名称不仅有了系统性,而且变得更简明、更科学了。3.由于新造的几个元素的蒙文名称过于注重表达概念(或蒙语化),反而使其概念的含义变得更为狭义化。例如,碳称[]、氧称[]、氢称[],分别表示“从碳派生炭”、“从氧派生酸”、“从氢派生水”的意思,这显然是不全面的(即,把其概念狭义化了)。因为,碳、氧、氢等元素不仅仅能派生出炭、酸和水,而且它们还能派生出千千万万个其它衍生物。仅就碳元素来看,它不尽派生出碳的各种单质和无机化合物,而且还能衍生出各种各样的有机化合物。所以,上述新造的元素蒙文名称是不可取的。4.机械蒙译有些元素的汉文名称而产生其名称的歧义。元素的汉文名称绝大部分是用新造汉字来代表的,只有极少数元素的名称是用固有汉字来代替的。如,金、银、铜、铁、锡、铅等。但它们的后面都隐含着一个“素”字,以表示“元素”的意思。就像铁(素)和铁(金属)是两个根本不同的化学概念一样,铁(素)是指元素的名称,而铁(金属)是一种混合物(铁合金)的名称。所以,理解血红素分子的组成时,其中含有铁元素的原子,而不能理解成含有铁(金属)。然而,在蒙文化学中却把铁(素)和铁(金属)同称[],这显然是不确切的。元素的新造汉文名称主要是根据固有汉字采用“左形右声”的造字方法所造左右结构的合体形声字,如,钠、钾、钙、锌等;另外一种属会意造字,如,氢、氮、溴、碳等。从而,充分发挥了汉文表意文字的优越性,所造新字科学性很强。如,“金”字旁表示金属,“石”字旁表示非金属,“气”字旁表示气态,“氵”旁表示液态,等等[2]。在这些新造汉字中,“右声”部分主要依据元素的拉丁文名称的读音或接近读音,多为新造字或借用古字。如,元素Zn的拉丁名称是Zincum,据此左用“金”,右用“辛”,左右合体成“锌”的形声字。蒙语文和汉语文的最根本区别在于前者是音节文字,它可以不用造新词而用词根与词缀相结合的方法,直接音译元素的拉丁文名称来命名所有的元素。但是一些元素的现用蒙文名称没有依据拉丁文名称,而依据其汉文名称机械蒙译,从而元素名称就有了双重概念,即产生了歧意现象。例如,硫称为[],意为“硫磺”,硅称[],意为“矽石”,而硫磺[]、矽石[]等分别指的是具体物质的名称,并且这些具体物质都是混合物。然而,元素是绝对单一的纯物质。从这里很容易看出,上述这种做法很显然是犯了混淆科学概念的错误。5.个别元素的名称由于没有从化学科学的整体上考虑,从而出现了同一名称重复出现的现象。例如,元素锗(Ge)的拉丁文名称为Germanium,现用蒙译名称为[grman],这与化合物锗烷(GeH4)的名称[grman]是一样的。这样和科学名词术语的单一性的要求是不相符的。6.个别元素的名称蒙译时所依据的名称来源不同而造成混乱。例如,元素氮(N)的现用蒙文名称[adzt]是依据其俄文名称(asot)蒙译而来的,而其拉丁文名称为Nitrogenium,从而应称[nitrgn]更为规范。7.有些元素的蒙文名称用固有两个蒙文词组合而成的组合名词(这是依据其会意汉文名称所造)进行命名,因而对化合物的命名带来很多不便。例如,铝称[],是由分别代表“轻”和“白”之意的两个形容词组成。像这样的元素名称还有汞[]、铅[xara tglga]、铂[]、锡[]等。而且,这些蒙文名称同时也代表具体物质的名称,如[](汞)的字面意义是指“水银”,显然“水银”是代表由汞元素(原子)组成的一种单质(分子)的名称。同样,[ alta](铂)是“白金”之意,而实际上“白金”是代表由铂(元素)组成的一种单质(分子)的名称。这样一来,不仅使这些元素的名称产生歧义,而且有关化合物的名称也产生歧义或错误,如“铅酸锡”就称为[],若译回汉语却成“白锡酸的黑锡(或白铅酸的黑铅)”,这显然是很不确切和不科学的。三、对17种元素蒙文名称拉丁化的意见人类发现的化学物质的数量已达到一千多万种[3]。对这些数目庞大的化学物质进行规范、系统的命名是化学科学的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而所有这些化学物质的命名是以化学元素的名称做基础的。所以,首先对化学元素的名称进行规范化和系统化是非常重要的。然而,一个比较规范的、系统的命名方法的形成不是件很容易的事,它是通过较长时间的探索研究和不断的修正完善后才能得到的。就拿化学物质国际命名法(即IUPAC原则)来讲,自从1892年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国际化学家会议上拟定一部系统的化学物质命名原则以来,IUC和IUPAC等组织先后多次对其进行修订和补充后才得到了目前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化学物质系统命名法”。而我国于1932年根据上述国际“系统命名法”,结合我国国情制定一部“化学物质命名原则”(这主要是汉文命名法)之后,又对其进行多次(分别于1937年、1945年、1951年、1953年、1956年、1960年和1980年)修改、校订和补充后得出了我国现用的比较规范和完善的“化学物质命名法”。[4]可是,从化学元素的蒙文名称来看,到目前一直沿用的是其最早期定的名称,50年不变或不进行修改,况且这些名称中有一些还存在着像本文所提出的较严重的不规范和不系统等问题。所以,根据以上的讨论,对17种化学元素的蒙文名称提出如下拉丁化的意见(见表中拟新蒙文名称),以期与同行和学者共同商榷。四、后语对化学物质进行科学、规范的命名,最根本的依据是元素的名称。因此,元素名称的正确与否是整个化学物质名称正确性的根本前提。世界各国所采用的元素名称,基本上都根据元素拉丁文名称,结合本国本民族语言文字的特点进行命名的。例如,90号元素(Th)的拉丁文名称是Thorium,从而其英文名称为Thorium、法文名称为Thorium、德文名称为Thorium、俄文名称为Topuǔ、日文名称为“トリウム”、汉文名称为“钍”、蒙文名称为[tri],等等。所以,我们在本文提出的对17种元素蒙文名称进行拉丁化的意见,不仅符合蒙语的构词法,而且遵循了IUPAC原则和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然而,“双轨制”原则是与IUPAC原则格格不入的。名词术语的规范化问题是一个政府行为,是政策性很强的问题,不能由某一个人或者个别部门所能改变的。在这里我们所提出的建议,只是代表作为对我国及我国少数民族科学文化的发展和科学名词术语规范化工作的热心关注者的一点看法,敬请专家学者提出宝贵意见。* [natri]是用国际音标标记的蒙文读音,以下同。  相似文献   

12.
专名与术语     
名称是事物(包括生命体和非生命体)的语言符号,在各种现代民族语言中都有专名与通名之分。专名是专用名称的简称。不应把专名误解为专业名称或专业名词,也不应把专名完全理解为专有名词[注1]。通名是普通名称的简称。专名与通名的拉丁文术语分别为nomen priprium(意为“各自名称”)[注2]和nomen appellativum(意为“类别名称”)[注3]。专名只是单独事物的名称,不是他(它)们所属类别的名称。专名的命名,着眼点在于专名特有者的单独性、个体性、特指性或可鉴别性,不着眼于专名特有者的类别性(种属性)。由专名标记的事物总是独一无二的。与专名对应的通名[注4]既是某个单独事物的名称,同时又是他(它)们所属类别的名称。也可以说,通名是同类事物中不同分子的共用名称。通名命名的着眼点只在于事物的类别性。任何分类等级的事物类别名称都是通名。例如,生物的分类等级为界、门、纲、目、科、属和种。这些分类等级的事物类别名称都是通名。世界上的事物在各种现代语言中通常都有通名,但不是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专名。在逻辑学中,普通概念[注5]的名称属于通名,单独概念[注6]的名称一般说来都是专名。专名与通名的不同,可以通过以下例子予以说明。例如,“湖”和“海”是自然地理名称,指的是不同类别的自然地理实体。它们是类别名称,当然属于通名。“咸水湖”、“淡水湖”;“公海”、“领海”也是类别名称,是“湖”和“海”的下位类别名称,因而也是通名。但是,“兴凯湖”、“贝加尔湖”、“太湖”;“黄海”、“红海”、“地中海”等单独水域的名称则是专名(自然地理专名)。又如,“革命”这个概念名称是类别名称,是通名。但是,“法国大革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或“土耳其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等名称所标记的都是在特定地方和特定时间发生的革命。它们都是特指的,所以属于专名。根据专名与通名的定义,不难判断,“巴黎公社”[注7]是专名,但“人民公社”[注8]却是通名。同样,也不难判断,“行星”、“卫星”、“彗星”、“流星”是通名,但“金星”、“土星”、“天王星”和“海王星”则是专名。应该指出,民族名称及属于某民族的人的名称(如汉族、满族、俄罗斯人和突厥人)、家族名称(家姓)、氏族名称(包括古罗马人的氏族姓)以及某国或某居民点(城、镇、村等)的居民名称(如中国人、北京市人、汉堡人、芬奇村人)等虽然其命名着眼点不在于人的个体性,而在于人的群体性,但它们却是专名。这是把人的群体视作人的个体的结果。还应提到,若干独一无二的事物的名称习惯上,尤其是在日常生活中被视为通名,只是在正式场合(如在用作百科全书条头的情况下)才被视为专名,如“太阳”、“月亮”等。在不同语言中,划分专名与通名的标准虽然基本相同,但并不完全一致。例如,周日(星期一、星期二……)和月份(一月、二月……)的名称在英语中属于专名(首字母大写),但在俄语和法语中却属于通名(首字母小写),在德语中也属于通名[注9]。用拉丁字母文字或西里尔字母文字书写的专名一律大写。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试用稿)规定,用汉语拼音字母拼写的专名也予以大写[注10]。各种语言中的专名,其形式通常是名词或以名词为中心词的词组[注11]。专名就其结构而言,分为含有通名的专名和不含通名的专名。标记同一事物或同一概念的专名在不同语言中,其结构有时并不完全相同。例如,德语专名Oder是不含通名的专名,其汉译名“奥得河”则是含有通名的专名。通名属于一定的历史范畴。在语言产生初期,没有专名与通名之分。当时,只有专名,没有通名。通名是随着人对事物或概念的认识深化,是在事物或概念分类基础上产生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新事物、新概念不断出现,因而必然也不断地产生用于标记新事物、新概念的名称。在这些名称中,既有专名,又有通名。通名与专名相互转化的情况时常发生。有些通名转化为(或用于)专名。也有些专名转化为(或用于)通名。前者的例子如英语通名great peasant revolt(农民大暴动)转化为英语专名Great peasant Revolt(特指14世纪英格兰农民大暴动)。后者的情况更为常见。例如,英语通名diesel(柴油机)是由柴油机发明者Diesel(狄塞尔,德语家族姓)这个专名转化来的汉语专名“秦桧”也可用作通名。该专名用作通名时,指的是“像秦桧那样坏的坏人”。由于专名与通名可以相互转化,一些专名与通名的界限往往不明显。为了判断某个名称是否属于专名,有时不得不依据这个名称所处的上下文。在任何语言的专名体系中,人名和地名都是数量最大的最重要的两类专名。因此,狭义的专名指的就是人名和地名,尤指人名。专名按其标记的事物或概念很难予以分类,但仍可大致分为以下几个类别。(1)有生命的或被认为是有生命的特指个体名(或群体名),其中包括个人名[注12]、家姓连同个人名、鬼神名和动物的名字,还包括民族名、部族名、某国或某居民点的居民名、家姓、氏族姓等;(2)广义的地名,如历史地名、传说中的地名、洲名、国名、居民点名、江河湖海名、山名、山脉名、山峰名、森林名、草原名、耕地名、城市中的街道、广场名以及一切有位置意义的建筑物名等;(3)特指的书刊报章名,如文艺作品名(小说名、诗歌名、戏剧名、电影名、曲艺名、绘画名或雕塑名)、音乐作品名、政治或军事著作名等。法律名、法案名、计划名、条约名、协定名或决议名可以列入这类专名之中;(4)特指的组织(机构)名,如工厂名、学校名,工会名、学会名、基金会名、公司名、医院名、电台名、报社名、通讯社名、图片社名和各种国际组织(机构)名等;(5)历史事件名,如战争名、战役名、起义名、革命名、案件名等;(6)其它专名,如特指的物名(飞机名、船舶名、火车名[注13]等)、语言名、奖金名、学派名、画派名、宗教名、节日名、时代名等。专名还可以按其所属语种予以分类,即可分为拉丁语专名、汉语专名、英语专名、德语专名等。“术语”一词在汉语中出现得很晚,至今只有几十年的历史,该词很可能是从日语中借用来的(日语中的汉字形式为“术语”)。术语究竟是什么,是个有争议的问题。由于在“术语”这个词中含有词素“术”字,术语又经常使用于科技领域,有人望文生义地把“术语”误解为“技术用语”。不少人把“术语”解释为“学术用语”,这种解释虽然有所依据(常见于日本工具书之中),但未能准确表达出“术语”一词的概念。引人注目的是,在包括百科全书在内的各种中文和外文工具书中,“术语”的定义常有不同,甚至相差甚远。这种情况说明;人们对“术语”一词所表示的概念在认识上很不一致。在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的大型工具书《辞海》中,“术语”的定义是,“各门学科中的专门用语。每一术语都有严格规定的意义”(见《辞海》缩印本第1248页。词语的定义应该是对词语表示的概念的严格描述。笔者认为,《辞海》中关于“术语”的定义是值得商榷的。这是因为,“术语”不仅仅用于学科之中,术语的意义也不都是规定的,当然更谈不上“都有严格的规定”。假如每一术语的意义都有严格规定,也就无须提出“术语标准化”这个棘手问题了。此外,把“术语”只说成是“用语”,现在看来也未必妥当。应该指出,不少词语的定义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人们认识的深化,某些词语的定义也应该随之予以改变。现将有关“术语”定义的几个问题分述如下,1.术语与名称在我国有关文献中,术语连同专名曾被统称为“名”。清代翻译家严复在谈到翻译问题时指出,“一名之立,旬月踌躇”,说的就是“术语或专名的译名定名不是轻而易举的事”。在生物学中,物种名称无疑属于术语。在医学中,疾病名称也是术语。然而,术语与名称并不是完全等同的概念。不能够说,任何名称都是术语,以产品名称为例,有些产品名称,如“针”、“线”、“毛巾”等日用产品名称不属于术语,而有些产品名称,如“发动机”、“雷达”、“火箭”等产品名称显然属于术语。凡是专名,即专用名称,如人的名字、姓氏、地名、特指的组织(机构)名、特指的书刊报章名以及独一无二的物名等都不属于术语。少数专名却可以用作术语。例如,“安培”在指对电磁学作出贡献的法国物理学家这个特定人时,即“安培”用作姓氏的情况下,不是术语,而是专名;“安培”用作电流强度单位名称时则是术语。这时,“安培”亦称“安”,国际符号为A。同样,“焦耳”用作姓氏时是专名,用作功和能量的单位名称时则是术语。专名与术语的交叉情况并不多见。通名,即普通名称与术语的交叉情况却十分常见,可以说,凡是用于专业知识领域的通名都可以被视为术语。2.术语与概念术语是概念名称,尤指普通概念。术语所表示的概念既可以是物质的,也可以是非物质的;既可以是自然的,也可以是人为的;既可以是具体的,也可以是抽象的。对于概念名称的术语来说,既不存在正确与否的问题,也不存在科学与否的问题,只存在合适与否的问题。术语应该准确地反映概念。未能准确反映概念的术语通常要在术语标准化过程中予以调整。但是,确属众所采纳的惯用术语,尽管不理想,也不要轻易改动,以免造成新的混乱。“术语”一词也常指由术语表示的概念本身。例如,在“术语的定名”这个词组中,“术语”显然指的就是“概念”。在“术语标准化”这个词组中,“术语”有双重含义,既指“概念名称”,又指“概念本身”。通常所说的“术语体系”实际上是指“概念体系”。“术语”也表示概念与概念间的相互关系,如甲概念与乙概念之间的“相等”或“相似”关系,甲概念“大于”或“小于”乙概念的关系等。表示概念间相互关系的词语也是术语。这点往往被人们所忽略。3.术语与语言符号术语中最常见的形式是作为语言单位的词或词组(可统称为词语)。术语中的词,绝大多数是名词,也可以是其它词类的词,如动词“扩散”、“裂变”、“辐射”等。术语在特定领域中应该是单义的(术语的意义与其所处的上下文无关),并且不应该有褒贬的修辞色彩。各种语言中术语的形成都要遵循各种语言的构词规律和词组的构成规律。术语有长有短、长术语往往是字面意义明确,但不利于交流,而短术语的字面意义通常不明确,但便于用来交流。表示同一概念的术语也是如此。例如“爱滋病”(尚未标准化,另一种书写形式为“艾滋病”)又称为“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后者是由十一个汉字组成的词组,其字面意义明确,但不便于用来交流,尤其不便用于口语。术语不仅仅是词语,还包括表示概念或概念间相互关系的其它语言符号或标志,其中有数理逻辑符号、物理学符号、化学符号或化学分子式、计量单位名称的符号、某种代号以及图示或交通标志等。但是,专名的符号、代号或标志,如国名的代号、国徽、团徽、书徽、国旗、党旗、市标(城市标志)等却不是术语。符号通常是概念的附加说明,在某种专业领域中却经常用来表示概念,在化学领域中就是如此。采用符号作为术语不仅能够解决大量的术语与有限的语言资源之间的日益增长的矛盾,而且也是术语的简化手段之一。在欧美国家的术语学理论中,人们早已普遍把表示概念或概念间相互关系的符号、图示、标志视作术语。4.术语与知识术语是知识单位。术语与非术语[注14]之间的最重要的界限就在于,术语只用于专业知识领域。术语形成的重要途经之一是共同语言中词语的术语化(借用外来术语是术语形成的另一重要途径)。在特定领域中形成的术语,有些又逐渐用于共同语言之中。正因为如此,术语与非术语的交叉是常见的语言现象。因为术语是知识单位,所以术语虽然也用于口语,但主要用于书面语。自然科学领域中的术语可谓浩如烟海,其数量之多是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中的术语无法比拟的。为使术语不造成歧义的术语标准化工作,无论在国际上,还是在我国,主要涉及的是科学技术领域。这并不意味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中的术语不存在术语标准化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术语协调工作尤为困难。如果在“术语”的定义中只提“术语用于学科之中”,这显然是不严谨的,因为诸如在体育、戏曲、曲艺、音乐、舞蹈等知识门类或在纺织、交通、运输等行业之中都存在着各自的术语,而上述的知识门类或行业都不能称为学科。关于术语使用领域的可取提法应是“专业领域”。专业领域的概念较宽,既包括学科,又包括行业,还包括其它知识门类。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术语”一词的概括性定义为,“术语是用于专业领域的表示概念或概念间相互关系的并应严格区分不同概念的词语、其它语言符号或标志。术语也常指由术语表示的概念本身”。注释:[注1]专业名称是专业语言中的名称,其形式为名词或以名词为中心词的词组。专业名词是形式为名词的专业名称。专有名词与专用名称不是完全等同的术语,但二者往往互为可替换术语。从严格意义上讲,专用名称只是在其形式为名词的情况下,才与专有名词互为可替换术语。[注2]专名的英语术语为proper name,法语术语为nom propre,德语术语为Eigen name,俄语术语为имя собственное这些术语在其所属语言中的意思都是“各自名称”。[注3]通名的英语术语为common name,法语术语为nom commun。它们的意思是“共用名称”。通名的德语术语为Gattungsname,意为“类别名称”,俄语术语为имя обмее,意为“共用名称”或“普通名称”。[注4]在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出版的《辞海》中,通名被解释为“别名的对称”(见《辞海》缩印本第1055页)。这种解释很值得商榷。笔者认为,应该把通用名称(≠普通名称)解释为专名(即非通用名称)的对称。国内外学者普遍认为,通名与专名是互为对应的术语。[注5]普通概念是反映某类对象的概念,其外延是由几个或几种事物构成的一个类。[注6]单独概念是反映特定的某个对象的概念,其外延是唯一的。单独概念的名称一般是专名,但也有属于通名的,如“亚洲美元”、“铀235”等。[注7]巴黎公社是1871年法国无产阶级在巴黎建立的工人革命政府,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注8]人民公社是我国1958年建立的政社合一组织,曾是我国基层行政区划单位的通名。[注9]在德语中,普通名词与专有名词的首字母都大写。[注10]见《文字改革》杂志1984年第5期。[注11]形成为词组的专名,其书写规则在使用拉丁(罗马)字母文字或西里尔字母文字的不同语言中并不完全相同、例如,英语专名Morning Star(《晨星报》)的俄译名为Чтренняя звезда、前者是两个词的首字母都大写、后者只是第一个词的首字母大写。[注12]属于个人名的还有作家的笔名、艺人的艺名。此外还有别名、小名、呢称和绰号等。[注13]这里指的是标记单独个体的名称,如“伊丽沙白公主”号(客机)、“密苏里”号(战舰)或“毛泽东”号(机车)等。但飞机的型号名却是通名,如“快帆”型(客机)、“波音747”型(客机)等。[注14]非术语是共同语言(指语言集团中大多数人日常生活使用的语言,不是用于专门目的的书面语言)中的词或词组。  相似文献   

13.
昆曲     
昆曲发源于14、15世纪苏州昆山一带,原名“昆山腔”或简称“昆腔”,清代以来被称为“昆曲”,现又被称为“昆剧”。昆曲相传是元末明初昆山人顾坚始创,距今已有600多年的历史,是我国传统戏曲中最古老的剧种之一。也是我国传统文化艺术,特别是戏曲艺术中的珍品,被称为“百戏之祖,百戏之师”。2001年5月18日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命名为“人类口头遗产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称号。  相似文献   

14.
编者按:第111号元素由德国重离子研究中心合成后,2004年国际纯粹与应用化学联合会(IUPAC)颁布了其名称:Roentgenium,元素符号为Rg。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在广泛征求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该元素的中文定名草案,并于2006年1月20日与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联合组织化学、物理学、语言学方面的专家召开了第111号元素中文定名研讨会。科学家、语言学家和名词工作者共聚一堂,对第111号元素的中文定名以及元素中文定名原则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会议在讨论意见高度一致的基础上,决定第111号元素中文定名为“”。全国科技名词委和国家语委准备在此基础上制定元素中文定名规范,作为今后新元素定名的依据。名词工作论坛 元素的名称在1932~2004年期间,正式公布过9次。经过了70多年的使用,某些名称有所改动,但基本上保持了稳定。元素名称发生变化的主要原因有三:其一是国际纯粹与应用化学联合会(IUPAC)对元素名称作了更改,我们为与国际上的通用名称保持一致,故也作了相应的改动;其二是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的同音字与其他化学用字的读音混淆,故作了修改;其三是随着科学的发展发现了新的元素,必须给予定名,这属于增订的内容。(一)1932年,由当时的教育部公布的《化学命名原则》中涉及了92种元素名称,其中85号、87号和91号元素没有定名。已确定名称的金属元素共68个:锂、铍、钠、镁、铝、钾、钙、钪、钛、钒、铬、锰、铁、钴、镍、铜、锌、镓、锗、铷、锶、钇、锆、钶、钼、、钌、铑、钯、银、镉、铟、锡、锑、铯、钡、镧、铈、镨、钕、、钐、铕、、铽、镝、钬、铒、铥、镱、镏、铪、钽、钨、铼、锇、铱、铂、金、汞、铊、铅、铋、钋、镭、锕、钍、铀。非金属元素共9个:硼、碳、矽、磷、硫、砷、硒、碲、碘。气态元素共11个:氢、氦、氮、氧、氟、氖、氯、氩、氪、氙、氡。液态元素1个:溴。1932年在制定元素名称时,确立元素定名取字,应依一定系统,以便区别,这就是使用固有汉字如:金(Au)、银(Ag)、铜(Cu)、铁(Fe)、锡(Sn)、硫(S)、铅(Pb)等,这些元素名称用字在我国古代文献中如:《汉书·食货志》、《说文解字》、《神农本草经》等都有记载。这些字的字形结构也成为制定新元素名称的造字依据,如:金属元素名称用金为形旁,非金属以石为形旁。以上列出的金属元素名称和非金属元素名称都是左右结构的合体字,属于形旁和声旁组合而成的形声字。一类形旁依据固有汉字,声旁按国际通用名称的谐音,如锂、钠;另一类是根据元素特性造的形旁,声符是与文字所代表的意义有联系的部件,“氢”表示一种最轻的气体,“氯”表示单质状态下是绿色的气体,“氮”表示空气中的氧被冲淡了,其中的气字头表示常温下为气体,取“轻”字中“”、“绿”字中“录”、“淡”字中“炎”作为声旁与气字头组成“氢”、“氯”、“氮”的元素名称。“溴”在通常状态下是棕红色液体。它的英文名“bromine”来自希腊文“brōmos”,是恶臭的意思。“溴”字中文定名从水从臭,也是比较典型的例子。“碳”元素的拉丁名为“Carbonium”,源自“carbo”一词,是煤的意思,故用“石”旁加声旁“炭”。元素名称中造字比较特殊的例子如:“氧”字曾叫“养气”,表示滋养之意,并造过“”字,后因笔画繁杂,“”字演化为“氧”。“汞”字在我国古代文献《神农本草经》中记述有:“丹砂能化为汞”,因“汞”是唯一的液态金属,以水字作底也很符合原则。为避免造新字,在元素名称中,有些形声字如:钌(Ru)、钫(Fr)、铋(Bi)、钯(Pd)、钐(Sm)、铂(Pt)、镝(Dy)等,这些字在汉语古字里均可找到,但作为元素名称用字,他们都已失去了原有的意思,而赋予了新的含义和读音,作为新的元素名称用字出现。对于气字头用字如:氢、氧、氮、氯等重要元素用字,早在1915年当时的教育部即颁行全国,距今已80多年。(二)1944年,当时的教育部公布的《化学命名原则》(增订本)共包括92种元素名称,其中91号元素名称定名为“镤”(Pa)、85号元素名称暂定为“”(alabamum,Ab),87号元素名称暂定为“”(virginium,Vi)。修改的名称有:64号元素“”改为“钆”(Gd),86号元素名称“”改为“氡”(Rn)。这两处修改在原文件上没有说明,可能是为了减少笔画吧。(三)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学术名词统一工作委员会公布的《化学物质命名原则》共包括98种元素名称,新增的元素及其名称有:93号元素“镎”(Np)、94号元素“钚”(Pu)、95号元素“镅”(Am)、96号元素“锔”(Cm)、97号元素“锫”(Bk)、98号元素“锎”(Cf)。修改的元素名称有5个。这次修改是因为国际上修订了这些元素的名称。43、61、85、87号元素修订的原因是原发现人的工作并不可靠,其后这4种元素均在核反应中获得,故重新定名。新旧名称见表1:另外一个修订的41号元素旧称是钶(columbium,Cb),新称为“铌”(niobium,Nb)。原因是首先在北美的钶矿石中发现了这种元素,因而以发现北美新大陆的Columbus(哥伦布)的名字命名。后来从钶矿中分离出73号元素“钽”,才真正得到“铌”元素,“钽”是以希腊神话中的英雄Tantalus(坦塔罗斯)命名,因“铌”又从“钽”中获得,故以他的女儿Niobe(尼奥婢)命名。(四)1953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学术名词统一工作委员会公布的《化学物质命名原则》(修订本)共包括98种元素名称,对1951年的《原则》中的元素名称没有增改,只是根据国际上对元素符号的变更,将39号元素“钇”的元素符号“Yt”改为“Y”;69号元素“铥”元素符号“Tu”改为“Tm”。(五)1955年,中国科学院编译出版委员会组织编写的《无机化学物质的系统命名原则》共包括102种元素名称,新增的名称有:99号元素名称“锿”(Es)、100号元素名称“镄”(Fm)、101号元素名称“钔”(Md)、102号元素名称“锘”(No)。为避免元素名称的同音混淆,将14号元素名称“矽”(读音xī)改为“硅”(读音guī)避免了与50号元素名称“锡”和34号元素名称“硒”重音。化学名词审定委员会还曾多次与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审音委员会联系,希望将“锡”读音xī(音西)改用北京语音读xí(阳平)就可以避免“锡”与“硒”的重音,但未获结果。另一个更改是将71号元素名称“镏”(读音liù)改为“镥”(读音lǔ),这一更改有两方面好处,即避免了与16号元素名称“硫”重音,又与日常用字区别,镏字本意即有镏金镀金法之意,又可与戒指的方言“镏子”区别开来。(六)1980年,中国化学会推荐的《无机化学命名原则》中元素名称增至107个。新增的元素名称有:103号元素名称“铹”(Lr)、104号元素名称“”(Rf)、105号元素名称“”(Ha)。106号元素和107号元素未订名。(七)1984年,科学出版社出版的《英汉化学化工词汇》(第三版),附录了“无机化学命名原则(1980)”并对元素名称作了增补,共包括元素名称109个(其中108号元素名称缺),106号、107号、109号元素名称无中文单字命名。使用“10×号元素”表示,元素符号用Unh(106号)、Uns(107号)、Une(109号)表示。为什么要这样定名呢?103号以前的英文名称都是经IUPAC推荐的名称,国际上并无争议。1964年底苏联科学家宣布获得了104号元素并把这个元素命名为kurchatovium,符号Ku,以纪念苏联科学家库尔查托夫(I.V.Kurchatov),到1969~1970年间美国科学家也获得了104号元素的另一些同位素,并把104号元素命名为rutherfordium,符号Ru,以纪念英籍新西兰物理学家卢瑟福(E.Rutherford)。105号元素也于1970~1971年间先后在美国和苏联获得,美国人把这一元素称为hahnium,符号Ha,以纪念德国科学家哈恩(O.Hahn),苏联人把这一元素称为nielsbohrium,符号Ns,以纪念丹麦科学家尼尔斯·玻尔(N.Bohr)。从1971年以来,IUPAC曾多次开会讨论,均未能确定统一的英文名称,出现了混乱。1977年8月IUPAC正式宣布100号以后的元素名称,终止使用以人名、国名、地名和机构名等来制定新元素的名称,英文名称采用拉丁文和希腊文混合数字词头加词尾-ium来命名,元素符号采用三个字母来表示,以区别以往元素采用的一个或两个字母的方法,具体办法是:0=nil、1=un、2=bi、3=tri、4=quad、5=pent、6=hex、7=sept、8=oct、9=enn,并规定新元素不论是金属还是非金属,在数字词头后均加词尾-ium,如:104号元素名称为unnilquadium,元素符号为Unq。想从根本上解决命名的分歧。(八)1997年,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科技名词委)公布了101~109号元素的中文名称(见表2)。在本文第七部分介绍的1977年8月IUPAC正式宣布的100号以后的元素的新的命名方法,十几年来,虽得到使用,但仍有人不断提出反对意见。我国在《化学命名原则》(1980)中也只从106号以后元素采用了IUPAC的建议。中文定名为“10×号元素”,这样冗长的定名给使用者增加了困难。1994年IUPAC无机化学命名委员会又重新提出了仍以科学家人名和发现该元素的科研机构所在地命名新元素名称的方法。1997年8月27日获得表决结果并以IUPAC名义发表正式文件,对101~109号元素重新定名。我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张存浩院士代表我国出席了会议,会前在中国科学院院士会议上,听取了有关院士的意见。全国科技名词委化学名词审定分委员会于1998年1月中旬召开了无机化学名词组扩大会议,会议根据IUPAC 1997年8月27日决定对101~109号元素英文名称重新命名的意见,审定了相应的中文命名。参加会议的有化学、物理和语言文字方面的专家,会议在前一个阶段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审定了我国101~109号元素的中文名称(见表2)。其定名中使用的汉字已征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同意,经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批准予以公布使用。(九)全国科技名词委根据IUPAC 2003年8月16日对第110号元素正式确定的英文名称,于2003年12月组织无机化学名词组和放射化学名词组及有关专家讨论了110号元素的中文名称的定名问题并提出建议,后在有关期刊上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审定了110号元素的中文名称(见表3),其定名使用的汉字征得了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同意,经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批准予以公布使用。(十)2004年,IUPAC颁布了第111号元素的名称Roentgenium和元素符号Rg,这一名称由元素发现者德国重离子研究中心以X射线发明人伦琴命名。2006年1月20日全国科技名词委与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联合组织召开化学、物理、语言文字专家联席会,讨论了111号元素的中文定名,建议111号元素中文名称为“”,现拟报请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批准。附:1956年关于“化学物质命名的讨论”介绍1956年9月至12月在光明日报上展开了“化学物质命名的讨论”。当时的历史背景是“我国已经到了汉字改革的时期,方块汉字逐步改革成拼音汉字,虽然还要经过一段较长的时期,但不能算成太久的了”(光明日报社论)。为此有些语言界工作者提出:现行的化学名词,以至于整个自然科学名词显然是不能适用于拼音汉字的,需要进行变革。这当然也涉及到对元素中文命名的意见。对元素名称提出以下三种改革的建议:(1)同音代替碳→炭 钡→贝 氟→弗 钙→丐 碘→典 氧→养 氯→ 溴→臭(2)口语化理由是在语言里,单音词总是不如多音词清楚。如:铂→白金 氧→氧气 硼→硼石 硫→硫石 铍→皮金(3)国际化根据《汉语拼音方案(草案)》的几点说明里有这么一句话:“这一套现代化拼音字母,可以用来写科学符号和专门名词的译音。”有人就提出用下列方法转写。如附表1。不难看出这个方法实际上是用汉语拼音字母转写英文名称,与日本用假名转写一样,只是去掉了不必要的词尾,并为此还设计了八条转写规则。对以上观点提出相反的意见是“科学研究走在人们日常生活的前面,科学工作者由于需要,创造了一些新字,这些新字,有些是说得清楚,听得明白的,它便利了人们去了解新事物,这是再愉快不过的。对个别单音词会引起读音上的混淆的缺点当然要进行改革”。对于同音代替,有人指出:如果把“钡”改做“贝”,“溴”改为“臭”,陡然使人难以想象指的什么,甚至产生混乱。对于国际化问题,提出不同意见的认为“在汉字拉丁化以后,我们也不能割断历史,马上把我国的科学名词全部废除而改用英文名称。我国语言是否可以容忍大量的英文学术名词还是一个问题,所以我们任何一个人也不能贸然作出这样一决定”。以上是对1956年大讨论中对元素名称改革的主要观点记录,供以后研究这些问题时参考。  相似文献   

15.
一、为什么要对101—109号元素重新制定中文名称国际上对元素英文名称的定名是通过国际纯粹与应用化学联合会(简称IUPAC)讨论决定的。我国则相应地使用单个汉字作为名称。选字的方法有以下几种:固有汉字,如:金、银、铜、铁、锡、硫……;沿袭固有汉字的造字方法采用“左形右声”的左右结构的合体形声字,如:锂、钠、钾、铷、铯、钫……;另外一种属会意造字,如氢、氮、溴、碳……。其中合体形声字多为新造字或借用古字。在我国《化学命名原则》(1955)中包括了102个元素名称,《化学命名原则》(1980)中包括了105个元素名称,这次重新制定的名称中只限于105、106、107、108、109号元素,共五个元素名称。为什么要重新制定这五个元素名称呢?103号以前的英文名称都是经IUPAC推荐的名称,国际上并无争议。1964年底苏联科学家宣布获得了104号元素并把这个元素命名为kurchatovium,符号Ku,以纪念苏联科学家库尔查托夫(I.V.Kurchatov),到1969—1970年间美国科学家也获得了104号元素的另一些同位素,并把104号元素命名为rutherfordium,符号Ru,以纪念英籍新西兰物理学家卢瑟福(E.Rutherford)。105号元素也于1970—1971年间先后在美国和苏联获得,美国人把这一元素称为hahnium,符号Ha,以纪念德国科学家哈恩(O.Hahn),苏联人把这一元素称为nielsbohrium,符号Ns,以纪念丹麦科学家尼尔斯·玻尔(N.Bohr)。从1971年以来IUPAC曾多次开会讨论,均未能确定统一的英文名称,造成了混乱。1977年8月IUPAC正式宣布100号以后的元素名称,终止使用以人名、国名、地名和机构名等来制定新元素的名称,英文名称采用拉丁文和希腊文混合数字词头加词尾-ium来命名,符号采用三个字母来表示,以区别以往元素采用的一个或两个字母的办法,想从根本上解决命名的分歧。如104号元素可命名为unnilquadium,符号Unq。这套命名方法虽得到使用,但仍有人不断提出意见。我国在《化学命名原则》(1980)中也只从106号以后元素采用了IUPAC的建议。中文定名为“10×号元素”,这样冗长的定名给使用者增加了困难。1994年IUPAC无机化学命名委员会又重新提出了仍按以往的命名方法制定新元素名称,并提出了讨论稿。1997年8月27日获得表决结果并以IUPAC名义发表正式文件,对101—109号元素重新定名。我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张存浩院士代表我国出席了会议,会前在中国科学院院士会议上,听取了部分院士的意见。二、101—109号元素中文名称的制定经过我们收到IUPAC对101—109号元素的重新定名的决定后,经全国名词委化学名词审定分委员会研究,认为根据IUPAC的决定应重新拟定101—109号元素的新的中文名称,并提出了如下几个原则性的意见,(1)101—109号元素名称仍采用以往使用的形声造字的方法;(2)避免与100号以前的名称同音,避免用多音字和怪异字,笔画要简单;(3)使用简化字;(4)所造之字符合汉语的文字规范。在全国征集意见过程中,各方面专家对104—109号元素的中文名称提出了40余个汉字供选择。1998年1月13日在京召开了101—109号元素中文名称审定会,经对收集到的意见逐字进行分析,最后确定了101—109号元素的中文定名意见。其名称使用的汉字已征得了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同意。现简要说明如下:101—103号元素钔、锘、铹仍使用原有定名。104号元素在《化学命名原则》(1980)中已定为“”,是根据1969年美国科学家为纪念英籍新西兰物理学家欧内斯特·卢瑟福(E.Rutherford)而定名的,其英文名称为“rutherfordium(符号Rf)”。这次IUPAC已肯定了这一名称,“”字在我国已使用多年,故仍采用。105号元素在《化学命名原则》(1980)中曾订名为“”(英文名为hahnium,符号Ha)。现根据IUPAC的建议改订为“”,其英文名称为“dubnium(符号Db)”。105号元素因苏联杜布纳联合核子研究所在获得该元素中也曾作过重要贡献,从而命名的。中文名称根据谐音定为“”,该字为左中右结构,但笔画较简单。以往的元素名称用字中也使用了左中右结构字,如:铷、锕等。106号元素的英文名称为“seaborgium(符号Sg)”,是以美国科学家西博格(G.T.Seaborg)命名的,中文用“”字,是为避免与以往元素名称相同或同音,如:锡、硒均读xī。107号元素的英文名称为“bohrium(符号Bh)”,是以丹麦科学家尼尔斯·玻尔(N.Bohr)命名的。中文名称定为“”最为恰当。但考虑到汉字中左中右结构的字没有“王”字在中间的结构字,而“”的字形简单符合造字法,故选用。108号元素英文名称是“hassium(符号Hs)”,该元素首先在德国重离子研究所获得,而该所位于德国黑森州从而命名的。中文定名为“”。经查《汉语大字典》和《中华字海》中该字注为25号元素“锰”的旧译,但在1932年公布的我国第一部《化学命名原则》中25号元素已使用“锰”字。没有出现过“”字。109号元素英文名称为“meitnerium(符号Mt)”是以德国科学家迈特纳(L.Meitner)命名的。中文定名为“”,谐音较好。三、海峡两岸共同拟定101—109号元素中文名称IUPAC对101—109号元素英文名称重新确定后,两岸化学专家多次交流了定名情况,现在对101—109号元素的中文名称的定名已取得共识,可望共同使用这些新的元素名称。这就避免了元素中文名称命名时,各自分别创造出不同的汉字的问题。对两岸科技交流也将起到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6.
在实际工作中,我就遇到了shoot这个词,因没有确切的译名,无奈之下只好称之为“地上部分”,但通篇文章都这样,显得罗唆。我是这样理解这个词的:对单子叶草本植物,不管是老是幼,其地上部分均可称为shoot;对于双子叶植物至少其幼苗的地上部分可称为shoot。“征询命名”所提供的名称除“地上部”外均未能圆满地表达其意义,双子叶植物的“冠”与“根”之间应还有一段“茎”,“苗”应包括“根”;“条”、“枝”、“枝条”在单子叶草本植物 中无对应部分。鉴于这种情况,为了与root(根)对应起来,有必要用一个字来表达此词。我认为“梗”字是较好的候选词,按《新华字典》(1971年修订重排本,商务印书馆,1976年,北京)第136页的解释,为“植物的枝或茎”,“枝”即包含了“叶”,如能订为“植物的枝和茎”,则可圆满表达其义。在读音和字形方面,shoot对root,“梗”对“根”,也还过得去。或者新造一个字以表达shoot。  相似文献   

17.
一、问题的提出《生物学教学》2000年第6期刊登了《生物与生物学辨析》一文,就中学生物课程应叫“生物”还是“生物学”从名词辨析的角度进行了探讨。接着,该刊2002年第5期又刊载了《生命科学的教材取名<生物>名不副实》和《中学生物学课程不能以“生物”作为教材名称》两篇文章,也一边倒地认为中学生物课程应取名“生物学”而不是“生物”。于是,生物学科名称之争再度引起了业内人士的广泛兴趣。虽然如此,但教育界对这两个概念的使用仍非常混乱,人们似乎并没有理会这些争论。二、问题的讨论其实,关于“生物”与“生物学”的名称之争,历史上也曾有过。比如在上世纪80年代,不少大学教授就“生物系”的称谓提出过批评,当时舆论几乎是一边倒地要求使用“生物学系”。但事实上,到今天为止国内各高校使用“生物系”称谓的还是占绝大多数,只有少数改用“生物学系”、“生物科学系”或“生命科学系”等。在英文中,“生物学”(biology)与“生物”(living beings或organism)是很容易区别的,前者指一门科学,后者指一种有生命的物体。但在中文里,使用就有些复杂。笔者认为,生物与生物学两个概念在有些情况下可以互用,但有些情况下则需要严格区分开来。(一)可以互用的情况这种情况很多,比如生物系——生物学系;生物教育——生物学教育;生物教学——生物学教学;生物教师——生物学教师;生物课程——生物学课程;生物实验——生物学实验;生物课——生物学课等等,是经常被混用的。按照英文的翻译,当然后者更准确,比如“biology teacher”直译就是“生物学教师”;“biological education”直译就是“生物学教育”。那么在前者中使用“生物”是否算错呢?笔者认为,不能算错。一方面从约定俗成的角度讲,叫“生物”有其便利性(简单顺口),比如生物教师、生物系、生物课等已在口头语和书面语中被固定下来。另一方面,使用“生物”的表述也是解释得通的,而且这里的“生物”仍可以指有生命的物体。比如“生物课程”是意指研究生物的一门课程;“生物实验”意指研究生物的实验;“生物教师”意指教授生物课的教师。当然,这样互用的话,又很容易给科研和教学工作带来诸多不便,比如进行文献检索,假设你到图书馆查阅一本名为《生物学教育心理学》的书,如果输入“生物教育心理学”就有可能查不到。(二)需要严格区分开的情况当然这并不是说,在任何情况下“生物”与“生物学”都是可以通用的,关键是要看具体的语言环境。一种是作为专业,应称为“生物学专业”或“生物科学专业”,不应称为“生物专业”;二是作为科学,应称为“生物学”。如果作为学科,既可以称为“生物”也可以称为“生物学”,但作为科学,只能称为“生物学”而不能称为“生物”,比如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大学生物学等。生物科学是对客观现实的生命自然界及其规律的逻辑反映,生物学科则是根据教学目标和学生的认知规律从生物科学中选取的教学内容,两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生物科学的体系囊括了人类积累起来的一切有关的生物学知识成果;生物学科则是旨在实现教学的课题、目标,从生物科学中选择和组织的最基本的知识而构建的体系。生物学教材的选择、排列不应当仅仅凭借生物科学的逻辑关系,还必须受学生的心理发展条件的制约。生物学教材排列的系统性就是生物科学的逻辑体系经过教学心理学改造后的变形。所以,就教科书而言,中学教科书是科普性质的,科学体系并不严谨,称为《生物》比较合适;大学教科书是专业性的,科学体系非常严谨,应该称为《生物学》。当然,也有些情况下只能使用“生物”而不能用“生物学”,比如“生物工程”、“生物分类学”、“生物心理学”等,这里是将“生物体”作为研究对象,而不是将“生物学”作为研究对象。(三)前后使用需要一致对于第一种情况,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在同一论著或同一体系中应前后一致。比如不应当时而称“生物教师”和“生物教学”,时而又叫“生物学教师”和“生物学教学”。其实这种情况在专业论著和国家课程文件中也时常出现。关于课程文件,“生物教学大纲”和“生物学教学大纲”在过去都同时使用过,现在我国新的初、高中则统一改用“生物课程标准”的称谓。但是作为“生物课程标准”的实验教科书,叫法又不一致起来,有称《生物》的,也有称《生物学》的。比如江苏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初中教科书使用的是《生物》;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初中教科书则使用《生物学》。更有意思的是,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与初中《生物学》配套的高中教科书又改称《生物》。事实上由口头语和不规范书面语的顽固性造成的混乱在专业性的表述中将会长期存在。这正是目前我们所面临的尴尬。对此我本无权置喙,但终觉这里面的确有些问题值得探讨,故不揣深浅,权作巷议,期专家斧正。  相似文献   

18.
一、引言化学是一门历史悠久又富有活力的学科。几个世纪以来,化学物质逐渐被大量发现,目前已知的化合物就有几百万种,这样多的化学物质如何给予科学的定名,是摆在化学家面前的重要课题。1892年在日内瓦召开的国际会议上,制定了日内瓦原则,为化学系统命名奠定了基础。我国近代化学发展较迟,直到1934年当时的教育部才公布了《化学命名原则》,这是我国第一部较为完整、系统的化学命名文件。这个《原则》到现在已有半个多世纪了,其间虽进行过多次修订,但大多数原则一直沿用至今。而化学术语应当如何制定?是根据汉语的内在规律,制定符合汉语习惯的命名方法,还是全部采用或部分采用外来语制定化学术语,一直存在着不同意见。本文着重研讨化学术语的制定方法。二、化学术语的造字问题化学是人类在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它使用的术语是对新事物概念地描述,一般不能用常见的词语所替代。而我国化学家经过了几十年的潜心研究,制定了约200个左右化学新字,用来命名千百万种化学物质。这些新字包括105个元素名称和近百个词根字,解决了几百万个化合物名称的命名问题。词首字和介词,严格讲不属于化学新字,它们大都是汉语中的常见字,只是在化学命名中给这些常见字,赋予了新的科学内涵。三、元素用字目前元素周期表中列出了109个元素的名称和符号,1至105号元素的名称都是独体汉字,从原子序数106号元素起就不再使用独体字作为名称,而称为“第×××号元素”。归纳起来元素名称用字有以下几个特点:(一)使用固有的汉字金(Au)、银(Ag)、铜(Cu)、铁(Fe)、锡(Sn)、硫(S)等,这些元素用字在我国古代文献中如:《汉书·食货志》、《说文解字》、《神农本草经》等都有记载,它们的字形结构成为以后新元素名称的造字依据。(二)沿袭固有汉字制定的新元素名称元素固有汉字的造字方法都是左右结构的合体字,属于形旁和声旁组合而成的形声字。因而给以后发现的新元素命名时,大体上按照这样的规律造新字。如:锂(Li)、钠(Na)、钾(K)、铷(Rb)、铯(Cs)、钫(Fr)均为金属,故形旁为金,声旁按国际通用名称谐音。砷(As)、硒(Se)、碲(Te)、碘(I),是非金属形旁为石,声旁也大多为谐音。(三)会意造字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形旁合在一起表示一定的事物。氢、氯、氮、溴、碳等都属此类。“氢”表示一种最轻的气体,“氯”表示单质状态下是绿色的气体,“氮”表示空气中的氧被冲淡了。这些字中气字头是一个形旁,另外一个形旁是与文字所代表的意义有联系的字符,以上例子中取“轻”字中“圣”、“淡”字中“炎”、“绿”字中“录”作为形旁与气字头组成了“氢”、“氯”、“氮”。“溴”在通常状况下是棕红色液体,它的英文名(bromine)来自希腊文brōmos是恶臭的意思。“溴”字汉文订名从水从臭,是比较典型会意字。“碳”字也属会意字,碳元素的拉丁名称为Carbonium,来自“carbo”一词是煤的意思,故用“石”加“炭”而会意。(四)元素名称中造字比较特殊的例子“氧”曾叫“养气”,表示滋养之意。并根据会意法造过“”字,后因笔画繁杂,“”字演化为“氧”失去了会意的意义。“汞”是我国古代文献中“澒”(读汞)的读音,曾使用过“”字,后又将金字旁去掉直接使用“汞”字,是目前唯一没有“金”偏旁的金属元素名称。“硅”的拉丁名称silicium,来自“silex”一词是石头的意思,我国曾从音译为“矽”,后因“矽”与“硒”、“锡”同音易混,故将“矽”改为“硅”,“硅”字是由日本字“珪”演化借用而来。(五)借用古字在元素名称中,有些形声字如:钉(Ru)、钫(Fr)、铋(Bi)、钯(Pd)、钐(Sm)、铂(Pt)、镝(Dy)等,这些字在汉语古字里均可以找到,但作为元素用字,它们都已失去了原有的意义,而赋予了新的概念和读音。作为新的化学元素名称用字出现。四、化学介词化学介词是代表化合物中基本结构组分间互相结合关系的连缀词。在使用中当名称所反映的结构关系不会混淆时,介词可以省略。化学介词最重要的有8个:(1)“化”表示简单的化合,如原子与原子化合成分子或两个基之间的化合。(2)“代”①表示取代了母体化合物中氢原子。②表示硫(或硒、蹄)取代了化合物中的氧。③表示有机化合物中母体化合物碳原子上的氢被其它原子或基团所取代;硫原子置换了碳原子上的氧原子或置换了羧基碳原子上的氧原子。(3)“合”表示分子与分子,分子与离子相结合或加成产物命名时使用的介词。(4)“聚”表示相同或不相同分子聚合时使用的介词。(5)“缩”表示相同的分子之间失水、醇、氨等小分子而形成的化合物。(6)“并”表示两个或多个环系之间通过两位或多位相互结合而形成稠环所用的介词。(7)“联”表示相同的环系彼此间以单键或双键相联而形成的集合环所用的介词。(8)“杂”用于无特定名称的杂环、多环、螺环的杂环环系命名时所用的介词。以上8个介词用字均选自常用字而赋予了特定的含义。在化学名词中以往不止此8个介词,尚有“络”、“替”、“换”、“取”、抱”、“逐”、“赶”等。后经过长期使用实践,一些意义相差不多,难辨易混或可用其它介词或符号、位次标记等所代替的介词被废止。这便使化学介词得以精简,易学易记,便于使用和交流。五、化学同音字汉语普通话共有1300多个音节,汉字字数如果按1万字计算,平均每个音节要负载7.5个字,这说明汉语同音字是无法避免的。在化学新字的制定过程中,尽量回避同音字,特别是元素同音字。目前使用的105个汉字,它们的读音如果相同,就要造成混乱”如:14号元素曾定名为“矽”(读夕)是合体谐音字,但与34号元素“硒”、50号元素“锡”等读音相同易混淆,1950年化学名词小组将“矽”改为“硅”(读归),“硒”与“锡”根据新华字典仍同音,为此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在“化学用字及读音”讨论会上,建议国家语委汉字正音委员会,将“锡”字按北京语音读席,就可以解决目前元素用字同音的矛盾。化学根词如“氨、胺与铵”,“氰与腈”,“肼与”,“胂与”,“膦与”等五组化学用字为避免同音,曾按四声加以区别,如:“氨”读安、“胺”读俺、“铵”读暗。但在长期使用中,很少有人按这个规则读音,因为在组成化合物或官能团的名称时,如氨气、氨基、苯胺、氯化胺,不会因为读音相同而产生误解。这类词与汉语中一般同音词是相同的,属同音异形词,如在一般汉语中“泛、饭、犯”和“生、升—笙”等在使用中都有严格的约定,比如说“吃饭”、“学生”不会有人使用泛或犯来代替“饭”,也不会用升和笙来代替“生”,否则就是错别字了。六、音译词和意译词(1)化学用字中,音译词占的比重较大,前面已经介绍的元素新字中,左形右声的合体字都属于音译词。化学根词用字大多也是音译词,如芳香烃的特定名称中,“苯”(benzene)读本、“萘”(naphthalene)读奈、“蒽”(anthracene)读恩、“菲”(phenanthrene)读非、“茚”(indene)读印、“薁”(azulene)读奥、“苊”(acenaphthylene)读厄、“芴”(fluorene)读勿、“苉”(picene)读匹、“苝”(perylene)读北、“芘”(pyrene)读比、“”(chrysene)读屈等。这些音译词都是单音词,而且就译音而言也是取外文名中的部分音节,并非全部音节的音译,使这些单音词构成的成千上万个化合物的名称,不致过分冗长。杂环母核的特定名称所创新字,多是由形旁和声旁组合而成的形声字的多音词,其声旁则为外文名称的音译如:“噻吩”(thiophene)、“呋喃”(furan)、“吡喃”(pyran)、“吩嗪”(phenoxathin)、“吡咯”(pyrrole)、“咪唑”(imidazole)、“吡唑”(pyrazole)、“吡啶”(pyridine)、“哒嗪”(pyridazine)、“吲嗪”(indolizine)、“吲哚”(indole)、“吲唑”(indazole)、“嘌呤”(purine)、“喹嗪”(quinolizine)、“喹啉”(quinoline)、“酞嗪”(phthalazine)、“萘啶”(naphthyridine)、“喹喔啉”(quinoxaline)、“咔唑”(carbazole)、“咔啉”(carboline)、“菲啶”(phenanthridine)、吖啶(acridine)、“菲咯啉”(phenanthroline)、“吩嗪”(phenazine)、“噻唑”(thiazole)、“吩噻嗪”(phenothiazine)、“唑”(oxazole)、“吩嗪”(phenoxazine)以上这些名称都是来自外文名的译音。在订名时考虑了这一系列名词用字的一致性。如在化学结构中含氧原子用“”、含硫原子用“噻”、含氮六元双环一般用“喹”。另外,外文词尾“-zole”用“唑”、“-zine”用“嗪”、“-line”用“啉”、“-dine”用“啶”,这样的订名在一定程度上与结构和外文产生了有机联系,便于掌握。(2)外来词中的半译音半译意的词,严格讲第(1)项列出的单音词和多音词,已含有半译音半译意的性质。在元素名称造字时就已规定,元素单质在通常状况下,气态者偏旁从气;液态者从水;固态的金属元素从金;固态的非金属元素从石。化学词根用字中,如芳香族化合物一般从草字头、杂环化合物加口字旁来表示。化学用字里还有不少双音词,半译音半译意,如脂环母烃中“蒎烷”(pinane)、“烷”(thujane)、“葑烷”(fenchane)、“莰烷”(camphane)、“富司烷”(fuscane)等,这些名称中是前面为音译后面“烷”字为意译。另外,若根据物质来源命名则另有一套译意名称如:松节烷、侧柏烷、小茴香烷、樟烷……(3)在化合物名称用字中,还有一些是根据该化合物的形状译意的,如:冠醚、轮烯等。七、会意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形旁合在一起表示一定的事物,叫会意字。元素用字中的会意字本文第三部分中已作了介绍,在化学根词用字中“羟”、“羰”、“羧”、“巯”也是按会意法造的新字。“羧”字是由氧和氢的形旁合在一起表示氢氧基,“羰”字是由氧和碳的形旁在一起表示碳氧基;“羟”字是由氧和酸的形旁合在一起表示含氧酸基;“巯”字是由氢和硫的形旁合在一起表示“氢硫基”,这几个字的读音一般是按组成的形旁字的切音读音,如:碳氧切音读汤,氢硫切音读球,氧酸切音读梭,其中“羟”字按氢氧切音应读抢,但习惯上读枪是个例外。有机化学中“烷”、“烯”、“炔”也属于会意字,形旁火表示烃类化台物,另一个形旁完、希、央分别表示链或环的饱和程度,“烷”指化合物中化合价全部得到满足,即碳—碳之间以单键相连,“烯”表示少一个氢原子,以双键连接,“炔”表示缺少两个氢原子,以三键相连。有机化学中化学根词用字较多,大部分是以偏旁会意,含氧化合物用酉字旁会意,如:醇、醛、酮、醚、酯、酐、酚、醌等;含氮化合物用月字旁会意,如:胺、肼、脒、胍、肟、腈、胩、脲等。这两组词除偏旁会意外,或假借或谐音,严格按照会意法造的新字并不多。磷、砷、锑的烃化物:膦、胂、,非金属的四价根:铵、、锍、、、均属于用会意法造的字。八、象形字象形造字是我国古文字的造字方法之一,但作为近代科学造字方法是不妥当的,特别是化合物的结构都是微观的,用象形法造字不能充分表达出所指概念,因此,在1932年我国第一部化学命名法中就规定了不重象形的原则是完全正确的,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如50年代化学曾创用了一个“甾”字,这是个典型的象形字,“甾”字下面的田字代表四个环,上面的三个角代表环上的三个支链,可谓用心良苦。这类化合物当时生物化学已经使用“固醇”,但出于想缩短名称,造了独体字“甾”,虽在化学中得到应用,因其字形怪异,难认难读,一直未被其它学科采纳。后有根据象形法造了一个“”(读音雷)字表示由四个环组成的化合物就没有推广开来。九、词首用字化合物名称之前加某词首用字来表示其不同的化合状态。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正、异、亚、次、高、过、全、新、伯、仲、叔、季等。这些字虽都属于常用字,但在化学命名中赋予了新的含义,有些字在无机化学和有机化学中还有不同的意义。如:“正”字在无机化学中表示在通常状态下较为常见的价态组成的化合物,在有机化学中表示直链烃以及官能团位于链烃末端的化合物。“亚”、“次”、“高”、“过”等,在无机化学中相对“正”字而言,比常见价态高的用“高”、“过”,比常见价态低的用“亚”、“次”。在有机化学中“亚”字表示一个化合物从形式上消除两个单价或一个双价的原子或基团,“次”字表示一个化合物,在形式上消除三个单价的原子或基团,不难看出这些词首用字的使用是非常严格的,在特定的条件下有着特定的内涵。再如:“伯”、“仲”、“叔”、“季”是汉语里序数词,而在有机化合物里用来表示链异构或碳原子不同取代程度的形容词,而“新”字又是专指具有叔丁基结构的链烃化合物。“全”字指链烃中的氢原子全部被另一种原子所取代而专用的词首字,如:全氟乙烯就是乙烯分子中的氢原子全部被氟原子所取代。词首用字在化学命名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初学者往往因为对词首用字的含义了解不够,而出现张冠李戴的现象。十、系统名和俗名化学物质有两种命名方法。一种是能完全地表达出化合物分子组成结构的名称,叫系统名,如:甲酸、乙烷、丁醛、氯化钠等。另一种是不能表达(或不能完全表达)化合物组成结构的名称叫做俗名,如:消石灰、石膏、芒硝、苏打、烧碱、升汞、阿托品、阿斯匹林等。上面几节介绍的都是制定系统名时所必需的条件,如把化学物质的基本构成部分各给予一个名称(包括:元素名称、根词等),然后把这些基本构成部分的名称通过相应的介词连接起来构成能反映化合物结构的系统名称。俗名的种类很多,商品名、工业名称、化学系统俗名、生化系统俗名及独立俗名都属俗名。(1)商名是商标名和商品名的总称,商标名带有注册商标性质,不属于化学命名中讨论的范畴,商品名是指具体的商品名称,有些商品名是由商标名演化而来,如我们常说的尼龙(Nylon)就是聚酰胺纤维的商品名,另外商店中出售的明矾、海波、胆矾等,药店出售的苯巴比妥、非那西丁、利眠宁、利血平等都是。(2)工业名称是按工业使用方法或作用取的俗名以便于使用,如:染料工业名称中的硫化棕、油溶黄、酸性绿等。(3)化学和生物化学中的俗名,在本文第六部分介绍的芳香烃母核和杂环母核的特定名称,都属于外文俗名的音译名,但在订名时考虑了音节的音译用字的代表性和一致性并与外文读音和化学结构产生一定联系,故属于系统俗名。生物化学中也是根据其含义选择某一种或数种特性为根据而分类制定了系统俗名,这些物质有的结构并不复杂(如:氨基酸),但大数结构复杂(如:维生素、激素、核酸、糖类等)或结构不明(如:蛋白质、酶等)。(4)独立俗名这是与系统俗名相对而言,这类俗名大多在初次发现时或此后由别人另取的不成一类的名称,它们的定名往往是根据来源、产地或外文俗名的音译名称,如:单宁、蚁酸、醋酸、胆碱等。这类名称中生物碱最多。如:adhatodine取自植物Adhatoda vasica,Adhatoda是鸭嘴花属,故将adhatodine定名为“鸭嘴花碱”。除以上介绍的系统名和俗名外还有一种简名。在制定简名的时候要特别注意不能使简名与某系统名相混淆。如“磺胺”是“对氨基苯磺酰胺”的简称。它是磺胺类药物中最简单的一种,用它可以命名为数很多的磺胺类药物,大大缩短了这类衍生物的名称。十一、拼音化和借用语汉字的拼音化对汉语化学术语的制定,也有着一定的影响。建国初期就酝酿了文字改革,提出简化汉字和汉语拼音化,并于1958年正式公布了“汉语拼音方案”,对化学命名也提出了新的要求。1956年《光明日报》开辟专栏讨论化学名词如何整理和改革,当时不少化学家和语言文字专家发表了不少意见,出现了两种极不相同的认识,一种意见是忽视学科发展和文字改革有关的要求,另一种意见是无视化学命名原则是我国科学家近百年来心血的结晶,否认它的优点离开当时全国都在通用的现实,要求全盘拼音化。实践证明这两种意见都有偏颇。在这样大的社会环境下,从50年代到80年代这样长的时间里,对化学命名原则也提出了多种拼音化的修改方案,有的进一步提出直接吸收外国语作为“借用语”。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意见:(1)全盘拼音化即废除现有的方块汉字命名方法,用汉语拼音字母按一定规则转写英文化学名词。(2)部分拼音化,对国内已通用的命名方法,用汉语拼音拼写,未定名者按(1)项办法转写。(3)采用“借用语”,选择一种较为通用的外文(如英文)的化学物质名称,直接使用,作为汉语中的“借用语”,并制定一些规则,按汉语拼音方案读音。综观上述方案,重要的一点是方块汉字能否为拼音文字所替代。近年来汉字研究有了很大的进展,对汉字与拼音文字进行了系统的比较和研究,认为汉字与拼音文字各有其优缺点,汉字是形音义的统一体,可独立使用,也便于辨别同音字,且具有一定的超时空性,有利于继承前人的文化遗产和使用不同方言地区人们的交流,但汉字本身也存在着字数繁多,结构复杂,其表音系统也欠完善,给学习和使用带来不便。拼音文字字母数量有限,拼音规则简易有规律,特别是在文字检索和信息处理上比较方便。由以上的对比可以看出汉字的优点正是拼音文字的缺点而汉字的缺点正是拼音文字的优点。另一方面汉语存在着多种方言,因而推广普通话是拼音化的先决条件,但推广普通话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在没有取得广泛切实的成效以前,不可能考虑改用拼音文字。化学是自然科学的一门基础性学科,与其它学科相互渗透和人们日常生活也发生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而仅化学单独将术语改用拼音文字是不利于交流和推广使用的。十二、海峡两岸化学命名的差异近年来海峡两岸科技文化交流日渐频繁,统一两岸的科技名词呼声很高,笔者对两岸的现行化学命名方法,做了初步探讨。海峡两岸生活着同根同源的炎黄子孙,由同样的文化传统所造就,特别是在30年代还遵循共同的命名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大陆与台湾相互隔绝了近三十年,很少交往,随着科学的发展海峡两岸分别对化学命名原则不断地修订补充,两岸现行原则的差异亦在于此。(一)元素用字的差异:(1)1944年原则中包括92个元素,这些名称大部分是相同的,后来国际上将43、61、85、87号元素分别改订了名称,为与国际上命名相一致两岸化学家也相应进行了修订。(2)93号以后的元素名称是海峡两岸各自订名,虽有些相同,但不一致的名称较多。由以上列出的元素名称对照,可以看出锔、镄、钔、锘、铹两岸订名是一致的,其它不一致的也是同音或读音相近,但选用的声旁汉字不同,所用的造字方法均为左形右声的形声字,但由于汉语的文字丰富,同音字较多,因而选字的余地也大,再加上两岸的长期隔绝,才出现了不一致的情况。如:99号元素的命名大陆也曾考虑过使用“”字,字虽能表示纪念爱因斯坦的意思,但在此前物理界已把“钍-230”(Ionium)订名为“”,故选用了“锿”字也避免了与85号元素“砹”同音。(3)简化字与繁体字,从50年代开始大陆提倡简化字。1953年,当时的化学名词小组就将使用频度很高的“醯”字因笔划繁多,读音又与“烯”字相同等原因,改为“酰”(读先);另外,“醣”与“糖”可以相通,没有造字的必要;“硷”与“鹼”均简化为“碱”在使用中并未造成误解;第14号元素“矽”因与“锡”、“硒”同音,后决定改“矽”为“硅”。(4)103号以后元素的命名:104号元素和105号元素大陆分别订名为“”(Rutherfordium)和“”(Hahnium),这两个名称是为纪念英籍新西兰物理学家欧内斯特·卢瑟福(Rutherford)和德国科学家哈恩(O·Hahn),由美国科学家订的名称。前苏联科学家曾将104号元素订名为Kurchatovium(),用来纪念前苏联科学家库尔查夫(I·Vasilevich Kurchatow),将105号元素称为Niels-bohrium(铍),以纪念丹麦科学家尼尔斯·玻尔(Niels·Bohr)。这在某种程度上引起了混乱,为解决这一争端,自1971年以来国际纯粹与应用化学,曾多次开会讨论,均未能解决。为此,该联合会无机化学组于1977年8月正式宣布以拉丁文和希腊文混合数字词头命名100号以上元素的名称,终止用科学家的姓氏来命名新元素,这样就从根本上解决了以后发现的新元素的命名困难,并规定了新元素符号采用三个字母,以区别已往元素所采用的一个或两个字母的办法。具体办法是:0=nil、1=un、2=bi、3=tri、4=quad、5=pent、6=hex、7=sept、8=oct、9=enn,并规定新元素不论是金属还是非金属,在数字词头后均加词尾-ium,如:104号元素名称为unnilquadium。符号为Unq。故大陆106号元素以后的新元素也不再采用单音字命名,直接使用“106号元素”、“107号元素”……。(二)根词用字的差异大陆在历次修订命名原则中,考虑便于使用和学习,主张尽量少造新字。因此目前台湾命名中的“”、“”和“”“録”、“”等虽然与以前造字方法有沿续性,但考虑到可以用其它方法命名,就没有再造新字。芳烃化合物的特定名称中,“”和“芴”是1944年原则的定名,台湾化学家又分别定为“蒯”(chrysene)和“茀”(fluorene)与之并用。复杂的芳烃可视为苯环以相邻两个碳原子并合而成直长形分子,大陆用“并几苯”,台湾用“稠几苯”有着微小差异。芳烃环上的氢被烃基取代后的衍生物俗名,大陆没有另造独体新字,直接使用系统名如:异丙苯、二甲苯、对甲异丙苯。这些名称字数不多使用方便,没有另取俗名,台湾方面根据国际俗名音译定了“芡”(cumene)、“茬”(xylene)、“”(cymene)与系统名并行使用。杂环系的命名,除杂环母核的特定名称,如:噻吩、吡咯、咪唑、吲哚、嘧啶、嘌呤、喹啉、咔唑、吖啶等两岸使用相同的名称,对非特定名称的杂环及其衍生物,国际上有两种命名方法。第一种是“杂”字命名法,第二种是汉栖—魏德曼(Hantasch-Widman)系统命名法,大陆采用第一种,台湾使用第二种而且制订了大量的新汉字与外文的词头和同干相对应,现列出供参考:(三)新学科术语的差异近年发展起来的分支学科如:高分子化学、立体化学等学科中的术语订名两岸不一致的较为突出,现以高分子化学为例作一简单的对照:由以上两岸订名的对照可以看出,虽然这些名词在遣词用字上有所差异。但他们都能比较明确地表达所描述事物的内涵。形成了各自沿用的汉语同义词。两岸在化学名词术语中,既有同又有异,通过两岸化学家交往不断深入,相互了解,共同切磋,对某些订名有差异的名词展开讨论,逐步达到共识,共同制定出更为符合汉语规律和规范的化学术语,为繁荣中国的化学科学作出贡献。  相似文献   

19.
摘要 药品名称以WHO制定的INN名称为正名,取消拉丁药品名称,改用英文药品名称,中文名称只收载药品法定通用名称,不再列副名。本文就新旧药品名称的一些变化作一简要介绍,以便能对各级医务工作者在今后正确使用药品名称时有所参考。近年来,由于新药的不断问世,其品种数量之多,名称之混乱,给临床应用及药剂管理均造成了一定的困难。随着知识产权及关税协定的逐步解决,进口药品将会有所增加,这将使我国医药市场,特别是药品名称规范化这一问题更加突出。我国从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由卫生部设立药典委员会药品名词专业组,组织有关专家对药品名称统一进行了详细的讨论研究,参照WHO(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INN(国际通用名称)名称,在90年版药典的基础上对95年版药典作了明确规定;取消药典二部拉丁文,改用英文名称,并以WHO制定的INN为正名,中文名称只收载药品法定通用名称,不再列副名。这样,我国药品名称就与WHO制定的INN接轨,使我国药品名称开始走上规范化道路,并规定在1996年4月开始执行。但在近两年多的实际应用中,有些药厂、医疗单位、卫生行政审批单位、部分书刊、杂志在贯彻执行中却不令人满意,为此,本文简要地将一些出现的问题,以及新旧药品名称的一些变化作一介绍,以便能对临床医师、药师、药品生产单位及有关人员在今后正确使用,执行法定药品名称时有所参考。1.药品名称的分类1.1 化学名称(Chemical Name) 因这种名称难于记忆,除制药行业、药物合成及研究部门、药师应掌握外,临床医师只作一般了解。1.2 专利名称(Patent Name) 又称商标名称(Brand Name)或称注册名称(Register Name)。但三者名称并非完全一致,在国际上,专利名称与质量意识是统一的(但应注意的是一个药品可能有几个或十几个专利名称)。1.3 法定名称(Official Name) 又称通用名称(Generic Name)或非专利名称(Non proprietary Name)。是由国家授权的法定机构进行审定而采用的名称。我国药典收载的法定名称有三种形式:(1)中文名称;(2)汉语拼音;(3)英文名称。1.4 国际通用名称(International Nonproprietary Name,INN)是由WHO根据专家委员会制定的,在全世界范围内对一个药品只采用一个药物名称,而不考虑各国药厂的专利名称。INN通常以拉丁文、英文、法文、西班牙文等几种文字发布。我国药典从95年版起采用INN英文名为正名,并以与之对应的中文通用名做为法定名称。2.存在的问题2.1 由于名称混乱,很多药品名称仅一字之差,注意力稍不集中,或业务不够熟练,就有可能发生差错,给患者带来不应有的危害。如表1:2.2 由于药品名称混乱,形成同一药物,名称不同,重复引进,给医院及医务人员、患者造成诸多不便,使其无所适从,如表2:2.3 有些药厂为了扩大本厂名牌优质产品的知名度,以厂名冠之药品名称之前,注册“专利名称”,使许多性质完全不同的药品仅一字之差,且违反了药品命名原则,又易发生差错,如:2.4 有些生产厂家,没有严格遵照国家药典委员会制定的标准申报药品名称,违反了药品避免使用可能给患者以有关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及治疗学暗示的规定,审批单位有时没有严格把关,致使混乱加重,形成药品名称中“康多”、“宁多”、“灵多”、“定多”、“平多”、“通多”、“痛多”等。如表4:2.5 有的命名甚至言过其实,如脚癣一次净、百忧解、盖天力、痤疮王、灭糖灵等。2.6 由于名称混乱,致使药品价格也产生混乱,易形成质次价高,给医院管理造成一定困难,而且易使患者产生疑虑。2.7 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在有些地区、某些医院,其处方、病历药品名称的书写不够规范(也是等级医院检查的一个重要指标),特别是近几年来使用外文书写药品名称的人员愈来愈少,即便使用中文书写药品名称也极不规范,这与国内一些高等级的医院差距进一步加大。  相似文献   

20.
由于世界动植物的多样性,人们对于动植物名称的了解往往不太确切,动植物“同名异物”和“同物异名”的情况给动植物名称的翻译带来了很多的困难,译者缺乏专业知识或严谨的工作态度都会导致误译。以拉丁语为中介进行动植物名称的翻译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错误的产生。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