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88 毫秒
1.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赋予建设工程承包人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现有的法律对该权利的具体规定很少,导致很多争论,对该权利的行使产生不利影响。我们可通过分析和探讨相关学说和法律规定,对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法律性质、行使,与工程垫资的关系,与抵押权、消费者权利的竟合等问题进行研究。  相似文献   

2.
《合同法》第286条规定了承包人对建设工程的价款有优先受偿权,但是对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性质学术界意见不一,且无程序法的保障,其实现有很多困难。笔者在此对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与其他相关权利的竞合及行使方式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3.
为了解决开发商拖欠建设工程价款问题,我国合同法确立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制度。但是,该制度规定的过于简单笼统,导致在司法实践中特别是民事执行案件中存在诸多问题,其中在实体上主要体现在与其他权利相冲突时的受偿顺位问题、权利标的范畴不清引起的执行分配问题以及"垫资款"能否纳入优先受偿范围问题。上述问题影响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制度效用的发挥,同时也损害了司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理清上述问题有助于从理论上还原该权利的应然内容,在实践中实现该权利对承包人合法权益的切实保护。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了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理论界对优先权性质的理解存在差异,实践中对如何执行也存在认识的偏差,文章在确定优先权的实现条件、范围、权利主体、行使期限,以及在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受理和执行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思考.  相似文献   

5.
由我国的特殊国情决定,目前我国的建筑市场长期处于买方市场,建设工程款拖欠现象层出不穷,承包人处于劣势地位。本文提出了对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几点思考,旨在为承包人充分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提供一些启示.以期更好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推动建筑行业的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6.
《合同法》中关于建设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的价值;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性质;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构成要件以及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效力的确定,进一步明确了工程建设中当事人的责任和义务,对今后建筑业的发展、合同当事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7.
<合同法>中关于建设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的价值;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性质;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构成要件以及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效力的确定,进一步明确了工程建设中当事人的责任和义务,对今后建筑业的发展、合同当事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8.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具有法定性,不以当事人之间事先存在特别约定为必要。在同一建设工程上存在建设工程承包人的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与其他债权人的抵押权竞合时,根据法定优于约定,即有法定从法定,无法定按约定的一般原则,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效力优于抵押权,也就是说,建设工程承包人的工程款受偿顺序位于抵押权人之前。  相似文献   

9.
债权人撤销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依法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该权利突破了债的相对性原则..对交易安全影响极大。为平衡各方利益,减轻对交易安全的影响,撤销权行使范围应以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对因撤销而返还的利益.全体一般债权人平等受偿。  相似文献   

10.
合同法对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效果未作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却扩充了合同法关于代位权效力的规定,由此引发了民法学界的种种争论。目前,关于代位权行使的效力,有入库规则说、平均分配说、优先受偿说等几种观点。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之债权可分为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之前的原有债权和债权人因行使代位权支出必要费用而享有的新债权两部分,对于原有债权和新债权,在不同情形下,可采取不同的清偿规则,从而使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效果归属动态化。  相似文献   

11.
施工企业索赔工作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工程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失方的权利,是规避风险、保护自己、维护正当权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通过分析施工企业在索赔工作中面临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相似文献   

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确立了道路缺陷交通事故中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赔偿责任。虽然承担责任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可能属于公法主体,但道路设计建造缺陷致害责任所要保护的是受害人的民事权益。因此,道路设计建造缺陷致害责任应定性为民事责任。道路设计建造缺陷致害责任为无过错责任,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设计单位不宜作为第一顺位的责任承担人。当与道路管理瑕疵赔偿责任竞合时,应赋予受害人选择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者管理者赔偿后有权就超出其赔偿数额的部分向真正责任人追偿。  相似文献   

13.
为探究基坑开挖和顶管施工共同作用下下卧隧道结构的响应规律,以西安兴善寺东街雨水管道工程为背景,采用数值模拟和实测数据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比分析采用明挖法和顶管法两种不同施工方式施工时下卧隧道变形规律,利用正交试验法研究基坑开挖和顶管施工共同作用时下卧隧道隆起量影响因素。结果表明:下卧隧道沿纵向5倍基坑开挖宽度内结构的隆起变形受基坑开挖影响较大,且基坑开挖卸荷使下卧隧道结构发生不均匀变形。左隧道拱顶最大隆起量为4.13 mm,拱腰最大收敛值约为0.55 mm,结构易发生扭转变形;右隧道拱顶最大隆起量约为3.19 mm,拱腰最大收敛值约为0.24 mm,结构易发生竖向拉伸变形。采用顶管法施工可以减少下卧隧道的变形量,实测数据表明顶管施工会使下卧隧道产生横向收敛,最大为1.7 mm,实际工程中应注意控制既有隧道结构的横向变形。基坑开挖和顶管施工共同作用时,各因素对左右隧道的影响程度不同,左隧道的隆起量主要受基坑开挖卸荷作用影响,右隧道的隆起量主要受顶管施工的顶推作用和开挖卸荷作用影响。同时应注意各因素之间不一定是相互独立的,需要考虑因素组合对下卧隧道隆起量的影响。  相似文献   

14.
本文力图从物理学中的物质运动来阐明管理学中建筑施工过程的事理运动规律;提供了如何来描述这类施工运动的一种静态结构的图示模型系统,力求正确而科学地反映其客观的真实世界;文章最后提供本系统的若干应用前景.  相似文献   

15.
王乃勇 《科学技术与工程》2021,21(32):13919-13925
为研究盾构隧道斜交下穿施工对既有高速公路工程的影响,以某城市轨道交通盾构下穿工程为背景,采用FLAC3D进行盾构施工三维数值模拟,分析了双线盾构施工对公路路面、路堑边坡的影响规律,评价了施工方案的安全性。结果表明:盾构斜交下穿时,路面沉降呈现三维非对称特征,在公路横断面方向,沉降曲线呈现左低右高的线性规律,在公路纵断面方向,沉降曲线呈现左高右低的不对称“V”形,且横断面方向沉降总是大于纵向沉降;边坡竖向位移大于水平位移,以沉降变形为主,开挖面距边坡坡脚水平距离约为2倍洞径时,边坡位移显著增加,该区段为施工强影响区;双线盾构贯通后,路面最大沉降值为3.15mm,纵向沉降变化率为0.0094% ,边坡最大水平位移为1.2mm,三者均小于变形控制标准,公路路基、边坡无塑性区出现,处于弹性状态,盾构下穿施工对既有高速公路影响较小。研究结果可为类似盾构下穿工程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6.
随着名誉权、隐私权等侵权纠纷的增多,精神损害赔偿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但我国法律目前对此制度尚无明确统一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具有经济补偿和精神抚慰双重性质,成构成要件、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方面一般侵权行为相比具有不同的特点。本文对我国审理有关精神损害赔偿案件具体适用法律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7.
侵权损害赔偿是追究著作权侵权行为最主要的民事责任形式,同时也是著作权法理论的一项重要课题。长期以来,我国著作权法侵权损害赔偿制度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为学界和实务领域所诟病,《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对著作权法存在的问题和争议作出了积极回应。我国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制度中存在的赔偿数额计算方法缺乏可操作性、法定赔偿适用单位模糊、是否应当引入惩罚性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等问题和争议亟需立法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8.
刑事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诉讼中的困境及超越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刑事诉讼法》未将精神损害纳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这一规定在司法运作过程中已经消解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价值,实际上已经限制了刑事被害人的诉权,不利于被害人权利的保护。我国应及早通过立法修改,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并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规定相对较长的审理期限。  相似文献   

19.
我国宪法第 41条规定了公民享有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民法通则》第 1 2 1条规定了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 ,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据此 ,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 ,享有控告权和索赔权 ,实行权利监督。上述根本大法和基本法律的规定 ,是公民、法人对国家立法、执法和司法实行权利监督的法律依据 ,因此 ,实行权利监督的权利是宪法权利。文章针对目前权利监督严重弱化、甚至虚化的事实提出了应当强化和实化权利监督的观点。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