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法律制度存在一些缺陷,其立法基础和标准不统一,导致现行相关法律规定相互矛盾。我国应确立完善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制度,逐步建立农村宅基地有期限、有偿使用制度,在条件成熟时以立法形式规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  相似文献   

2.
现阶段,我国对宅基地使用权采取的是有限制流转的做法,这是由我国宅基地使用权的身份性和福利性所决定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现行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已不合时宜。我国应在市场经济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引导下,有条件地允许宅基地使用权自由流转,构建一个公平合理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制度框架。  相似文献   

3.
当前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且滞后,宅基地的管理比较混乱,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隐形交易屡禁不止等。对此,我国应尽快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并制定专门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法规,明晰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制度,建立规范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条件和模式等。  相似文献   

4.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是当前我国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进程中的重要问题,对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利用及保护农民利益均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禁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并不具有正当性.我国应将公平与正义作为核心价值理念,充分尊重农民土地权益;应确立完善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制度,逐步建立农村宅基地有期限、有偿使用和收回制度,在条件成熟时应以立法形式规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  相似文献   

5.
城市化进行的加快推进了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市场的发展,但是我国现行立法对宅基地使用权采取严格限制的态度。经济利益的驱动使得很多组织和个人挑战法律的权威。在这种现实情况下,如何维护法律的尊严以及实现国家、农民和集体利益的最大化,如何维护社会的交易安全是笔者探讨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目的。  相似文献   

6.
目前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建立在保护农民居住权益,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指导思想基础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由农民无偿取得,但被严格限制其流转。随着城乡经济发展一体化的加快,禁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有序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成为解决农村宅基地问题的现实选择。  相似文献   

7.
宅基地使用权法律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宅基地使用权法律规定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以我国现行宅基地基本制度为逻辑点,分析了宅基地使用权具有成员权性与用益物权性的特点,并提出了完善我国宅基地使用权取得消灭、权利整合及租赁收益和特定化收益等方面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8.
"保障农村人口居住权,实现居者有其屋",是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制度追求的价值目标,同时也凸显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社会保障功能。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严峻的社会现实还要求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兼顾效率价值的目标。因此,我国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应在行使、处分等环节进行创新,并建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登记制度及有偿、有期限的使用制度,以便更好地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9.
现有法律制度尚不能满足海域使用权流转的实践需要,推进海域使用权流转立法是宁波海洋经济示范区核心区建设的必然需求。宁波已对海域使用权流转进行了立法和实务尝试,可以从一级市场海域使用权流转、二级市场海域使用权流转、海域使用权流转评估与补偿制度、海域使用权流转监管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立法。  相似文献   

10.
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客观现状出发,分析了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中暴露出的问题,并结合实际提出实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合法流转的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11.
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胜利召开,"改革"又一次成为中国社会未来发展的关键词。在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健全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政策背景下,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问题再次被提到台前。改革必然"牵一发而动全身",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不仅仅涉及交易环节,其与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制度也是密切相关的。在未来制度设计过程中,不能仅仅考虑流转带来的短期利益,还必须从取得环节理顺全局的关系。该文就是在重新审视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与无偿取得制度关系的基础上,为下一步的土地改革提出一种可行路径。  相似文献   

12.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一直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问题寻求出路,对其的政策也几经变革:完全允许,完全禁止,个别允许、有条件地允许。随着我国市场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以及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开展.现有的宅基地使用制度已经难以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必须推进制度建设,实行土地分类分级管理,促进农村住房流转市场化,实现城乡权利平等,才能使农村宅基地使用制度与时代发展齐头并进。  相似文献   

13.
宅基地是广大农民的基本生活资料,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问题直接关系到农民安居乐业、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笔者认为,在我国土地市场化发展不够成熟,宅基地使用权制度还不完善的现阶段,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既不能片面的限制,也不能完全放开,应有条件、有限制的进行流转。一、宅基地使用权的特殊性质决定了宅基地的流转应该受到限制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本质上属于土地使用权,但与土地使用权又有区别。根据法律规定“一户农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而土地使用权则没有这样的限制。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仅具有物权的属性,并且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也就是说,农民申请宅基地是因为农民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每一个成员都有权以个人或者农户的名义申请宅基地,土地的有限性决定了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一般不能申请宅基地。所以,宅基地通常是与成员权联系在一  相似文献   

14.
本文在对我国目前农村土地产权结构安排中存在问题和生成机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为农地制度的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提供思路。本文指出,从中国目前的状况和条件来看,明确土地的集体所有权、赋予农民长期、稳定的使用权以及健全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是恰当的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15.
我国当前立法并未认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制度,这就人为割裂了房地一体的逻辑,也与其用益物权的属性产生了冲突。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合法化有利于法的秩序价值、公平价值的实现,并能体现法律的适应性。同时,应采取一定的限制性继承制度以保证继承人个体利益与集体经济组织、社会整体利益之间的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16.
本文从产权理论的角度分析了中国农地制度存在的弊端,研究了现实的制度创新实践,在对这些实践进行绩效评价的基础上提出了政策建议:一是进一步明晰农地使用权的产权界定,建立以村为基础、乡统筹的农地产权制度,强化和稳定农户的土地承包关系。二是健全农地使用权市场和必要的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建立有效的土地流转机制。  相似文献   

17.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作为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事关三农问题的解决,而且关乎整个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伴随市场化和城镇化的不断深入,我国现行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日益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不相适应,可考虑从加强立法体系建设、赋予宅基地使用权完整的物权效用、准确定位地方政府职能、健全无偿取得及永久使用制度四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8.
城市房屋所有权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均应受到法律保护。但由于我国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的不完善及土地登记办法的不健全,造成房地产流转不规范,从而使房产、地产有了不同主体,最终形成权利冲突。在现行法律框架内解决这一问题,一要对房地产统一管理,二要实行土地分割证制度。  相似文献   

19.
依靠市场机制 ,促进农地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是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也是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本文试图探析当前农地使用权市场化流转的制约因素 ,为培育和规范农地使用权市场提供理论和现实依据  相似文献   

20.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制度设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我国农村部分地区已经出现了将宅基地及私有住房用于抵押的情形,司法中也出现过几起相关案例.然而司法界和法律学术界的主流观点仍认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用于抵押.但是随着我国房地产业、农村经济及抵押制度的不断发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抵押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