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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刑法修正案(六)》第20条确立了枉法仲裁罪,从该修正案的草案阶段开始至今,围绕该罪是否应该设立,社会各界一直争论不休。现在,枉法仲裁罪的确立虽已尘埃落定,但各种批评意见却愈发热烈,且直指该罪存废问题。纵观仲裁员刑事责任制度的价值诉求、理论基础、法律基础、现实条件及经济学依据五个方面,枉法仲裁行为刑事规制的正当性自然凸现。  相似文献   

2.
《刑法修正案(六)》新增枉法仲裁罪,此规定一出台便引起仲裁界褒贬不一的讨论,通过概括分析枉法仲裁入罪的利与弊,从优化我国的仲裁环境,规范枉法仲裁罪的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自己的建议,以期趋利避害,使枉法仲裁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促进我国仲裁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3.
枉法仲裁罪是刑法修正案(六)新增设的罪名。在司法实务中,司法人员对此罪的适用问题还存在争议。本文试通过本罪与相关犯罪的比较,进一步明确本罪与相关犯罪的区别与联系,有助于司法实践中正确认定本罪。  相似文献   

4.
仲裁业对从业者的素质能力和道德水准有极强的依赖性和极高的要求。在某种意义上,没有完善的仲裁员制度,就无法实现公平公正的仲裁制度。因此仲裁员是仲裁活动的主体,是仲裁制度的核心,仲裁员准入制度更是仲裁公正的前提和基础。本文分别对我国仲裁员准入制度的有关规定及现状加以分析,并提出个人的一些建议,以期合理确定仲裁员准入制度的设计模式。  相似文献   

5.
徇私:即是曲从私情;枉法:即是违法的曲断,冤屈了好人。由徇私枉法造成的社会危害极大,后果严重而构成犯罪,就是徇私枉法罪。在法律上,徇私枉法罪,也称徇私舞弊罪或枉法裁判罪,简称徇私枉法罪,系指行为人不仅有徇私的目的,而且实施和采取了舞弊的行为和手段,并且最终达到了枉法追诉和处理案件的结果,只有三者同时具备,才可以构成  相似文献   

6.
胁迫行为是侵犯他人意思决定自由和身体活动自由的行为,我国刑法只是列举性规定了以胁迫行为进行的犯罪,使得一般性胁迫行为达到了犯罪的程度但无法以刑法规制。所以,应借鉴国外刑法处罚有关胁迫、强要行为的规定,在我国刑法中增设胁迫罪的罪名。本文就胁迫行为、胁迫行为犯罪一般化以及胁迫罪的犯罪构成特征与界定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7.
我国《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和《食品安全法》的颁布,为刑法调控拒不履行食品召回义务行为奠定了法制基础。该种行为纳入刑法规范具有必要性与可行性,必要性在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市场经济秩序,可行性源于我国已经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与域外立法借鉴。刑法调控拒不履行食品召回义务行为的方式是增设"拒不召回不安全食品罪",其直接目的是从根源上防范此类行为,理论依据是不作为犯罪和四要件的犯罪构成模式。  相似文献   

8.
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特征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考量危险驾驶肇事的案件是否适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认为虽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外延是不明确的,但其核心属性是可以确定的。以刑法规范评价的视角,用本罪主客观特征考量危险驾驶肇事的性质,可见危险驾驶行为通常不属于本罪的"危险方法",危险驾驶肇事的主观心态通常不是故意,因而危险驾驶肇事的案件通常不适用本罪。  相似文献   

9.
2001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届会议上由32名人大代表提出的立法议案,建议在刑法中增加"见死(危)不救罪".此罪名能否成立的关键在于道德上的不作为行为是否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即不作为的道德义务能否成为"见死(危)不救"罪的依据.由于缺乏足够的理论依据,会混淆违法与违背道德的界限,给公民增加额外的法律义务,故此罪名不能成立.  相似文献   

10.
分裂国家是危害国家安全的严重犯罪,中外刑法的反分裂立法有其共同性,均视分裂行为为重罪并将预备行为入罪化。国外分裂国家犯罪立法模式多样,中外分裂国家罪的行为内部构造规定不一。我国现行立法为防范、打击分裂国家行为提供了规范保障,但其入罪模式以及法定刑配置不够合理。完善分裂国家罪立法应拆解现有罪名,进一步明确罪状,将组织、参加分裂国家组织“入罪”,重构分裂行为立法。  相似文献   

11.
由于历史原因和特定的社会背景,我国没有对临时仲裁的效力予以规定,只有仲裁地不在我国境内或适用外国法审查协议效力的临时仲裁可能被法院认可。从避免我国当事人遭遇不公、排斥理由已不复存在及经济效率性角度来说,立法应当尽快确认临时仲裁之效力。此外,完善立法并不只需删除仲裁机构之强制规定,更要在整个法律体系中进行全面整合及制定相应的程序规则。  相似文献   

12.
国外一般规定仲裁协议效力由仲裁庭来决定,集中体现为仲裁庭自裁管辖权原则,此原则已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认可。而目前我国将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主体赋予仲裁委员会和法院,且法院有优先管辖权,这不符合国际商事仲裁的惯例,阻碍了仲裁事业的发展。运用比较分析法去论证我国立法规定的利弊,明确仲裁庭自裁管辖权确立的必要性,有利于完善这一立法。  相似文献   

13.
仲裁协议是仲裁制度的基础,没有仲裁协议就没有仲裁,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涉及到仲裁协议的有效和无效问题,直接影响到仲裁程序能否进行下去,基于此,有必要对仲裁协议的效力问题进行系统的分析,结合外国相关仲裁立法,完善我国的仲裁立法。  相似文献   

14.
由于仲裁制度在中国的普及程度还有待提高,大量的仲裁协议还不够规范,尤其是裁审并存的仲裁协议,争议极大,现有的规定既不符合中国国情,也制约着仲裁制度的发展,应对相关之仲裁制度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5.
商事仲裁的司法监督实质上是处理商事仲裁与司法权的关系。仲裁的性质决定了司法监督的必然性。公正合法的司法监督能够促使仲裁发挥更好的非诉讼解决纠纷的功能。我国商事仲裁司法监督机制和世界主要国家相比,还存在诸多的缺陷。站在立法理论和实践纬度上分析与批判这一机制,提出确定仲裁庭的自裁管辖权、取消仲裁裁决的司法监督双重制、健全重新仲裁制度,变双轨制为单轨制等方面完善我国仲裁司法监督制度的对策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价值。  相似文献   

16.
试论仲裁诉讼化的利弊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本文对国际商事仲裁的诉讼化倾向进行了利弊分析,从仲裁的分析性质入手,从契约性第一位,司法性第二位出发,得出仲裁诉讼化不利于仲裁的健康发展.只会沦为诉讼的简单翻版的结论。再以1994年《仲裁法》实施后的仲裁现实为背景,阐述我国仲裁诉讼化的一系列突出问题及其带来的种种弊端。  相似文献   

17.
我国现行乡村纠纷解决机制包括自决、和解、调解、行政机关处理、诉讼。由于种种原因,在乡村纠纷解决中具有重要作用的仲裁方式尚未纳入到乡村纠纷解决机制之中。本文分析了仲裁在解决乡村纠纷方面的特点、优势和困境,并从解决乡村纠纷的角度提出了现阶段完善我国仲裁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18.
仲裁解决消费争议具有快捷、高效、便利、权威的优势,我国一些省市的消费者协会和仲裁委员会也对消费争议仲裁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不小的成效。但消费仲裁在我国也存在发展的障碍。要打通消费争议的仲裁途径,必须完善消费争议仲裁立法,扩充消费争议仲裁协议的达成方式,放宽对消费争议仲裁协议有效性的认定标准,制定专门的消费争议仲裁程序规则,充分发挥仲裁解决消费争议的优越性。  相似文献   

19.
《仲裁法》中树立了我国仲裁机构应当民间化的旗帜,但是现状却与之相反,仲裁机构逐渐行政化。然而,根据仲裁的私权属性。以及仲裁机构行政化所带来的弊端,我国仲裁机构应当重回民间化道路。也就是说,应当对行政化的仲裁机构进行改革,并加以完善,使其可以沿着民间化的方向走下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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