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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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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司法公正是法律价值的评价标准,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面。实体公正是公正的本源,程序公正是实现实体公正的手段。实体公正具有相对性,程序公正是看得见的公正。实体公正优先论和程序公正决定论皆不可取,在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发生冲突时应该坚持程序优先。实现司法公正需做到以下几点: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建立能够独立行使司法权的司法体系;建立健全司法监督体系;建立完善的惩治司法腐败的制度。  相似文献   

2.
司法公正包括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我国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很重视实体公正,但司法机关掌握的案件事实与真实的客观事实存在着差距及法律规范存在疏漏和冲突,难于不折不扣地实现实体公正。在追求司法公正的努力中,应把程序公正作为一个重要的切入点,通过转变观念、加强程序立法、强化监督等工作实现程序公正。  相似文献   

3.
民主是法治的基础,法治是实现公平正义的途径,也是维系社会协调与和谐发展的保障。和谐社会必定是法治社会,法治社会则必须实现司法公正。司法公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保障,是维护社会公正与社会和谐的制度保障底线。和谐社会的司法公正既包括实体公正也包括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统一。  相似文献   

4.
在法治社会中,律师在配合司法机关作出裁判,实现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以及在监督法官正当行使裁判权,确保司法廉洁和公正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今后,律师在参与诉讼业务,保障司法公正中的作用将会不断加强。  相似文献   

5.
司法公正是现代法治的基本要求,是民事诉讼的价值追求之一。司法公正由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部分构成,两者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民事保全程序是民事诉讼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维护司法判决权威具有重要意义,民事保全程序必须满足司法公正的相关要求。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对于民事保全程序的规定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本文以司法公正为视角,分析了民事保全程序的基本理论,以及司法公正与民事保全程序的关系,在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的视角下探讨了民事保全程序的完善。  相似文献   

6.
司法公正是现代法治的基本要求,是民事诉讼的价值追求之一。司法公正由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部分构成,两者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民事保全程序是民事诉讼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维护司法判决权威具有重要意义,民事保全程序必须满足司法公正的相关要求。从实体公证的角度来看,保全程序不应当规定必须提供担保,而民事保全的担保额应当以被申请人可能遭受的损失的数额来计算。从程序公正的角度来看,应当规定被申请人在某些情况下参与保全程序的权利,并建立保全异议程序。  相似文献   

7.
依法治国需要司法公正。司法独立是实现司法公正的核心要件,程序公正是司法公正的形式要件,监督机制为司法公正提供了保障要件。  相似文献   

8.
程序公正并不仅仅是追求实体公正的工具和手段,它和实体公正都是司法活动所追求的目标。程序公正可保障、促进实体正义的实现,可控制法官的恣意,防止人治在诉讼中的过度膨胀,可促进纠纷的真正解决。程序正义与效率均是诉讼追求的两大价值目标,两者在价值趋向上既有矛盾,又有重合。  相似文献   

9.
依法行政首先要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立法的公正与否直接影响到执法、司法、守法以及法律监督的公正与否。程序公正一直是实体公正的绿叶,而实体公正要得以真正实现,前提是要保证程序公正的实现。  相似文献   

10.
建立一个公正、廉洁、高效的司法制度是全社会的共同心愿,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但司法公正的实现是一个艰难而复杂的长期过程,就我国现阶段而言,要保证基本的司法公正及其实现,必须做到立法公正及严格适用实体法,确保司法独立,严格遵循程序,拥有高素质的司法人员,完整而有力的司法监督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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