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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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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医疗纠纷相关法律若干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相对于日益增加的医疗纠纷,当前的医疗纠纷的解决机制明显滞后,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医疗纠纷相关法律的认识上仍然存在误区.在讨论医疗纠纷的种种表象的同时,必须对医疗法律关系中如:医疗者的义务、医患关系、医疗合同等基本概念进行剖析,重新认识 ,这才是解决各种医疗纠纷的法律问题的关键.  相似文献   

2.
儿科护理纠纷及其防范对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李红波  韦祁山  徐素娟 《甘肃科技》2010,26(13):166-168
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医疗行业成为高风险行业。儿科护理工作风险更大,儿科护士应该在工作中提高各种风险意识和法律知识,加强自身素质,并预见问题,避免护理纠纷的发生。尤其新闻媒介在医疗纠纷的报道中,有些由于对真相的了解不全面和医疗知识欠缺,或患者和家属的投诉往往在事发的初始阶段,主管处理医疗纠纷的机构尚未做出任何倾向性的意见和鉴定,其报道片面性易造成患者家属认为纠纷是医护人员的责任,而在处理医疗纠纷的过程中,往往同情患者,给予患者多方面的偏袒,使患者产生不当获利心理,容易在就医过程中以纠纷的形式解决不满意的医疗结果。因此,医院要建立高素质的儿科护理队伍,培养护士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过硬的技术本领,做好护患沟通,提高护理水平,重视儿科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是防范儿科护理纠纷的重要方法。  相似文献   

3.
在医患纠纷案件持续攀升,理论认识尚未统一,相应立法明显滞后,医患纠纷难以有效解决的今天,对医患法律关系进行思考,分析法律特征,界定法律属性,明确法律适用,加快医患立法进程,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医患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医疗纠纷,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4.
通过对医患纠纷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力求提高小型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对城关区卫生局2009年1月至2011年12月调解和处理的小型医疗机构(门诊部、诊所)的医疗纠纷进行了统计分析。城关区卫生局属小型医疗机构的医疗纠纷发生率明显降低。提高小型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可以从根本上降低医患纠纷的发生。  相似文献   

5.
石静 《奇闻怪事》2010,(6):51-52
法律认识错误在我国目前只存在于刑事活动中,而在民事活动中并没有明确规定。民事与刑事毕竟有所不同,在民事活动中并没有规定法律认识错误,而仅规定了重大误解。民事活动与刑事活动中的法律认识错误处理不同。区分法律认识错误与重大误解的处理以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完善我国民法上的不足。  相似文献   

6.
谈建伟  陈岚  高彦峰  黄雪丽  朱振婷  李斌 《甘肃科技》2013,29(14):113-114,141
探讨通过院内专家鉴定制度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分析了城关区卫生局局属医院2006年1月至2011年12月调节和处理起医疗纠纷及城关区卫生局2009年至2011年12月调节和处理的85起医疗纠纷的统计数据。城关区卫生局局属医院的医疗纠纷发生率明显低于属地内三级医院和小型医疗机构,同时,是逐年下降趋势。院内专家鉴定制度有利于更科学、更客观地处理纠纷,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利,是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下医学鉴定和司法鉴定的有力补充[1]。  相似文献   

7.
由于在医疗纠纷和解方面表现出来的简便、经济、快捷、专业性及保密性强等优点,医疗纠纷和解机制逐渐成为许多国家和地区解决纠纷的一大途径。目前我国的医疗纠纷解决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但这些解决机制都存在不足,势必要引导我们寻找一条更好的途径。而根据我国目前的状况,和解应当是快速、有效、便捷的方法,同时在医疗纠纷解决中也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但是医疗纠纷的和解解决机制同样也存在着问题,和解中的权力滥用,和解中的法律责任,和解中的适应部分等等一些法律方面的问题有待于进一步的解决和完善,以更好地解决纠纷,构建良好的医患关系。  相似文献   

8.
随着食品贸易纠纷的增加,在WTO框架下,援引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标准的情况频繁出现。该类标准法律性质上属于软法,原本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但在WTO下被重新定位,呈现出软法硬化的现象。文章就WTO框架下该类标准适用中涉及到的法律地位、合法性审查、冲突协调、国内法适用等主要问题展开了讨论。  相似文献   

9.
近来医疗纠纷越来越多,而且医疗纠纷明显从以往因服务态度所诱发的纠纷发展到由服务质量引起的纠纷。近两年,更是发生了因为医疗效果不满意或是处理结果不满意,患者或是家属对医生故意进行人身伤害的事件。 与这种趋势不相适应的是,处理这些事件我们目前又缺乏一  相似文献   

10.
孙风强 《科技资讯》2014,12(23):199-200
我国《物权法》对于遗失物权属的规定过于概括,导致法律实践中处理此等问题的无措,甚至出现民刑不分的差异.究其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对遗失物拾得问题的法律关系认识不清,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不够平衡所致.遗失物拾得问题应该是一个民法问题,涉及物权和债权的法律关系.分析和处理好这两种关系有利于法律实践中解决好因遗失物而发生的纠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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