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根据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全市会计师事务所自愿申报、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公告初审符合条件、未发现不良记录且培训合格的“福建立信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等14家会计师事务所获得厦门市首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资格。  相似文献   

2.
经过紧锣密鼓的准备工作,2008年9月28日厦门市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了厦门市第一批按新办法拟认定的29家高新技术企业,公示时间为2008年9月29曰至10月22目。厦门市成为全国截止9月底首批公示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四个省市之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组织管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相似文献   

3.
《厦门科技》2008,(5):3-3
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协调小组副组长、市科技局局长李伟华在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视频会议厦门分会场代表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对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落实好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二是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三是加强引导,做好重点工作;  相似文献   

4.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称《认定办法》)和《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以下称《重点领域》)的规定,为明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中各相关单位的职责,确定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费用归集标准,明晰各指标内涵及其测度方法,确保认定管理工作规范、高效地开展,特制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称《工作指引》)。  相似文献   

5.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部署,为了更好地推动这项工作,经高新区委务会议研究决定建立厦门火炬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推动工作组,负责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各项工作。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推动工作组组长为火炬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孙大海。副组长为火炬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卢琳兵,  相似文献   

6.
2008年8月15日,厦门市举办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辅导培训,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正式进入实质操作阶段。  相似文献   

7.
2008年9月1日下午,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陈敏伟主持召开了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确认专题会议。  相似文献   

8.
为了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就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管理机构及认定条件、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9.
2008年4月14日,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炬(2008)172号),配套文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于2008年7月8日正式印发;省政府也于8月8日及时召开了“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视频会议”,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工作作了具体部署与安排。  相似文献   

10.
2008年7月,国家出台了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政策从区域政策调整为产业政策,并要求高新技术企业在认定范围、主体和依据等方面进行重新认定,通过认定的企业可享受按15%征收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根据浙江省、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统一安排,建德市高度重视、及时部署、精心组织,启动新一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相似文献   

11.
自2008年4月份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出台之后,对新办法的关注是各方关注的热点,随着7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颁布,新标准下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正式拉开帷幕。  相似文献   

12.
柯宣 《安徽科技》2008,(5):9-10
2008年4月24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详细规定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办法》规定: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将享受一系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办法》,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企业须再次提出认定申请。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认定机构在5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认定申请。  相似文献   

13.
《安徽科技》2004,(3):48-50
经审核认定,下列单位符合安徽省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批准为高新技术企业,并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自批准之日起享受国家和省有关优惠  相似文献   

14.
2008年4月,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制定了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7月份又出台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全国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工作正式启动。  相似文献   

15.
关维希 《安徽科技》2009,(10):11-12
为扶持、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2008年4月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称《认定办法》)、《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称《工作指引》)等文件,为我国高新技术企业评价问题研究提出新导向、新要求和新任务。本文结合2008年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情况.分析了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价指标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促进意义。  相似文献   

16.
《广东科技》2012,21(12):11-14
2008年4月14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出台了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配套文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也于2008年7月8日正式印发。为了使全国的认定机构和企业深入理解《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的有关内容,明确申请认定高  相似文献   

17.
《安徽科技》2008,(10):10-16
为了鼓励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促进高新技术企业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提高自主创新能力,2008年4月和7月,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规定从2008年开始,全国将按新的标准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对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则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这一新政在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和认定程序上部有了较大的变化。为便于安徽省各地、各行业充分认识、理解、运用这一新政,进一步推动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本刊通过采访安徽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副处长刘旭,对新政进行了解读。  相似文献   

18.
张娜 《广东科技》2014,(1):23-25,14
2008年,国家启动了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颁布了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以及相关的《工作指引》,标志着新的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时代正在到来。根据新的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分析珠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现状及创新能力,并提出继续推进珠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9.
《合肥科技》2007,(9):12-12
根据科技部《关于公布2007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2004年、2005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合格企业的通知》(国科火字[2007]124号),我市“合肥锻压机床有限公司”、“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海丰精细化工股份有限责任公司”4家企业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相似文献   

20.
日前,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北京联合召开了“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视频会议”,一时间,全行业再度聚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现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中请享受税收政策”有关程序和注意事项予以刊登,为参加高新技术认证企业提供参考和帮助。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