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3 毫秒
1.
编者按 关于我国人名外译,有关部门曾作出过规定,即外译时使用汉语拼音,按汉字读音拼写。这是一个已明确、统一的问题。但在长期的执行过程中,由于宣传贯彻不够,缺乏严格的有力措施,同时对原规定执行中一些问题未能及时研究解决,致使在拼写方式上出现一些混乱现象。特别是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对外交往越来越广泛,人名外译问题愈显突出。在西方国家人名拼写习惯的影响和冲击下,我国人名外译的混乱现象越发严重。对于这种混乱情况,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时有反映,甚至一批批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多次提出过不少提案,要求解决这一问题。国家语委有关领导对此也很重视。本刊认为,当今世界总的趋势是走向信息化、市场化、全球化、知识化。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经济的发展将逐步全面融入经济全球化的大潮之中。故此,我国人名外译的规范化将变得十分迫切。尽快解决这一问题势在必行。为促进这一问题的解决,本刊特辟专栏,邀请我国有关部门的专家进行书面讨论,在此基础上再请国家语委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研讨。我们相信,在大家的努力和支持下,我国一定能制定出更为科学、合理的规定。1.姓名是人类最具有普遍意义的社会现象之一。姓名是每个人的代号,是一个个专有名词。一个民族的人名,对另一个民族来说,是一种外来语。1.1 民族间的交往,特别是当文字体系彼此不同时,必然存在姓名的转写问题。世界的文字体系,从外来词拼写法的角度来看,主要有:①拉丁系(如英文、法文、德文、西班牙文);②斯拉夫系(如俄文、保加利亚文);③希腊系;④希伯来系;⑤阿拉伯系;⑥印度系;⑦汉字系(包括汉文、日文、朝鲜文、越南文)。中国人的姓名转换成别的文字系统,在历史上以转写成拉丁字母(罗马字母)形式最有影响。在当今信息化社会里,在国际标准强调“单一罗马化”的情况下,姓名的罗马化规范转写就尤其显得重要。1.2 不同民族的姓名系统虽然五花八门,各有其历史的和现实的特点。但总的看来,一般都有姓和名两部分(只有名而无姓的仅仅是极少数)。主要的不同有两点:①有的民族在姓和名的前后还有某一种或几种附加成分,诸如:父姓、母姓、祖父名、父名、中名、冠称、尊称、氏、字、绰号、别号等等。②姓和名的次序有别。有的姓在前,名在后;有的姓在后,而名在前。姓在前名在后的民族主要分布在亚洲,如:中国、朝鲜、日本、越南,还有欧洲的匈牙利。姓在后名在前的民族主要分布在欧美各国,如:英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法国、瑞典、阿尔巴尼亚、希腊、罗马尼亚、前苏联、保加利亚、前南斯拉夫、波兰、捷克,还有亚洲的泰国、菲律宾、巴基斯坦、阿富汗、尼泊尔、伊朗、土耳其。1.3 由于不同民族的人名在构成上各具特点,所以很多国家对涉及外国人出入境文件和公证等各种书面材料,特别注重姓名的准确性和稳定性。如英语国家提供的书面材料常可以看到这样一些相关的栏目:Name或Your Name(姓名),Name in Full(姓名全称),Chinese Characters (中文姓名),STC Numbers For Chinese Names(中文姓名标准电码),Other Names (Insert Maiden,Professional,Religious,Stage,Samed Aliases)(其他名字,如婚前名、职业名、教名、艺名和别名),Main Name as Used in Your Publications (for Alphabetical Identification)(出版物上的署名,便于按字母顺序识别),Family Name(姓),First Name(洗礼名),Surname(别名、绰号),Given Names(教名),Middle Name(中名)。1.4 拿现代中国人的姓名跟世界上别的一些民族比较,并不是很复杂的,其构成的规律性是很强的。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汉字处根据1982年全国人口普查材料作了抽样统计,中国汉族人名,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①单姓+单名,如:张华;②单姓+双名,如:张少华;③双姓+单名,如:欧阳军;④双姓+双名,如:欧阳颜如。极少数的是:⑤单姓+仨名,主要有两种情形:a.父(母)姓+(父)母姓+名。如:陈王佳平。b.婆家姓+娘家姓+名(多为老年妇女)。如:陈张秋菊(第⑤种情况不属于复姓)。2.既然为适应拉丁文字系统书面语转写中国人的姓名,采用拉丁字母(罗马字母)自然是无须质疑的了,但采取怎样的方案,却经过了一番历史的周折。中国人名转写为罗马字母,也就是用罗马字母比照汉语语音,大约始于明末,但鸦片战争之后才真正兴起。当时海禁大开,中西交往日益频繁,税关、邮政、公牍、报章,涉及中国人名、地名,必须译成西文。不过拼写方法很不一致。其中最为流行的是所谓威妥玛式和邮政式。2.1 威妥玛(1818~1895),英国外交官,从1841年起在英国驻华使馆先后任秘书、公使,于1867年出版一部京音官话课本《语言自迩集》,书中用罗马字母拼写汉语的方式,称为“威妥玛式”,原作为某些外国驻华使馆人员学习汉文的注音工具,后来随着英文的广泛传播而流传开来,成为在英文中音译中国人名、地名和事物名称的一种主要拼法。后来,英国另一个驻华外交人员翟理斯(1845~1935)又作了部分修正,所以也称“威妥玛—翟理斯式”。这个方案在中国大陆一直沿用到1958年《汉语拼音方案》公布时甚至更晚些时候。“威妥玛式”就其流通范围来说,影响是相当大的,但在语言学的技术性上还是相当不完备的。比如,不同的声母采取同一种符号,用许多附加符号区别发音,而排版印刷时常常有意或无意地省略符号,大量音节产生混乱,如,“周”“丑”不分,“邓”“藤”不分。2.2 邮政式拼音是1906年清朝“帝国邮电联席会议”制定的。它是主要用于拼写中国地名的一种拼音方案,基本上以翟理斯编纂的《华英字典》中的拉丁字母拼音为依据。邮政式跟威妥玛式有一些差别,如:取消威妥玛式中的送气符号“‘”,改换了几个声母。3.长期以来,由于没有一个科学的方案,中国人姓名的罗马字母拼写十分混乱。直到《汉语拼音方案》正式公布,才有了获得最后解决的希望。3.1 1958年1月10日周恩来总理在政协全国委员会举行的报告会上所作的《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中指出,汉语拼音方案“可以在对外的文件、书报中音译中国的人名地名,可以用来编索引”。3.2 1958年2月1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汉语拼音方案的决议》,批准汉语拼音方案。3.3 1973年12月6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召开使用汉语拼音作为我国人名、地名罗马字母拼写法统一规范问题座谈会。外交部、国家测绘总局、总参谋部测绘局、民族事务委员会、新华社、邮电部、广播事业局、外文出版局、出版事业管理局等单位的代表参加了座谈会,一致同意尽快使用汉语拼音拼写我国的人名、地名,消除长期存在的混乱现象。3.4 1974年5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公布《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法》。3.5 1976年9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公布《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法(修订)》。3.6 1978年9月26日国务院批转文改会、外交部、测绘总局、地名委员会《关于改用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我国人名地名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的报告》(国发[1978]192号)。文件指出:改用汉语拼音字母作为我国人名地名罗马字母拼法,是取代威妥玛式等各种旧拼法,消除我国人名地名在罗马字母拼写法方面长期存在混乱现象的重要措施。文件规定,用汉语拼音拼写中国人名地名,适用于罗马字母书写的各种语文,如英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和世界语等。3.7 1978年12月1日中国外交部通知各国驻华外交代表机关:“从1979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外交文件译文将改用《汉语拼音方案》作为中国人名地名罗马字母拼写法的规范。”3.8 1979年6月15日联合国秘书处发布《关于采用“汉语拼音”的通知》指出,“从1979年6月15日起,联合国秘书处采用‘汉语拼音’的新拼法作为在各种拉丁字母文字中转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名和地名的标准。”3.9 1982年8月1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发表由该组织成员国投票表决决定的国际标准ISO7098《文献工作——中文罗马字母拼写法》,规定拼写汉语以汉语拼音为国际标准。3.10 1984年10月汉语拼音正词法委员会公布《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试用稿)》,其中若干条目涉及汉语人名罗马化拼写法。3.11 1988年8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联合颁布《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修订稿)》。4.《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法》*(1976年修订)的条文简单明了。5.国务院1978年发布192号文件以来,用汉语拼音拼写中国人名已经在国内外通行,这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因为原先国际上通行威妥玛式拼写法,如果新的拼写法没有被国际社会所接受,外事中就会出现护照拒签的情况,也会影响到涉外电报、票据甚至外交文件的法律效力问题。所以说,国际社会采纳中国人名罗马字母拼写法,是一个很重要的事件。这些年来,这个拼写法在我们的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当然也遇到了一些实际问题,这主要是:①由于宣传和学习的不够,国内外不少的人对它还不很熟悉,因此出现一些不规范的现象。比如在举世瞩目的亚运会上,中国运动员姓名的拼写就出现一些失误,如:DENG YAPING(邓亚萍)和Chen Cuiting(陈翠婷)两人的名字出现在一起,而大小写的规则不一致;YANG,WEN YI(杨文意)在姓的后边加了逗号,双名分写;SHEN,J.Q.(沈坚强)和G.R.XU(许国荣)两人名字的缩写都有问题。②在华人社会(包括中国大陆和台港澳)人名的拼写法尚不统一。③欧美人按照他们的习惯往往把汉语拼音拼写的中国人名的姓和名颠倒过来,由此产生一些麻烦。这些情况都不是汉语拼音本身的问题,但又需要我们去正视。特别是第③种情形。国内外一些学者对此陆续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其中需要特别提到的是:七届政协委员、河北省科学院院长邹仁鋆教授在全国政协七届一次会议上作了题为《关于中国人名汉语拼音表示法国际化的建议》的专题发言,建议:在尽量不大幅度变动国发[1978] 192号文件规定的前提下,既保持中国人“姓在前名在后”的传统习惯,又不致被国外认错,姓的汉语拼音字母全部改为大写,如LI Xiannian(李先念),QIAN Xuesen(钱学森)。国家语委对该提案非常重视,专门召集外交部、公安部、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国际广播电台、北京周报的专家和邹仁鋆先生本人,就这个问题进行了座谈,但最后未能取得一致的意见。不过,国家语委目前正着手进一步调查研究,准备在《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的基础上,拟订人名拼写的专用规则,设法解决出版物著录中用汉语拼音拼写中国人名所出现的实际问题。6.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历史和文化背景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姓名特征。一个民族在涉及别的民族人名时,应去了解那个民族人名的组织特点,以便在本民族书面语言中正确地表现那个民族的人名。从这个角度来看,也是个“名从主人”的问题。按道理说,你对别的民族人名产生误解,不在于那个民族的人名如何,也不能为符合你的习惯作什么改造。比如,欧美人对中国人名“姓在前名在后”还不习惯,造成一些误会,这不是我们的拼写方式上的问题。当然,既然存在问题,就不能回避。目前虽然国家对人名的拼写已经公布了具有约束力的文件,但技术性问题可以在学术的范围内进行讨论,甚至可以经过法定程序作一些必要的补充修订。 *原文详见本刊34页相关资料。  相似文献   

2.
控制论的创始人维纳(1894-1964)1948年说过:“在科学发展上可以得到最大收获的领域是各种已经建立起来的部门之间的被忽视的无人区”,“正是这些科学的边缘区域,给有修养的研究者提供了最丰富的机会”。1964年美国工业数学和应用数学学会(费城)在发表《诺伯特·维纳论文选》(麻省理工学院,1964年)时作序写道:“诺伯特·维纳教授相信,在两领域间的‘缝隙’中将会发现具有重大意义的研究课题”(见该书第5页)。模糊理论的诞生,再次证实了维纳的这个论断。1965年扎德(Lofti Zadeh)在《Information and Control》(信息和控制)杂志第8卷(1965年)第3期发表了题为《Fuzzy sets》(模糊集)的论文,接着他又发表了几十篇有关模糊理论的文章,从此模糊理论几乎风靡全球。模糊理论是从数学、哲学、逻辑学、语言学中诞生的一门新兴边缘学科。在哲学和逻辑学方面,著名的哲学家罗素和布莱克先后于1923年和1937年发表了同名的论文:《Vagueness》(论模糊),从哲学和逻辑学上为模糊理论的诞生奠定了基础。扎德承认:“逻辑集论这个分支的兴起是从语言学方法的引入开始的,它转而又推动了模糊逻辑的发展”;“模糊语言的概念是模糊集合理论中最重要的进展之一”。但是正如康德所说:“任何科学含有数学成份的多寡,决定了它在多大程度上够得上成为一门科学”。只有当扎德将模糊理论数学化以后,它才得到整个科学界多数人的承认。现在,模糊理论已被应用于数学、系统学、控制论、信息论、心理学、逻辑学、文艺学、美学、人工智能、机器人学、法学、经济学、地质学、生物学、情报检索等许多领域,它的发展方兴未艾。关于模糊类(fuzzy class)扎德是这样下定义的:模糊类是指“其界限不是泾渭分明地确定了的类别”,或者换个说法,“模糊类是指该类中的成员向非成员的过渡(transition)是逐渐的,而非一刀切的”。例如“红”和“橙”,“橙”和“黄”,“黄”和“绿”,“傍晚”和“晚上”,“青年”和“中年”,其间的界限都不是泾渭分明,能一刀两断的。模糊理论从语言的模糊性得到启发,反过来,模糊理论的形成又进一步促进了对语言模糊性的研究,其影响波及语音学、语法学、尤其是词汇学、语义学、修辞学等多门学科。术语学作为语言学的一个分支,其研究和发展也同模糊理论有着密切的关系。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术语和非术语的界限是模糊的,二者之间很容易相互转化。例如“传播”、“及格”、“幅度”本来分别是农业(如“传播花粉”)、教育、物理等学科中的术语,现在已广泛应用于日常生活,以至一般人不再感到它们是术语。反过来,英语的shock本是一般用语,义为“冲击”、“震荡”、“打击”,进入医学领域后专指“休克”、“中风”、“心脏病引起的昏厥”,变成了科学术语。汉语借入了这个术语后,随着医学知识的普及,这个词广泛用于大众(尤其是知识分子)语言,它的术语和外来语色彩大大减弱,甚至不为一般人所察觉。“休克”是双音节词,符合汉语词多为双音节这一规律,也有助于这一转变。又如“集合”本是一个普通用语,但是在信息论中却变成了一个术语。术语同非术语之间的相互转化过程现在仍很活跃。如1989年2月23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说:“个别民族分裂主义者也成不了大气候”。“气候”本是气象学术语,早已广泛用作生活用语,如“今年气候不好”。但在上引话中又出现了新的涵义。在气象学中,“气候”一词不能用“大”修饰。绝大部分术语的构成要素是非术语,如“软件”、“硬件”、“软着陆”、“清音”、“浊音”、“清唱”中的“软”、“硬”、“清”、“浊”是典型的模糊词,“件”、“着陆”都是非术语,也有助于术语同非术语之间的相互转换。一般说来,术语都来源于非术语语素(或词),这是可以理解的。德国著名物理学家海森堡在其《物理学和哲学》(商务,1984年)中,列有专章“现代物理学中的语言和实在”,其中说道:“在科学知识的增长过程中,语言也增长了”,“我们发展了一种科学语言,它可以作为与科学知识新增加的领域相适应的日常语言的自然扩展”(见该书第109、113页)。根据程曾厚在《什么是术语学》(刊香港《语文建设通讯》1983年第10期)中所介绍的资料,俄语中的日常生活及文学词汇不过3-4万,但是仅电子学一门学科的术语就有6万个,而且每年还在以一千个术语的速度递增。这么多术语如果全靠新创,而不是依靠已有的非术语语素(或词),只会大大增加语言中的词汇量,影响语言的经济性原则。汉语中这一特点表现得尤其明显。如“肝炎”、“胃炎”、“肠炎”、“肾炎”、“关节炎”等术语都是借用日常生活中的已有的词加上“炎”这个模糊词构成的,而不似英俄德法语那样,需要借助拉丁或希腊语词根,造成一大堆新词。如英语的hepatitis(肝炎),来自拉丁语,最初的词根是希腊语的hêpar(肝);gastritis(胃炎),来自拉丁语,最初的词根是希腊语gastr(胃);enteritis(肠炎),来自希腊语énteron(肠子);nephritis(肾炎)来自拉丁语,最初的词根是希腊语的nephrós(肾);arthritis(关节炎)来自拉丁语,最初的词根是árthron(关节)。这些词所共有的后缀-itis也是通过拉丁语最初源于希腊语的表示“……病”的后缀-tis。类似的例子有汉语的“儿科”、“妇科”、“骨科”、“眼科”、“产科”,都是用非术语性的常用词素构成,十分简便,易学易记;但是英语却要借助外来语,构成特殊的医学术语:paediatrics(“儿科”,希腊语的paid-义为“儿童”),gynaecology[“妇科”,来自希腊语gun(女人);英语的queen(“皇后”,本义“女人”),俄语的жзна(“妻子”,本义“女人”)都与gun同源],orthopaedics(骨科),ophthalmology(眼科),obstetrics[“产科”,来自拉丁语obstetrix(接生婆)];汉语的“工兵”、“步兵”、“炮兵”、“骑兵”等都是用常用词素构成,易学易记;但是英、俄语则不然,都是借助拉丁、希腊语词根构成单独的词。这固然是由于拉丁文在欧洲曾长期充当书面文学语言,在医学界中至今仍在使用,另一方面是由于欧洲语言构成词的灵活性不如汉语。这是汉语的一大特点,也是汉语的一个优点。[参看拙文《制定术语要了解和掌握语言规律》(刊《中国翻译》1989年第2期)和《汉语并不难学》(刊《世界汉语教学》1988年第4期)]。此外,一个学科领域内的术语同另一个学科领域内的术语,这二者之间的界限也是模糊的,二者也很容易相互转化。例如,“原子”本是物理学术语,借入到语言学以后,构成“原子主义”,指孤立地分析语言现象的理论和方法,尽管atom(原子)源于希腊语átomos,在希腊语中本指“不可分割的”,不是术语。“结构主义”本是语言学术语,现在这个术语连同它所表示的原理和方法已广泛运用于文学、美学、人类学、哲学、建筑学等许多方面。又如“尸体”即是日常生活用语,又是医学术语;“痉挛”是医学术语;两个词加在一起,构成“尸体痉挛”,则成了法学专门术语。由此可见,我们在进行术语规范化时,要充分考虑到术语和非术语,这一学科领域的术语和另一个学科领域的术语之间的界限都是模糊的,二者常常相互渗透、转化。最后还要考虑到,有时一个词在一种语言中是非术语,但是在另一种语言中却可能是应用范围十分有限的职业术语。例如hyphen(连词符)在英语中是个日常生活广泛使用的非术语名词,但是汉语中的音译词“哈分”却仅用于印刷、校对、编辑行业。日常生活中只用“连词符”。当然,如果从标点符号学着眼,“连词符”又可视为标点符号学中的一个术语。因此,同一个词,由于视野角度的不同,即可视为术语,也可视为非术语。上面是从共时角度讨论非术语和术语之间界限的模糊性和二者之间的相互转化。在语言的历史演变中也不乏这方面的例证。例如,法语的couver(孵)这个带有术语性质的专业用语(当然,在养鸡人很多的地区,这又是一个生活用语)本来自拉丁语的cubare(躺,卧)这个生活用语。有意义的是汉语的“孵”也是来源于“抱”、“伏”等生活用语(见王力《同源字典》,第244页,1982年)。但是后来,couver从“孵”的意义又派生出“酝酿”、“密谋”、“潜伏”、“孕育”等非术语意义。这种“非术语→术语→非术语”的三次转换过程特别值得注意,它对语言学和术语学,甚至对哲学都有理论意义。语言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用现代集合论的术语说,它是一个大的集合,它下面包括许多子集。科学术语是一个子集(下面当然还可以按学科分为许多更小的子集);同科学术语平行的还有行话、隐语等子集。《现代汉语词典》(商务,1979年)给“行话”下的定义是“各行各业的专门用语(一般人不大理解的)”。它接近科学术语,但使用阶层不同。科学术语多为知识分子所使用,行话却是各行各业的人(不少是非知识分子)所使用的,往往带有口语色彩,尽管二者的界限有时也是模糊的,二者可以相互渗透和转化。隐语(或称切口)也构成语言系统中的一个子集,是指“旧社会帮会或某些行业中的暗语”,北京话又叫“春典”、“侃儿”,江湖话叫“春”(见陈刚《北京方言词典》,第41,145页,商务),其特点在“暗”和“隐”二字。它们同术语、行话一样,也很容易向全民语言转化。例如现代汉语普通话中的“挂彩”、“扯淡”、“杀风景”就可能来自隐语。汉语的隐语行话滥觞于《文心雕龙》(作者496-497之间)所说的谐隐之词(见曲彦斌《隐语行话的传承与行帮群体》,载《百科知识》1991年第1期),它们在汉语文化中,至少已有1500多年的历史,因此向全民共同语转化是不难理解的。由此可见,术语和术语之间的界限的模糊性及其相互转化,不过是语言中的各个子集之间界限的模糊性及其相互转化这个大问题中的一个小问题罢了。二、术语区别于非术语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术语中模糊词少于非术语。传统的术语学从多方面规定术语同非术语的特征,唯独没有从模糊性角度划定二者的区别。罗素说过,“整个语言都是模糊的”。波兰哲学家沙夫说:“如果我们不考虑科学术语的话(科学术语的意义是由约定确立的),模糊性实际上是所有词的特性”。扎德说:“在自然语言中,句子中的词大部分是模糊集的名称,而不是非模糊集的名称”。这三段话涉及三个问题:(a)是不是所有词或大部分词都是模糊的。(b)科学术语是不是都是非模糊的。(c)模糊的科学术语同模糊的非术语在文章中占的比重有什么差别。关于前两个问题,石安石教授作了明确答复;(a)并非所有词或大部分词是模糊词。他抽取了以“金”字为第一个词素的65个词(个别是词组)74个义项为例,其中模糊词只占28%。以“大”这个模糊词素构成的词为例,310个词,372个义项中模糊词占183个,约49%,都没有超过半数。(b)以语言学术语为例,也有很多模糊词,如“词素”和“词”,“词”和“短语”,“短语”和“句子”,“名词”和“动词”,“动词”和“形容词”,“名词”和“形容词”,“虚词”和“实词”之间的界限都不是泾渭分明的,因此它们都是模糊词。“云朵”在气象学中也是一个模糊词。维纳在《控制论》中引了德国的一首儿歌,其中有一句是“你知道有多少云朵飘浮过大地?”对此维纳回答道:“在气象学的全部语汇中,根本找不到似乎永远就是那样一朵的那种云朵;即便有的话,他(指气象学家——伍)既没有办法计算,也没有计算的兴趣”。但是,“星星”却是精确词,因为“每颗星都是一个确定的对象,极其便于计算和编目”。石安石没有提到第三个问题,他也没有统计充满术语的科学文献中模糊词在总词汇量中所占的比例,以及这个比例同非科学文献中模糊词在总词汇量中所占比例的差异。我们随便引《控制论》第35页第二段话中的一句话:“太阳和行星的相对运动可以看作是刚体的运动”为例。我们发现其中的术语有五个:“太阳”、“行星”、“相对”、“运动”和“刚体”。除“刚体”外,这些术语也都进入日常生活用语,一般人往往觉察不到它们是术语。但是在这段话中它们的术语色彩仍十分浓厚。这五个词除“相对”是模糊词外,其它都是精确词。这样,精确的术语将近占这段话(共11个词)的半数(“运动”重复出现两次,算两个词)。非术语中只有“可以”是典型的模糊词,因为“可以”与“不可以”之间,没有截然分明的界限。其他词,如“和”、“的”、“看作”在这上下文中都是精确词。这样,精确词占的比例超过80%,比石安石统计的非专业文献中的精确词所占的比例要高得多。当然,在讨论这个问题时还要考虑到,模糊词和精确词相互之间是很容易转化的,关于这个问题详见拙文《论语言中精确和模糊的相互转化》(刊《百科知识》,1984年,第12期),就不在这儿赘述了。一般说来,在科学、法律、外交等文献中总是力图使用精确词,避免使用模糊词。但是,即使在法学中,有时也必须用模糊词,而不能处处用精确词。例如,在《法学字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0年,第261页)中对“伤害罪”作了这样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或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行为”。“重伤”和“轻伤”在日常用语中显然是模糊词语,因此在法律上必须作出比较精确的规定。该词典根据我国从1980年起正式施行的《刑法》第85条作了如下说明:“重伤指:使人肢体残废或毁人容颜的;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其他器官机能的;以及其他对人身体有重大伤害的”。当然,这儿的“其他”,“重大”还是模糊词。但这是必需的,因为人们不能罗列全部重伤的情节,列出九百九十九条重伤情节,漏掉其中一个情节,便可能给违法的人钻空子,因此邱实同志在其《法律语言》(中国展望出版社,1990年)第9页所说的下面一段话是完全正确,合乎辨证法的:“在立法语言中恰当地使用模糊词语不仅不会使法律规范含混不清,相反,会使法律规范更加准确、严谨、周密”。三、有些术语的内涵和外延都不可能是精确的,即构成模糊术语。这个问题事实上在上面已经涉及。如“刚体”的内涵(受力的作用只产生运动,不发生形变的物体)就有一定的模糊性。因此,哪些物体算作刚体,其外延也有一定的模糊性。上面举的语言学中的许多术语,如“词素”和“词”,“词”和“词组”的内涵和外延都有一定的模糊性。清晰的只是这些概念的中心部分,其边缘部分界限是模糊的。随便举几个例子:英语中I dare say(我想,大概,恐怕,当然,无疑)也可以合写为I daresay(主要见于英国英语)。能说这儿的dare say是词组,而daresay是词吗?如果单纯从意义看,I dare say等于一个词perhaps(也许)或of course(当然)。这儿的主语只能用I,可见这个组合接近成语。此外,of course(当然)分写,但是难道能因此认为这个组合是两个词吗?在词典中,of是词,course也是词,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对于成语来说,词加词的结果可能不是词组,而仍然是词,只是徒具分写的形式罢了。可见语言不同于数学,数学中1+1=2,语言中却可能一加一仍等于一。汉语中也有类似现象。如“高觉慧”是词,单称“高”也是词(外国人对中国人常这样称呼):称“觉慧”是词,单称“慧”(亲昵称呼)还是词。这样一来,“词+词+词”仍等于“词”。汉语中有很多所谓离合词,如“打倒”、“推翻”、“睡觉”、“帮忙”、“洗澡”、“中意”、“造谣”、“泄气”等。这些词既可作为单独的词使用,如“打倒反动派”,“推翻三座大山”,“这件衣服我很中意”,“你们不要乱造谣”等等;又可被一些词所隔开,如“我疑心他的原名是‘平福’,平稳而有福,才正中了乡绅的意”(鲁迅,《为了忘却的纪念》);“倘若有人造一个攻击你的谣……你们洗刷得很清楚么?”(鲁迅:《答托洛斯基派的信》)(后半句用现在的话当说“你们洗刷得干净吗?”但前半句至今似仍可说。当然更可能说的话是“倘若有人造了一个攻击你的谣言”。这说明这几十年汉语双音词有了进一步的发展。)“玉娥!你就这么泄自己的气吗!”(老舍:《女店员》);“九条狗也帮不了它的洋主子多少忙”(胡小亥:《刑场上的婚礼》);“我量你也负不了这个责”(草明:《乘风破浪》);“处长让我再带一个头”(王蒙:《温柔》)。离合词中有不少是“动补式”,其中有些动补式后的补语是所谓模糊词,如“提高”、“降低”、“放大”、“长大”、“看轻”、“看透”等。由于模糊词有着不同的“隶属程度”(membership),因此在这些离合词中间可以加一些表示这些程度的词,如“看得很透”、“看得不很透”、“看得不大透”、“看得很不透”等等。这时,我们所遇到的显然又是词组了。这种将一个词分开,中间加很多词的结构类似德语的框形结构。例如德语的zusammenbrechen(倒坍)在下列句子中其前缀和词干就被四个词所隔开:Die Brucke brach infolge zu starker Belastung zusammen。(由于负荷太重,桥倒塌了)。汉语中原本充当双音词中词素的成分可以提至句首,更突出了离合词中的词素变成了词的这一特点。如“发理了吗?”“发理了没理”等。上面所说到的这些离合词之所以产生,是因为在古汉语中,这些结构原来是词组,如“殷汤周武,聪明睿智,上顺天命,下应人心,放桀鸣条,诛纣牧野,革其王命,改其恶俗,故曰‘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孔颖达疏《易经·革》)。“殷革夏命”(《尚书·周书·多士》)。后来,随着汉语中双音词数量的日益增大,“革命”才变为一个词,如在“法国大革命”,“十月革命”中的“革命”。但是在“革老子的命”,“林彪提出了反动的口号:‘革革过命的人的命’”等词组中,“革……命”显然还是动宾词组。这是古汉语词组的延续。这说明语言中共时和历时的界限并不是象索绪尔所说的那样容易一刀切开,界限分明的;从单音节词为主的古汉语向双音节词为主(指双音节词在全部词中占的比重,不是指双音词的出现频率;就出现频率来说,单音节词至今仍可能超过双音节词)的现代汉语转化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一些既可为双音节词,又可为词组的中间过渡现象,这时词和词组的界限是模糊的。如汉语的“睫”(如‘目不交睫’)、“睫毛”、“眼睫毛”都是词,“眼睫毛”又接近词组,也反映了历时和共时的界限不容易切开的特点。这是符合自然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例如,在两种语言处在同一个区域时(如古代法国的凯尔特语和拉丁语),在融合为现代法语以前,必然经历过一个双语制的阶段。同理,从水栖动物演变为陆栖动物的过程中,往往会经历一个水陆两栖的过渡阶段。青蛙等两栖动物便是这一演变的过渡阶段的反映。由此可见,离合动词的产生是完全符合一切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演变过程中有过渡阶段这一普遍规律的。值得注意的是索绪尔早在其《普通语言学教程》第二编第七章中就已指出,词和词组,形态学、句法和词汇学之间都“不可能有任何预先划定的界限”,它们之间可以相互渗透。这正是模糊理论的精髓。又如“新潮”本是名词,但是现在报刊上已出现用于形容词的例子,如“她(指台湾女作家郭良蕙)说:‘人们的服装很新潮,尤其是年轻的女孩子们’”(见《光明日报》1988年10月16日第2版,光明日报记者张胜支的报导《访台湾著名女作家郭良蕙》),这时名词和形容词的界限也模糊了。再如实词和虚词这两个语法中的科学术语在其边缘部分也是模糊的,而不可能是精确的。因此不少早期汉语语法著作将副词看作虚词。现在的汉语语法学家一方面基于对汉语语法的进一步研究,另一方面也可能受外语语法的影响(因为英、德、法、俄等语言的语法著作都是将副词看作实词),多数将副词看作实词(如胡裕树、黄伯荣、张静分别主编的《现代汉语》)。介词也存在这个问题。上述外语语法都将介词(外语叫“前置词”)看作虚词。黎锦照的《新著国语文法》,王力的《中国现代语法》一则可能出自他们对汉语本身的认识,一则可能受外语的影响,也把介词纳入虚词。但是吕叔湘、朱德熙编的《语法修辞讲话》和丁声树编的《现代汉语语法讲话》也许出自他们对汉语特色的认识,也许是由于他们力图摆脱外语的模式,把介词归入实词,分别叫“副动词”、“次动词”。王力在《中国现代语法》中把代词看作“半虚词”(可能受法语的某些语法著作的影响),把副词看作“半实词”,说明他事实上承认了实词和虚词界限的模糊性,尽管由于那时还没有诞生模糊理论,他没有用模糊这个术语。但是,1983年王力在《语法》一文中已明确指出:“把现代汉语的词分为两大类(指实词和虚词),也有些边缘的问题要解决。……一个就是……副词……另外还有一类词也处在边缘,就是代词。”此外,各词类之间的界限也是模糊的。例如,古汉语的“之”,《马氏文通》和黎锦熙的《国语文法》认为是介词,本树达的《音等国文法》认为是连词,中学语法课本却看作是助词(17)。“及格”是教育学中的一个术语,其实也是个模糊词。“及格”在俄语中叫уаоВлетворителЪно,本义“令人满意”的,这更是个典型的模糊词。到什么程度才能算令人满意?60分及格,59分不及格,这界限完全是人为的[《现代汉语词典》(商务,1979)给“及格”的注释是“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最低标准”]。凭一分之差就能断定两个学生知识水平之间的“天壤之别”吗(18)?四、对模糊术语完全可以采用循环定义的方法。在模糊理论诞生以前,传统的逻辑学以及受此影响的术语学总是要求在给概念和术语下定义时不能循环定义。对精确概念来说,这一要求是合理的。但是对模糊概念来说,这一要求就不仅不合理,而且有时实际上是做不到的。例如,“现在”、“过去”、“将来”既是普通用语,又是哲学、物理学、气象学等许多学科常用的术语,对它们就很难下精确定义(19)。因此苏联科学院四卷本俄语词典在给ьудущее(未来)下定义时就只好求助于настоящее(现在):время следующее эа Hастоящим(现在以后的时间)。《朗曼当代英语词典》(1978年)给future(未来)下定义时也只好求助于present(现在):the time after the present(现在以后的时间)。这种释义法本质上都是用未知解释未知,并且是循环定义。因为“现在”又要靠同“过去”和“未来”的对照中去确定。苏联科学院十七卷本俄语词典在给настоящий(现在的)释义时就注明противоположно:ирошедщий и ьудущий(与“过去的”和“未来的”相对立而言)。同理,“春”、“夏”、“秋”、“冬”既是生活用语,又是气象学、天文学等学科中的科学术语。由于地球上不同地区的温度差别很大,季节长短不一,所以很难给四季下一个全世界通用的精确的定义:从几月几号到几月几号是什么季节。以“春”为例,中国人既可以从立春(阴历2月3、4、5日)算到立夏(阳历5月5、6或7日),也可以将阴历正、二、三月算作春天(见上引《现代汉语词典》)。欧美人的春天大致是从春分(3月20或21日)算起,比中国习惯晚一个半月。如《简明牛津英语词典》给spring(春天)作的说明是from about March 21 to June 23(大致从春分至夏至);张其春、蔡文萦合编的《简明英汉词典》的注释是:三、四、五月;[英]二、三、四月;法国小罗伯尔词典对printemps(春天)的注释也是“从春分到夏至”,但注明这是针对北半球来说的;德语G.Wahrig词典对Frühling(春天)的注释与小罗伯尔完全相同。《简明牛津英语词典》给autumn(秋天)作的说明也是不够明确的:既可以指八、九、十月,又注明通常(特别是在美国)指九、十、十一月;给winter(冬天)作的说明更模糊:“……一年中最冷的三个或四个月份(在北纬地区是十一月或十二月至一月或二月”。苏联科学院出版的俄语词典(四卷本和十七卷本)给春夏秋冬四个词下定义时采用的又是循环定义的方法,如“春天是冬天和夏天之间的季节”,“冬天是秋天和春天之间的季节”等等,回避指出明确的时间界限(20)。这虽然不合传统逻辑关于下定义要避免循环诠释的要求,但看来,这是对模糊词下定义的最好方法。此外,象“中年”、“壮年”这样的模糊词是不可能精确的上下限定义的,也许它们的最精确的定义是:介乎“青年”、“老年”之间的年龄。让我们再回到语言学的术语上来,其中“词”就是个模糊概念。吕叔湘指出:“词的定义很难下。一般说它是‘最小的自由活动的语言片断’,这仍然不十分明确,因为什么算是‘自由活动’,还有待于说明”(21)。接着他举了许多词与语素、词与短语不好划界的例子。其实,用模糊理论阐释,“自由”本身就是个模糊词。用模糊词所定义的“词”,当然仍然是模糊的。史有为指出:“要给词下个准确的定义,实在是太困难了,又何况是给汉语的词下定义。……汉语中如果有‘词’,那这个‘词’本身就是界限模糊的,因此作主观反映的语法学也必然很难用明确的界限去圈定它”。于是吕叔湘也只好承认有界乎词与短语之间的单位,管它们叫“短语词”(22)。也许就象给春夏秋冬下定义一样,给“词”下定义的最没有漏洞的方法是循环定义:“词是介乎词素和短语之间的语言单位”(相应地:“短语是词和句子之间的语言单位”等等),并同时承认词素与词,词与短语,短语与句子之间存在着中间状态。随便举一个例子:我国中学语文课本把“的”、“地”、“得”、“着”、“了”、“过”看作是助词,王力认为“这是不合适的”。他认为应该看作词尾(17)。用欧洲语言学术语,它们当是构词或构形后缀,即是词素,而不是词。面对着这类模糊词,科学上有时不得不人为地加以限制,使之比较精确。例如“大雨”、“中雨”、“小雨”在日常生活中本来都是一些模糊词(组),气象学人为地规定:“24小时内,雨量达25-50毫米的雨叫大雨”(见《现代汉语词典》,但紧接着,该词典又加了一个适用于日常生活用语的模糊说明:“一般指下得很大的雨”)。对“中雨”的人为规定是“24小时内雨量达10-25毫米的雨”,对“小雨”的人为规定是“24小时内雨量达10毫米……以下的雨”。这些规定也还不是很精确的,因为都含有从最低限量到最高限量的浮动,即仍有一定的模糊度。但是这种模糊性是不可避免的,也是用不着避免的。此外,如体育中的术语“低栏”中尽管含有模糊词“低”,也用人为规定数据的方法(栏架高76.5厘米,男子距离200米,女子距离80米)使之精确化。生活用语中典型的模糊词是颜色词,味觉词(23),表示年龄、时间、空间、温度、性格特征等的词。这些词也经常在专业文献中出现。因此专业工作者不能不了解并关心模糊理论及其发展。五、有些词在非术语用法中是同义词(即相互之间的界限是模糊的),甚至是等义词;但是在术语用法中却是精确词,即其界限是分明的,而不是模糊的。例如,在一般人所使用的日常英语中,midget和dwarf都是指“矮子”。在怀尔德(H.Wyld)主编的《英语通用词典》中就是用dwarf注释midget。在《英俄词典》中这两个词都译成карлик(矮子)。但是在医学术语中,这两个词却用来指两种不同类型的矮子。midget指个子矮小,但身体各部分比例正常的人(因此midget这个词还可指“小型的”,如a midget submarine“小型潜艇”);这可能同midget从midge[“小蚊”,同德语Mücke(蚊子),俄语мyха(苍蝇)同源]派生,即由比喻构词有关。但是dwarf则相反,指胸部和躯干发育都正常,两腿却特别短的人,因此可以喻指矮小的植物或动物,如dwarf marigolds(小金笺草),dwarf birch(小赤杨树)。可是在天文学中,white dwarf(白矮星)只是取其小义(和天狼星相比),与midget并没有什么区别(关于这类问题的详尽分析见拙文《从<高山下的花环>谈到同义词的分化和发展》,载《教学研究》1990年第1期)。又如“罚金”和“罚款”在日常语言中是同义词,但在法律术语中二者之间却有着截然分明的界限:前者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处分罪犯的一种刑罚,必须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而后者则用于还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的人,不一定非由法院判决(见邱实《法律语言》第7-8页,中国展望出版社,1990年)。再如“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这两个词组在日常语言中可以被视为同义结构,界限不很分明;因为二者都指没有达到犯罪的目的。但是在法律语言中却表示迥然不同、界限分明的两个精确结构。前者指自动中止犯罪行为,因此可以免除或减轻处罚。但是“犯罪未遂”却是由于犯罪者的意志外的原因,没有达到既定目的,因此必须负刑事责任,尽管其处罚比“犯罪既遂”要小(见上引《法律语言》,第6页)。这个问题同语言中“犯罪”这类所谓表示行为结果的构词(或词组)方式有关。汉语(外语也一样)中可以说“他们正在盖大楼”,尽管从逻辑上说,既然正在盖,未盖成的建筑不能叫“大楼”。这是语言同逻辑的差别,也是语言模糊性的表现。客观现实千差万别、千变万化,语言如果要用不同的词表现每一个时时刻刻在变化的事物,如给“盖好一层(二层、三层……)的大楼”,“建成的大楼”分别用不同的词命名,语言中就不知要增加多少词汇。为了便利语言交际,语言必须简洁,因此有时不得不牺牲精确性,不得不违背逻辑。“犯罪”也是这样,“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中的“中止”和“未遂”,按照逻辑,严格地说,同“犯罪”一词的内部形式是矛盾的。总之,模糊理论的产生提出了传统术语学所没有考虑到的许多新问题,在这方面有着广阔的研究领域。现在模糊理论已进入大学课堂,在北京师范大学数学系、哲学系和中文系都分别开设了模糊数学、模糊理论(24)和模糊语言学的课程。在中山大学、山东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文系、江西抚州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科也开设了或将开设模糊语言学的课程或讲座。对这种新的进展,术语工作者应给予密切的关注。最后让我们引美国著名语言学家肯尼斯·派克谈到“微笑”的模糊性的一段话来结束本文。他说:“一个可爱的女孩的微笑可以用诗歌般的语言描写,但是任何一位科学家都不能用电子显微镜查明微笑的物理的、生物的、文化的状况。……科学家只有考虑该女孩所属的整个民族,在谈论他们的喜悦时的社会相互作用,才能查明微笑的涵义”(25)。这大概是模糊语言的研究引起文艺学、社会学、文化学等多门学科关注的重要原因吧。附录:国外杂志《模糊集和系统》(国际模糊系统学会会刊)第23卷(1987)第3期(9月)报导了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开设模糊语言学的情况,现将此报告的中译文附在下面:“模糊语言学”在中国第一次开课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普通语言学教研室伍铁平教授,是中国模糊语言学的开创者。他所著《模糊语言学》一书,将作为“现代语言学丛书”之一,由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以中文出版。在本书的基础上,他从1987年2月至6月为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外语系约五十名研究生开设了这门新课程。模糊语言学课程,不仅在中国是第一次开课,也许在全世界也是首创。众所周知,L.A. Zadeh教授是在与模糊语言学紧密相关的背景下建立起模糊集理论基础的。这门课程包括:1、历史;2、模糊理论与其他学科的关系;影响语言模糊性的诸因素;3、汉语和外语中颜色词和味觉词模糊性质的分析;4、汉语和外语中时间词模糊性的分析;5、模糊概念与精确概念之间的互相转化;6、模糊性与反训;7、模糊性与词源学;8、模糊性与修辞学;9、模糊性与词汇学和语义学;10、从模糊理论看人类智能与人工智能的差异。上述内容,也是他所著《模糊语言学》的内容。该书共35万字左右,列有所参考的国外20余部科学著作。伍教授的讲授受到听众的热烈欢迎。他的著作与课程《模糊语言学》是模糊集理论及其应用在国内外进展的一项新的成果。(易敏 译) *本文是我应奥地利维也纳《国际术语网杂志》(Journal of the International Network for Terminology)之约,用英文写成的一篇论文,原题是Fuzzy Linguistics and Terminology,发表在该刊1989年第25期上。《洛阳解放军外语学院学报》1990年第1期转载了该文的英文全文。承蒙马沈龙、梁梅同志的好意,将它译成中文。在译文的基础上我将该文扩充了五倍。注释:①N·维纳,《控制论》,中译本,第2版,科学出版社,1963,2。②详拙文:《模糊理论的诞生及其意义》(上、下),载《百科知识》1987年第1,2期。③见扎德为美国《计算机科学和技术百科全书》写的词条:“模糊集”。④见扎德:《模糊集合、语言变量及模糊逻辑》(陈国权译),科学出版社,1983年,中译者序,第11页。文字上有改动。⑤同注②。⑥见拙文“模糊语言”,载《语言漫话》,上海教育出版社,1981年。⑦有的学者将术语学看作一门独立的学科,它同社会科学、自然科学、语言学都有密切的关联。如隆多在《术语学概论》(科学出版社,1985年,第19页)中是这样解释“术语学”的:“一门以术语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它本质上是跨学科的,受语言学、逻辑学、本体论、分类学和情报学的规律制约”(译文上有改动)。⑧隆多在上引《术语学概论》第20页也举了两个用普通词表示术语的例子。如Célibataire(独身的)在化学中指“单电子的”。他还指出“普通语言区与专业语言区之间的边界是可相互渗透的”,二者之间存在着一个中间区域(第25页)。这正是我们这儿所说的典型的模糊现象。隆多认为,作为普通名词的“糖”,其定义(从不同植物中获得的甜物质)与作为科学术语的“糖”的定义(一种属于有机化合物的甜的碳水化合物,其通式为CnH2n-On)迥然不同(同上书,第175-176页)。然而,对于有些词来说,不论是作为普通名词,还是作为科学术语,其意义相近。并不象两个“糖”的定义那样迥然有别。还有第三种情形,即在专业语言和普通语言中,同一个词指的是不同涵义。如“盐”在化学中指“酸根和金属的化合物”,但在日常生活语言中却仅指其中的氯化纳。⑨罗素:《论模糊性》,载《大洋洲心理学和哲学杂志》,第1卷(1923年)第84页。中译文见《模糊系统与数学》1990年第1期第16页。⑩亚当·沙夫:《语义学导论》,英译本,第356页,华沙,1962年。(11)同注⑥。(12)参看石安石:《模糊语义及其模糊度》,载《中国语文》1988年第1期,第64-65页。(13)同注①,第30-31页。不过,这里应区别词和词的客观所指(denotatum)。从“云朵”的客观所指着眼,云朵的确是千变万化,没有定形,无法计算的。这朵云同那朵云之间有时很难截然划定分明的界限。但是作为词来说,不论云朵怎样变化,都可用“由水滴、水晶聚集形成的在空中悬浮的物体”(见《现代汉语词典》给“云”下的定义)加以概括,并不存在模糊性。“云”同“雨”“雪”的界限是分明的,尽管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给“雨”下的定义“从云层中降向地面的水。云里的小水滴体积增大到不能悬浮在空中时,就下降成雨”来看,雨的形成同云是密切相关的。用语言学的术语说,从历时着眼,我们不妨说雨同云是不可分割的,是一回事,因为“体积增大”本是一个模糊短语,增大到什么程度便不能悬浮在空气之中,取决于地理、气候、气压等许多条件,也都是模糊的,而不可能是十分精确的。(14)同上注第30页。(15)《现代汉语词典》(商务,1979年)对“刚体”的解释是“受力的作用只产生运动而不发生形变的物体”。然而,严格说来,即使是刚体,受力的作用,其形体总会发生哪怕极其微弱的,肉眼看不到的变化,从这个意义上说,“刚体”也是模糊词。“刚”本身就是个典型的模糊词。(16)脱离开上下文,“和”和“或”的意义界限有时不好分,因为有时两个词的意义相同,可相互替换。(详拙文:《论“和”“或”的模糊性质及其词典注释》,载《百科知识》1985年第10期)。“的”在“谁的介绍人?”这类句子中有歧义(歧义性不等于模糊性):或指a)“谁是介绍人?”如“某某入党,谁的介绍人?”或指“介绍谁的人”,如“某某是谁的介绍人?”“的”还有许多意义,这些意义之间的界限有时不大好划分。因此这三个词离开正文所引文都可能带有一定的模糊性。(17)见北京市语言学会主编《教学语法系列讲座》第109,111-112,117,中国和平出版社,1987年。(18)详见注②所引拙文(下)。(19)详拙文《模糊语言再探》,载《外国语》1980年第5期第48-49页。(20)详拙文《模糊语言初探》,载《外国语》1979年第4期第40页。(21)吕叔湘:《汉语语法分析问题》,第17页,商务印书馆,1979年。(22)见上引《教学语法系列讲座》,第2章第22-23页。史有为分析了现行语法著述给词下的各种定义都有缺陷,都解释不了各种边缘现象。最近肯尼斯·派克在他所著《我们是语言的富有创见的观察者》(刊E.Reuchlin和Francois主编《研究语言的方法》第25页,法国1989年出版)指出:“在某些语言中可能存在一种语素复合体(morpheme complex),它是一种小于词组大于词素的结构”。(见该书第25页)。(23)参看拙文《论颜色词及其模糊性质》,载《语言教学与研究》,1986年第2期;《不同语言的味觉词和温度词对客观现实的不同切分》,同刊,1989年第1期。(24)齐振海主编的《认识论新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是在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高年级学生专题课的基础上写成的一部著作(见该书卷首),其中第六章题为“模糊认识和精确认识”。在这章中作者指出:医学中的许多术语,如“肝炎”、“休克”、“高血压”、“低血糖”都是模糊概念。(中医中模糊词语更多,如“肝火旺”、“肾虚”等等。)这本书已被我国教委指定为我国高等学校文科教材。这是模糊理论第一次进入我国哲学教材。(25)见Kenneth L.Pike(肯尼斯·派克):《我们是语言的富有创见的观察者》,刊E·Reuchlin和Franoois主编《语言的方法》第9-10页,1989年,法国出版。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