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在是否允许农村宅基地自由流转的学术争论和理论探究尚不见定论,相关政策法律也未见落地的背景下,宅基地"三权分置"是在有效解决宅基地作为承载农民社会保障功能的制度设计与现实背景下,实现其财产性价值要求矛盾的一项制度创新。其政策意蕴和目的就是在既存的两权分置框架体系下,通过内部的制度创设实现宅基地利用主体的开放性,以有效盘活闲置农房和宅基地资源。但是,这一政策在实践运行中面临着所有权权能缺失、资格权范围确定和认定依据不健全、使用权权能实现不畅的矛盾和困境。为此,要确保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的有序运行并实现其政策目标,应立法明确宅基地所有权主体及其法律地位,赋予其完整的所有权权能;坚持集体自治与国家立法相结合的做法,严格落实宅基地的资格权;借鉴城市商品房运作的规则和经验,合理设置"三权分置"下的宅基地使用权权能规则,同时应建立合理的存量宅基地流转收益分配机制,以体现宅基地资格权和所有权的权能价值。  相似文献   

2.
宅基地是广大农民的基本生活资料,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问题直接关系到农民安居乐业、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笔者认为,在我国土地市场化发展不够成熟,宅基地使用权制度还不完善的现阶段,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既不能片面的限制,也不能完全放开,应有条件、有限制的进行流转。一、宅基地使用权的特殊性质决定了宅基地的流转应该受到限制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本质上属于土地使用权,但与土地使用权又有区别。根据法律规定“一户农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而土地使用权则没有这样的限制。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仅具有物权的属性,并且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也就是说,农民申请宅基地是因为农民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每一个成员都有权以个人或者农户的名义申请宅基地,土地的有限性决定了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一般不能申请宅基地。所以,宅基地通常是与成员权联系在一  相似文献   

3.
为探索新形势下适合粮食生产核心区发展的农村宅基地利用模式和产权体系处置方式,以河南省省辖市为例,以行政村作为基本调查单元,采用问卷调查形式对河南省多地农村宅基地的使用、管理、流转、权利认知等情况的进行了深入调查,采用归纳法和对比法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总结和分析.结果表明:①农村村庄规划缺乏且管理不当,空心村现象普遍,宅基地的闲置浪费现象极为严重;②农村宅基地产权体系不清不明,法律对其约束性差,宅基地的权属保护缺失、宅基地权能急待梳理和保护;③农村宅基地隐形交易多、交易平台缺失和不完善,宅基地资源资产价值变现受到阻碍,乡村发展中困难重重.研究认为,通过全民参与村庄规划编制、严格土地用途把控、强化宅基地审批管理权限,厘清理顺宅基地产权体系、完善农民权益保障机制,强化宅基地治理、疏通其流转渠道、采用多措并举的方式来激活宅基地价值,是完善宅基地三权分置、激发农村内在活力、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  相似文献   

4.
我国当前立法并未认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制度,这就人为割裂了房地一体的逻辑,也与其用益物权的属性产生了冲突。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合法化有利于法的秩序价值、公平价值的实现,并能体现法律的适应性。同时,应采取一定的限制性继承制度以保证继承人个体利益与集体经济组织、社会整体利益之间的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5.
"保障农村人口居住权,实现居者有其屋",是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制度追求的价值目标,同时也凸显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社会保障功能。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严峻的社会现实还要求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兼顾效率价值的目标。因此,我国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应在行使、处分等环节进行创新,并建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登记制度及有偿、有期限的使用制度,以便更好地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6.
宅基地使用权法律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宅基地使用权法律规定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以我国现行宅基地基本制度为逻辑点,分析了宅基地使用权具有成员权性与用益物权性的特点,并提出了完善我国宅基地使用权取得消灭、权利整合及租赁收益和特定化收益等方面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7.
目前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建立在保护农民居住权益,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指导思想基础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由农民无偿取得,但被严格限制其流转。随着城乡经济发展一体化的加快,禁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有序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成为解决农村宅基地问题的现实选择。  相似文献   

8.
当前我国正深入推进能源消费革命,实现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的转变。作为用能权交易制度的权利基础,用能权的法律属性直接影响用能权的创设、交易和撤销等法律问题。然而,对于用能权的法律属性,立法中尚无明确规定,学界也未达成共识。用能权的法律属性不明,用能权及其交易制度难以取得长足发展。目前,关于用能权的法律属性有物权说和非物权说,但上述学说观点,均存在不足之处。通过分析发现用能权的特点符合无形财产权的特征;用能权被纳入无形财产权体系的根由在于用能权指标的非物质性;无形财产权体系的开放性与包容性,为用能权的纳入提供了理论可行性与实践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9.
集体土地成员权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所应当依据的基础权利.然而,由于制度惯性和路径依赖.成员权一度被忽视.依成员权,成员个人对集体土地应享有一项均等的"按份使用权".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仅是请求分割"按份使用权"的意思表示方式,并非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置条件.据此,引起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的法律事实,除了法律行为外,还应包括事实行为,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的有效性.  相似文献   

10.
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客观现状出发,分析了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中暴露出的问题,并结合实际提出实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合法流转的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11.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是当前我国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进程中的重要问题,对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利用及保护农民利益均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禁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并不具有正当性.我国应将公平与正义作为核心价值理念,充分尊重农民土地权益;应确立完善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制度,逐步建立农村宅基地有期限、有偿使用和收回制度,在条件成熟时应以立法形式规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  相似文献   

12.
配偶权是在合法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基于夫妻身份依法享有的以夫妻身份利益和由之衍生出的财产利益为客体的专属性的权利义务复合体,包括同居义务、忠实义务等。随着社会的发展,侵害配偶权的行为呈蔓延趋势,但我国《婚姻法》并没有明确出现"配偶权"一词,只对于配偶权所包含的部分权利给予了明确保障。婚姻家庭中对配偶权的侵害成为严峻的社会问题,用道德谴责已远远不能达到建立和谐社会的效果,通过立法对侵害配偶权的行为进行规制已经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3.
针对属性权重信息完全未知的多属性决策问题,通过引入属性值的差异度、基于差异度的变权等概念,提出了基于差异度变权的多属性决策方法.利用差异度客观地确定了属性的权重,并以此为常权,借助状态变权,实现了属性值之间的均衡.最后通过具体实例,说明该决策方法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相似文献   

14.
社会保障权的界定和历史考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会保障权是社会成员在生存与发展面临社会风险时,在自由意志的前提下,通过行为自由而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符合社会正义的利益,以满足其维持基本生存乃至提高生活质量之需要的资格。社会保障权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人的生存和发展。其形成和发展存在着一条明显的历史轨迹:社会救助型发展阶段——社会保障权的萌芽和初步形成;社会保险型发展阶段——社会保障权的确立和进一步发展;社会福利型发展阶段——社会保障权的成熟和拓展。  相似文献   

15.
关于温室气体排放权的性质有两种观点:认为温室气体排放权仅仅是进行温室气体排放的资格或许可,是政府的一种新型管制工具;或者,认为温室气体排放权是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立法实践中,温室气体排放权基本上被视为一种政府管制的工具。从生态系统服务的视角看,温室气体排放权其实是对生态系统服务的获取权,应当作为一项财产权利。根据新型财产权的观点,温室气体排放权是国家为了解决气候领域的公地悲剧而创设的具有公法和私法双重属性的管制性财产权。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作为一个重要的民生现象,住房问题越来越得到政府和公众的普遍关注.住房不仅仅是一个住处或一种财产,更是一个与社会正义和人格尊严紧密相连的人权问题.住房权的人权属性早已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可,并被许多国际和区城性人权文件加以明确规定.在宪政的视野之下,住房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其相对应的义务主体便是国家.国家负有尊重、保护、促进和实现公民住房权的义务.保护公民的住房权,是我国宪政建设的题中之义,这就需要从政策、立法乃至司法等诸多方面对现有制度加以完善,以期使公民的住房权得到切实而有效的保障.  相似文献   

17.
论商誉权     
分析了商誉权的概念、法律特征和法律属性,认为将商誉权的法律属性界定为知识产权,符合国际上的通常做法,顺应商誉保护的发展趋势,合乎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有利于保护商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8.
城乡转型背景下农户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采用结构和半结构访谈、问卷调查等研究方法,利用SPSS 19.0和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等工具对获取数据进行分析,揭示农户宅基地退出的影响因素和补偿机制,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依据.结果表明:(1)绝大多数农户不愿意退出宅基地,少数农户是基于合理补偿或其他条件的情况下才同意退出;(2)受访农户不愿意退出宅基地的原因比较复杂,主要是经济能力、传统习惯、家庭成员人数和区位因素等;(3)影响宅基地退出的主要因素有年龄、主要收入来源、宅基地面积、月消费水平、文化程度、是否愿意集中居住、性别的影响.据此,提出如下建议:首先,宅基地退出过程中,政府应充分尊重农户意愿,建立健全与宅基地退出补偿相"挂钩"的法律法规,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其次,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与城镇住房衔接机制;再次,探索多样化的补偿方式,合理补偿.  相似文献   

19.
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法律制度存在一些缺陷,其立法基础和标准不统一,导致现行相关法律规定相互矛盾。我国应确立完善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制度,逐步建立农村宅基地有期限、有偿使用制度,在条件成熟时以立法形式规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  相似文献   

20.
基于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天津市蓟州区4个典型村的调查,分析都市山区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因素,为完善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政策提供案例借鉴.本文运用参与式农村评估和问卷调查法相结合,借助Spass 22.0构建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因素.结果表明:(1)文化程度、性别(男性)、农户生计来源多样化程度、宅基地数量、所在村庄经济发展水平及所在村庄公共设施状况与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呈显著的正相关.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与农户可持续生计能力及村庄经济发展水平相互促进,尤其在乡村旅游村,以及靠近县城的非农经济发达村,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相对较高;(2)年龄、户口性质(农村户口)、家庭人口总数、宅基地面积、人均宅基地面积、取得方式、是否翻建、是否确权与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呈负相关.宅基地退出意愿较低的农户,多为户主年龄较老且以农业为主要生计来源的农户,由于其抵御生计脆弱性的能力较低,宅基地的保障功能较为重要.研究认为,都市山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政策设计,应该与提高农户生计多样化、促进乡村农家院及休闲旅游发展相结合,同时保障生计脆弱农户的宅基地资产权利,提高补偿标准,发挥政策合力,以此促进宅基地制度改革有序开展.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