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96 毫秒
1.
对“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SARS)的英文缩略语SARS,我是主张径用字母词(SARS),即不翻译,让它直接进入华文。
别说学过英文,只要学过汉语拼音,看到SARS,小学生都能拼得又快又准。目前,媒体径用SARS的现象日益普遍,易写易拼是原因之一。不过,有的人不喜欢字母词,不喜欢在华文中掺杂英文,所以还是要翻译。
在中国大陆,有人建议用“萨斯”取代“非典”,但是用“萨斯”者少之又少,“非典”独领风骚。台湾媒体用SARS的频率大大高于非典型肺炎。香港用得很乱,SARS、非典、沙斯、沙示或沙士都有,使用频率较高的是“非典”和SARS。
马来西亚媒体用非典型肺炎的频率高于SARS。BBC中文网用SARS和“萨斯”,《华尔街日报》中文网络版用SARS和“非典”。
新加坡华文媒介统一译名委员会将SARS音译为“沙斯”,华文报从4月17日起正式采用这个译名。在周边国家或地区,新加坡是唯一以“沙斯”为规范译名并加以推广的国家。我认为新加坡做得对,做得好,此举满足了广大语言用户的语用需求。
徐惠民先生认为用卷舌音“沙”起头来译SARS有欠理想(《没有必要弃“萨”取“沙”》,刊5月3日《联合早报·交流》版)。这个问题,统一译名委员会是考虑过的。委员会主席吴俊刚先生说,弃“萨”取“沙”是为了照顾新加坡学生的华文程度(《中国为何独钟“非典”?》5月2日《交流》版)。可是徐先生认为这个理由“有些牵强”,因为最近一个时期“萨达姆”在报上天天都提,学生对“萨”字怎会陌生?加之新加坡学生压根儿就不管“萨”还是“沙”,都直接用英语说SARS。
说到翻译中的音准与不准的问题,我想这也是相对的。不同文字之间的音译,尤其是拼音文字和非拼音文字之间的语音转换,很难绝对准确,一个新译名推出后,能够约定俗成,就好了。比如AIDS,新加坡从开始到今天还是用“爱之病”,全世界华人社区,大概也只有新加坡用“之”而不用“滋”字。中国大陆一开始混用,后来规范为“艾滋病”,可是,在大陆之外的其他华人社区大多仍用“爱”字,鲜用“艾”字。“之”字也翘舌,那又怎么样?都用了20多年了,一点都没问题啊!
我看,“沙斯”和“爱之病”有异曲同工之妙。翘舌就翘舌吧,无伤大雅。
(2003年4月)
(原载新加坡《联合早报》,本刊略有删节)  相似文献   

2.
建议用“萨斯”取代“非典”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最近在我国出现的一种传染性很强的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 ,也就是“萨斯”病 ,而我国部分政府官员和媒体到现在一直把这种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称为“非典型肺炎” ,并且简称“非典”。笔者认为 ,用“萨斯”比用“非典”要科学、准确 ,也能和世界卫生组织保持一致 ,从而和世界接轨。因此 ,建议我国政府官员和媒体带头使用“萨斯” ,逐步取代“非典”。SARS是世卫组织的正式命名 SARS ,是世界卫生组织为最近出现在亚洲并且传到世界很多地方的一种呼吸道传染病的正式命名。“萨斯”是英文缩写SARS的译音。作为缩写的SARS取自severeacute…  相似文献   

3.
去年11月底,广东佛山发现了第一例中国的“非典”(沙斯)病人。12月初,在河源又相继发现了第二和第三例。广东的医生觉得这个病很怪,病人有明显的呼吸困难病症,而且肺很硬。后来,他们又发现这个病有高度的传染性,有很强的致命性,是非同一般的肺炎,因此把它列为“非典型肺炎”(atypical pneumonia)。非典型肺炎就这样在中国大陆传开,后来,为了方便,又简称之为“非典”。如果不知就里,乍见“非典”,大概很难猜想那是什么东西。看它的全名,非典型肺炎,似乎也看不出它的“厉害”。后来,世界卫生组织给这个病定了一个新的名字: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也有人译成症候群,综合症)。英文简称为SARS(发音为萨斯)。于是,全世界都称之为SARS。唯独中国继续称“非典”。新加坡华文报章现在已经统一了SARS的华文译名,称之为“沙斯”。为什么不是“萨斯”(有些地方如BBC中文网站就用“萨斯”)呢?这里要告诉读者的是,统一译名委员会是经过一番讨论之后,经大多数委员赞同而确定下来的。多数委员认为,对学生来说,沙比萨较通俗,虽然发音稍有不同。从音译的角度来看,萨斯当然是比较准确的,但是,考虑到这里的语文环境,以“沙”代“萨”,相信读者可以谅解。中国大陆的媒体多用“非典”一词。有人认为,用“萨斯”比用“非典”要科学、准确,也能和世界卫生组织保持一致。但也有人反对“萨斯”,其理由可以归纳如下:1.中国医生在4月12日从病人器官分泌物分离出两株新型冠状病毒,显示冠状病毒的一个变种可能是此病的主要原因。四天之后,这一结果得到世界卫生组织的确认。“这是中国医务工作者对世界医学的巨大贡献。历史不会忘记,语言也必须记录。非典已经成为中国官方使用的标准语汇,也为广大中国人和世界所接受……”2.认为该病其实应该称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简称非典是可以被各方接受的命名。而且,“疾病的中文名称并不一定要遵照世界卫生组织的命名,中国的中医源远流长,对很多疾病的命名比西方要早。3.音译没有太多的理由,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外国人也看不懂。我想,这样的观点很值得商榷,也站不住脚。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媒体上出现了许许多多的字母词,也有不少音译词。比如“艾滋病”(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欧佩克”(石油输出国组织)等,都是音译词,大陆媒体不是用得不亦乐乎吗?“萨斯”、“沙斯”也只是遵从这样的音译原则而已。此外,中国是世界卫生组织的成员国,应该和其他各个成员国一样,遵照世卫的规范名称才对,坚持自己定名,只会造成不必要的混乱。中国官方实在没有充分的理由要“非典”到底。笔者觉得,如果中国不用“萨斯”或“沙斯”,至少,按大陆现在的流行做法,直接用字母词SARS也比“非典”为好。(2003年4月)(原载新加坡《联合早报》,本刊有删节)  相似文献   

4.
最近在我国出现的一种传染性很强的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也就是“萨斯”病,而我国部分政府官员和媒体到现在一直把这种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称为“非典型肺炎”,并且简称“非典”。笔者认为,用“萨斯”比用“非典”要科学、准确,也能和世界卫生组织保持一致,从而和世界接轨。因此,建议我国政府官员和媒体带头使用“萨斯”,逐步取代“非典”。SARS是世卫组织的正式命名 SARS,是世界卫生组织为最近出现在亚洲并且传到世界很多地方的一种呼吸道传染病的正式命名。“萨斯”是英文缩写SARS的译音。作为缩写的SARS取自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每个字的第一个字母。全称译出为“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这是今年2月底3月初由世界卫生组织的意大利籍传染病专家卡洛·厄巴尼(Carlo Urbani)大夫命名的。正是因为这位大夫在研究这种病毒的时候不幸突然病逝,才使得国际社会猛然对萨斯的危害性有了极高的警惕性,因此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将这种病正式命名为SARS。而且从那之后,国际社会就很少有人用“ATP,atypical pneumonia”,也就是用“非典型肺炎”来描述这种病了。“非典”概念比较宽泛而不准确 萨斯病去年11月从广东一开始发现就具有强烈的传染性。当时由于医生对这种怪病不够了解,用一种内涵和外延比较宽泛的“非典型肺炎”来命名这种病症,是情有可原的。非典型肺炎的概念比较宽,而且过去已经出现过,而“萨斯”则是一种极为危险的传染病,已经被国际社会看成是人类在21世纪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所以,现在国际社会用SARS,而不用ATP来形容这种疾病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非典型肺炎并不是一种新出现的病,通常是可以治疗的,而且很少有生命危险。如果我们时至今日仍坚持使用“非典”,不但与目前国际通行做法不相吻合,而且与一贯主张和国际接轨的对外开放精神不相吻合。特别是当世界卫生组织已经把这种病定名为萨斯,我国仍然沿用“非典”,这就未免有些过时了。 (2003年4月)  相似文献   

5.
2003年3月12日WHO昭告世界严重疫情时使用了“非典”(Atypical Pneumonia,ATP)的称谓,但是3天以后WHO意识到它的不准确而改为SARS。[1]4月12日WHO确认新的冠状病毒为SARS病原。[2]SARS描述了疾病的严重、急性和呼吸道三个重要特征。SARS的命名原则和艾滋病的英文名称AIDS类似。AIDS是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英文准首字母缩写。艾滋是AIDS的音译。根据NLM医学百科全书“非典”的定义,“非典”和SARS是两个具有完全不同病原学术内涵的术语。[3]“非典”不是SARS的音译或意译,也不是SARS的别称,更不是中国人发明并适合中国环境从而值得坚持使用的独特名称。放弃“非典”而使用SARS称谓是科学“与时俱进”的必然。即使“非典”称谓已经形成习惯,不合理的习惯不应该改变吗?SARS,作为一种疾病的名称和学术名词的缩写在短短两个多月的时间内为全世界家喻户晓,在人类科学发展历史上创造了一个科学名词国际化的“吉尼斯”纪录。造成人们对它确信无疑而敢于大胆使用的科学支撑是权威学术刊物,而超速传播的媒介为因特网。国际权威学术刊物发表了许多使用SARS的文章。有些是代表SARS突破性进展的重要文章。Lancet于4月8日发表我国香港科学家发现SARS冠状病毒的论文[4],Science出版SARS联机专刊[5](可以免费下载),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于5月15日出版联机专刊[6](可以免费下载),Nature发表了50多篇使用SARS的文章,包括Erasmus医学中心病毒学科最后确认SARS冠状病毒的论文[7],加拿大基因科学中心于4月12日在世界上首先完成SARS冠状病毒的基因测序,4月29日发布的最后版包括29751个基对。他们通过网站发布研究快报和供自由下载的测序的编码数据[8]。这些权威学术刊物高质量研究文章,大大加快SARS被全世界接受的速度。目前SARS已经成为国际上事实上的标准称谓。笔者于5月29日利用Google搜索引擎对SARS和非典的英文名称Atypical Pneumonia进行了搜索,说明SARS的使用绝对压倒非典(英文),也看到WHO在和这个新的传染病作斗争中的主导作用。搜索结果如下表所示。实际上,在我国的抗疫斗争中,政府官员、科学家以及媒体文章中使用SARS称谓越来越多。非典称谓有逐渐被取代的趋势。但是,还没有出现合适的中文名称。造成许多畸形的不对应现象。例如,科学家写的文章使用的是SARS,但媒体发表消息就使用“非典”。中央电视台的演播厅舞台上的大标语是向SARS宣战,可是播讲人却使用“非典”,造成从内涵和名称上SARS就是“非典”的错觉。新华社的英文网站以及对外发布的新闻使用SARS称谓,意味着对“非典”称谓的放弃。但是为了照顾已经习惯的“非典”用法,出现不得已的畸形不对应。今后,党政机关的文件、领导同志讲话需要使用恰当的中文名称,占国人口绝大多数但不熟悉英语的人也需要有一个SARS的中文科学称谓。从国内、国外、大陆境外的接轨和称谓的统一性考虑,设计SARS的中文名称是合乎逻辑的而且迫在眉睫。笔者对世界华文媒体的称谓作了不完全的调查,得到的结果如下:①北美最大的华文报纸World Journal使用SARS。②BBC、VOA中文网站使用萨斯。③台湾地区的中国时报、“中央社”、ETToday等使用SARS。④加拿大华侨时报SARS和“非典”并用。⑤新加坡联合早报SARS和中文音译名沙斯并用。引用大陆报纸时用“非典”。⑥香港特区大公报使用“非典”;文汇报“非典”、沙士和SARS并用;苹果日报使用“沙士”。⑦澳门日报使用“非典”。不难看出,中国大陆关于SARS以及对应的称谓的使用对于世界华文媒体是有影响的。目前,在华文媒体已经出现的SARS中文名称萨斯、沙斯和沙士究竟哪一个比较好呢?①萨斯作为译名发音和重音都和原文一致,而且发音有爆发力和节奏感。念读起来顺口。②沙斯和萨斯类似,沙字笔画少,但是沙在汉语中的发音为平声,读音不够有力。③沙士的笔画很少,除了沙字有以上提到的缺点以外,士的发音shi不如斯的发音和英文原文贴切。基于以上分析和权衡,建议采用萨斯作为中文译名。当然,只要不影响理解,直接使用SARS也未尝不可。在学术研究场合可以再加上SARS的意译: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因为是综合征,典型症状不是一个,很难在名称中体现症状或发病部位。从历史上看,疾病的命名也是复杂的,反映人类对疾病的认识过程。流感是流行性感冒的缩写,英文或拉丁文名称为Influenza。1658年意大利威尼斯城的一次流感大流行使6万人死亡,惊慌的人们认为这是上帝的惩罚,是行星带来的厄运所致,所以将这种病命名为“Influenza”,意即“魔鬼”。霍乱(Cholera)是19世纪最大的传染病,在中国古代又叫“扁螺痧”,这是形容患者在极度脱水的情况下,十指螺纹皆扁而命名。至于用科学家名字命名疾病就更是屡见不鲜了,如帕金森病等。愿抗萨战早日夺取最后胜利。在这场战争中中华民族的意志、力量和智慧将大放光彩。  相似文献   

6.
“非典型肺炎”(简称“肺炎”)是一个特定时期内性质比较特殊的用名。现在看来,不是很恰当。但当时是在时间紧迫、情况危急的条件下提出来的。当时最主要的任务是就诊,但必须给出一个名称来。“非典”是一个暂定名。现在应该将它规范。我赞成叫“萨斯病”,“萨斯”即英文SARS的音译。如同现在叫艾滋病一样。如果只叫“萨斯”,我认为不好,因为从字面上看不出它是一种病,或者大家会认为是一种商品。“萨斯病”经过名词委给定下来后,可以向社会上公布,新的名词定下来后,随着时间的推移,旧的名词就会慢慢地被淡忘,自然消失。将来等病原彻底搞清楚了,再给“萨斯病”定一个学名。“萨斯”是英文缩略语的音译,就跟“艾滋病”一样,“艾滋病”只是英文缩略语的音译,而不是学名。(根据录音整理,2003年5月底)  相似文献   

7.
建议用“萨斯”作为中文译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2年11月,我国广东出现传染性肺炎,由于其病因不明、临床表现和病程特殊、有别于细菌性肺炎,而被命名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后来用得更多的是“非典型肺炎”,并进一步被简略为“非典”。2003年3月初世界卫生组织将这一新出现的呼吸道传染病命名为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意为“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英文缩写为“SARS”,于是在我国大陆、香港、台湾以及其他华文地区便有该缩略词的不同中文译名,如“萨斯”、“沙士”、“沙斯”、“萨丝”、“沙氏”、“沙示”等等。“非典型肺炎”不是新名词,传统上指因感染肺炎支原体、衣原体、军团菌、贝纳立克次体和病毒等而发病,传染性不强,临床症状不典型,与胸部X线表现不一致的一类肺炎,是相对于感染肺炎链球菌而发病的典型性肺炎而言的。可见,“非典型肺炎”是一个概念较为宽泛的病名。我国当初称“非典型肺炎”,事出有因,但时至今日,科学界对这一新出现的传染病已有一定的了解,如世界卫生组织4月宣布科学家发现这次发病的病原体是新型冠状病毒等,再使用概念宽泛的“非典型肺炎”已经不合适了。“SARS”最先是由世界卫生组织意大利籍传染病专家卡洛·厄巴尼(Carlo Urbani)命名的。他不幸染病,于3月29日在曼谷以身殉职。为了纪念他,世界卫生组织将这次出现的传染性肺炎命名为“SARS”。目前国外学术界、新闻媒体已基本接受并开始使用“SARS”这一名词。它的中文译名可借鉴于“艾滋病”的翻译。艾滋病英文全称为acquired immunodeficiency syndrome,意为“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英文缩写为“AIDS”,中文译名一度也有“爱滋病”、“爱之病”、“艾滋病”等,最后统一为“艾滋病”。因此,“SARS”也可以根据缩略词来音译定名。在目前几种中文译名中,“萨斯”比较符合中文发音。所以,建议目前使用“萨斯”作为中文译名。其实,SARS也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从术语学来看,病名若能按照科学性、系统性、简明性、国际性、单义性、约定俗成等原则来命名;确定的中文病名,要符合中文的语言,能“望文生义”,反映出该病的特点,那是最为理想的。众所周知,SARS爆发以来,仅有半年时间,尚有许多未知数,如发现新型冠状病毒,但尚不能排除其他病原体;对SARS的病因、传播途径和源头、发病过程、致病机制的认识尚不清楚,因而从严格意义上说,SARS还不能算是一个理想的病名。当然,如果SARS(萨斯)继续沿用下去,也就约定俗成了。 (2003年5月底)①王永炎院士是中医药学名词审定委员会主任委员。②朱建平研究员是中医药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委员兼副秘书长。  相似文献   

8.
应该有一个规范化的名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非典型肺炎”(简称“肺炎”)是一个特定时期内性质比较特殊的用名。现在看来 ,不是很恰当。但当时是在时间紧迫、情况危急的条件下提出来的。当时最主要的任务是就诊 ,但必须给出一个名称来。“非典”是一个暂定名。现在应该将它规范。我赞成叫“萨斯病” ,“萨斯”即英文SARS的音译。如同现在叫艾滋病一样。如果只叫“萨斯” ,我认为不好 ,因为从字面上看不出它是一种病 ,或者大家会认为是一种商品。“萨斯病”经过名词委给定下来后 ,可以向社会上公布 ,新的名词定下来后 ,随着时间的推移 ,旧的名词就会慢慢地被淡忘 ,自然消失。将来等…  相似文献   

9.
对SARS制定科学术语的意见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从去年底先在我国广东 ,而后在国内外许多地方发生并流行一种特殊的肺炎 ,可以说是突如其来 ,而且来势汹涌 ,以致我国医学界仓促上阵 ,连其名字都未能深加考究。在紧急情况下将其称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简称“非典”)是可以理解的。但随着国内外对这种“怪病”的研究和认识不断地深化 ,专家们对它的称谓就有了变化和分歧。关于“非典”这一名称 ,几乎所有的专家都不认同了。有人建议叫作“传染性冠状病毒肺炎” ,还有人称其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更多的专家建议定名为“萨斯病”(即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 ,英文缩写为SARS) ,有利于与国际接轨。也有的专家认为叫“萨斯病”同叫“非典”一样 ,都不科学。众说纷纭。为及早给这种疾病确定一个科学的名称 ,我编辑部特组织专家进行讨论 ,欢迎大家积极参与  相似文献   

10.
论点摘登     
湖南师大刘重德教授提出可暂用SARS中译名“萨斯”。他说,关于音译姓名,无论是英译中,还是中译英,根据个人从事翻译工作半个多世纪的经验,第一个准则是切合或近似原音,例如英国戏剧家shakespeare之译为“莎士比亚”,中国“孙逸仙”之按粤语发音之译为Sun Yet-sen,莫不如是;第二个准则为“约定俗成”,上述两人之译名,早已得到世人共认和通用,也令人信服地说明了第一个准则。至于字数或音节数之多寡,则无关重要。根据上述准则,认为暂用SARS中译名“萨斯”作为过渡,既无伤大雅,又可家喻户晓。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郭岩:建议用“痧示”作为SARS的中文译名。虽然它未必是最理想的译名,但是,第一,“痧”字在中医学中指急性病(如霍乱等),这与SARS的特点之一“急性”相同,“示”字有“表现出”的意思。第二,“痧示”一词不仅使人能一目了然地知道它是一个病名,而且符合汉语的结构规律和译名的基本原则。这只是个人管见,仅供参考。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张翠霞认为:使用SARS不利于维护汉语的纯洁性,也对我国的优秀的传统文化是个冲击。在我国广大的农村中,究竟有多少人会读英语?认不全英文26个字母的也大有人在,因此,SARS英文名不利于传播和交流。有关部门应及时地做好新词的命名工作,尤其对于外来语,及时地给出一个中文名,是非常重要的,是对维护汉语语言纯洁,弘扬传统文化作出的贡献。在没有定出一个科学的合适的中文名之前,用萨斯、非典未尝不可,只要不是直接用英文SARS。  相似文献   

11.
20 0 2年 11月 ,我国广东出现传染性肺炎 ,由于其病因不明、临床表现和病程特殊、有别于细菌性肺炎 ,而被命名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后来用得更多的是“非典型肺炎” ,并进一步被简略为“非典”。2 0 0 3年 3月初世界卫生组织将这一新出现的呼吸道传染病命名为severeacuterespir atorysyndrome ,意为“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 ,英文缩写为“SARS” ,于是在我国大陆、香港、台湾以及其他华文地区便有该缩略词的不同中文译名 ,如“萨斯”、“沙士”、“沙斯”、“萨丝”、“沙氏”、“沙示”等等。“非典型肺炎”不是新名词 ,传统上指因感…  相似文献   

12.
见证一个新词(SARS)的诞生、演变及所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内,一种非典型肺炎的疾病概念,和代表此概念的名称,随着这种疾病的传播,在中国和世界突然迅速传开,成为使用频率空前高的科技热点词。这是一件将被写入人类疾病史的事件。我们从术语工作的角度见证、观察这个事件及其新词的产生、发展和规范化,对研究我国的术语工作是一个很有代表性的问题,并从中探讨、认识一些规律性的问题是十分必要的。一、诞生和演变据报道,去年11月在广东首先发现了一种有肺炎病状的呼吸系统病例,但因为这种病有一些特别症状,按常规方法不能医治,因此早期都说这是一种“怪病”。因为概念不清就没有正式名称。随后,广州呼吸疾病研究所的钟南山所长、萧正伦副所长在临床实践中,于2002年12月22日称其为病因不明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这就是此病最早订的病名。钟南山院士说因为名字太长,慢慢地大家就叫“非典型肺炎”(其实是一种类名,已有十多种病均属非典型肺炎),并广为接受、传播。据笔者观察,把“非典型肺炎”简缩称“非典”是今年3月间出现的,例如北京晚报4月初编的“远离‘非典’健康呼吸”的小册子只有封面书名用“非典”,文中全部是用非典型肺炎。新闻媒体(及口号)特别注重词语的简化,特别是标题,要用最少的字浓缩要点,文字要求简洁、明了。此时国内由大众媒体(也不知谁开的头)起始的缩名“非典”因其简洁、上口,又因为先有了“非典型肺炎”的名称,“非典”的概念大家也知道,很快为大家接受。于是至今,这个简称已铺天盖地地占领了各大众媒体的主要阵地(近来SARS的用法有上升的趋势)。在媒体上,一些组合词甚至用“非”、“典”、“炎”一个字代表,如抗典、无“非”、抗疫、防炎等等。笔者认为这只能是特殊时期背景和特殊语境下的临时性简化语言用法(一般都加上“”说明是特殊词)。并不是代表这种病的科学术语。疾病发展形势的迅速,各种宣传普及的空前广泛,在这种特殊的“战时”,已不容人们去推敲这个词是否科学,是否准确(现在知道也有一些科学家一直在思考着这个问题)。作为这个特殊病的代词已为大众(包括一部分领导。但科技界用得较少)接受。各种媒体的读者曾有人质疑此名的科学性,已不管用。例如5月初北京晨报收到读者反映的有关的文章和电话,编辑没登,只在报纸小小的一角上说明“现在的首要任务是抗击‘非典’,不应将精力花费在并不紧要的‘咬文嚼字’上”。为了科学,为了民族文化,也为了历史,这个问题理应落在有关专家,特别是搞术语命名的专家肩上。2003年3月15日世界卫生组织第一次把这种病称为SARS(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此名尽管不一定好(症状名、没有传染性特征),但同样简洁、上口,已为全球所用(或同音),包括一部分海外华文媒体和我国的科技界人士。按照常规在引进国外新词时有音译、意译两种方式。SARS的意译词太长,且表意并不好,各华文媒体都未取。SARS的音译名明显优于意译名,音译为海外媒体普遍选用。但由于汉字有一音多字的情况,选字多姿多彩,例如“萨斯”、“沙士”、“沙斯”、“沙氏”、“沙示”等等,当然直接用SARS的也很多(这是命名方法中处于上升之势的字母词法)。我国用的“非典”,海外媒体很少用。还有的学者在报刊发表文章强烈反对用“非典”。对于SARS的汉文名,目前我国有关部门还没有正式的意见。这方面新加坡、马来西亚的有关部门反应迅速。新加坡华文媒介统一译名委员会经研究将其定为“沙斯”,华文媒体从4月17日起正式采用这个译名。他们这种责任心和作风值得我们学习。马来西亚华文媒体目前除用SARS外,译为“非典型肺炎”。马来西亚华语规范工作委员会主席杨欣儒教授来信说,这种译法过于笼统,不够明确。他们想了解中国名词审定委员会的意见,以便研究。这促使我们要尽快定出比较正式的术语。二、几点思考在这次突发事件中,检验了我国的应急机制,暴露了方方面面的不足和问题。现在各部门,各方面都在思考,改进工作向前看。我国的名词工作也有一些值得研究、改进的问题。1.全国科技名词委要作好新词命名工作。目前的工作方式对各学科系统性地审定名词是必要的,但对经常产生的新词则反应过慢,没有较快、较灵活的反应机制,与当代科技迅速发展的新形势不相符合。2.怎样对待名词规范化工作合理的滞后性与紧跟科技发展形势的适时性的关系问题。对这个问题长期以来有不同看法,有人认为新概念出来要等到概念清楚、稳定了才能定规范名;也有人认为我们处在科技迅猛发展的时代,名词命名工作要跟上,不能等到混乱以后再来打“马后炮”,要早定名,早统一。笔者认为是否可以增加一些灵活的办法,例如可先提出阶段性、过渡性、引导性的推荐名、试用名等。统一名词是严肃的工作,但另一方面正像人们对科学事物的认识是在创新中不断发展完善一样,我们不能把统一名词看得过分“凝固”。应允许有些名词随着科学的发展变化而同步发展、完善。只有这样,才能使科技名词更好地促进科技交流。3.引进国外科技名词的方法。长期争议的音译、意译、音义结合,以及近年提出的直接引进“字母词”等等,应如何正确对待。4.术语的国际性与民族性的矛盾与统一问题。在全球化迅速发展的当代,这个问题更突出,应该有明确的认识。5.术语的大众化与科学性的特点和关系。非典型肺炎由于SARS对社会有强烈的影响,很短时间内就成为社会大众的普通用语。笔者认为大众使用的术语应更通俗、易懂、简洁;科学术语更强调科学性、与国际接轨,所以“非典”不能成为国际交流、科技交流以及代表国家的正式用语。但是当前大众用得已很普及,在当前特殊时期对非专业的大众媒体可以不强制立即禁止、苛求,而应该是加以宣传、引导。笔者认为,这种少量的大众用语和科学术语不一致的情况不能认为是名词不统一,是俗名与学名之别,应该允许。这类似于电脑和计算机同时并存的情况。6.华人文化圈术语的交流与协调问题。华文(汉文)是华人文化圈沟通、交流的载体,是共同的财富。信息化、全球化形势越来越发展的今天,大家的经济、科技、文化交流越加频繁,术语的交流和协调的必要性成为更突出的问题。SARS的华文名称有七八种之多,交流很不方便,大家希望有共同的较好的名词,就是典型的事例。有着13亿人口的中国是华文的大本营,我们理应责无旁贷地把名词工作做得更好,并逐步建立与华人文化圈沟通的渠道。7.各种形式的媒体对推动名词术语的统一(当然也包括混乱)起到越来越大的作用。当代媒体的种类之多、传播之快、内容之广,以及科技知识进入大众社会的速度都是前所未有的,过去认为是“神圣的科学殿堂”内使用的科学名词,如今许多已通过大众媒体快速进入社会(因特网技术也是一例),如何提高媒体工作者对统一名词的责任感,减少随意性,如何为他们创造条件,也是我国名词工作新的问题。这次突发性疾病中,媒体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他们的声音成为人们最快了解信息,普及知识最主要的渠道,承载这些信息、知识的名词术语迅速为广大群众所掌握,这种情况也是空前的。科学家对SARS的研究还在进行中,目前对病原学、流行病学的认识仅仅是初步的,病毒种类、起源、防治等还有许多未知数。随着研究工作的进展,人们认识的提高,名词也可能随之继续发展变化,并相应地产生出科学的、稳定的术语。最后,关于目前怎样为SARS确定好的汉文名的问题,笔者认为:在国内“非典”一词流行最广,但它不是科学的名词,是目前特定时期的,在没有更好名词时,由大众传媒“轰”出来,并为普通民众接受的临时性简略代称。随着疫情消退及好的科学名词推出后,它会慢慢淘汰的。“非典型肺炎”一词是典型肺炎以外各种肺部炎症的统称,是一个类名,SARS是其中新发现的一种。这个词没有反映病的特征,没有专指性。但在疾病流行初期,人们对病的认识还不多的紧急情况下,这个词正确地指出了疾病基本特点是肺炎,在这段时期中,对治疗和研究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SARS”是世界卫生组织定的缩称名,已为国际认同、使用。但我国很多科学家都认为这个命名有许多不足之处,不应成为国际和国内的规范名,只能是“过渡性”的名称。当前为了方便与国际交流,笔者认为科技界暂时可用,一般媒体可用,或音译为“萨斯”。另外因为这个病最早是在中国发现的,我国的科学家应该创造一个更科学、更准确的术语(学名)(正如“AIDS”除“艾滋病”外,还有一个表义性的“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的称谓),并向世界卫生组织推荐。据笔者不完全的了解,一些科学家一直在关心这个问题。下面附表作简要介绍,供大家参考、比较。同时在表中我们也可以看出此病各种名称的产生及在短短几个月内演变的轨迹。正如曾光教授说的:“开始时人们对这个病是仓促上阵的,连个名字都没起好”。这个名词命名发展变化之快,关心的学者之多都是空前的,并且还将继续下去,直到产生一个较科学、准确反映概念的术语。注:1.4~5月大众媒体多数称“非典”;2.赞成或赞成暂称“萨斯”、SARS的人较多,未全列出。(2003年6月)  相似文献   

13.
当前 ,全国人民正在奋力抗击“非典”这场突如其来的灾害。随着疫情的发展 ,研究的进展 ,SARS一词也渐渐见诸媒体并有不断扩大之势。这就迫使人们选择 ,在表述这个病时是说写“非典”(FD) ,还是说写SARS(萨斯 )。窃以为应该尽量使用前者避免后者。首先 ,此病最早发现于中国 ,时间在 2 0 0 2年 11月 ,罹病者是中国人 ,发现者是中国医学家钟南山 ,发病地、发现地是广东佛山 ,随后才发现于亚洲其他地区主要是东南亚地区。我认为 ,最早发现地、最早发地、与疾病起源地是很有区别的 ,不必讳言也是有密切联系的。退一步说 ,即使二者一致 ,那…  相似文献   

14.
SARS中文名称的建议——萨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 0 3年 3月 12日WHO昭告世界严重疫情时使用了“非典” (AtypicalPneumonia ,ATP)的称谓 ,但是 3天以后WHO意识到它的不准确而改为SARS。[1] 4月 12日WHO确认新的冠状病毒为SARS病原。[2 ] SARS描述了疾病的严重、急性和呼吸道三个重要特征。SARS的命名原则和艾滋病的英文名称AIDS类似。AIDS是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英文准首字母缩写。艾滋是AIDS的音译。根据NLM医学百科全书“非典”的定义 ,“非典”和SARS是两个具有完全不同病原学术内涵的术语。[3 ] “非典”不是SARS的音译或意译 ,也不是SARS的别称 ,更不是中…  相似文献   

15.
从语言学的角度看,“非典”命名可以存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关于“非典”、“萨斯 (SARS)”的名称问题 ,我国诸多专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探索和分析 ,国外一些学者也发表了看法。笔者是从事语言教学的人员 ,从语言学的角度对“非典”、“萨斯”等的称呼进行分析 ,认为“非典”这一命名可以存在。要说清这个问题 ,需要先简要介绍涉及到的有关语言学的知识。一、语言符号具有任意性和理据性绝大多数的单纯语言符号形、音、义的某些方面在创制是任意的 ,是不可论证的 ,没有什么理据性。例如汉语的“人”为什么念r啨n、英语为什么以d +o +g表示“狗”、俄语py-k偄为什么把重音放在k偄上等等方面 ,都是…  相似文献   

16.
当前,全国人民正在奋力抗击“非典”这场突如其来的灾害。随着疫情的发展,研究的进展,SARS一词也渐渐见诸媒体并有不断扩大之势。这就迫使人们选择,在表述这个病时是说写“非典”(FD),还是说写SARS(萨斯)。窃以为应该尽量使用前者避免后者。首先,此病最早发现于中国,时间在2002年11月,罹病者是中国人,发现者是中国医学家钟南山,发病地、发现地是广东佛山,随后才发现于亚洲其他地区主要是东南亚地区。我认为,最早发现地、最早发地、与疾病起源地是很有区别的,不必讳言也是有密切联系的。退一步说,即使二者一致,那么中国也是无辜的受害者,不应负任何道义责任。其次,中国是疫情受害最严重的国家。中国是抗击“非典”的最主要战场。第三,中国还是对此病防治水平最高、科学研究领先的国家之一。第四,中式名称非典型肺炎(简称“非典”,汉语拼音Feidian,缩写为FD)较好地反映了该病的临床症状。我们知道,典型肺炎或传统肺炎中最常见的为大叶性肺炎,多由肺炎双球菌引起。其他较常见的还有支气管肺炎(又称小叶性肺炎)、间质性肺炎、休克型肺炎(又称中毒性肺炎)等。上述肺炎有个共同的显著特点,即基本不传染或传染性极弱。新出现的非典型肺炎的传染性极强,有较高的死亡率(相对于典型肺炎)。正是基于这种新型肺炎与典型或传统肺炎迥然不同,以中国工程院院士、广东呼吸疾病研究所研究员钟南山为首的中国医学家才最早把它命名为非典型肺炎(据钟院士说,最初曾称过不明病因肺炎、传染性肺炎等)。现在还有少数专家如中国疾病控制中心流行病室的曾光认为应该称“急性病因不明肺炎”。第五,SARS为英语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的缩写,可音译为“萨斯”,意为“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这个名称由意大利医师厄巴尼提出。他是“无国界医生组织”意大利分部主席。2003年2月他在越南河内“法国医院”工作时发现了一例“非典”患者,他随即命名为SARS,并向国际卫生组织汇报,后得到批准。在医治病人的工作中,他也不幸染上了“非典”,于3月29日在曼谷不幸光荣殉职。但笔者认为这个名称的表述不如中式名称科学。人的呼吸系统中最关键的器官是肺。“非典”患者虽整个呼吸系统都有症状和反映,但肺部发炎是最明显、典型、核心的症状,是否有多叶损害也是确诊此病的基本标准。所以“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语义相对模糊,“非典型肺炎”则一语中的。再者,厄巴尼的发现和命名也晚于钟南山。第六,西方国家目前疫情很轻微,而亚洲国家特别是中国和东南亚国家疫情较重。我国台湾地区现在仿效SARS的日语译文“重症急性呼吸器症候群”,称其为“严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香港地区则一般也称为非典型肺炎,有时也夹用SARS。其他有疫情的东南亚国家并非都称该病为“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本国语)。只是在国际交流和合作中,鉴于英语的影响和作用,才用SARS这个词来沟通和统一认识。我们在对外报道、国际交流和合作中,当然无妨用SARS,但完全不必在汉语文中夹杂使用SARS。第七,从语文的角度看,“非典型肺炎”比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更简扼。有人或许说,后者可缩写简称为SARS;但前者也可缩写简称为“非典”甚至“非”,例如说:不要谈“非”色变。它的汉语拼音为Feidian,甚至可缩写为FD。FD也比SARS更简扼。在汉语文中不夹杂外语词汇也践行了国家的语言文字方针政策,维护了民族语言文字的纯洁、科学、尊严和优美,继承和发扬了优秀的传统文化。在这方面,中共中央做出了很好的表率。“十六大”的全部文件均没夹用一个外文词。所以我们应当学习和跟进。第八,从疾病史、医学史的角度看,一种新病的出现、流行,被正确认识、正确命名、广泛接受,都有一个发展过程。其中,也蕴含着一种医学文化和民族文化,也存在着一些公平竞争。综上所述,由于此病发现于中国,可能起源于中国,中国的防治和研究水平领先,中式名称早于西名,中名比西名更简扼,病名也蕴含着医学文化和民族文化、包含着公平竞争。为维护民族语文的纯洁、科学、尊严和优美,为捍卫中国医学家的发现权、发明权、术语权,我们在汉语文中应大说特写“非典”(FD)而不说不写“萨斯”(SARS)。(2003年5月)  相似文献   

17.
关于"非典"、"萨斯(SARS)"的名称问题,我国诸多专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探索和分析,国外一些学者也发表了看法.笔者是从事语言教学的人员,从语言学的角度对"非典"、"萨斯"等的称呼进行分析,认为"非典"这一命名可以存在.  相似文献   

18.
编者按 从去年底先在我国广东,而后在国内外许多地方发生并流行一种特殊的肺炎,可以说是突如其来,而且来势汹涌,以致我国医学界仓促上阵,连其名字都未能深加考究。在紧急情况下将其称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简称“非典”)是可以理解的。但随着国内外对这种“怪病”的研究和认识不断地深化,专家们对它的称谓就有了变化和分歧。关于“非典”这一名称,几乎所有的专家都不认同了。有人建议叫作“传染性冠状病毒肺炎”,还有人称其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多的专家建议定名为“萨斯病”(即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英文缩写为SARS),有利于与国际接轨。也有的专家认为叫“萨斯病”同叫“非典”一样,都不科学。众说纷纭。为及早给这种疾病确定一个科学的名称,我编辑部特组织专家进行讨论,欢迎大家积极参与。2002年11月在广东省首先发生一种突发的传染性极强的严重的肺部疾病。已知用抗生素治疗无效。广州呼吸病研究所在临床初始实践中暂称此病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在当时病因不明的情况下,这个暂时命名还是合理的。后来因为名字太长,为了简化,就称之为“非典型肺炎”。这实际上是不科学的,因为医学上非典型肺炎是一种类名,它包括了已经知道的十多种病,将一个原本较为泛指的名词用于这次突如其来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是不够科学的。以后由新闻媒介把“非典型肺炎”简称为“非典”。由于“非典”一词不断广泛地出现在各种媒体上,老百姓不知道,媒体宣传多了就接受了,已成为约定俗成,以讹传讹而不考虑此名的科学性。我认为,这个不适当的名词应该及早地抛弃,加以纠正。对于疾病的命名方法通常是:1.以病原体或原因的方法命名。以肺炎为例,譬如各种细菌引起的肺炎,就把各种细菌的名字放前边,像军团菌肺炎、链球菌肺炎(还有病毒、真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肺炎等)。我想这种命名最好,它对诊断、治疗上有指导意义。2.以病因命名,如吸入性肺炎、放射性肺炎、通气机肺炎等。3.以解剖部位命名,如大叶性、支气管性、间质性肺炎。4.以发生地点命名,如社区获得性肺炎、医院获得性肺炎。5.以症状来命名,如休克型肺炎、SARS……上述五种命名以病原病因性命名对治疗帮助最大,应作为规范化命名的首选。有的病用描述性命名,这是因为对病不大了解,病因不太清楚,所以根据症状的表现来命名。“SARS”的命名就是这样由来的。将本病称为SARS,是根据WHO派到越南工作的意大利籍传染病专家Carlo Urbani医生,他将所见的第1例本病患者首先上报WHO,并根据其临床表现称之为“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中文译为“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以其英文缩写简称SARS。Urbani医师本人在研究本病时被感染而病故。WHO在2003年3月为纪念Urbani医生的贡献,正式将其命名为SARS,后来为国际上广泛应用。由此可以看出SARS是本病初发时期提出的命名。由于当时对病的本质还不了解,SARS有不合理的地方:SARS只是症状描述性的,既未突出其传染性,未说明它是一种肺炎,也未包括可能的病因;而且称为综合征,而非独立的一种新的疾病。“综合征”与“独立疾病”在医学上是有区别的。综合征是各种原因引起的相同的一组症状,不是一个病。病原定了就应转为用独立疾病命名;SARS意思是“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严重”的说法一开始是严重的(也有的病例开始就不很严重),以后时间长了,人们有了免疫力了,就会变为不很严重了;这个名字也没有体现出传染性来;也没有说明原因是什么。总之这个名字只是纪念性的,现在看来就不太理想。在没有决定更好的新名词前,我们可以暂时先用SARS或萨斯。随着SARS研究的迅速进展,现在WHO已肯定了它的病原体是新型冠状病毒,所以,现在已经到了制定科学术语的时机了。关于命名,我赞成还是病因式的。香港已建议将其称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但没有反映出它有强烈的感染性。故我建议命名为“传染性冠状病毒肺炎”,因为它表现出强烈的感染性,又提出病因是冠状病毒引起的,所以治疗方面,病毒方面目前还没有特效药,只能维持对症治疗。以后有效防治方法就会出来了。适当的时候是否可简称“传冠肺”、“冠肺病”。英文名communicable coronavirus pneumonia(CCP)。我建议在WHO召开的国际会议上提出推荐用这种更好的科学术语来统一国际上的名词。 (2003年5月底) ①翁心植院士是全国科技名词委委员;医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中华医学会名词委员会主任。  相似文献   

19.
自上期开展SARS的中文定名的讨论以来 ,读者朋友反应踊跃 ,纷纷投稿本刊。虽肆虐京城的“非典”已去 (但愿一去不返 ) ,但读者朋友的热心让我们感动 ,于是决定继续刊登讨论文章。此期的特点是作者大多来自语言学界 (上期大多是来自医学界的专家 ) ,他们从语言学角度 ,从词汇学角度 ,从概念定位模型角度 ,来分析SARS的命名。当然都是一家之言。还有一个共同点就是 ,他们都不赞成用英文“SARS”来直接命名。  相似文献   

20.
语言总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在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的新时期,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不断扩大,国际交流日益频繁,字母词进入汉语的数量不断增加,字母词的使用范围正在拓宽。无论是在科学、技术、网络、学术及对外交流等领域,还是在民间个人特别是白领青年当中,越来越多的使用者们认为,字母词未经汉化就直接在汉语中使用,既可以使语意表达更加快捷、简明、醒目、方便,也可以显示一种洋气、鲜活、轻松、时髦的风尚,从而使汉语变得更加多姿多彩。就我国的非主流媒体语言或非官方语言而言,字母词的大量涌入是一种自然现象,是一种非官方行为,字母词完全可以通过自然选择自我调节的方式,求得自身的发展和完善,学者大可不必对其说三道四或者妄加干预。但是,在面向大众、面向全民的主流媒体以及有关的窗口服务行业,单独使用字母词而不加任何汉字注解,至少会引发三个方面的问题:(1)有可能损害国家或政府的形象,(2)会人为制造出一些新的语言障碍,(3)有可能导致消费者的误解,引起不必要的纠纷。一、字母词与国家政府形象国内许多企业事业组织都有自己的英语名称,这些名称适用于国际交往,不适宜在国内大众场合使用。虽然英语已经成为我国第一重要的外国语言,但毕竟还不是我国的官方语言。在国内大众场合,国内企事业组织的名称只冠以英语的缩写形式——字母词,而不标注汉语汉字,是会带来诸多问题和负面影响的。譬如:中央电视台是中国国家电视台,除了第9频道是英语频道外,其他13个电视频道均为汉语普通话频道,13亿国人是中央电视台的主要观众。《语言法》第十四条规定,广播、电影、电视“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可是,中央电视台的台名只用字母词CCTV(China Central Television的缩写),不用汉语汉字。殊不知,一个国家的法定语言或官方语言,就像这个国家的国旗和国徽一样,是国家主权和尊严的象征,同时也是国家身份和民族认同的重要纽带。字母词在中央台的单独使用,无疑会使国人的自尊心、自信心、国家的形象、国家语言文字法的威严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其他很多电视台的台名也都只用字母词,不标注汉字。面对这些本身也不尽规范的字母词,广大电视观众在挑选频道时,又怎么能不感到困惑、茫然和不方便呢?另外,北京正在筹建一个商务区,其英文缩写是CBD,可是在北京的各主要报纸媒体中,只用字母词CBD,极少使用汉字词“商务区”。例如,“多中心,指在市区范围内建设CBD、奥运公园、中关村等多个综合服务区”(《北京晚报》2004年2月16日第16版)。这种用法既影响了政府及主要媒体的形象,也给广大读者带来困惑和混乱。二、字母词和语言障碍主流媒体单独使用字母词,往往会使大多数读者无法确定这些字母词的确切含义,从而人为地在读者和媒体之间设置一道语言障碍。从写作和编辑的角度来看,一个企事业组织的名称,特别是那些不知名的机构名称,第一次在一篇文章中出现时,都要使用全称,同时注明该全称的缩写形式,然后再直接使用该缩写词。这种表达方式既简单明了,又不会使读者感到误解或茫然,因此一直是国内外媒体自觉遵循的一条通则。可是近期以来,我们的一些媒体在报道中只用字母词,即英文全称的缩写形式,不用全称和汉字注解,请看下例:在英国UMIST大学从事访问研究半年(《光明日报》2004年2月9日B2版)根据WTTC的世界权威研究报告显示(《光明日报》2004年2月23日B2版)比如在IBA等世界知名的计算机企业中(《光明日报》2004年2月12日A2版)上引三句中的字母词UMIST,WTTC和IBA,原文均未做出具体注解。这三个词对英语国家的多数读者来说,都很难做到“望文生义”,更何况我国的广大读者,恐怕更会感到一头雾水,不知所云了,即使查阅《新英汉词典》及相关工具书,也无法找到这些字母词的确切含义。有些字母词虽然指称某种新技术、新事物或新概念,但是它们的汉语译名可以从英汉词典中查到。作者或编辑在使用这类字母词时,若能夹注汉译名称,将会给国内广大读者带来很大的方便,可是,我们的一些新闻媒体却不然,使用字母词时,只列英文不注中文,结果是人为地在广大读者面前,设置了一道语言屏障。譬如,“在发达国家开展OEM业务或兼并重组当地知名品牌拓展市场”(《光明日报》2004年2月20日A4版)中的字母词OEM指称什么,原文只字不提,经查字典,该词是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的缩写,译为“初始设备制造厂”,指从其他厂商买进配件再生产出如计算机系统等复杂设备的厂家。“专业服务上将提供生物制药中试、农业生物技术、PCR检测等服务”(《光明日报》2004年2月11日A3版)中的字母词PCR是什么意思,原文也未提及,查证后,该词是 polymerase chain reaction的缩写,指“聚合酶链反应”。面对以上引述的这些字母词,只有英文字母没有汉字注释,广大读者又怎能不感到无所适从呢?三、字母词与民事纠纷在服务部门,单独使用字母词,也会导致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譬如,2003年,上海机票上只印了字母词,致使乘客走错了机场,引发出一场不必要的司法纠纷。上海原本只有“虹桥机场”,自从“浦东机场”启用后,上海就有了两个机场。上海机票上分别用字母词PVG和SHA来指称“浦东机场”和“虹桥机场”,没有注明这两个机场的汉字名称,不少购买了从浦东机场起飞班机的乘客,还是按照老习惯来到虹桥机场乘坐飞机,结果错过了航班起飞的时间。相关律师认为,机票上只印字母词PVG和SHA,不使用汉字,旅客无法明确判断该字母标示的是虹桥机场还是浦东机场,可以说,航空公司侵犯了乘客的知情权。相关学者认为,并不是每个人都懂得英文字母的含义,所以机票上必须用汉字标明机场名称,这样才能方便乘客。如果只用字母词,还是对本民族语言的不尊重。上海作为一个国际化大都市,要有国际流行的语言和标志,但是决不能抛弃本民族的语言。四、字母词的使用范围和原则对于字母词的使用,既不能一概否定,也不能任其蔓延,使用时应该遵循必要的原则和规范。笔者认为,在主流媒体及官方领域,字母词的使用应该遵循严格的借词原则和规范。1.对于外来的新术语新概念新事物,凡是能翻译出来的,一般就不要借用,比如,禽流感 (bird flu)就不宜使用字母词BF来表示。2.对于译名比较固定,不宜产生其他不同译名的,如“中央情报局”,其缩写形式宜用“中情局”,而不宜使用CIA (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的缩写形式宜用“北约”,不宜用NATO (North Atlantic Treaty Organization);同理,“世界贸易组织”的缩写形式宜用“世贸”,不宜用WTO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3.中国企事业组织的名称一律不用字母词(参见《语言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在非主流媒体及非官方领域,字母词的使用规范可以放宽,甚至可以不加干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