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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53 毫秒
1.
大数据技术革命中数据技能缺失、算法决策风险、数据参与差距等诸多问题引发国外学者对数据素养的关注。从理论层面而言,数据素养本身具有内在合法性的争议,即数据素养在大数据时代是否适用以及数据素养的技术维度与社会伦理维度的关系界定。从实践层面而言,数据素养主要包括工匠型数据素养、参与型数据素养和交互型数据素养,其实践形态以技术干预模式为主。为了规避数据驱动社会的各类风险,需超越技术性的数据素养,从人与数据交互的视角把社会伦理融入到数据素养中,以促进以人为本的大数据技术发展。  相似文献   

2.
作为从海量数据中挖掘出知识的重要手段,大数据算法日益受到世人的重视。但大数据算法的负面效应——歧视性也日益凸显。本文先从文化、技术哲学和心理学等角度阐述了大数据算法的歧视内涵,并从三个不同层面讨论了大数据算法存在歧视性的内在必然性,最后给出缓解歧视性的三个方法。  相似文献   

3.
大数据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同时引发了不同于以往的隐私伦理挑战,这种新挑战表现在数据挖掘、数据预测和更全面的监控等方面。导致隐私伦理问题的技术原因是海量数据的共享与挖掘,其社会性后果是主体身份的数据化。问题的现实性根源在于数据共享平台中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多样性,以及个体观念与相关行为的转变。通过提高数据用途透明度、调整个人隐私观念、搭建共同价值平台、寻求合理的伦理决策点等对策,提高价值与行为的一致性是问题的解决之道。  相似文献   

4.
在大数据时代,传统的立法后评估制度存在评估主体单一、数据遗漏、数据失真以及评估报告形式窠臼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评估数据类型变化及大数据发展理念与成效为大数据技术应用于传统立法后评估制度提供了可行性。大数据的数据挖掘技术、预测技术、可视化技术、共享技术在评估活动中有着巨大优势,可以帮助解决传统评估活动的困境,并加以优化。大数据技术作为立法后评估制度的技术性支持,需要搭建包含"评估数据挖掘与分析"、"信息协同共享与公开"和"评估数据清洗与应用"三大信息数据处理平台。  相似文献   

5.
大数据时代,由于数字身份主体对身份数据化风险感知不足与自身的网络言行缺乏约束、大数据技术发展的负面效应以及其他社会环境等主客观因素,大数据技术构建的个人数字身份在为当前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存在着数字身份被盗用、数字身份易追溯和数字身份认同等伦理问题。这既危害了公民个人的信息安全,也不利于网络社会的发展,造成现代技术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悖逆。为此,必须从网络技术的负责任创新、社会规制的系统完善、网络素养的有效提升等方面加以克服和控制。  相似文献   

6.
正大数据,作为一个影响深远的技术名词,2011年第一次出现在知名技术咨询公司高德纳公布的年度新兴技术成熟度曲线上。从那时起,各界对大数据的理论研究与应用实践一直保持着前所未有的狂热。大数据成为从少数人关注、少数人研究到整个社会高度关注的现象级词汇。但在2016年公  相似文献   

7.
大数据作为科学技术的产物,不仅正在改变人类生活的物质世界,更引起了主观世界的思维革命。首先探究了从数到大数据的演变源流,以哲学方法分析了近些年来大数据热潮的成因,分别是:信息科学提供质料、新方法论作为形式、政产学研施以动力以及社会进步构成目标。进而从数据思维的应用局限、数据的准确性与客观性以及技术的"双刃"效应与伦理问题等方面对大数据热潮作了审视。  相似文献   

8.
大数据技术作为一项综合性技术,必然存在一定程度的异化。大数据技术异化从根本上说就是我们不能完全控制和规定大数据技术而导致的非人道、非人性和非自由。由于大数据技术自身的独特性,大数据技术异化的表现及其根源不仅具有技术异化的一般性,还具有其自身的独特性。因此,需要进行必要的伦理治理以规避之,从而促进大数据时代的顺利发展。  相似文献   

9.
传统的知情同意模式存在着内在关系预设,且这一模式及其内在关系预设都是建立在个人自主性价值之上的。大数据技术将人置于不同的群组进行分析,使得知情同意的主体发生了重构,传统的知情同意模式中的确定目的被不确定目的和未知目的所取代,从而使得数据主体的自主性很难得到尊重,对知情同意的实现构成了挑战。  相似文献   

10.
作为主体的人在运用大数据进行网络舆情治理实践中,肩负着重要的伦理责任。然而,责任伦理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公正困境、主体消解、隐私泄露、自由受限等伦理问题。传统信念伦理由于其内在的局限性,在网络舆情治理中表现出明显不足。责任伦理克服了传统信念伦理的缺陷,契合了大数据语境下网络舆情治理的伦理诉求。因此,应在实践中通过重塑责任伦理,以实现大数据语境下网络舆情治理。具体而言,主体层面,强化主体的责任伦理意识;行为层面,构建多元责任主体协同共治格局;制度层面,建立健全责任伦理规范。  相似文献   

11.
大数据孕育于生态世界之中,从生态维度对大数据本质特征进行审视可以找到其中的必然联系。计算机技术的进步促成了大数据爆发的可能,这是大数据的生态依托,大数据爆发的同时又促进了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大数据的生态展现揭示了人的生态、社会的生态、自然的生态。人-数据洪流-计算机技术构成了一个新的生态圈。大数据影响了人类的思维,改变了人类的行为,产生了很多新问题;对大数据的反思使我们认识到,大数据逐渐消解了人类的生态位,消解了人的主体性。  相似文献   

12.
本体指的是存在或存在之存在,又可称之为是或是之所是。数据作为给定的、已完成的事实是大数据技术"是之所是"的基本质料。技术让作为大数据技术"是之所是"基本质料的数据说话,是大数据技术"是之所是"的形式、动力和目的。关系才是大数据技术的"是之所是"。关系作为大数据技术的"是之所是"具有客观性和确定性,这就满足了本体论配置的可寻性原则。  相似文献   

13.
在工具理性的主导下,技术治理成为了社会治理的主要方式.大数据时代的来临,更是催生了技术治理的全面扩张.大数据技术治理带来治理效率提升等积极价值的同时,也带来了技术控制人,偏离服务于人本身等方面的异化,致使技术治理的情感缺位.情感是技术治理的必要内涵,是技术治理的出发点和价值合理性的来源.通过强化以道德伦理为基础的情感支...  相似文献   

14.
大数据时代浅阅读的盛行是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当代社会文化和心理高度契合的产物,深刻影响着人的生活乃至生存方式,同时也产生了新的异化形式:知识结构的碎化,思维方式的异化;精神成人之阻碍,主体意识之迷失;真实在场的缺失,文化传承的失落等。从技术文化哲学的视角反思当代阅读问题,有助于探寻消解浅阅读带来的新异化:提高素养,胜任时代阅读;伦理建构,强调以人为本;加强自律,提高主体意识;社会助力,营造理性氛围。  相似文献   

15.
算法歧视关涉三个具体的伦理问题:算法公平、算法身份的污名化与隐私。其原因在于:一是数据中预先存在的偏见所导致的算法歧视;二是使用算法本身可能是一种歧视;三是算法决策中数据的抽样偏差及其所设置权重的不同也有可能导致算法歧视。基于此,至少可从技术进路、哲学进路与法治进路三个方向探究规避算法歧视的可能性,进而实现算法公平。  相似文献   

16.
随着计算机与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以及移动网络和智能手机的普及,网络已经变成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网络与数据技术在科学研究中的使用更早且具有深度。作为网络社会质量可测量性的基础,大数据革命重构了科学的研究方式,产生了以数据密集型为研究方法的"第四范式"。通过对小数据时代与大数据时代分别进行阐述,并以此为切入点论述从小数据到大数据的网络社会演进,同时探讨以大数据技术为基础进行发展的人工智能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大数据技术与作为其前提的科学与技术基础互为因果。而作为大数据技术的更深层次应用,人工智能代表了人类对自身和世界的认识程度,由于人工智能的发展与人类对此的反应尚不明了,因此其对社会及网络社会发展的影响还未可知。  相似文献   

17.
随着云计算、物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人类社会已进入"大数据"时代。大数据技术在给人类社会带来积极变化的同时,也带来了信息异化加速蔓延、个人数据权利边界消失、信息隐私被肆意侵害和数字鸿沟不断扩大等伦理问题。网络信息伦理缺失主要源于主体虚拟人格异变、大数据技术的负效应和社会规约机制匮乏。从伦理治理的角度来看,要重构大数据时代的网络信息伦理,应加快完善数据安全法律,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并不断创新安全防护技术,提高公众的信息素养和数据维权意识。  相似文献   

18.
基于概念的起源和演变,区分了"数据密集型"和"大数据"两个相互联系的概念;结合库恩的"范式"理论,分析了将"数据密集型"研究方法作为"第四范式"、并将其与"大数据研究方式"混用的逻辑矛盾以及由此带来的相关问题;最后从库恩的"范式"和"不可通约"两个概念出发,分析了"大数据"与"小数据"的关系,并且从"范式"的认识论意义和纲领意义两个方面,阐述了将大数据作为与小数据不同的科学范式所具有的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19.
随着云计算、智能传感器和数据存储技术等的发展和应用,健康医疗大数据呈现出井喷式发展态势。健康医疗数据的共享和利用在医疗资源配置优化、临床决策辅助、医疗质量监控、精准医疗和疾病风险评估与预测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同时也引发了数据安全、隐私窥视、数据独裁、数据主体自主权不足和社会不公平加剧等伦理风险和社会问题。建立健全人本原则、数据主体自主原则、公开透明原则、责任原则和安全保护原则,是有效规避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伦理风险,以及推动和规范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建设的重要路径。  相似文献   

20.
《自然辩证法研究》2016,(11):109-113
<正>在进行的大数据技术革命之所以能够发生,是因为具备了如下条件:流行的思想潮流、核心的技术支持、坚实的科学基础、直接的哲学源流。从思想潮流来说,信息社会的提出,第三次浪潮的流行、信息高速公路的推动、虚拟世界的出现为大数据革命奠定了前期的思想基础;从技术前提来说,数字计算机、人工智能、互联网络和云计算等前沿技术为大数据革命奠定了核心的技术基础;从科学基础来说,数理逻辑、离散数学、系统科学和数据科学等学科的发展为大数据革命奠定了坚实的科学理论基础;从哲学源流来说,毕达哥拉斯的数本原说、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后现代主义和复杂性哲学已经为大数据革命奠定了良好的哲学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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