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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50 毫秒
1.
司法实践中是否仅将被教唆者没有犯被教唆的罪认定为教唆未遂,学界存在诸多争议。由于教唆未遂存在多种场合,因此对教唆未遂仅规定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不妥。可以根据被教唆者是否产生犯罪意图进行界定:在没有使被教唆者产生犯罪意图而未遂的场合构成犯罪预备;在使被教唆者产生犯罪意图,但犯罪最终未遂的场合构成犯罪未遂,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相似文献   

2.
论教唆犯     
通过“教唆犯是教唆他人犯罪的人”这一概念,分析了教唆犯的两个成立要件以及在认定教唆犯上应该注意的问题,详细分析了未遂教唆和教唆未遂这两类不同性质的教唆犯。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一系列有关教唆、帮助自杀的典型案件经媒体报道而广为人知。这些案件的判决结论在舆论场上引起广泛关注的同时,在学界也激起了学者们关于教唆、帮助自杀行为定性的又一轮思考。应当说,教唆、帮助自杀行为既不能够单独入罪,也不能被论以故意杀人罪的共犯。在现行立法框架之下,其可罚性得不到合理的理论证明。在理论界与实务界作为主流观点的可罚说,不无反思之必要。  相似文献   

4.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设立正当性上存在着争论,本文在针对争论观点进行评析的基础上,得出此罪是为了惩罚犯罪的立法价值观点比较符合立法原意的结论。  相似文献   

5.
有学者曾说:"战争可以停止,犯罪却不止。"我国的犯罪学研究正式起步较晚,但是欧美社会学派犯罪学的早期理论形式,即多元论罪因理论从一开始便在我国罪因研究中占据了主导地位。犯罪原因的研究,从犯罪学的出现涉及的学科领域就相当的广,如:社会学、心理学、生物学、人类学等。对于犯罪原因的研究对于正确认识犯罪、解释犯罪和减少犯罪都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6.
《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催收非法债务罪”是对当下我国民间借贷、套路贷等行为所引发犯罪问题的立法回应,充分体现了当前积极的刑事立法观。但该罪设立实施后所带来的司法适用难题,如法益保护范围界定上的模糊、罪状规定理解上的歧义,以及与他罪关系不够明晰等问题有待解决。基于对刑法条文规定构成要件的检视,催收非法债务罪所保护的应为社会公共管理秩序和个人人身权利双重法益。在犯罪主观层面,需具备催收非法债务这一主观违法性要素。在与他罪关系的厘清中,本罪与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竞合,与寻衅滋事罪则属对立关系,在司法实践中应择一适用。  相似文献   

7.
我国广告犯罪立法的缺陷以及一般诈骗罪所打击诈骗行为的局限促使设立广告诈骗罪成为必要。本文拟对广告诈骗罪的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四个构成要件进行探讨,并在与一般诈骗罪的比较基础上对本罪进行认定。  相似文献   

8.
腐败现象的存在和蔓延严重地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威信,我们必须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严厉惩治。然而,就现行刑法来看有诸多不利之处,为此,对现行刑法中的条款要进行调整,要在刑法中设立违反职责罪,要明确限定国家工作人员犯罪主体的范围,完善受贿罪的有关规定,设立滥用职权罪,并要排除种种干扰使司法机关能够独立行使职权,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惩治腐败。  相似文献   

9.
我国广告犯罪立法的缺陷以及一般诈骗罪所打击诈骗行为的局限促使设立广告诈骗罪成为必要.本文拟对广告诈骗罪的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四个构成要件进行探讨,并在与一般诈骗罪的比较基础上对本罪进行认定.  相似文献   

10.
张正清 《科技信息》2007,(5):211-212
本文在对教唆犯性质的各种学说的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引入合同法上的概念,提出把教唆犯的教唆行为视为向被教唆人发出希望其实施特定犯罪的“要约”,而被教唆者接受教唆的行为视为对教唆犯发出“要约”的“承诺”,二者间成立“犯罪合同”,二者构成共同犯罪,成立教唆犯。并运用这一理论科学地解决了教唆犯的性质和犯罪形态的问题,化解了刑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与第一款之间的矛盾。  相似文献   

11.
我国广告犯罪立法的缺陷以及一般诈骗罪所打击诈骗行为的局限促使设立广告诈骗罪成为必要。本文拟对广告诈骗罪的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四个构成要件进行探讨,并在与一般诈骗罪的比较基础上对本罪进行认定。  相似文献   

12.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刑法修改后新增加的一种犯罪,它的设立对于促进我国的廉政建设意义重大。但该罪在立法上存在明显缺陷,影响了司法机关的法律适用活动,削弱了其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亟需明确和完善。  相似文献   

13.
胁迫行为是侵犯他人意思决定自由和身体活动自由的行为,我国刑法只是列举性规定了以胁迫行为进行的犯罪,使得一般性胁迫行为达到了犯罪的程度但无法以刑法规制。所以,应借鉴国外刑法处罚有关胁迫、强要行为的规定,在我国刑法中增设胁迫罪的罪名。本文就胁迫行为、胁迫行为犯罪一般化以及胁迫罪的犯罪构成特征与界定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4.
狭义计算机犯罪包括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侵入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这五个罪名。在司法实践中,前四种罪名之间经常出现此罪与彼罪界分以及罪数问题等复杂问题。狭义计算机犯罪各罪之间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犯罪客体和危害行为两方面。现实中,非法侵入、非法控制、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行为时常相伴发生,因此,在司法认定中应当特别注意对计算机犯罪案件罪数的正确认定。  相似文献   

15.
最高人民法院为解决近年来频繁出现的高空抛物案件,于2019年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虽然司法解释解决了高空抛物案件审理过程中所遇到的部分问题,但也导致高空抛物案件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适用率上升,这可能会导致定罪量刑的不当。2020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将高空抛物行为独立成罪,且在制定的过程中将高空抛物罪从一开始的危害公共安全类罪名修订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罪名。考虑到高空抛物案件实际情形的复杂性以及行为人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差异的悬殊性,下一步的研究应当在明确本罪主客观要件的前提下,以高空抛物罪为分界线,实现高空抛物案件的分层治理,构建由轻到重的(无罪、高空抛物罪、人身财产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高空抛物犯罪治理体系。  相似文献   

16.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当前有异化为信息网络犯罪之“口袋罪”的倾向,在实践中呈现出扩张适用。这表现为“明知”认定标准的模糊化、“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要件的矮化、“帮助”行为的扩大化以及“情节严重”的虚置化。司法扩张适用不仅导致将应认定为相关联犯罪的共犯情况不当认定为本罪,而且与“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不符。单以帮助犯正犯化说、量刑规则说、积量构罪说解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性质均存在疑问。立足于本罪的规范保护目的与构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具有补充功能、强化功能与纠偏功能。以此为指引,可以从理论上提出限缩本罪适用的方法,以及明确本罪与诈骗罪的共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界限,规范本罪在司法中的适用。  相似文献   

17.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司法解释对《刑法修正案(七)》中新增规定的罪名表述,此罪的设立是完善我国《刑法》中的贿赂犯罪体系、适应司法实务以便更好的惩罚犯罪分子的现实需要,也是我国承诺履行已加入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义务的要求。正确理解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对司法实务中对该罪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故本文针对法律条文中对该罪犯罪构成规定的主体范围的内涵进行具体阐释与探讨,以便使司法实务中能更好地贯彻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相似文献   

18.
见危不救是一种极度漠视生命的行为。该文评析了学界关于见危不救的理论观点,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见危不救犯罪化的观点。并阐述了增设见危不救罪的法律依据,且对我国见危不救罪的设立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相似文献   

19.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设立的本意是打击腐败分子 ,弥补贪污、贿赂罪的不足。但是 ,由于其在犯罪客观特征、法定刑、前置制度上存在着立法上的缺陷 ,使该罪在实践中存在违背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并成为违法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的保护伞的缺陷 ,故 ,建议完善、修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相似文献   

20.
2006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六)》对重大责任事故罪进行了重大修改。该罪犯罪主体是一切参与到生产、作业中的人员,犯罪客体是生产、作业中的公共安全,犯罪客观方面是行为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或者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是对具体生产、作业领域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惩罚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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