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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魏至诚  付志超 《河南科技》2023,(22):126-129
【目的】聚焦NFT体系中的数字藏品问题,试图厘清数字藏品的本质并探究其能否成为我国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方法】本文主要运用文献研究法和比较研究法,通过对NFT与数字藏品概念的分别阐述与对比来明确二者的关系。【结果】经研究认为数字藏品本身不适合成为作品并受到保护,但其映射的现实作品的数字化过程及最终表现形式,或直接运用数字技术构成的虚拟作品,具有成为作品并受到保护的可能。【结论】区分数字藏品与数字作品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司法实践等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
巩守泽 《河南科技》2023,(3):132-136
【目的】通过分析NFT数字作品的著作权法律性质,为我国数字版权法律理论发展及司法审判实践提供建议。【方法】通过文献研究,梳理NFT数字作品及交易的法律性质,总结数字版权适用发行权的学界争议,并对“NFT侵权第一案”进行案例研究。【结果】现行版权法难以涵盖与应对NFT数字作品引发的难题与冲击,简单套用信息网络传播权容易引发理论分歧。【结论】我国数字版权法律应当及时摒弃“发行权仅适用于有形载体”的思维定式,在符合相应条件的基础上,NFT数字作品应当适用发行权及其权利穷竭原则。  相似文献   

3.
熊欣仪 《河南科技》2024,(5):112-116
【目的】未经权利人许可进行网络游戏直播的行为是否构成合理使用尚存在较大争议,对其标准的确定有利于平衡各方市场主体间的利益,实现资源的最优利用。【方法】通过“四要素”检测法和我国《著作权法》第24条的一般性条款加以判断不同类型游戏直播中的合理使用。【结果】在《著作权法》穷尽式列举的权利限制情形不能满足现实需要的情况下,法院在必要时根据“四要素”检测法中的相关因素进行认定。【结论】“转换性使用”的判断与“游戏直播市场”的界定尤为关键,论证时辅以法经济学理论以及反垄断视角检验。  相似文献   

4.
史辉 《河南科技》2023,(23):116-122
【目的】人工智能技术对第四次工业革命产生了强大的推动力,对相关行业的变革与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人工智能创作主体能否成为著作权法上的作者,对现行著作权法律制度提出了挑战,亟待解决。【方法】主要分析了作品的逻辑起点、作品与思想的关系和作者的人格特征,并运用哈贝马斯的交往行动理论,分析了人工智能主体交互实践中技术理性价值的特点。【结果】现有的权利保护体系无法解决人工智能技术对著作权法带来的冲突。因此,需要重新思考技术与制度之间的关系,并从作品的历史性概念入手研究。【结论】提出了明确人工智能生成物的法律地位、建立合理的权利归属和利益分配机制、加强版权保护与技术创新之间的平衡等措施。  相似文献   

5.
【目的】具有一定时长的Vlog可构成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之外的视听作品。治理侵权是Vlog产业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方法】通过分析梳理Vlog侵权泛滥的原因,揭示侵权治理之途径。【结果】当前Vlog产业发展中存在民众普遍缺乏知识产权观念、Vlog独创性认定困难、网络平台逃避责任、短视频算法窘境和著作权法存在盲区等问题。【结论】治理Vlog侵权需要提高全民著作权保护意识、强化平台注意义务和监管、优化算法营造正向短视频环境、明确Vlog独创性认定标准、完善“避风港”规则、转变司法理念等多措并举。  相似文献   

6.
余雯君 《河南科技》2024,(4):134-137
【目的】通过探究影视剧解说类二次创作短视频的合法性问题,为我国著作权理论发展及司法审判实践提供建议。【方法】通过分析国外转换性使用的司法实践,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分析引入转换性使用规则存在的问题,并根据二次创作作品的种类不同进行分类研究其合法性。【结果】可以通过引入转换性使用规则,增加合理使用制度适用灵活性,弥补法律缺陷,解决法官对二次创作短视频案件缺乏明确规定问题,但是仍存在判断标准不明确,难以形式上融入等问题。【结论】对于转换性使用的判断,应先判断其是否构成内容性转换,如果不构成,再判断其是否构成目的性转换,同时也要针对不同类型的影视剧视频的特征进行综合判断。  相似文献   

7.
张璐 《河南科技》2023,(13):120-123
【目的】著作权法中对于委托作品的署名权能否约定转让、著作约定不明时是否归属于受托人未做明确规定,需要加以完善。【方法】通过对著作权法及有关法律规范中委托作品署名权的本意探究,联系署名权在实践中呈现的效果,概念化解读立法对于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的规定。【结果】得以证实署名权不具有转让属性,提出面对著作权约定不明时立法可规定委托人和受托人共同享有著作权。【结论】可通过协商一致、禁止权利滥用、共有人优先受让和约定受限等规则以实现著作权人的最大效益。  相似文献   

8.
陈红雪 《河南科技》2023,(12):115-120
【目的】探索与我国数字版权竞争市场相匹配的版权平台竞争企业利益平衡机制。【方法】从著作权法市场主义视角对“转换性使用理论”进行法律分析,探究其在我国“合理使用制度”中的可行性。【结果】版权平台竞争企业需要转变经营理念,在版权的保护与流通中引入第三方介入机制——集体管理组织。【结论】通过第三方组织的协调,使得版权人、使用人能够较好地解决版权作品的供求问题,创新企业经营管理模式,明确企业责任,拓宽数字化版权作品的传播渠道,推动各方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9.
丰雷激 《河南科技》2023,(10):124-127
【目的】探寻新时代背景下加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知识产权保护的路径,推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方法】对辽宁省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模式下的创新型探索进行分析。【结果】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在当今时代下具有发展和保护并行的趋势,但在保护上仍然存在理论逻辑冲突等法律保护问题与局限性。【结论】针对保护的困境问题,分析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自身特性,对存在问题的内在逻辑与局限性进行分析,提出明确权利主体、细化法律衔接等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知识产权保护路径。  相似文献   

10.
陶苏琴 《河南科技》2023,(15):112-115
【目的】大数据时代背景下,通过对企业数据的法律价值和法律保护方式进行分析,为我国企业数据保护方式提供思路和建议。【方法】通过文献研究和比较研究法,梳理企业数据的法律性质,以及不同法律保护方式的优点和不足。【结果】现行法律保护模式包括著作权、商业秘密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均存在保护困境,我国企业数据保护仍需要研究新的保障措施,探索新的方向。【结论】本研究提出创设企业数据权等保护方式,为更好地保护企业数据提供新方向和新思路。  相似文献   

11.
陈露 《河南科技》2023,(6):127-131
【目的】通过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50条关于涉外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法律适用存在的问题,对法律适用所出现的问题及情况提出对策见解。【方法】选取北大法宝中的50个案例进行分析研究。【结果】发现在审判和实践过程中法院对该规定的理解与适用存在回避、混淆被请求保护地的界定、法律适用不恰当、意思自治时间限制过于严格问题。【结论】为完善涉外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我国在立法和司法层面上均应改进。  相似文献   

12.
王菲 《河南科技》2023,(2):135-138
【目的】分析《著作权法》第40条第1款新增设职务表演条款,为职务表演权利归属规则的适用提供解释路径。【方法】借助法学方法论,以法律解释及法律漏洞理论为视角,从主体、客体、内容三个层面递进式地推敲“表演”概念。【结果】职务表演是以与演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自然人为表演主体、表演内容在其职责范围内,依靠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完成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表演。【结论】目前关于演出单位的表演与职务表演衔接适用上存在混乱,相关辅助制度和规则细化的解释缺失,因此有必要将演出单位的类型划分为三类,增设演艺行业的合同示范文本,同时通过权利信息管理保护对外明确演出单位的主体身份。  相似文献   

13.
冼卓铭 《河南科技》2024,(5):117-121
【目的】研究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与侵犯著作权犯罪的区别与联系,在实现数据法益刑法保护的同时,让其与传统罪名良好衔接。【方法】通过对爬虫技术下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侵犯著作权犯罪以及涉及两罪的相关案例进行实证研究,分析两罪保护的法益与其实行行为的差异,进而研究两罪关系。【结果】在司法实践中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与侵犯著作权罪不是非A即B的关系。【结论】将数据犯罪与传统犯罪区分是必然的,但不应将数据犯罪与传统犯罪相排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与侵犯著作权罪可以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14.
东村仁 《河南科技》2024,(3):111-119
【目的】构建著作权开放许可制度是权利人深化作品再利用,演绎、汇编作品创作与传播行为去“侵权性”原罪,化解著作权集体管理的局限性,解决许可传播效率矛盾和我国开放许可实践的需要。【方法】借鉴专利开放许可制度,构建具有著作权特色的开放许可制度。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与著作权开放许可制度是并行且不同的两套开放许可系统。建立在著作权人放弃财产权基础上的CC协议是著作权开放许可的极端形式。包括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在内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和CC协议都不能代替著作权开放许可制度。【结果】借鉴专利开放许可制度构建以保护著作权人财产权为特征的不同于CC协议、集体管理、延伸性集体管理的著作权开放许可制度将是我国著作权法本土化改革的创举,也是完善著作权许可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实现以著作权价值为导向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目标,切实提高著作权保护水平。【结论】我国在构建著作权开放许可制度的同时,还应构建国内作品强制许可制度,以完善的著作权许可制度体系,打开作品使用授权方便之门,以惩罚性赔偿关闭侵权之门,推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相似文献   

15.
石悦萱 《河南科技》2023,(11):115-120
【目的】随着人工神经网络、深度学习等机器学习算法的逐渐成熟,人工智能生成成果与人类创作作品在外观上并无差别,通过对“独创性”这一核心要素进行剖析,积极应对人工智能生成成果可否获得作品资格认定并受到著作权保护的难题。【方法】比较分析作者权体系和版权体系国家独创性标准的理论基础及司法实践,为我国独创性判断标准的选择提供思路。【结果】在当前传统人格理论不断受到冲击的背景下,应当采取独创性客观标准。【结论】基于对人工智能创作效率和我国著作权体系建设的考量,适当提高客观标准的创作高度,更有助于人工智能产业长期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16.
董政林 《河南科技》2023,(11):121-124
【目的】基于目前流行的利益共享理念,从利益视角下探讨最终形式与人类作品相同但创作过程有差异的人工智能创作物是否具有可版权性,分析其作品价值应当如何归属。【方法】从激励理论和市场角度两方面,论证人工智能创作物可版权性,并思考人工智能领域版权归属的方向。【结果】人工智能创作方式,其实与人类的创作方式大为不同,几乎只有算法、模板、规则等指令输入,而没有所谓“灵感”参与。人工智能创作物的可版权性认定,实质上是在修改或者不修改现行《著作权法》中寻找平衡点。【结论】“创作”似乎已不再是人类的专属。人工智能创作物能否纳入著作权保护,应当在考虑各方利益的过程中找寻最合适的点,做出新的规定。  相似文献   

17.
【目的】企业数据的法律属性、权利归属、保护路径都存在认定难题,在现有法律制度的基础框架下进行新的完善十分必要。【方法】结合当前数字化发展现状,明确企业数据商业秘密的认定要件与相关标准,破解权利人举证难的困境。【结果】当下对于企业数据的商业秘密保护缺乏相关立法,现行保护制度与保护措施不力,对企业数据作为商业秘密的司法认定也相对困难。【结论】建议积极推进企业数据商业秘密保护的专门立法,补足与完善现行企业数据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民刑并举的保护思路,提升企业数据商业秘密保护案件处理的有效性。  相似文献   

18.
余海洋 《河南科技》2023,(10):128-133
【目的】分析版权基础证券化的法律路径与困境,为我国版权基础资产证券化之进路提出建议。【方法】通过文献研究,梳理版权基础资产证券化的直接路径与间接路径,总结目前版权基础资产证券化的实践困境与学术争议,探究不同法律困境之中的发展进路。【结果】基础资产问题视角下,版权证券化过程中,往往会出现权利人关系错综复杂、可重复授权性、权项多元、基础资产池维持等困境。【结论】有必要从版权证券化路径、基础资产有效性审查、资产集中安排、基础资产价值池维持上探寻法律进路,有效防范证券化过程中的经济风险与法律风险。  相似文献   

19.
孙洁 《河南科技》2024,(5):122-125
【目的】解决短视频配音中的侵权纠纷问题。【方法】通过梳理相关案件,结合著作权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对短视频配音在著作权上的独创性和合理使用进行分析。【结果】相关案例的判决结果表明,短视频配音的独创性结论和短视频独创性判定一致,高原创性的配音作品可被认为是合理使用。【结论】认定短视频配音作品满足的独创性标准在于“独创性”的有无,而不该上升到“艺术性”;短视频配音作品的合理使用,关键在于获得许可和增强作品独创性。  相似文献   

20.
赵培培 《河南科技》2024,(5):132-136
【目的】有效遏制大数据时代商业数据侵权频发问题,明确商业数据保护的必要性、保护范围、保护模式。【方法】通过探讨现有的商业数据保护方法和技术,分析各种保护模式在保护商业数据时面临的挑战,廓清规制商业数据的重要原则。【结果】商业数据无论是由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业秘密进行保护,还是作为普通财产被保护,都存在一定的适用障碍和难度。【结论】商业数据的保护有赖于通过确定商业数据的保护边界,建立统一的商业数据保护立法体系等方法进行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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