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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对已公布的生命科学各学科名词的一义多词问题及其原因作了分析,并就解决该问题提出了两点建议。
自1989年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原称“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微生物学名词》以来,迄今为止已公布了与生命科学有关的12个分支学科的规范名词[1~10],使我国生命科学界长期以来存在的名词混乱、定名不准和用名不当状况有所改善,在统一生命科学名词方面取得了明显效果。但是目前生命科学各学科之间的“一义多词”问题仍然比较严重。21世纪是生命科学的世纪,对生命科学名词的统一和规范化提出了更迫切和更高的要求,“一义多词”的名词亟待统一。本文根据笔者近年来在编写《英汉-汉英生态学词汇》一书时所收集的部分资料,谈一些认识,供大家参考。一、一义多词现象举例生命科学是自然科学的基础学科,是历史悠久、分化和发展迅速的一门科学。有相当多的名词属于基本名词,对部分或全部分支学科具有普遍适用性。但是从已公布的各学科名词来看,对不少基本名词,在各学科之间却定名不一(见表1)。表1所列仅是与生态学关系比较大的一些名词。生命科学各学科间的一义多词问题由此可见一斑。二、产生一义多词问题的原因1.对概念的内涵理解有明显分歧生命科学的词汇多数是从国外翻译过来的,而对若干概念,国外的认识也不一致,这便成为译名混乱的根源之一。比如Lincoln等人认为“acclimatization”是生物对变化的自然环境条件的渐变可逆性调节。与此相对应,他们认为“accliamtion”是生物对人为或实验环境因子的渐变可逆性调节[14]。Mackenzie等人[15]和Resinger等人[16]的观点与他们基本相同。但是Collin[17]和Ricklefs[18]把“acclimatization”与“accliamtion”视为同义词,认为是生物对环境变化的形态或生理可逆性变化反应。难怪“acclimatization”的译名有“驯化”[3,12]、“[风土] 驯化”[9]和“气候适应”[12],等等。同样道理,“allelopathy”的译名有“异种克生[现象]”[1]、“化感作用”[6,11,13]和“异种化感”[9],等等。笔者认为“异种克生”仅表明了某种生物的代谢分泌物对其他生物的不利作用,而“化感作用” 和“异种化感”则表明了某种生物的代谢分泌物对其他生物的有利或不利作用。但是“异种化感”仅包含种间作用,而“化感作用”则既包含了种间作用,又包含了种内作用。土壤学名词(定义版)(1998)[13]把“allelopathy”定名为“化感作用”,认为它是指“植物分泌某些化学物质对其他植物的生长产生的抑制或促进作用”。虽然该定名和定义均比较好,但是同其他定义[14,16,19]一样,该定义的信息有严重欠缺,没有指明是种间“其他植物”,还是种内“其他植物”,或二者均包括在内。笔者认为可将“化感作用”定义为“植物分泌的化学物质对异种植物或同种其他植物产生的抑制或促进作用”。生命科学概念体系是一个逐渐形成和发展的动态体系。对生命科学基本概念的定名应当反映生命科学的最新发展水平。名词的内涵变了,名词本身也应相应变化。比如“allelopathy”最初是指植物通过释放化学物质对其他植物发芽或生长的抑制作用,现在认识到它是植物的一种普遍的抗竞争机制[19],包括种间竞争性化感作用和种内竞争性化感作用[15],既有不利作用,又有有利作用[20]。对“allelopathy”内涵的全面认识,是给其定名和定义的必要前提。2.对概念的措辞不同即对概念的内涵理解比较一致,但在遣词用字上却存在差异。如“被动运输”与“被动转运”,“单态”与“单态现象”,“异域种”与“异地种”,等等。从表1可以看出,生命科学各学科的一义多词现象多属于此类。汉语文化博大精深,可供表意的词汇丰富、数量庞大、涵义细致。虽然为择优定名提供了较大的选择空间,但另一方面也成了出现一义多词的另一原因。由于对外来词汇没有一个统一的翻译标准,加上个人遣词用字习惯的不同,以及对概念理解的细微差异,便造成了一个概念多种名称。3.对“规范名词”和“不推荐用名”的认识不同在已公布的生命科学各学科名词中均有一些“不推荐用名”。在这些“不推荐用名”中,有的名词在这一学科为“不推荐用名”,而在另一分支学科却为“规范名词”。如“生命带”和“广布种”在《植物学名词》中均为不推荐用名[9],而在《动物学名词》中却为规范名词[6],等等。4.各学科之间的定名协调工作较差在近年来的名词审定工作中,生命科学各学科分别进行,且历时较长,客观上给定名协调工作带来一定困难。但是协调工作不力亦是造成一义多词问题不可忽视的原因之一。从表1可以看出,大多数概念的一义多词,不是认识上存在本质区别,只是措辞不同而已。所以加强各学科之间的协调工作,对此类问题还是比较容易解决的。三、对策生命科学名词的规范化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多数分支学科已完成第一批名词审定,有的学科正在进行名词审定;已完成第一批审定工作数年的一些学科,不久将要进行增补、修订和补充定义的工作。为了进一步做好生命科学名词规范化工作,首先应鼓励和加强对有关概念的研究,注意学科间的相互学习和借鉴,以提高和统一认识,为择优定名和名词定义打好基础。这是其一。其二,要加强各学科之间,以及与交叉学科之间的定名协调工作。建议成立一个生命科学名词审定协调机构,管理和推动生命科学各学科以及与交叉学科之间的名词审定、修订和定义的协调工作。* 王孟本研究员是生态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委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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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某些汉语规范名词翻译为英语形容词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汉语规范名词的对应英语词应当为英语名词,而不能为英语形容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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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科学名词审查会是民国时期一个准官方科学名词审查组织,其前身是医学名词审查会。本文详细梳理了医学名词审查会和科学名词审查会的历次正式名词审查大会。近现代科学诞生于西方,在其传入中国的过程中,必须解决译名统一问题。清朝末年,政府已认识到了此事的重要性,1908年,学部审定科(系教材审定,非名词审定)编纂了《化学语汇》、《物理语汇》,1909年,设立编订名词馆。据笔者所见,该馆编订有《数学名词中西对照表》。但上述成绩甚微,所出名词也没有经过专家集体审查。进入民国后,译名混乱现象严重,译名统一工作变得非常迫切。由于医学与民生关系密切,民国时期国内有组织的译名统一工作开始于医学名词。1916年2月12日,乘中华医学会召开大会之际,中华医学会、博医会、中华民国医药学会、江苏省教育会、江苏医学专门学校、浙江医药专门学校等的代表黄炎培、俞凤宾、聂会东(J.B.Neal)等31人召开会议,讨论医学名词审查问题。会议决定成立医学名词审查会审查医学名词。此次会议宣告了医学名词审查会的诞生。医学名词审查会以及后来的科学名词审查会是以每年召开一次或两次名词审查大会的方式进行译名统一工作的。1916年8月7日,医学名词审查会在江苏省教育会会所召开第一次正式名词审查大会(文献上有时称年会,有时称大会等,这里一概称名词审查大会)。博、苏教、医药、医学、部(系简称,全称见文末附录)等5个组织的代表20余人出席会议,[1]公推余日章为主席。[2]在正式大会前一天(8月6日)举行的预备会上,议决审查方法如下:(1)经表决,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所同意的名词,作为统一的名词。(2)不满三分之二的名词,取得票最多的两种名词,再表决一次。如仍不满三分之二,两者并存,但以得票多的名词列在前面。(3)第二次表决时,如有人主张尚待考查,则该名词推到下一日再作决定。[3]此次审查大会,遵照上述审查方法。如:“Applied anatomy”的译名有“医科体学、医科解剖学、应用解剖学”等,经投票表决,三分之二的人赞成用“应用解剖学”,大会遂决定用“应用解剖学”这一译名。“Vertical”的译名有“垂直”“铅直”,经投票表决,在出席会议的18位代表中,赞成“垂直”的代表有11人,赞成“铅直”的代表有6人,均未达到三分之二,故大会决定两个译名并存,但“垂直”排在前面。此次大会审查了解剖学通用名词及骨骼名词,审查通过名词1200条。[4]1917年1月,医学名词审查会召开第二次审查大会。来自博、苏教、医药、医学、理、部等6个组织的30余位代表参加了正式大会。由于要审查的名词不止一种,所以,从这次开始,正式审查大会分为两部分:分组审查会议和各组联合会议。对于后者,有的文献称各组联合会议,有的称各组联席会议,等等,这里一律称各组联合会议,简称联合会议。分组审查会议审查各类名词,有时分组审查会议也推定下次大会所用名词草案的起草者。联合会议决定诸如下次大会召开时间、地点、审查名词类别、所用名词草案的起草团体等事项。此次大会的分组审查会议包含解剖学组和化学组。解剖学组主席为余日章,该组审查了解剖学的韧带名词和肌肉名词等。[5]化学组主席为吴和士,该组审查了化学的化学元素名词。[6]联合会议议决设立执行部,负责处理会前会后的一些事务。执行部由各团体推派代表组成。同年7月,执行部开会,起草了医学名词审查会章程,章程内容是以以往的习惯为基础的。会后执行部呈报教育部,恳祈准予组织医学名词审查会,并呈送了第一次解剖学名词审查本。不久,医学名词审查会不但得到教育部的批准备案,还得到教育部给予的一千元补助金。[7]1917年8月,医学名词审查会召开第三次审查大会。来自博、苏教、医药、医学、理、华东、部等7个组织的30余位代表参加了正式大会。此次大会的分组审查会议包括解剖学组和化学组。解剖学组主席为余日章,该组审查解剖学的内脏、五官两种名词。化学组主席为吴和士,该组审查了化学术语名词。此次大会的预备会还讨论通过了《医学名词审查会章程》。[8]兹将该章程摘录如下[9]:医学名词审查会章程第一条 本会专为审查关于医学药学之一切名词而设,定名为医学名词审查会。第二条 本会系具有资格之各团体推举代表集合而成,他团体亦得继续加入,其所举代表以具有专门学识者为合格。各团体代表每审查一部分名词得举三人,如在三人以上,该团体之表决权仍以三权为限。第三条 凡审查一部分名词,其草案须先由一团体提出,或经大会委托一团体编订,于开会前两个月分送与会各团体,以便讨论时各抒己见。第四条 本会每届开会两个月前,应请教育部派代表与会审查。第五条 本会每届开会之前一日,应先集会员开预备会,举主席、推书记、定审查之日程。第六条 本会审查方法如左:甲 到会人数三分二以上决定者,作为统一之名词。乙 不满三分二者,取比较多数存两种名词再决一次,如仍不满三分二者,并存之,但以多数者列前。丙 第二次之公决,如有人主张尚待考查者,得于下一日决之。丁 若有二种以上之草案同时提出者,得分组审查,以省时日。第七条 凡草案经大会审查决定后,定名为审查本,须印刷分布海内外对于该科学素有特别研究者征求意见。意见书送达本会之期,以发出审查本后四个月为限。审查本整理意见酌加修正后,应呈请教育部审定颁布全国。第八条 本会自每年七月五日(新历)起开会一次,会期以两星期为限,但遇必要时亦得开至二次以上。第九条 本会暂假上海西区方斜路江苏省教育会为机关。第十条 本会设执行部,每团体推定一人组织之,在闭会时期内执行会务。第十一条 凡本会各项费用,暂由发起之四团体(博医会、中华民国医药学会、中华医学会、江苏省教育会)平均分任(草案印刷费,由一团体提出者该团体自任之,由大会委托一团体编订者,暂由四团体分任之)。第十二条 本会章程有提议修改者,须经到会代表三分二之同意方为议决。章程规定了名词审查大会开会时间、名词审查方法、各项费用的摊派方法等。章程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规定了较为科学的名词审查的程序:会前起草、会上讨论、会后征求意见。除了公布《医学名词审查会章程》和后文说到的《科学名词审查会章程》外,医学名词审查会和科学名词审查会均未公布具体针对名词审查的条例(比如名词审查标准、名词编订体例等)。1918年7月,医学名词审查会召开第四次大会。来自博、苏教、医药、医学、理、博物、部等7个组织的20多位代表参加了正式大会。[10]此次大会的分组审查会议包含解剖学组、细菌学组和化学组。解剖学组主席为沈信卿。该组因疑难名词已于前数次大会解决,辩论较少,提前完成。至此,解剖学名词全部完成。细菌学组主席为严智钟。该组因草案的起草员丁外艰未出席审查会,故讨论时颇感困难,进展甚缓,加之各团体代表出席者少,所以中止了审查,并将对于草案的具体意见及应行增删处开送原起草员参考,使有所修正,以便下次审查时更便利。化学组主席为吴和士。该组审查完毕无机化合物名词,便开始审查有机化学名词。但有机化学命名法问题大费周章,历时两日仍未解决。该组于开始审查的前一日已预知此问题极需讨论,便预先推定审查员数人,作具体的研究,修正了原草案。算上各审查员提出的草案,有机化学命名法共有五种,可归纳为造字与不造字两派。经表决,权数相等。最后议决两派各编订草案一种,一起发给各团体、各专家征集意见。等下次开会时,选择一种,然后审查,以示慎重。为预防审查会中止起见,另备化学仪器名词草案一种。[10]1918年医学名词审查会改名为科学名词审查会,并从该月起,每月教育部给予400元补助。[11]但实际上,教育部给予补助金为期仅3年且并未给足。改名后,审查范围由医学名词扩大到各科名词。同年,执行部修改了章程,除了将原文中的“医学名词审查会”改为“科学名词审查会”,并将审查范围由医学名词扩大到各科科学名词外,其余的内容基本维持不变。1919年7月,科学名词审查会召开第五次大会,来自博、苏教、医药、医学、理、博物、科、部等8个组织的40余位代表参加了正式大会。[12]此次大会的分组审查会议包含组织学组、细菌学组和化学组。组织学组主席为沈信卿,[13]该组审查完毕组织学名词。细菌学组主席不详(可能是王完白,因联合会议上是他报告该组审查情形的,按惯例,一般由主席报告),该组审查完毕细菌学总论名词。[14]化学组主席为吴和士,该组审查了化学仪器名词和有机化学名词。[15]上次会议推定徐凤石(主张造新名词)、陈慕唐(主张不造新名词)各起草有机化学名词草案,但徐凤石的草案未到,所以审查有机化学名词时依据的是陈慕唐的草案。[16]联合会议还议决邀请化学学术团体及与化学有密切关系的各专门以上学校均推代表参加下次化学名词的审查。[17]1920年7月,科学名词审查会召开第六次大会。来自部、博、医药、医学、苏教、理、科、华教、博物、北化、北大、北师、沈师、成师、广州师、北工、北农、山农、北物、丙等20个组织的近60位代表参加了正式大会。[18]此次大会的分组审查会议包含细菌学组、化学组和物理学组。细菌学组主席为王完白。该组审查了细菌分类名词、细菌各论名词及免疫学名词。由于细菌总论名词,上次会议已审查完毕,故细菌学名词全部告竣。化学组主席为吴和士。该组此次会议加入的团体甚多,人数骤增,旧代表仅占全体审查员的五分之一。新代表认为上次会议议定的有机化学系统名词不够恰当。参加此次会议的丙辰学社也提出草案,但代表们认为不够完善。于是另定系统大纲五条,每日下午由编纂小组拟定下一日的草案,此次会议该组已将脂肪族名词审查完毕。该组还审查完毕有机化学普通名词。物理学组主席为北京大学张大椿。该组审查了力学名词和热学名词。[18]1921年7月,科学名词审查会召开第七次大会。来自博、苏教、医药、医学、理、华教、博物、科、农、南师、广东师、厦大、部等13个组织的40余位代表参加了正式大会。[19]此次大会的分组审查会议包含病理学组、化学组、动物学组和物理学组。各组主席不详。病理学组审查了病理通论名词。化学组审查完毕有机化学名词,至此,所有化学名词均已审查完毕。物理学组审查了磁学名词和电学名词。动物学组因草案未及预备,故此次会议所讨论的是编订方法大纲,预备下年开始提出草案。[19]联合会议还议决1923年应提出动物学名词草案、生理学名词及生理化学名词草案、数学名词草案、矿物学名词草案。这些名词草案用于1924年的名词审查大会。1924年审查的草案提前一年提出,原因有二:一是以免印刷延误时间,二是便利审查员预先参考。因而,会议希望执行部略加修改与草案有关的条款。[19]1922年7月,科学名词审查会召开第八次大会,来自博、苏教、医药、医学、理、华教、博物、科、农、部等10个组织的近40位代表参加了正式大会。[20]此次大会的分组审查会议包含病理学组、物理学组、植物学组和动物学组。病理学组主席为吴谷宜。该组审查了病理各论(尿系统、眼耳鼻咽喉、无管腺及淋巴系统、神经系统、赘瘤学及循环系统、血液等)名词。物理学组主席为恽季英。该组审查完毕光学名词和声学名词,至此,物理学名词全部审毕,前后费时共3年。植物学组主席为吴和士。该组审查了植物学术语及科目名称等名词。这部分名词为前一年中华博物学会开会审查过的名词。中华博物学会为征集意见起见,送科学名词审查会讨论,以此作为最后的修正。所以讨论比较容易,术语名词全部告竣,除对原稿作了少数修正外,还增补不少;科目名称因关系较大,仍须征集意见,待下次会议确定。动物学组主席为薛良叔。因原草案不甚适用,该组此次会议依据薛良叔《近世动物学》临时起草。该组已审查完毕门、纲、目名词及无脊椎动物术语,脊椎动物术语及进化发生遗传等名词待下次会议审查。[20]联合会议议定了统一各科同物异名名词的办法:对于以前已经审查的,由各组互相检查一遍,摘出同物异名词,各推本组代表2~3人,组织协定名词委员会协商确定,但推出的代表须先取得本组公意;对于未经审查的名词,当草案印成后,即由执行部延聘的编校员将各种草案中的同物异名词摘出,油印分发各组,以便审查前另开协定名词委员会会议,使之归于一致。[20]1923年7月,科学名词审查会召开第九次大会,来自博、苏教、医药、医学、理、博物、科、农等8个组织的近50位代表参加正式大会。[21]此次大会的分组审查会议包含医学组、生理化学组、算学组、动物学组和植物学组。医学组主席为吴谷宜。该组审查了病理名词补遗、寄生虫学名词。该组病理名词草案,除了原定博医会草案外,又添了谢崧凡的草案。有部分原虫名词,因草案未备,此次会议未能审查。生理化学组主席为曹梁厦。由于以前化学组所审定的名词,对生理化学而言,尚不敷用,且各代表认为以前审定的化学名词不甚恰当,故生理化学组本次会议仅交换意见,未审查名词。该组希望下次开会时,以前审查过化学名词的部分代表能加入生理化学组进行审查。算学组主席为姜立夫。该组审查了数学名词、代数学名词和解析学名词。该组原名数学组,后认为数学名词不能包括各分支科目名词,经联合会议议决,改为算学组,而把数学当做算学的一个分支。动物学组主席为薛良叔。该组审查了动物学术语名词。植物学组主席为吴和士。该组先将上年遗留的科目名词讨论修正,接着审查本年预备的植物种名。但该项名词,仅为中等教科书及普通药物所需要的种类。其他种名,有待于继续起草、审定。[21]联合会议议决以前审查过化学名词的曹梁厦、陈慕唐、王季梁三人加入下次大会的生理化学组,审查有机化学名词补遗。[21]1924年7月,科学名词审查会召开第十次审查大会,来自博、苏教、医药、医学、理、博物、农、科、协和、部等10个组织的几十位代表参加了正式大会(华东教育会是否与会不详)。[22]此次大会的分组审查会议包含生理化学组、植物学组、动物学组、药理学组、算学组和矿物学组。此次大会审查名词种类与第九次大会预定种类略有不同。原定于此次大会审查的生理学及原虫学名词,因草案来不及完成,推到下一年审查。生理化学组主席为吴谷宜。该组审查了生理化学名词及有机化学名词补遗部分。植物学组主席为吴和士。该组审查了种子植物属名。因为起草员未出席,故审查颇为不便。动物学组主席为薛良叔。该组审查了遗传进化论术语及动物学术语补遗、分类学术语补遗。药理学组主席为王完白。该组原称药物学组,因认为名实不符,故改为药理学组。该组审查了药理总论名词和药理各论名词。算学组主席为姜立夫。该组审查了初等几何名词、解析几何名词、投影几何名词。由于该组本次到会代表人数太少,故讨论时非常不便。矿物学组主席不详。该组所推代表原本不多,只有9人,而此次到会者更少,仅5人。其中吴和士虽由中华博物学会推举在矿物学组,但他已历次在植物学组任审查员,此时,植物学组名词尚未审查完毕,不能另出席矿物学组,所以矿物学组代表实际上仅有4人。这4人中,又有谌湛溪、徐宽甫两人对审查方法及草案体例有意见,并因此与吴和士进行争论,所以此次矿物学组未能审查名词。[22]1925年7月,科学名词审查会召开第十一次大会,来自博、苏教、医药、医学、理、科、博物、华教、农、协和、东南、部等12个组织的40余位代表参加了正式大会。[23]此次大会的分组审查会议包含外科学组、算学组、动物学组、植物学组、生理学组和药理学、生理化学、有机化学合组。外科学组主席为吴谷宜。该组审查完毕全部外科名词。算学组主席为胡文耀。该组审查了微分几何学名词、超越曲线与曲面名词、高等解析名词等。动物学组主席为薛良叔。该组审查了全部哺乳动物种名及一部分鸟类种名。生理学组主席为江清(即江镜如)。该组因为出席人数太少,仅审查了呼吸名词、新陈代谢名词等。药理学、生理化学、有机化学合组主席为江秉甫、余德荪。此次会议药理学名词的审查,成绩甚小,其原因是化学名词以前虽经审定,但尚未完备,而药用植物名称,亦未经植物学组起草审查。故本次药理学名词的审查,常常因为化学名词及药用植物名称而导致无法进行。有机化学名词补遗,因草案未至,未能审查。生理化学名词,因原定起草员认为有机化学前定名词太冗长,颇感不便,而未能起草,故此次会议只是将上次会议未审查完的名词加以审查而已。植物学组主席为吴和士。该组原定此次会议审查胞子植物属名及继续审查种子植物种名,因种子植物种名草案于本月底方可完成,故此次会议只审查了胞子植物属名,范围从裂殖菌起,至红藻类止。[23]1926年7月,科学名词审查会召开第十二次大会,来自博、苏教、医药、医学、广大、华教、工程、农、科、同济、东华、昌大、部、河工、大同、博物、理等17个组织的50余位代表参加了正式大会。[24]此次大会的分组审查会议包含内科学组、药学组、生理学组、植物学组、动物学组和算学组。内科学组主席为吴谷宜。该组审查完毕内科学名词。药学组主席为於达望。该组审查了药用化学名词等。生理学组主席为江镜如。该组审查了生理学的循环系统名词等。植物学组主席为吴和士(前雨农代一天)。该组审查了蕨薇植物名词、真菌类名词等。动物学组主席为秉农山。该组审查完毕鸟类名词。算学组主席为胡明复。该组审查了应用数学名词。[24]由于时局动荡、交通阻隔等原因,原定于1927年7月在武昌举行的第十三次审查大会没有召开。[25]医学名词审查会和科学名词审查会主要由民间社团合组而成,但它们得到了教育部给予的一定补助。此外,教育部不但派代表参与医学名词审查会和科学名词审查会,还公布了他们审查通过的大部分名词。所以,严格说来,医学名词审查会和科学名词审查会是主要由民间社团合组的准官方组织。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改教育部为大学院。1928年,大学院译名统一委员会正式成立,科学名词审查由该委员会负责。鉴于该委员会是完全官方机构,科学名词审查会这个主要由民间社团合组的准官方组织决定自动停止名词审查工作,随后仅仅是整理出版了它曾经审查过的一批名词。附录:医学名词审查会和科学名词审查会与会组织全称博:中国博医会;苏教:江苏省教育会;医药:中华民国医药学会;医学:中华医学会;理:理科教授研究会;华教:华东教育会;博物:中国博物学会;部:教育部;科:中国科学社;农:中国农学会;南师: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广东师:广东高等师范学校;厦大:厦门大学;昌大:武昌大学;广大:广东大学;同济:同济大学;东华:东华大学;东南:国立东南大学;协和:北京协和医学院(校);工程:中国工程学会;北大:北京大学;北化:北京中国化学支会;北师:北京高等师范学校;沈师:沈阳高等师范学校;成师:成都高等师范学校;广州师:广州高等师范学校;北工:北京工业专门学校;北农:北京农业专门学校;山农:山西农业专门学校;北物:北京物理学会;丙:丙辰学社;河工:河海工科大学;大同:大同大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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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术语研究》在2005年第2期上特辟专题,就“生态环境建设”提法进行了讨论。笔者仔细拜读,在深受启发的同时,觉得有几点值得商榷。一、“生态环境”一词的首创者不是黄秉维先生笔者在2003年曾就“生态环境(ecological environment)”概念的起源与内涵进行过探讨,发现“生态环境”这个汉语名词在中国的出现至少已有50年历史。[1]因为,在1953年出版的译著、苏联А.П.谢尼阔夫著的《植物生态学》中就出现了俄汉对照名词“экотоп生态环境”[2]。在1956年出版的《俄英中植物地理学、植物生态学地植物学名词》中已经有了汉英俄对照名词“生态环境ecotope экотоп”[3]。基本上与此同时,“生态环境”这一名词也开始在部分生态学著作的题名中出现。[4-5]因此,黄秉维先生在五届全国人大讨论宪法草案时(即1980-1982年期间)提出“生态环境”一词,实属重提,而不是首创。即使黄先生自己说“我这个提法是错误的”,也不能因此就认为黄先生是“生态环境”一词的首创者。有关“首创者”[6]的说法欠妥。二、“生态环境”一词在国外也有较普遍应用笔者曾对美国国会图书馆、加拿大国家图书馆、澳大利亚国家图书馆和牛津大学图书馆的在线书目进行过并行检索。结果表明,共有10种书籍在题名中使用了“ecological environment”这一术语。其中5种出版于中国,1种在波兰,1种在巴基斯坦,1种出版于南非,1种在美国,1种作者不详[1]。同时对1973年以来的CAB文摘进行的检索结果表明,共有99篇论文、报告和著作在题名或摘要中使用了“ecological environment”这一术语。其中中国作者44项,德国作者9项,法国作者4项,其他20个非英语国家29项。国语或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如英国、美国、加拿大、爱尔兰、印度和新加坡共13项[1]。Barrows在他编写的《动物行为、生态学和进化词典》中也收录了“ecological environment”一词[7]。三、“生态环境”一词可以作为生态学规范名词使用Barrows认为“环境(environment)”是指某一特定生物体或生物群体周围的生物、气候和土壤等条件的综合,既包括对生物起作用的因子,也包括对生物不起作用的因子。而“生态环境(ecological environment)”是“一个生物的特定外部环境,这种外部环境影响该生物对种群生长的贡献”[7]。孙儒泳等认为“所有生态因子(即‘环境要素中对生物起作用的因子’)构成生物的生态环境”[9]。笔者曾将“生态环境”定义为“对生物生长、发育、生殖、行为和分布有影响的环境因子的综合”[1,11]。王如松最近指出,“生态环境”是“由生态关系组成的环境”[10]。虽然目前对“生态环境”的定义不尽一致。但是归纳起来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生态环境”特指对生物起作用的那些因子[7,9,11];第二种观点认为“生态环境”特指“生态关系”或“功能性关系”[10]。而事实上,“生态环境”一词与“外部环境”[7]“生物环境”[9]“粗粒环境(coarse-grained environment)”[7]和“细粒环境(fine-grained environment)”[7]等词组一样,在词组结构上均属偏正结构。这些“环境”概念各具特定内涵,并共同构成了生态学整个概念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所以,“生态环境”一词可以作为生态学规范名词来使用。四、“生态环境建设”提法的弊端不在于“生态环境”“生态环境建设”提法受到许多专家的质疑,这是事实。但是,其弊端并不在于“生态环境”。因为假如当初提出“生态环境建设”的人,知道“生态环境”一词既可能是“生态学的环境(ecological environment)”的简称,又可能是“生态与环境”的简称,很可能就不会提出所谓的“生态环境建设”。因为当提出者在可能面对多种解释(如“生态学的环境的建设”“生态与环境建设”“生态或环境建设”,等等)的情形下,还不至于“明知故犯”,使自己陷于难以自拔的境地。事实上,“生态环境建设”提法的弊端正在于提出者当初并没有弄清“生态环境”与“生态学的环境”和“生态与环境”的联系,以及“生态环境”与“环境”的区别。直到1999年,黄秉维先生在承认错误时也还认为“生态环境就是环境”[8],便印证了这一点。因为“生态环境就是环境”的看法仍然不妥。五、在政府行文中不宜使用“生态环境”一词一般而言,政府行文是面向社会的,它所采用的某个学科的术语,不仅要求在本学科是科学的,更要适合于整个社会,既具有普遍性又不会引发歧义。“生态环境”一词可以作为生态学规范名词来用。在日常用语中用“生态环境”一词“也是可以的”[12](无论它是“生态学的环境”的简称,还是“生态与环境”的简称)。但是,(1)从生态学的角度看,“生态环境建设”(即“生态学的环境的建设”)没有普适意义,不必见于政府行文之中;(2)若“生态环境”一词用于政府行文之中,既可理解为“生态与环境”[12],又可理解为“环境”[8],还可理解为“由生态引起的环境问题”[12]等等,容易引起混淆。因此,在政府行文中不宜使用。笔者同意对“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生态环境”等提法加以纠正,并以“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保护环境”等来代替。  相似文献   

6.
Shoot一词作植物学名词一般指地上部分,与地下部分root(根)相对。由于这个词的原义,不仅指茎干或枝条,而且包括叶子与花部,所以汉语中一直没有合适的中译名。目前汉语中有好几种不同的译法,如《英汉百科翻译大词典》中译作“幼苗,苗;新梢,枝梢”[10]。《英汉辞海》中译作“发芽,抽芽,长出新芽,嫩枝,a(1):植物的地面部分;有枝叶等的茎(根除外)。(2):由植物的芽孢长出的嫩枝干或部分。b:主干的分枝”。[2]《英汉生物学词汇》译作“(1)条,枝,枝条,苗(2)茎干”[5]。《英汉植物学词汇》译作:“(1)条,枝条,枝,苗。(2)桠枝。(3)茎干[8]。在上述几种译法中,近年来以“苗”的译法较为普遍[6],但是“苗”这一译法使人容易与幼苗(seedling)混淆;枝、条、茎等译法,较为接近原义,然而由于人们对日常生活中概念的习惯,容易忽略了其中叶性器官和后来的生殖器官部分;“植物的地面部分”比较接近原意,但冗长而不便交流,而且考虑到气生根的情况,也显得不十分正确。至今各种译法似乎均不能正确反映原意。因此《植物学名词》[11]中未收入此条。伊稍[6]认为在shoot中,无论是内部还是外部,都不存在茎叶之间的明显界线。Shoot的形态学本质可用三个大的概念来解释:(1)茎叶是植物体根本而可划分的单位。(2)Shoot由生长单位(phytons)组成,每个生长单位由叶及其下面的茎部分组成。(3)叶本身具有shoot性质,其扁平而具背腹性的结构乃次生发展的结果。上述各种理论都强调茎与叶之间的紧密关系[6]。Shoot作为与root相对的概念,主要区别在于维管组织结构,增长方式和外层组织结构:Shoot有由真正顶端分生组织不断发生的分布有维管束的形态多变的叶性器官,从而使shoot系统不断增大,而root的顶端分生组织并不真正顶生,而是有根冠保护的,侧生器官是一些无维管束的形态单一的根毛[7,13]。Shoot主要行使光合、贮存、生殖和运输等功能,root主要行使吸收和固着功能。考虑到shoot一词的英文内含及外延,以及中国文字的具体情况,作者认为该词在植物学中的汉译最好能统一为“标”,因为这个词能反应出shoot一词的本质,并可说明茎和叶的统一整体性,从而可以明确与root相区分,这既防止“苗”之类译法的外延扩大,又防止“枝”之类译法的外延缩小,从而有一个正确的术语,也便于国内外文献交流和对照。“标”字在《康熙字典》释作“木末也;又高枝曰标;又表也”[3]。汉语成语的“治标不治本”、“标本兼治”中的“标”即是指树木的地上部分(末),与地下部分(本)相对,“本”“末”二字在《中文大辞典》释作:“末,木杪也,木上曰末;本,根也,木下曰本”[9]。所以“本”“末”是相对的,同样“标”“本”也是相对,后起曰标,本原曰本,《辞海》中说:“本标相应”[12]。《辞源》中是这样解释“标”的:“梢,《管子·霸言》:大本而小标。注:标,末也”[1]。《中文大辞典》释作:“木杪末也”[9]。《汉语大词典》释作:“(1)树梢。(2)末梢;事物的枝节或表面,与‘本’相对。(3)顶端”[4]。因为“标”在植物发育过程中是较根而后起的,属于苗的末端,是可以从外观上看得见的部分,即地上部分。尽管“标”现代最常用的意思指树木的末梢,但考虑到该词的本意和植物体的整个发育过程,幼苗时期的地上部分叫前边几种译名都欠妥,因为幼苗的地上部分既看不到任何“枝”“条”的影子也不能叫做“苗”,唯有“标”一词能表达出地上部分的含义;而成株中,中文中的“标”的“树木末梢”之意似乎仅限于树枝的顶端,但是考虑到整个地上部分包括茎干都是由幼苗时期的地上部分(“标”)发展而来的,我们称之谓“标”不但没有造成外延上的扩大,反而使这一称谓能更加正确地反映其形态学本质。在此建议把shoot中文的植物学名统一为“标”,是否正确,希望大家共同商讨。  相似文献   

7.
等高线是测绘学科中最基本的名词之一。名正义符,清晰易懂,本来就不是什么复杂问题。可是其分类名词,多年来得不到统一,而且相当混乱。现将有关文献中所采用的分类名词,举数例如下,供参考和讨论。1.《测绘学名词》[1](以下简称《名词》)中有词条:“首曲线 intermediate contour”“计曲线 index contour”“间曲线 half interval contour”“助曲线 extra contour 又称辅助等高线”2.《地图学术语》[2](以下简称《术语》)中所列词条与上述《名词》中的相同以外,增加了所谓“同义词”,分别为基本等高线、加粗等高线、半距等高线和辅助等高线。3.《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3]中,“等高线a.首曲线 b.计曲线 c.间曲线”,与《名词》中的相比,没有“助曲线”;也没有《术语》中的“同义词”。4.《省、地、县地图图式》[4]中,“等高线分基本等高线、加粗等高线、辅助等高线”。与上述《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中的分类名词完全不同,而与《术语》中的相比,没有“半距等高线”。5.《测量学》[5]中,等高线的分类:①基本等高线(又称首曲线)②加粗等高线(又称计曲线)③半距等高线(又称间曲线)。与《术语》中所用的名词相比,主次相反,且没有助曲线这个名词。6.《测量学》[6](土建类专业用)中只有首曲线、计曲线和间曲线,也没有助曲线。7.《普通地图编制》[7]中,等高线的分类名词与《术语》中的相同,只是把“同义词”变成了“又称”。从以上情况来看,等高线的分类名词众说纷纭,没有共同语言,形成这样的混乱局面,令人无所适从。还有个别词条,如《名词》和《术语》中的“助曲线extra contour又称辅助等高线”。其中的英文词和“又称辅助等高线”都不正确。再说,助曲线有“又称”,难道首曲线等三个名词就没有“又称”?还应着重指出的是,上述两本《测量学》教材,连助曲线这个名词都没有。以上文献中出现的两组等高线分类名词,都是从国外传入我国的,已混用多年,分不清哪一组是规范名。“首曲线”这一组名词是早年从日本传入我国,沿用至今,直接引用日文中用汉字书写的这组名词不够通顺,对首曲线而言,是按规定的等高距测绘的,图中最主要的等高线。计曲线不过是将每第五条或第四条首曲线的线划加粗些,为的是便于计数。而间曲线和助曲线只是首曲线还不足以显示局部地貌特征时才测绘,起到辅助作用,并不是图中非要不可的,视地面坡度变化情况而定,现从有关文献[16]中获悉,日本在上世纪80年代,就对这些名词作了如下的修改:“主曲线 intermediate contour……[古]首曲线”“计曲线 index contour,principal contour……”“补助曲线 auxiliary contour supplementary contour……[古]间曲线,助曲线”。这里除了首曲线早就改称“主曲线”[15]外,淘汰了“间曲线”和“助曲线”这两个词不达意的名词,将这些用二分之一,四分之一,以至八分之一[16]基本等高距测绘的等高线,根据其性能统称补助曲线,或辅助等高线,也有称“补充等高线”[8]的。辅助等高线是国际上通用的一个术语,其涵义在不同外文文献中的表述也是一致的,如:“Supplementary contour or one-fourth the basic interval are drawn and shown in dashed lines.”[17]“auxiliary contour(supplementary contour).An extra contour introduced,in areas where contours at the standard interval are too far apart on a map,to show the relief adequately.”[19]“辅助等高线用虚线来表示。”[14]在国内的教材中,也有“加绘补充等高线(间曲线、助曲线)是局部缩小等高距的方法。为了区别于基本等高线,补充等高线大多采用不同式样的虚线。”[8]可是《名词》、《术语》等文献中,把辅助等高线与助曲线混为一谈,造成混乱。要达到测绘学名词规范统一的目的,测绘学名词审定委员会肩负着不可推卸的使命。希望提高透明度,集思广益。增加责任心,多查考外文资料,注意与国际接轨,问题就不难解决。至于“基本等高线”“加粗等高线”和“半距等高线”这一组分类名词是上世纪50年代从俄文ОСНОВНАЯ ГОРИЗОНТАЛЬ,УТОЛЩЕННАЯ ГОРИЗОНТАЛЬ和ПОЛУГОРИЗОНТАЛЬ翻译过来的,还有辅助等高线(ВСПОМОГАТЕЛЬНАЯ ГОРИЗОНТАЛЬ,ДОПОЛНИТЕЛЬНАЯ ГОРИЗОНТАЛЬ)乃是泛指不按基本等高距测绘的,而是用虚线描绘的等高线,显然这一组名词要比原有“首曲线”那组分类名词,通顺些。在美国地质测量局(U.S.Geological Survey)的地形图图式中,等高线也是分intermediate contour,index contour和supplementary contour三种。[13]综合以上所述,认为可用基本等高线,加粗等高线和辅助等高线作为分类名词的规范词,而以主曲线、计曲线和辅助曲线作为目前允许使用的非规范词,规范名词的英文对应词就可用上面intermediate contour等三个惯用词,得以与国际上的名词概念接轨,有利于交流。此外,对前面提到助曲线所附的英文词问题,extra contour[14]不是术语,英文对应词也只能根据其内涵译quarter interval contour[10],如同间曲线译half interval contour[10]一样,即使不用间曲线和助曲线这两个过时的名词了,但有时还会分别提到这两种辅助等高线,在德文和俄文书中也有这样的提法,分别为Halbhhenlinie,viertelhhenlinie和ПОЛУГОРИЗОНТАЛЬ,ЧЕТВЕРТЬ ГОРИЗОНТАЛЬ。前面提到等高线分类名词的混乱,而分类名词的英文对应词更加混乱,有待澄清,列举如下:index contour计曲线,误认为首曲线;[9,12]intermediate contour首曲线,误认为计曲线;[9,10,12]auxiliary contour辅助曲线,误认为间曲线[11],还有误认为助曲线[9]的;supplementary contour辅助等高线,误认为间曲线[11];前面已提到的;extra contour并非术语,误认为助曲线[1,2,11]。此外,应着重指出的是,2002年公布的《地理信息系统名词》中,有关等高线分类名词的词条,就只有“计曲线index contour”和“间曲线intermediate contour line”,连首曲线和助曲线都没有。这里间曲线的英文对应词也不正确;还有前者称contour,后者称contour line也不恰当,两者不应并立。前者是指“地面上高程相同的点,连接起来所形成想象的闭合曲线,称contour,按它们的正射投影描绘到地形图上,就称之为contour line。”[20]也可不必考虑这样的区分,但用词必须前后一致。从以上情况看来,未能与1990年和2002年公布的《测绘学名词》协调统一,产生的影响,不言而喻。希望再版时作适当修改。以上所提是否有当,恳请批评指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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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郑贞文是我国化学名词统一的奠基人之一。他在商务印书馆任职期间就致力于该项工作;国立编译馆成立后,担任化学名词审查委员会主任,起草的《化学命名原则》是我国名词统一工作的一大成就。统一化学名词的确立,是中西两种文化融合的重要表征,为化学的中国化创造了条件,推动了我国化学教育的普及和提高。化学名词的统一,在一定程度上也改变了人们的思维,并为汉语的生长和发展提供了新方向,具有深远的文化意义。
郑贞文(1891~1969),字幼坡,号心南,福建长乐人。13岁应童子试,中福州府秀才。15岁赴日求学。1915年考入日本东北帝国大学,攻读理论化学。1918年以第二名的优异成绩毕业。回国后任商务印书馆编译所理化部主任,一直到1932年。在商务15年中,编译出版了大量物理、化学和数学教科书;积极参与化学名词统一工作,是我国化学命名工作的奠基人之一,为民国科学教育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目前关于郑贞文仅有少量传记,多为总体介绍,从科学史或科学社会学角度的专题研究几乎阙如。本文以化学命名为个案,探讨郑贞文在我国化学名词统一工作中的贡献。一、有机化学命名的紧迫性自1918年“医学名词审查会”改为“科学名词审查会”之后,审查有机化学名词成为该会的重要内容。在化学元素、无机化学、有机化学三者之中,后者命名的难度远远大于前两者,所以有机化学译名工作进行得相当缓慢。有机化学名词命名与元素、无机化学名词命名有很大差别,它们并没有按化学式翻译,自1868年有机化学被丁韪良正式介绍到中国时就如此。[1]20世纪20年代,有机化学名词分歧迭出,给化学教育造成诸多混乱。《学艺》杂志曾刊登读者王确临来信,陈述当时化学教学面临的双重困难,从中可以感受到教育界对统一有机化学名词的强烈愿望:炭属化合物构造式的译名,颇不一致:马君武先生多译音,如CH4、C2H4译为一炭、二炭之类(见该氏所著《实用有机化学教科书》)。梁国常先生多造字,如CnH2n+2译为充,CnH2n-2译为少之类(见《北大月刊》第一卷第七号)。现教授生徒,大感困难。课本定名之外,兼释英文于其右侧,以先生(指郑贞文——笔者注)及杜亚泉先生之定名为之补。即此可见读书之难处了!务望科学先生们速将名词审定出来减少一点痛苦咧![2]二、郑贞文与北京科学名词审查会1920年夏,科学名词审查会在北京开会,讨论有机化学名词命名,国内各高等学校和学术团体均有代表列席。据郑贞文回忆,该会审查有机化学名词的大略情形是这样的:会议委员会“每天推举代表三人临时起草,议定大纲若干条。闭会之际,复推北京大学俞同奎、陈世璋、沈溯明诸先生,整理本届议案,并继续起草芳香族篇,以资明年讨论。”[3]单靠科学名词审查会来审定名词,代表范围太狭,不能集思广益、充分吸收会外人士的意见。郑贞文一贯主张化学命名标准有三项,即严、简、有系统[4]。而符合这三项原则的命名法事实上已经存在,那就是1892年瑞士日内瓦万国化学会通过的日内瓦系统学名。所以郑贞文提出,“我国有机(化学)名词,尚未确定。既无相沿之习,自应舍短从长,迳取占尼哇学名,为命名之标准,以期与各国一致。至中外文字不同处,酌加增减可矣。”[5]学术思想的分歧,实际利益的驱使,郑贞文和其他代表的意见自然无法统一。所以郑贞文在会议之末提出的方案,引起代表的激烈反对。由于本届会议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所以会上审定的名词虽经教育部颁布,始终未能普遍推行。事实上,本届会议的争论可归纳为两派势力之争,即中国科学社与商务印书馆之争。审查会重要人员,大多是中国科学社社员,凡与该社接近者,先后采用此项名词。而反对力量最强烈者,则为上海商务印书馆。商务印书馆之所以不采用该名词,部分原因是郑贞文反对,而更重要的则是经济利益的驱动。商务印书馆长期使用郑贞文所定的无机及有机化学名词系统,猝然改从他种系统,很不经济。商务印书馆是著名的出版企业,所以教育界一般采用该馆所用的化学译名,而不是科学名词审查会公布的名词[6]。审定名词不仅是纯粹的科学研究和探讨,它是现代国家标准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统一,政府有威信,是实现标准化事业的前提条件之一。反之,政权分立,审定名词成为民间出版机构和学术团体基于经济利益的争夺,所谓的“科学”只是一句空话。当时北京政府没有实现国家统一,名词统一事业虽然提上议事日程,但是根本无法实现。本届科学名词审查会结束后,郑贞文借助《学艺》杂志,继续进行有机化学名词命名的讨论,主要参加对象是中华学艺社社员和杜亚泉。《学艺》第二卷第六、八、九、十期分别刊登一篇题为《有机化学命名的讨论》同名文章。在20世纪20年代初,郑贞文主编的《学艺》杂志是化学界商榷、讨论和发表化学命名成果的主要专业刊物之一。三、在国立编译馆时期的贡献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名词统一事业提上议事日程,遂于1928年成立译名统一委员会,王云五为主任委员。委员会广泛搜集近期出版书籍,调查科学界采用化学术语的情况,分别统计,以观察大众对命名工作的意向。从1928年直到1932年国立编译馆成立,教育当局主要从事档案资料的搜集工作,为后来审定译名打下基础。1932年6月,国立编译馆成立,郑贞文主持化学名词档案的整理,并参照各家意见,研究具体方案。1932年8月1日至5日,教育部在南京召开“化学讨论会”,全国各地的化学代表共45人聚于一堂,讨论国防化学、化学课程标准及化学译名三大要案。化学译名方面,会议在郑贞文拟定的《化学命名商榷书》基础上,讨论通过《元素及化合物定名原则》。会议结束前,代表们提请国立编译馆尽快成立化学名词审查委员会,详细制订有机化学名词,清理无机化学名词及仪器名词。此次大会中,郑贞文与李方训、曾昭抡、恂立4人负责整理提案。大会闭幕后,郑先生又邀请其他三位提案整理人和化学专家吴承洛,继续集中深入讨论他拟定的详细方案,遵照大会决议精神,加以讨论和修正。同年8月,教育部及编译馆函请郑贞文、王琎、吴承洛、陈裕光、李方训、曾昭抡、陈可忠、恂立等8人为化学名词审查委员会委员,由郑贞文任主任委员。嗣后三个月,编译馆及化学名词审查委员会各委员,根据化学讨论会议决案,积极整理,反复讨论,并征求各处学术机关意见,编成《化学命名原则》一书,1932年11月呈送教育部,同月26日公布,1933年6月出版。这是国立编译馆出版最早的一本科学名词。《化学命名原则》的出版,凝聚着郑贞文15年的心血和智慧,书中第一部分“定名原则”,集中反映了他的命名思想,主要内容有:1.凡元素及化合物定名取字,应依一定系统,以便区别,而免混淆。2.取字应以谐声为主,会意次之,不重象形。3.所取之字,须易于书写,但在可能范围内,应以选用较少笔画并避免三文(即三个独立偏旁)并列之字为原则。4.所取之字,须便于音读,且不易识别之字即易于行文冲突之字,皆应避免。同音之字亦以避免为原则。凡用同字为偏旁以表示不同物系统上之关系时,应以各定不同之音为原则,假借之字,得定新音。5.凡旧有译名可用者尽量采用,旧译有两种以上各有可取之处时,应采用适合于上列原则较多者之一种。6.化合物各由若干单位集合而成,以采用介字连接为原则,但在不致误会之范围内可以从略。[7]《化学命名原则》出版后,新出的化学书籍,几乎都采用此项原则。1937年虽修改过一次,但改动不大。不过对于比较复杂的有机化合物,这项原则的推行,仍有不少困难。这次译名之所以能够迅速推行,理由有下列几点:(1)政府威信日益巩固,不遵守此项名词的单位和个人,所出书籍不予审定;(2)商务印书馆在1932年“一·二八”大战役中,旧版全部被烧毁,所以不再反对改用新名词;(3)国内化学专家,渐渐转向专门研究,对于译名问题的争执,不像以前发生兴趣,只求迅速统一名词,以资应用;(4)此项“原则”制定以前,曾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5)审查委员大多系对名词问题夙有研究的专家,所定名词比以前妥贴。[8]四、统一化学名词的文化意义近代化学要在中国安家落户,化学语言即术语的中国化是首要一环,因为国人接受化学要以符合中国的语言习惯为条件。这项艰巨的工作是由化学翻译家承担的。从科学史来看,民国年间是我国科学翻译的第三期。此间的翻译,已完全摆脱前二期对外人的依赖而纯粹“出自国人之手”[9]。由于第二期的徐寿、傅兰雅等化学家已经为化学命名作了许多基础性工作[10],所以,郑贞文等第三期化学翻译家的使命是在前人的基础上加以完善,制定出与国际一致的命名原则。有了规范,化学才真正中国化,中国传统化学也才能真正如李约瑟所说,“朝宗于海”[11],融入世界科学的进程。化学译名作为一种近代科学语言,是极其专门化的特殊术语。日本科学史家杉本勋说过,“在没有翻译成当地语的情况下,科学则成为上层贵族的垄断物,妨碍向民间普及和渗透。科学不扎根于民族的土壤,便被关在少数优秀分子的小圈子里。科学家作为世界主义者的特殊阶级,只是一味地模仿先进国的科学界,就不能从下面吸取新鲜的活力。而且使用欧语的高级文化和使用当地语的大众文化两者的差距日益扩大。”[12]统一科学译名,编撰与外国科学词汇对应的中文规范词汇,是实现科学本土化的先决条件。化学名词作为一种科学词汇,它的统一,有力地推进了我国化学教育的普及和提高,使西方近代科学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两者实现了融合,化学从此获得了在中国扎根的深厚土壤,成为中国文化的一部分,并且不再是少数化学精英的专利品,而成为大众共同学习和利用的科学文化之一。搞好化学译名统一,如同在两种文化之间架桥。一个好的翻译家要精通两种语言,能够“运用两种语言来思维、来表达”[13]。郑贞文先生留学日本13年,理论化学专业极为出色,深受导师片山正夫赏识。在商务印书馆编译所任职15年,积累了丰富的编译经验。早年接受经典教育,是清末秀才,国文修养甚深,汉语水平为张元济所激赏[14]。以上诸多主观条件,造就了化学翻译家郑贞文先生,使他适逢其会,成为我国化学名词统一事业的奠基人之一。语言和文化是一对孪生姐妹。文化是语言生存的根基和语言演进、发展的源泉。反过来,语言也创造着文化,它对文化有很强的渗透力,具有整合文化的功能。语言是载体,它以显性或隐性的状态把不同特征的文化联系在一起,又通过对思维发生作用来实现各民族文化的融合。从语言的整合功能来看,郑贞文等先辈化学家初始创建了化学译名的统一原则,标志着中西两种科学文化融合的初步完成。新译名又在一定程度上不断地改变了人们的思维模式。根据命名原则不断新造的大量名词,是对我国汉语词汇的一大扩充,为现代汉语的生长和发展提供了新方向,具有深远的文化意义。 ---------------------------第40页① 笔者见到的传记性资料有:(1)王治浩等:《一代学人郑贞文》,《中国科技史料》第12卷第3期(1991),第38-45页。(2)王治浩:《郑贞文》,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编:《中国科学技术专家传略·理学编·化学卷》,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3)郭保章:《中国化学史略·郑贞文》,桂林:广西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46-47页。② 关于化学命名,已有的研究有:(1)王树槐:《清末翻译名词的统一问题》,(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2期(1970),第365-396页;(2)王扬宗:《清末益智书会统一科技术语工作述评》,《中国科技史料》第12卷第2期(1991),第9-19页;(3)张澔:《傅兰雅的化学翻译的原则和理念》,《中国科技史料》第21卷第4期(2000),第297-306页;(4)袁瀚青:《我国近代化学的启蒙者——徐寿》,袁瀚青、应礼文:《化学重要史实》,北京: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204—215页。以上研究均未涉及郑贞文先生。---------------------------第41页① 即现在的日内瓦。  相似文献   

9.
教材是知识的载体,中小学教材更是广大师生学习、使用科技术语的楷模,但白玉微瑕,一些现行教材在术语使用上尚有改进的余地,今仅就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2003年审查通过的,人教版高中《数学》第一册(以下简称新教材)中的一些不规范之处,提出修订意见,供有关专家参考并祈教正。1.改正、余弦定理为正、余弦定律正弦定理、余弦定理分别由相应的俄文名ТЕОРЕМА СИНУСОВ、ТЕОРЕМА КОСИНУСОВ直译而来,这两个名词和符号tg、ctg一起,于上世纪50年代从苏联引入我国中学课本,新教材的试验本(1997)早就根据国家标准(GB3102.11—93),将两个符号分别改为tan、cot。而正、余弦定理却沿用至今,殊不知,国务院曾明确批示:经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的名词术语,全国科研、教学等各部门,均应遵照使用(摘自国函[1987]142号文件),建议新教材遵照《数学名词》[1],将两个定理分别更名为正弦定律(law of sines)与余弦定律(law of cosines)。2.改象、原象、图象为像、原像、图像2001年10月26日,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公布了《关于“象”与“像”用法研讨会会议纪要》,根据会议审定的这两个字的名词义和语词搭配实例,建议新教材将函数的相关概念:象、原象、图象,分别正名为像、原像、图像。3.series不是progression的同义词新教材的部分中英文词汇对照表(以下简称对照表),在等差数列的英文名arithmetic progression下面,另加了一个arithmetic series作它的同义词,此举似有画蛇添足之嫌,因为文献[1]已将后者的汉文名规范为等差级数,正确地反映了等差数列与等差级数间的区别,多义词series的确还有“列”、“串”诸含义,但它与arithmetic搭配之后,就只能是等差级数,而不可能是等差数列,否则,不仅与定义:arithmetic series,the indicated sun of the terms of an arithmetic sequence[2]不符;更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DIS 704《术语工作原则与方法》[3]关于术语单义性的原则相悖,故建议从对照表的词条“等差数列”中,删去arithmetic series。同理,还建议删掉词条“等比数列”中的geometric series。4.术语简明性原则及名词的数《术语工作原则与方法》要求“术语应尽可能简明”[3],人们在列词汇表时,不会把“实数集”写成“所有实数的集合”,同样,英语中也常把“the set of all real numbers”简之为“set of real numbers”[4]。显然,对照表中所录N、N+、Z、Q等数集的英文名均可作类似的简化。由于上述各个数集都由无穷多个数构成,故各词条中的名词“numbers”都用复数形式,但同一张对照表,同样是由无穷多个数构成的无穷数列,词条中的名词“number”却用单数形式,似欠妥当,建议对照表的“数列”、“有穷数列”、“无穷数列”各词条中的“number”均改正为复数形式,例如:数列sequence of numbers[5]。5.两种命题的英文名有误对照表将四种命题中的否命题、逆否命题的英文名,分别定为negative proposition与converse-negative proposition,但是,许多逻辑学家把negative proposition译作负命题[6],它指称的是一个命题的否定(negation),而不是条件命题(conditional[7],亦称蕴涵命题implication[2])的否命题,显然,对照表中这两个英文名有误,其实,从英文文献(例如[2]、[7]、[8]等)不难查出converse、inverse、contrapositive作名词,在逻辑中就分别是逆命题、否命题、逆否命题的英文名,因为“在英语中名词作定语是常有现象”[9],为避免由inverse等词的多义性可能引起的混淆,建议词汇对照表作如下更正:否命题 inverse propostion逆否命题 contrapositive proposition  相似文献   

10.
摘要 20世纪中文化学名词发展过程中,郑贞文是贡献最多的其中一位,在无机化学命名方面,影响最深远。在有机化学名词上,用天干符号来表示有机化合物中的碳数目也是由他提出的。中文化学名词规范化的成果——1933年出版的《化学命名原则》,他是重要整理者之一。在化学命名上,郑贞文在1919年发表了《化学定说名略》,次年,他又完成了《无机化学命名草案》(上海:商务印书馆,1920),这本书在无机化学命名上影响深远,被誉“对于化合物之命名,特能推陈出新,诚为命名之圭臬矣”[5]。至于在有机化学名词上,从1919年开始,郑贞文便提出了一些有机命名原则,次年,他参加了科学名词审查会有机化学普通名词会议,并且提出一些批评与建议。可惜,他的有机名词几经修订,在1932年1月脱稿时,“适值上海抗日之役,竟遭一炬,并多年搜集之参考资料,亦荡然无存。”[6]不过,至今依然能在《化学定说名略》及他与杜亚泉合著的《有机化学》(上海:商务印书馆,1920),一窥他最原始有机命名的想法与原则。本文研究的重点是将郑贞文在元素、无机及有机化学名词中的想法及原则分开讨论,以便深入了解他在中文化学名词上不凡的贡献与成就。一、20世纪的中文化学名词在元素名词方面,从1908年由清朝学部所编译的《化学语汇》中,便可以知道,傅兰雅和徐寿在《化学鉴原》所提出的元素名词,即以一个偏旁与一个西文第一音节造字而成,已经为我国化学界普遍接受。在无机名词方面,在甲午战争之后,便逐渐受到日文的影响,即在许多无机名词中插入一个化字,尤其是在二元质无机化合物的名词上。如calcium oxide(CaO),在此之前,大部分的名词是依据它的化学式来翻译为钙氧,1895年之后则翻译为氧化钙。而在有机名词方面,中国人就必须重新建立一套有机系统名词。一来,19世纪大部分所翻译的中文有机名词是以傅兰雅音译的名词为主,如迷以脱里以脱里阿美尼(methylethylamine),如此四个字以上的音译名词,为数不少,便很难引起中国人的共鸣。至于丁韪良(1827~1916)、嘉约翰(1824~1901)及毕利干(1837~1894)等人虽然翻译了一些意译的有机名词,然而数量有限,也无法造成流行;而日本有机名词也是以音译为主,自然也无法形成广泛的使用及传播。直至1908年,虞和钦出版了《中国有机化学命名草》,才开始了中文有机化学系统命名[7]。在20世纪中文化学名词发展的过程中,早些时候,是由科学名词审查会来主导,国立编译馆与中国化学会的成立,更加速了中文化学名词规范化的脚步。不论是科学名词审查会或者国立编译馆,郑贞文都参与其中化学名词制订的工作。尤其是1933年出版的《化学命名原则》,几乎是仰赖郑贞文的热诚与毅力。在前一年召开的教育部化学讨论会上,“译名组提案”是由郑贞文起草的,已成为《化学命名原则》的蓝本[8]。二、元素名词20世纪初,元素名词受到日文名词的冲击,有些日译化学翻译书则是直接使用日文名词,如水素(氢)、酸素(氧)、窒素(氮)[9]。有的则是将“素”字放在傅兰雅名词上,如锂素和铍素[10]。与此同时,江南制造局所翻译的元素名词也蔚为风潮。除了益智书会或者博医会所使用的元素名词外,大部分的元素名词还是采用傅兰雅和徐寿所提出的名词,如《化学语汇》和虞和钦的《中国有机化学命名草》等。自科学名词审查会成立(1916)到《化学命名原则》的出版,在元素名词方面,争议比较多的是氧、氢、氮、氯和砷的翻译[11]。在氧、氢、氮和氯的名词上,科学名词审查会提出了两种版本。一种是不含“气”偏旁的养、轻、淡和绿,另外一种则是冠有“气”部的昜、巠、和。养、轻及淡是否能简化成羊、巠和炎,进而转变成氧、氢和氮是一个争议的地方[12]。至于科学名词审查会所比较属意的冠上“气”偏旁的昜、巠和也备受争议,郑贞文则认为,“所造之字,骤观之似极其机巧,细察之则全涉牵强。”[13]郑贞文认为,oxygen、hydrogen、nitrogen和chlorine等名词,应该翻译为冠上“气”部的养、轻、淡和绿,但可以简化成氧、氢、氮和氯。至于在砷名词上争议,则是在于采用音译的砷,还是传统的砒,或者是由信石所拼成的新字。至于其他元素名词上的译名,由于常常牵涉到是否会与其他元素名词相似音造成混淆,而建议修改[14]。三、无机化学命名在甲午战争之后,中文二元质无机名词便受到日文的影响,即在两个元素名词之间插入一个“化”字。在早期,谈到二元质无机化合物命名原则,最详细的可能莫过于郑贞文所提出来的方法:拟联缀根名以名之,根名既定,则根与根相结之化合物,可加化字于根名之间(而略根字),称曰某化某,阴根之名居前,阳根之名居后。[15]至于郑贞文的《无机化学命名草》,共有三篇,则是包罗万象巨细靡遗,各类化合物命名包括齐全。第一篇为元素命名。第二篇则为根基及其化合物命名,涵盖单根及二元化合物、复根及其化合物、错根及其化合物。至于第三篇,则为错化合物的命名。虽然,其中“尚有不易而不便于通行之处不少,为最有系统而有价值之著作”[16]。事实上,1932年所举行的教育部化学讨论会决定:“单根二元化合物,照郑贞文先生译名商榷乙法之规定命名。”[17]另外,在无机名词上,比较困难的是错化合物的命名,郑贞文的名词更是独占鳌头。四、有机化学名词《中国有机化学命名草》的出现,开启了中文有机系统命名的时代。因此,虞和钦被誉为“替我国制定有机化合物名称的第一人”[18]。虞和钦的名词看来有些繁琐,如异性二个一炭矫基易轮质(xylene,间甲基乙基苯)和壹﹒参﹒伍﹒三个一炭矫基易轮质(Mesitylene,1.3.5三甲苯)。另外,他所使用的字也比较深涩一点,如矫质(烷)、羸质(烯)和亚羸质(炔)。郑贞文便针对这些缺失提出一个更简单的有机名词命名,即以完质、欠质和缺质分别来表示虞和钦的矫质、羸质和亚羸质。至于一碳、二碳、三碳等名词,郑贞文则是以甲、乙、丙等天干符号来表示,如此的有机名词看来就比较简洁[19]。 1920年7月,郑贞文代表丙辰学社出席科学名词审查会有机化学普通名词的会议。由于科学名词审查会的正当性及权威性一开始便受到质疑[19],再加上有机名词复杂繁琐,所以郑贞文便在会后提出一些批评与建议[20]。 即使受到许多批评和质疑,科学名词审查会还是奠定了有机化学系统名词的基础,现今所使用的烷、烯、炔、醛、酮和醚等有机名词便是他们所制订的[21]。另外,虽然科学名词审查会没有采用郑贞文的天干符号,不过之后的中国化学会还是将它纳入有机系统名词中。五、结论在20世纪中文化学名词发展中,在一个庞大而且复杂的命名系统中,似乎没有人能够一枝独秀。不过在这过程中,科学名词审查会、国立编译馆、化学讨论会和中国化学会都扮演了关键的角色,而郑贞文都参与其中,甚至有些时候是主导整个局势的发展。在元素名词上,19世纪由傅兰雅和徐寿所提出的元素名词已经流行多年,虽然有些名词被建议修订,但使用的习惯已经形成,所以20世纪元素名词能够变动的空间非常有限。然而无机及有机名词的情况截然不同,19世纪的名词并未流行。在无机名词上,早期时候,郑贞文就提出较完整齐全的无机命名原则,加上积极地参与这类名词的编译,使他的无机名词成为不可或缺的。在有机名词上,科学名词审查会中所编译的烷、烯和炔三个名词是否受到郑贞文的完、欠和缺的影响,是值得再讨论的重点。至于天干符号的使用是否与郑贞文担任国立编译馆化学名词审查会的主任委员有关,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在国内众多文献中均将Sinorhizobium meliloti误译为“苜蓿中华根瘤菌”,它的种加词meliloti是来自豆科植物草木樨属(Melilotus),经拉丁化后而形成的,因此应译为“草木樨中华根瘤菌”才为正确。与它亲缘关系十分接近的另一种根瘤菌--Sinorhizobium medicae,种加词medicae来自豆科植物苜蓿属(Medicago),因此Sinorhizobium medicae才应真正地译为“苜蓿中华根瘤菌”。  相似文献   

12.
要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术语稳妥地翻译成外文术语,应意译为主,少量音译(用汉语拼音音译)。当前应重视培养既精通中国传统文化,又熟谙外语和外国文化,还掌握术语学知识的术语翻译和规范人才。  相似文献   

13.
谈对外交流中的中文术语译介问题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要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术语稳妥地翻译成外文术语,应意译为主,少量音译(用汉语拼音音译)。当前应重视培养既精通中国传统文化,又熟谙外语和外国文化,还掌握术语学知识的术语翻译和规范人才。  相似文献   

14.
通过对palaeontology和palaeobiology两个名词及其中文译名的分析,建议应该对二者的中文译名予以区别。  相似文献   

15.
organometallic chemistry是化学领域的一个重要分支,中文化学界至今对organometallic的译法不统一,或称“有机金属”,或称“金属有机”。通过对organometallic一词的历史考察和词义解析,并参照中文化学术语的翻译习惯,认为将其译为“有机金属”才更符合原词的含义。  相似文献   

16.
20世纪初的10来年间,为了实现“科学救国”、“教育救国”的目的,国内翻译出版了大量中小学科学教科书。这些译书对中国的社会文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借助于统计工具,对这一翻译现象进行概括性的描述,包括影响和制约翻译选择的历史文化语境、教科书的翻译和翻译批评。科学教科书的翻译在表层和深层都影响了中国的传统文化,对其批评应结合宏观的文化因素,以求达到更高程度的相对全面、科学与客观。  相似文献   

17.
根据《物理学名词》(2019)和国际科技术语委员会(CODATA)推荐的“量表(2018)”以及量纲分析,并且通过中西语言特点对比,由“数”与“量”谈及“数词”与“量词”,论述了区别“常数”与“常量”的原则,表明将“constant”一词译为中文时,如果它所代表的物理量有量纲,则应译为“常量”,反之则译为“常数”。说明在中文科技术语中,常数与常量的区别是明确的、可规范的。  相似文献   

18.
摘要:从符号的能指和所指及语符互文性的角度,探讨物理学术语plasma的现有译文,指出术语定名应侧重传达原术语的所指,而能指的转换则必须考虑术语的派生能力和在译文中的可接受度,同时要尽量减少消极的语符互文干扰。  相似文献   

19.
目的论把翻译放在行为理论和跨文化交际中进行考察,强调译文的目的决定翻译的方法、标准和策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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