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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7 毫秒
1.
民事程序选择权是以程序主体性原则为基础的,把当事人的主体性、自律性的尊重置于最优先的地位。程序选择权的确立对我国的民事立法与司法具有重大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当事人行使程序选择权的目的是为了寻求实体利益与程序利益平衡点上的"法",为了使当事人作出合乎理性的选择,防止选择权的滥用,有必要确立程序相当、责任自负以及诚实信用的行使原则。  相似文献   

2.
诉讼公正是任何诉讼形式的首要价值目标和基本价值取向,是诉讼真正永恒的生命力之所在。因而在民事诉讼中,也必然要求从程序正义的角度确立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以实现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目前,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已经初步确立了这一原则的相关规范,然而,却并未明确其实质内涵,也未就其适用落实到相应的应然状态。  相似文献   

3.
直接言词原则是大陆法系国家明确规定的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之一,英美法系国家对其虽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其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模式却天然包含了这一原则的理念。然而这个对世界大部分国家近似公理性的诉讼原则,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却没有得到确立,甚至在立法及司法实践中还存在着很多与该原则相违背的情况。为此,对直接言词原则进行深入分析,对于我国最终确立该原则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意义。  相似文献   

4.
阐述了管辖恒定原则,认为它的普遍推行增强了行政诉讼程序的安定性。管辖恒定的确立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诉讼资源,增加了诉讼效益,并可以增加当事人司法信心,提高诉讼积极性。借鉴我国台湾以及日本、德国的相关立法经验,认为在我国未来行政诉讼法修改中确立管辖恒定原则,不仅具有内在法理依据,而且具有现实必要性:  相似文献   

5.
缔约过失责任是我国合同法中的“新鲜事物”,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一方因违背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义务,而导致对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所应承担的一种损害赔偿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存在的法律基础是诚实信用原则,因此,是否违反诚实信用的义务是认定当事人是否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根本依据。缔约过失责任的确立对于完善我国民法理论和繁荣社会经济生活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6.
情事变更原则作为合同法的一个重要法律制度,已经被很多国家所确认.但是我国没有确立情事变更原则.这一制度对于适应现实生活中所发生的各种不能预见的状况,对于更好的维持当事人之间利益的衡平,实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都有很深远的意义.文章从情事变更的发展,法律要件,在我国的状况等角度,阐述了我们应该确立情事变更原则.  相似文献   

7.
长期以来,"有错必纠"是我国民事上诉程序设置的指导思想.但随着各种社会条件的变化,其局限性日益凸显,处分原则应当成为新时期民事上诉程序的价值取向.民事诉讼中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既包括对上诉人行使上诉权的尊重;也包括对未上诉人放弃上诉权的尊重.而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正是上诉程序中尊重当事人处分权的具体体现与落实.因此,上诉程序中应确立此项原则.另外,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在不同诉讼情形下应当有不同的运作方式.  相似文献   

8.
情事变更原则是民法基本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之具体运用,其目的在于消除因情事变更所产生的不公平后果。情事变更原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完善中一个必要的法律手段,也是实践中处理合同纠纷的有效法宝。我国立法并没有真正确立情事变更原则,是与我国现实生活中未出现大规模的因情事变更而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形,也与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手段干预有关,然现实立法与司法的矛盾问题要求我国法律建立情事变更制度。在情事变更立法中,应采取合同法方式规定,其地位亦应界定为合同法的一个原则,在立法确立情事变更原则,应注意情事变更与商业风险的区分,并要防止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关于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应该是当事人主张请求适用,如情事变更发生后,当事人在履行期前已履行的,视为放弃。  相似文献   

9.
处分权是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享有的一种利益和自由,是启动诉讼、推进诉讼、放弃诉讼、获得公正裁判等权利的抽象概括。它以诉之利益、程序主体性、行政诉权、接近正义等理论为其正当性的理论基础。作为一项重要的人权立法,行政诉讼法应当确立处分原则,构建当事人处分权保护之法律机制,体现出市场经济条件下法院审判行为与当事人诉讼行为的良性运行模式。构建当事人处分权保护之法律机制,应当是修订、完善行政诉讼法的一种必要路径。  相似文献   

10.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在行政执法中,行政执法机关将这一法律规定,通俗地叫做"一事不再罚"原则.<行政处罚法>确立这一处罚原则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时对当事人实施重复罚款和多头罚款,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1.
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我国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有关问题争论已久。本文首先介绍了诚实信用原则的国外和国内渊源,并对其内涵加以明确。然后对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民法原则之"帝王条款"提出四点质疑,认为诚实信用原则并非为民法所独有,但其应当作为民法之基本原则。并结合诚实信用原则之特征及与其他民法原则的关系,阐述其不应列为最高原则之理由,对"法官空白的造法委任状"作为诚实信用原则称帝之理由提出了质疑。最后,对我国目前诚信缺失之现象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2.
诚实信用原则在当代合同法中的作用有不断加强的趋势,它不仅是当事人的行为准则,而且具有平衡利益的功能,它赋予法官自由裁量权,以实现社会正义,因而在大陆法系合同法,英美法系合同法、中国合同法以及有关的国际条约和惯例中都作了规定,诚实信用原则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开放性和包容性,因而两大法系的各国均采用判例形式或在司法实践中将其具体化,以克服该原则适用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值得中国合同法借鉴。  相似文献   

13.
善意取得制度是民法物权的一项重要制度,它注重对经济交易安全的保护。从理论依据、法律渊源、构成要件、法律后果方面对善意取得制度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4.
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要有诚实信用的社会商业环境,而网络的虚拟性与匿名性使得这一良性环境很难形成,因此,如何建立良好的诚实信用下的商业环境是当前发展电子商务的重要议题。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在将道德规范确认为法律原则以后,既未失去伦理道德的内容,又成了法律上一项重要原则,所以对电子商务活动既能实行道德上的软约束足能实行法律上的硬约束,对于建立良好的诚实信用的电子商务环境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相似文献   

15.
WTO中诚信义务的主体包括国家、争端解决机构以及其他一些监督机构。WTO法下诚信原则的适用大致可以分为3个层次:第1层次为WTO的相关条文中明文规定的诚信原则,第2层次为WTO争端解决机构将有关条文解释为诚信原则的表达,第3层次为传统国际法下诚信原则所包含的概念在WTO相关条文中有所适用。WTO法下的诚信义务包括条约履行、争端解决以及履行裁决的诚信义务。WTO法的诚信义务的适用可能给各方带来利益寻租的机会,因而在适用诚信原则时必须坚持透明度、效能取向以及一致性,在衡量相关利益时采取程序取向的方法。  相似文献   

16.
释明义务是大陆法系主要国家民事诉讼中的一项基本制度,承载着强化当事人诉讼权益、兼顾程序与实体正义、弥补诉讼不公的重要价值。该制度的确立有利于转型期中大陆法系以当事人为主导的诉讼模式在我国民事审判程序中的推进和深化,从而达到职权主导型诉讼向当事人主导型诉讼机制的"温和"转变。  相似文献   

17.
在广西诉讼法学研究会2004 年学术研讨会上,代表们主要讨论了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与司法改革,刑事诉讼当法学会人的权利保障措施,以及刑事证据制度和刑事程序的完善问题,同时也探讨了民事诉讼法与行政诉讼法的有关问题。  相似文献   

18.
约因制度作为英美契约法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有其浓厚的法律文化背景并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沉淀过程,通过法官的司法判例确立了一系列特色鲜明的原则。这些原则对当下我们建立诚信社会,从方法论的角度寻“求诚信原则”的法律实现程式,极具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9.
王淇 《科技促进发展》2017,13(4):283-288
专利权的私权属性是否排除专利行政执法,这一直是理论界和实务界争议的热点问题。从法理上看,专利权作为私权,有权获得私力和公力救济,后者自然包括行政执法;从实体法上看,专利权作为私权,与传统的民事权利存在明显差异,不能简单套用民法原理;从程序法上看,亦不能完全适用民事程序,而是要增加行政与刑事程序的救济途径;从发展趋势上看,采用专利行政执法加强专利权保护,既是很多国家的共同选择,也是专利权保护的世界潮流。  相似文献   

20.
不动产是否适用善意取得有否定说与肯定说之分。鉴于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具有的价值功能、理论依据及制度基础,《物权法》第106条确立了该制度。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法律效果包含物权和债权两方面的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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