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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医学上,症、征、证等词常混用而时有错误。要正确运用这些词,应当了解其中文的沿革及含义的演变。一、症、征的概念症状(symptom)简称症,体征(sign)简称征,均见于西医学传入中国时翻译之伊始。症状一般是指病人主观不舒适、不正常的感觉或某些病态改变,如头痛、耳鸣、恶心、腹胀等。体征一般是指医师通过对病人的检查而得到的客观表现,如血压高、罗音、肝脾肿大、血色素低等。有些异常改变,病人自己能主观感觉到,医生也能客观检查到,所以既是症状,又是体征,如呼吸困难、发热、下肢水肿等。症(症状)、征(体征),现代的中医文献中也普遍使用,其含义与西医学相同。但中医学更多的是用症,症并且可以包括体征,即症状、体征都是症。症、征是机体有了病变时的各种单个的(不是指有内在联系的一组)客观表现,是判断病种、进行辨证的主要依据,但它毕竟只是疾病的现象,而不是病变的本质。二、中医有关证、证候的概念西医学虽然也有适应证、禁忌证等提法,但并未形成能与病、症并列的“证”概念。“证”是中医学特有的概念。当代中医学将“证”概念约定为:证是对疾病过程中所处一定(当前)阶段的病位、病因、病性以及病势等所作的病理性概括;是对致病因素与机体反应性两方面情况的综合;是对疾病当前本质所作的结论。因此,“病”、“症”、“证”是中医病理、诊断中的三大概念。“证”实际上是指“证候”和“证名”。疾病过程中,各具内在联系的一组症状和体征(如发热恶寒,头身痛,无汗,脉浮紧,舌苔薄白),将其称为“证候”,其意义则与单个症(症状或体征)有所不同。对疾病过程中某阶段所表现的证候,通过辨证而确定其本质——病位、病性等,并综合归纳为“证名”(如上述证候通过辨证而诊断为“风寒表实证”)。因此,“证”是指疾病过程中某一阶段所表现的“证候”和由病位、病性等病理本质概念所构成的“证名”,证候是证的外候,即表现,证名是代表证本质的名称。临床上有时又将证或证名称为“证候”,即证为证候的简称。但严格地说,证候应是指每个证所表现的、具有内在联系的症状及体征,即证候为证的外候。三、證、证、症、征、候的沿革证、症、征最早的文字应为證。《说文解字》对證的解释是“告也,从言,登声”,义为证据、证验。对証的解释是“谏也”,对谏的解释是“証也”,二字互训。證是历代中医用以表述疾病状态的规范字,在古代中医文献中一直是用證而不用証。但清代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称証为證的俗字,而1964年国家颁布的汉字《简化字总表》,则是将証字简化成证字,于是古代的、中医学中的證字便演变成了证字。征的繁体字有徵,徵有证验、证明、迹象、象征、特征之义,故征实际上也与證字有相通之处。中医学虽然从概念上逐渐将疾病现象的“症”、“征”与疾病当前本质的“证”区分开来,但文字上都是取證乃证据、验证之义。疾病的表现——症状、体征属证据,古当称为證;中医辨“证”是通过对症的辨别而确定当前病变的本质,自然也称为證。所以,辨证的证字,症状的症字,都是从古代的證字演变而来。如汉·张仲景《伤寒论》所说的“观其脉證,知犯何逆,随證治之”,很显然,前面一个證字,是指现在所说的“症”,后面一个證字,则是指现在所说的“证”。“候”,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云:“凡觑伺皆曰候,因之以时为候。”故候字包含空间与时间两方面含义:一指观察到的现象,二指对现象观察的过程。疾病所表现的症状,既是现象,又是过程,所以中医学常将症状称为候,症与候的意思相同,并且将病、證与候连在一起,合称病候、證候,两者合用仍是指疾病的症状和表现。四、关于“症”的音、义《简化字总表》颁布后,症字变为两声字。症的读音,一为(zhènɡ),是医学专用字,即症状;一为(zhēnɡ),是繁体字癥的简化字。zhēnɡ声的症字,源于中医“癥瘕积聚”之说,“癥”者真也,“瘕”者假也,凡腹内聚而不散的结块,即谓癥病,以后引申为“事情弄坏或者不能解决的关键”,成为社会用语。实际上癥字从疒、从徵,而徵为征的繁体字,故癥又与征、症相关。中医学中“症”字泛指各种单个症状或体征,而“癥”字则专指腹内聚而不散的包块,两个概念同用一词,使中医编辑出版者每每难以处理,故建议恢复“癥”字,而不能与“症”字混用。五、应用举例凡单个症状、体征,如发热、月经量少、脉滑、舌淡白等,应称“症”或“征”。一组有内在联系的症状、体征,应称为“证候”,如里实热证的证候有发热、汗出、口渴、小便短黄、面赤、舌红、苔黄、脉洪数等。对病情进行辨证后,所作的诊断结论,应称为“证”,如肝胆湿热证、脾肾阳虚证等,为证的名称。“主证”、“次证”应是指主要、次要的证名(证型),如主证为热闭心神证,次证为阴虚津伤证。“主症”、“次症”应是指主要、次要的症状,如主症为腹痛、泻泄,次症为心烦、乏力。腹内包块应称“癥瘕”,而不宜称“症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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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名词“证”、“症”、“征”的混乱使用,一直困扰着学术界、出版界。本文拟从辞源学和中西医学概念等方面,对“证”、“症”、“征”及其相关的字、词进行探析,从其词义演变,以及当今对其概念的界定,来统一、规范它们的使用。不当之处,敬请指正。一、证(証、證)、证候现在使用的规范字“证”,来源于古代的两个汉字“証”和“證”。“証”的本义是谏正。汉·许慎撰《说文解字》:“証,谏也。从言正声,读若正月。谏,証也。从言柬声。”[1]可见“証”与“谏”互训,在最初并无病象的意义。那么,古代表达病象意义用哪个字呢?经查阅有关资料,发现古代用“證”字。《说文解字》:“證,告也。从言登声。”[1]《辞源》载“證”:“zhèng 诸应切,去,證韵,照。”[2]概括为五个义项:①证实,证验。②谏。③法则。④证据,根据。⑤病况。通“症”。并举例说明当时“證”与“症”通假。如《列子·周穆王》载:“其父之鲁,过陈,遇老聃,因告其子之證。”这里的“證”是病人告之的病情,即现在所说的症状。后来“證”被俗称为“証”,从而赋予“証”的病象意义。如清·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今俗以証为證验字,遂改。”[1]中医古籍较早记载“證”的有成书于战国时期的《黄帝内经》,其《黄帝内经·素问·至真要大论》载:“病有远近,證有中外。”[3]现存汉·张仲景《伤寒论》大多数章节以“××病脉證并治”为题讨论外感病的诊治。同时,自古以来,“证”(証、證)与“症”在大量中医文献中时常混用。如《伤寒论·辨太阳病脉證并治上》载:“观其脉證,知犯何逆,随證治之”[4],第一个“證”与脉连用,意指病人的脉象与症状,应用“症”而借用为“證”,而第二个“證”即今所指之“证”。又如清·唐容川著《血症论》,观其内容,主要讨论各种出血类疾病,而不单指出血的症状。因而,此“血症”应为“血证”,应用“证”而借用为“症”。随着中医学术的发展,学术界对“症”与“证”辨析越来越清楚。现代中医学家为了适应现代中医教育的需要,在编写中医学教材时,将“辨证论治”作为中医学基本特点之一,予以高度重视。研究者发现,中医辨证论治的思想在奠基性医著《黄帝内经》已经孕育,自汉·张仲景以降,古代中医学家已经发明了六经辨证、八纲辨证、脏腑辨证、卫气营血辨证、三焦辨证、经络辨证等方法。而明确提出“辨证论治”一词的是清·章虚谷的《医门棒喝》。与“辨证论治”近义的词,在明·周慎斋《慎斋遗书》则记作“辨证施治”。而“辨证”一词可能还要早。虽然宋·张杲《医说》所载“辩证”,并不是“辨证”,但从内容看,还是“辨证”。症是症状的简称,是病人自我的不良感觉,往往是对单个病状的描述,如发热、头痛、鼻塞流涕……症状可以出现在不同的疾病中,感冒有发热,痢疾有发热,中风也可以有发热。感冒、痢疾、中风,中西医都认为是疾病。而中医提出“证”的概念,是非常独特的一个概念,是西医所没有的概念。因为在中医看来,只知道病人患什么病还不够,还必须在病的基础上,进一步辨明属于什么证。不同的证,它的治法方药是不同的。只有辨明了证,方能确定治法,并组方用药。譬如,感冒,中医还要辨明属于风寒感冒证、风热感冒证等等。“证”对于中医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何为“证”?学术界众说纷纭。一般认为,证是在疾病过程中一定阶段的病位、病因、病性、病势及机体抗病功能等本质变化的概括。证概念的内涵,随着学术的发展还在不断地变化。有人认为,证不仅有疾病之证,还有健康之证,因而有辨证论治,也有辨证养生。“证”字还用于“适应证”、“禁忌证”等名词的组合。适应证、禁忌证有病理的概念,亦有生理的概念,所以使用“适应证”、“禁忌证”比“适应症”、“禁忌症”、“适应征”、“禁忌征”更准确。“适应证”,《辞海》释为:“适合于采用某种治疗措施的疾病或情况。如痈发展成脓肿,应行切开术,脓肿开成为切开的适应证;奎宁治疗疟疾的急性发作有效,疟疾的急性发作即为奎宁的适应证。”[5]“禁忌证”,《辞海》释为:“禁忌证:适应证的反义词。指不适宜于采用某种治疗措施或采用后反而有害的疾病或情况。如痈未化脓即行切开,不但不能治愈,反而可造成败血症,未化脓的痈即为切开的禁忌证。另如属实热性的病证,为用温补药的禁忌证;属虚寒性的病证,为用寒凉药的禁忌证等。”[5]其释义只讲治疗措施,有些局限。如果补充预防保健的含义,就更加全面了。同时必须指出,“适应证”、“禁忌证”名词对中西医学都适用。“证”与“证候”的使用也很混乱,这与两者概念界定不清有关。而“证候”又需与古代“證候”、“症候”、“徵候”等词作辨析。“證候”一词,见于两晋南北朝文献。晋代指可以验证的天象。如《晋书·天文志上》:“度历象昏明之證候。”南北朝还指症状。如梁·陶弘景《肘后百一方·序》:“撰效验方五卷,具论诸病證候,因药变通。”[2]“症候”一词,《辞源》释:“病情,病象。”[2]并引宋·李昴英《文溪集》:“事事挂漏,色色穷空,症候转危,景象愈蹙。”又引明·王守仁《王文成公全书》“大抵忘己逐物,虚内事外,是近来学者时行症候。”“徵候”,《辞海》云“犹征兆。将要发生某种情况而预显的迹象。”并非专指疾病征象。[5]“证候”作为中医学名词,《辞海》释为:“指患病时出现的互有联系的一组症状。见陶弘景《肘后百一方·序》。可反映疾病的原因和病理变化,了解疾病的部位(如表证、里证)、正气和病邪的盛衰(如虚证、实证)、疾病的性质(如寒证、热证)、病机的变化(如闭证、脱证)等。辨别不同证候,是诊断疾病的重要方法。”[5]在中医学术界,对证候的概念,有两种代表性的看法:一种为:证是证候的简称,两者内涵相同;另一种为:证候是证的外候。证是疾病的本质,证候是疾病的外在表现,即在疾病过程中一定阶段的病位、病因、病性、病势及机体抗病功能等本质变化有机联系的反应状态,表现为临床可被观察到的症状与体征等。如风寒感冒证的外在表现为发热、恶寒重、无汗、脉浮紧等一组症状及体征,这组症状及体征即为风寒感冒的证候。根据学科发展的需要,对重要的概念做出分化,并对其内涵加以界定,是必要的。因此,后一种看法今后可以作为规范名词来使用。因为西医没有证的概念,所以证的英译也一直有不同的译法,常见的有syndrome,pattern。《多兰医学词典》(Dorland’s Illustrated Medical Dictionary)载syndrome:a set of symptoms which occur together;the sum of signs of any morbid state;a symptom complex.In genetics,a pattern of multiple malformations thought to be pathogenetically related.[6](同时出现的一组症状,任一疾病的征候总和;症状复合。在遗传学方面,认为是在发病学上相关的多个畸形。)西医传入中国后,syndrome译为“综合征”。英文中没有证对应词,因此由pattern引申而来。pattern:《多兰医学词典》有一种释义为:a characteristic set of traits or actions,as behavior pattern.[6](一套品格或动作的特征,如行为模式。)英国著名中医翻译学者Nigel Wiseman认为英文里没有“证”的对应词,pattern可用来表达一组症状和体征,同时也可用syndrome。美国著名中医学者Dan Bensky也如此译。他们对证、证候没作区别,一般两者混用。根据前面对“证”、“证候”的界定,“证候”可译为syndrome。“证”可译为pattern。当然,由于“证”、“证候”两个名词表述了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一指本质,一指现象,在具体使用时,应由语境来确定。二、症(癥)现在的“症”字有两个读音:症状之“症”读zhèng;症瘕之“症”读zhēng。症(zhèng):指疾病的表现。《说文解字》未见此字,在古代常用“證”字来表达。如《辞源》释为:“病徵。古皆作‘證’。”[3]《辞海》释为:“疾病的症候情况。如重症、对症下药。”[5]“症”是症状的简称。“症状”,《辞海》释为:“病人患病时所发生的异常感觉。如患感冒时的发热、喉痛、头痛、食欲减退等。广义的还包括‘体征’。”[5]《多兰医学词典》载symptom一词,释为:“any subjective evidence of disease or of a patient’s condition,i.e.,such evidence as perceived by the patient;a noticeable change in patient’s condition indicative of some bodily or mental state.”[6](病人的主观感觉。主观感觉的变化,提示患者某些身心状况的改变。)Symptom汉译为“症状”。另外,“症”(zhēng)是“癥”简化规范字。“癥”:《辞源》释:“腹中结块之病。旧题汉·华佗《华氏中藏经》上《积聚癥瘕杂虫论》:‘癥有劳、气、冷、热、虚、实、风、湿、食、药、思、忧之十二名也。’”[2]并有“癥瘕”一词,《辞源》释:“癥瘕:腹中结块的病,坚者为,成物形者为瘕。……隋·巢元方《诸病源候论》十九有《癥瘕》。”由于“癥”简化成“症”,于是“癥瘕”便成了“症瘕”。[2]所谓“癥”,是腹内有坚硬结块的疾患,是有徵可稽的疾病,其造字从疒从徵,非常科学。如果“徵”简化成“征”,那么“癥”应该简化成“”,而不是“症”。“癥”简化为“症”,真是匪夷所思,不知当时简化的依据是什么?三、征(徵)规范汉字“征”,来源于三个古汉字“”、“征”、“徵”。中国古代“”、“征”字的义项中无一与疾病名词有关。由前可知,古代中医用“証”“證”“证”“症”来描述病情、病状,而不使用“徵”。西医传入后,人们在翻译医学名词时选用了“徵”字。当初翻译者之所以做出这样的选择,可能与汉字“徵”所具有的迹象、象征、特征、证明、证验等涵义,与原意较为相符,同时又可与中医用词“証”“證”“证”“症”相区别有关。“徵”字经简化、规范后成为“征”。“征”主要用于西医名词“体征”、“综合征”。“体征”,《辞海》释为:“医生在检查病人时所发现的异常变化。如患心脏病时所听到的心杂音,患肝脏病时所扪到的肝肿大,或所见到的黄疸,患阑尾炎时的腹部压痛等。是医师诊断疾病的重要根据之一。”[5]与英文sign对应。《多兰医学词典》载sign:an indication of the existence of something;any objective evidence of a disease,i.e.,such evidence as is perceptible to the examining physician,as opposed to the subjective sensations(syndromes)of the patient.[6](提示某事物的存在;体征:疾病的客观证据,例如医生检查时发现的与病人主观感觉[症状]相反的证据。)而中医往往将体征包括在症状之内,而不单列。“综合征”,《辞海》释为:“亦称‘症候群’。代表一些相互关连的器官病变或功能紊乱而同时出现一群症状,往往不是一种独立的疾病,常可出现于几种疾病或由于几种不同原因所引起的疾病。如有显著的全身水肿、大量蛋白尿、血浆白蛋白降低和胆固醇增高时,称‘肾病综合症’。不少综合征用首先发现者的一个或几个学者的姓氏命名,如阿-斯综合征等。中医学中的证候,如脏腑分证、六经分证等,其表现的症状,类似综合征。”[5]“综合征”由英文syndrome一词译得。“徵”(征)字有迹象、象征、特征、证明、证验等涵义,而“證”(证)则有证实、证验、证据、根据、病况等涵义,所以“征”与“证”亦有相通之处。就内涵讲,综合征相当于中医“证候”。四、小结由上可知,“証”本义并无病象的意思;“證”则有病象的含义,后被俗字“証”代替,同时“證”还被通假为“症”,作症状解。“証”、“證”,在文字上被后世简化规范为“证”字,而在中医学上则被提炼成一个特有概念的专有名词。“症”在古代与“證”是混用的,后世被固定释为症状。但作为“癥”的简化字,有待商榷。“征”()本义与医学无关,它是作为“徵”的简化字,被作为西医名词“体征”、“综合征”译入时所选用的汉字,以便与中医名词相区别。“证”“症”“征”及相关字词之间的关系,如下图所示:症即症状(symptom)的简称,是病人患病时所发生的主观的异常感觉。体征(sign),是医生在检查病人时所发现的客观的异常变化。中医称症状时还包括体征。综合征(syndrome)是西医学名词。证(pattern)、证候(syndrome)是中医学名词。就疾病而言,症状、体征、综合征、证候都是疾病的外在表现,并非是疾病的本质,而中医“证”的概念是反映疾病本质的。而且,中医的“证”不仅有病理的概念,还有生理的概念。注释: ① 朱建平研究员是中医药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委员兼秘书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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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征”、“证”从古至今在医学使用上一直存在着某种混乱现象。虽然几经争论,但直至目前为止,只有一个相对趋同的认识,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约定。本次全国科技名词委关于“症”、“征”、“证”的书面和专题研讨很有必要,对于医学术语和名词的规范使用大有益处。一、未能形成统一规范使用的原因(一)文字演化原因与分歧要点分析中国文字主要起源于古代的象形文字。以汉字为例,几千年来随着政治、思想、经济、军事、文化、科学等方面的不断交流、融合、创新与发展,对汉字字量的需求在古代很长一段时间呈递增趋势。这既是语言不断丰富,表达不断复杂的需求所致,也是文献不断增多,文字记载记录需求不断扩大的历史必然。随着人类在劳动与实践中大脑的不断进化,由形象思维、单一思维转向抽象思维、系统思维的成分越来越多,人类对文字的涵义理解,组合、使用等诸多方面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字、一词、一句,读音多样化,涵义多样化,组合搭配多样化,使用多样化的趋势也是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现象。而且随着体力劳动量的不断减小,脑力劳动量的不断增加,对文字的简化需求也在不断增长。因而删繁就简,约定俗成的客观需求在汉字改革中就成了一股不可抗拒的力量。我国20世纪60年代国家颁布的汉字《简化总表》就是顺应潮流,体现民意的与时俱进的产物。这阶段汉字常用字的字量总体上又呈下降趋势,不过随着世界范围的广泛交流和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外来语和新科学字、词的创造与出现则呈局部上升趋势。总之,这种常用汉字的演变过程,正是“症”、“征”、“证”这样的医学名词使用上产生分歧和争议的历史原因之一。例如:1.“症”字目前有两个读音。读做“zhēng”(争音,由古字“癥”简化而来)时,从古至今的中医主流名家著作都特指人体内,主要是腹内生有结块的某种疾患,用于某种相对狭义的疾病。如“癥瘕”、“暴癥”。而读做“zhèng”(郑音)时,中国古代的部分著作以及现代中、西医部分著作常常把它作为“疾病”的广义代称。如:“急症”、“不治之症”。西医学则常用来作为疾病名的后缀使用。如“××神经症”、“肥胖症”。这里面最有争议的就是“症”(zhèng)的涵义能不能等同于“症状”。仔细分析,“症状”是个词组,指疾病的表现和情况,与“病状”的意思相近。其中“症”本身指的是疾病,而“状”才是指表现和情况。二者是搭配关系,原本不应是等同关系。然而,近代中医在使用医古文的简练表达方式时,约定俗成地把“症状”简化为“症”。如“主症”、“兼症”等用法。这可能就是分歧的原因所在。2.“证”字是由繁体字“證”字简化而来。有表明、判定、实据、凭据、客观存在、事实、法则、规律、谏言、谏文等多种涵义。主要在非医学范畴中使用。如“证明”、“证言”、“证据”、“身份证”、“辩证法”等等。西医学只在少数情况下,部分人主张使用这个字。争议主要是“适应症”、“禁忌症”还是“适应证”、“禁忌证”等方面。中医医学理论体系在逐步产生与完善的过程中,由于与古代朴素的唯物论、辩证法等哲学思想密切相关,因而从古至今都非常重视“证”字的使用,并赋予它特殊的中医学涵义。在对疾病的观察、诊查,诊断、辨析,论述、讨论,处方、用药,非药物施治等诸多方面都特别重视和研究所以是这样或所以应该这样做的依据,因而就有了“辨证论治”的思想与理论,“六经、八纲、脏腑、六气、卫气营血、三焦、经络”等辨证方法和体系,“病证名”与“证型”诊断名称,“主证”与“兼证”的判断与分析等等许多丰富的中医学概念。争论的焦点主要在于对“证候”的理解上。“证”等不等于“证候”?仔细分析,“证候”和前述“症状”同理,也是一个词组。“证”中医学有两个主要涵义:(1)通过“四诊”获得的有关诊治对象的中医诊治所必需的实据或依据。例如,有诊断和鉴别诊断价值的阴性和阳性的体征和症状以及作为现代中医“四诊”延长后可用来做出中医判断的实验室检查的结果或结论。(2)通过“四诊”(包括延长的“四诊”内容)及对诊治对象、病因、病性、病位、病机、健康状况等的综合分析得出的对中医施治有指导意义的中医概念的结论。总之,中医“证”的概念也不应该脱离凭据、依据、法则、结论等原本涵义范畴,只不过特指医学上的依据和结论罢了。而“候”这里则是指情况、现象、状态。特别是病情变化中的情况和现象。“证候”作为中医名词可以解释为:有关诊查对象的疾病或健康状况的实据或结论正在变化中的情况、现象和目前状态。3.“征”字由繁体“徵”字简化而来。有两个读音(1)zhǐ(指音),专用于古代五音,是“宫、商、角、徵、羽”五音之一。(2)zhēng(争音),有远行(征途),武力制裁(征讨)、用力制服(征服)、召集或收用(征兵、征税)、寻求(征稿)、证明、验证(有物可征)、现象、迹象(特征、征兆)等多种涵义和用途。与目前医学有关的主要是源于现象、迹象、证明、验证等涵义而出现的“体征”、“指征”、“征象”、“综合征”等用法。这些基本上都是在西方医学传入中国后,在翻译过程中使用的西医学名词和术语。中医从古至今在医学著作中很少使用以“征”字组合的医学名词和术语。以往在医学界有争议的主要是在疾病命名和翻译中是使用“综合征”还是“综合症”等问题。仔细分析,西医学各种“综合征”大多指或病因尚不明确;或病因比较复杂;或涉及多系统原因;或表现为多系统症状和体征的,而又具有某种共同的临床特征、特点及发展、变化规律的疾病。对这类疾病使用含意比较宽,伴有不确定和多变意味的“征”字,显然比使用涵义相对比较窄、又所指比较明确的“症”字要更适合。目前,我们看到,在西医学的主流、权威著作中,正是这种已经比较统一的用法。而“症”字则在疾病命名中用于病因相对清楚;病情相对不复杂;病变之初多由于相对单一系统的原因;症状、体征又多相对集中于单一系统的疾病。此时,不再使用“综合”字词,而直接命名为“××症”。(二)古、今文献中字词习惯性、俗约性借用、通用、混用等历史原因中国古代文献在字词的使用中相互借用、混用比较多。当然,有误用、错用的现象。医古文也不例外。这就使得今人在理解、领会时容易发生争议。例如:中国古代在医学中使用“證”字,而非医学中使用“証”字。二者涵义原本不同。但至近代,二者俗约通用起来,至现代更简化为一个“证”字。又如:古代一个“證”字,常通用于“症状”、“病症”、“证候”、“证型”等现代中医概念之间,不仔细辨析就不明白具体所指。再如:清·唐容川的《血症论》,“血症”二字到底应理解为“有关血的病症”还是“有关血的病证”就一直有不同观点。再看现今中医著作中有关“主症、兼症”,“主证”、“兼证”的混用都不难从中找出历史原因。(三)各种字典、词典解释不同造成的原因各种字典、词典由于编撰时间不同,历史背景不同,编撰人的知识结构不同,引证的文献不同等诸多原因,自然对字词形成不同的解释。1.症:读做zhēng(争音)的解释基本一致。读做zhèng(郑音)的《辞源》:“病之徵验也,古皆作證,”“症候:病情、病象。”《现代汉语词典》:“症(證):疾病。”《新华词典》:“症:疾病。”《新华字典》:“症:病。症候。”《简明中医辞典》:“症因脉治:先辨证候,以查病因,再审脉象,最后决定治法。”《辞海》:“症:疾病的症候情况。”2.征:非医学类字典、词典一般都没有关于“征”字的医学方面的解释,这是由于中医从古至今极少在医学名词和术语中使用“征”字。在各种医学或英汉医学辞典中则有“综合征”的词条,极少见“综合证”或“综合症”的用法及解释。《辞海》中有“体征”的词条。3.证:在中国古代医学著作中,曾用“證”而不用“証”。《说文解字》:“證,告也。”“証,谏也。”《辞源》:“證:病况。通症。”《说文解字注》:“今俗以証为證验字,遂改。”《辞海》中有“证候”、“适应证”、“禁忌证”等词条。《现代汉语词典》证(證),症(證)并排。《新华字典》“证(證):中医对病人若干症状和体征的总称。”《简明中医辞典》:“证候分类:在‘四诊’的基础上,把这些具有规律性的证候,系统地分别归纳为若干类型,作为识别疾病的一种方法。”以上列出的部分字、词典关于“症”、“征”、“证”的解释已经可以明显看出不同。如果查遍所有字、词典恐怕说法更多。但是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就是越离我们现今时代近的字、词典,相关的解释说法越与目前医学界趋同的看法接近。可见,当我们一旦形成统一、规范的使用约定,最新版的字、词典就可能会采用。(四)中西医学体系不同造成的原因中西医学由于文化背景、文字表达、思维逻辑、医学理念、研究方法、实践方式、诊查手段、治疗工具及处理用药等诸多方面的不同,各自发展成为不同的医学体系。二者在医学名词和术语的使用上自然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例如:“证”,西医学没有明确的概念,因而很少有人主张使用。而中医学则有从古至今非常丰富的内涵,在名词和术语中不能不使用,不可或缺。又如:“征”,西医学在使用中概念比较清楚,用法也比较趋同。而中医学则从古至今极少有人使用,也就没有形成相应的中医学概念。再如:“症”,中西医目前都在使用,但概念除了对“症状”“病症”的理解相对一致外,其他概念又不相同。读zhēng(争音)的,中医用,西医不用。读zhèng(郑音)的,西医常用来对疾病命名,如“××症”;而中医的命名则常常是“××证”。西医常常使用“症候群”的概念,而中医则用“证候”的概念。虽然古文献中也有过“症候”的提法,但那大多见于非医学著作和非经典著作,现今中医界极少有人主张这样使用。其实,中、西医都不是在“症”、“征”、“证”的概念上有意制造分歧,而确实是由于体系不同,不这样做不能指导各自的理论研究与临床实践。(五)其他原因除了上述主要原因外,尚有外来词、西语翻译的原因,外行使用内行字词术语不当的原因,学派不同的原因,学术理论与学术思想不同的原因,笔误与误解的原因,刊印错误的原因,中西汇通与中西结合过程中出现的概念的交通与融合的原因等等。认真分析这些原因,开展相关的讨论,有助于理清思路,达成共识。二、目前可行的解决办法(一)通过刊物发表文章的形式,查找原因,摆明观点,开展讨论,初步理清思路。(二)组织中西医相关专家,本着求大同、存小异的精神,在前期讨论的基础上,召开专题研讨会。提出一个初步统一的有关“症”、“征”、“证”规范使用的行内约定。提约定不提界定是因为:①学术之争提约定容易达成共识被接受,而提界定就容易争论不休,一时难下定论;②约定是求大同、存小异的产物,经过时间和学术发展的考验后,可改为界定,或根据大多数专家的意见重新约定,而界定的回旋余地小;③约定一般不会影响今后与此相关的学术讨论和研究,界定就会一定程度上影响学术争鸣的开展。(三)将形成的“试行”行业约定草案下发全国各大医学机构,广泛听取意见。并对反馈意见进行汇总。(四)再次召开相关人员专题研讨会后定稿对外公布“试行”意见。三、“症”、“征”、“证”医学用法的约定(一)中医学在行业名词术语中使用“症”和“证”,避免使用“征”。西医学在行业名词术语上使用“症”和“征”,避免使用“证”。在中西医结合的学术著作、文章、病案、处方等文字工作中,按各自医学体系的行业概念,分别使用这三个字,避免随意乱用。(二)症1.中医学的概念与使用(1)症zhēng(争音)特指人体腹内形成结块的某种狭义疾病。有形,坚硬不移,痛有定处,在气血痰食辨证中可属血病,也可属气病,但多属血病。如:暴症、食症、症瘕。建议:①恢复繁体字“癥”的使用,以免因读音不同而引起对上述病名的误解。②在《简化字总表》重新修订时把zhēng(争音)的“症”字修改为“”字。(2)症zhèng(郑音)①广义疾病泛称。如:病症、急症。②“症状”的医古文简达词(字)。如主症、兼症。不含切诊及部分望诊(如舌诊)、闻诊等中医特有检查内容及实验室检查、检验的结果。2.西医学的概念与使用症zhèng(郑音),疾病的泛称。如:合并症、并发症、适应症、禁忌症。用于非综合类疾病的命名。如:××神经症、肥胖症等。其他词组如:病症、症状、症候群等。(三)征西医学的概念为:疾病的可作为诊治依据的表现与情况。使用如:体征、指征。用于病因复杂或不明,由于多系统原因或表现为多系统症状、体征、阳性检查结果,且具有某种共同临床特征、特点的疾病命名。如:××综合征。(四)证中医学的概念主要有二:1.通过“四诊”获得的有关诊治对象的中医诊治所必需的实据或依据。使用如:主证、兼证、次证、证候等。2.通过“四诊”以及对诊治对象病因、病机、病性、病位、健康状况等的综合分析得出的对中医施治有指导意义的中医概念的结论。使用于证型诊断。如:寒证、阳证、实证、里证、少阳证、卫分证等。使用于病证名诊断,如:郁证、痉证、痹证、汗证等。使用于辨析方法,如:八纲辨证、脏腑辨证等。若把上述两个概念综合起来使用,则如:辨证论治、辨证施治、辨证分析、辨证养生、辨证施护等。  相似文献   

4.
我是一个学医出身的新闻工作者。曾先后在湖南医科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就读医学学士和硕士学位。当时,就经常与同学们一道对“征”、“症”、“证”的合理应用进行辩论,但一直没有找到应用这三个字的规律,最后的结果是“一切按教科书行事”,死记硬背式地将教科书上出现过的组合记住,以便在考试中不丢分。至于为什么这么用,老师也讲不清楚。但在实习过程中,我经常发现大夫们并不十分注意这三个字的应用区别。他们认为,疾病的表现分为主观和客观两种,医师在对前来就诊的人员进行检查时,往往起初不能确定接受检查者是不是真的有病,就用“体征”这个词来描绘被检查者的一些特殊表现;当被确定某些特殊表现是疾病所特有的,就可以用“病症”或“症状”来将“体征”进行细化或规定。至于在我国古时候的“病”与“症”是否同源,大夫们是不太关心的,他们认为,用了“症”字就表示被检查者是确定患上了某种疾病。反过来,没有确定被检查者的特殊表现是疾病,就不应该有“病征”这样一个容易混淆“有病或无”概念的词出现。关于“综合征”的说法,大夫们的意见也是,这一概念是对被检查者身体的某些还不能完全解释的特殊表现进行笼统地概括,不能完全确定被检查者的所有特殊表现均与“疾病”联系在一起,故没有用“综合症”,而是用“综合征”。但是,在表达“症候”、“症候群”的时候,往往将它们看作与“综合征”相同。其实,与电路的并联、串联相似,“综合征”反映的是串联的表现,而“症候群”反映的则是并联的表现。在药品说明书上,“禁忌症”和“适应症”是大家非常熟悉的词,因为药只对已经患有的疾病起作用;但是,疫苗的产生是近百来年的事情,疫苗的适应对象往往是正常人群,对疫苗应用“适应症”似乎就说不过去了。但是,疫苗与药品一样,都存在适应人群和禁忌对象。另外,随着疾病诊断的分子生物学发展,从细胞、分子水平来诊断疾病时,很多原来归结为“症状”的特殊表现可能不一定与疾病存在必然联系,某些“体征”却可能是疾病发生的标志。对于“证”的用法,恐怕只有从事新闻、科教宣传工作的人员关心了。如果“证”可与“征”同,则最好规范今后的用法用“征”,因为“证”只在中医中表述疾病状态,在西医中没有表示出一层新的意思来。我国在医学方面的很多用词是从“中医”方面来阐述的,而西医的用词与中医有很大的差别。如中医的“五脏六腑”就与西医中的心脏等解剖器官的称谓有很大区别。很多西医中不同英文词的汉译,往往出现一些笼统的词汇来表达这些不同的概念。如果“征”、“症”、“证”的区别是用在西医方面,就应该参照西医的概念来准确表达。在中医方面,应坚持中医的完全独立,坚持中医用词的固有表达。一旦要将中医与西医结合,就应该有专门的书籍来解释说明“中医”和“西医”中某些相同描述对象的不同表达。  相似文献   

5.
关于医学术语中:“症”、“征”、“证”等词(字)的用法,从1989年《医学名词(1)》至1997年《医学名词(6)》等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症”、“征”、“证”等词(字),早就有明确的界定规范。症:症状(symptom)。败血症、尿毒症、肥胖症、忧郁症、多毛症、前列腺增生症、骨质疏松症、精神分裂症等。征:综合征(syndrome)。挤压综合征、预激综合征、呼吸窘迫综合征、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库欣综合征等。证:适应证(indication):适合用于治疗;禁忌证(contraindication):不适合用于治疗。全国十余家医学专业出版社和几百家医学专业杂志社早就使用“症”、“征”、“证”规范名词。在非医学报刊中,使用“症”、“征”、“证”等词(字)的用法比较混乱,须普及使用规范名词。鉴于“症”、“征”、“证”的规范用法,早就有明确的界定规范,本人认为按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症”、“征”、“证”实施即可,并应加强宣传推广。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相似文献   

6.
《中国科技成果》2008,(10):53-53
中国中医科学院王健研究员主持的“十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艾滋病中医证治规律的研究——中研4号治疗HIV/AIDS随机双盲对照临床研究”(2001BA701A18),旨在研究和评价以益气养阴、解毒透邪为立法依据的中研4号对HIV/AIDS早中期患者(CD4^+细胞100~500/mm^3)的治疗作用,包括对HIV/AIDS者免疫功能、病毒载量、临床症状/体征的影响。分析艾滋病早中期患者中医常见症候与基础证候分布特点,初步揭示热毒内蕴、气阴两虚是该阶段基础证候与主线病机。评价中研4号临床试验安全性。  相似文献   

7.
《科技术语研究》2003,5(4):13-13
“证”、“症”、“征”在医学领域是使用频度颇高的三个 (字 )词 ,由于其音、形、义相近 ,因而在取舍时不易辨别。虽然在全国科技名词委公布的《医学名词》中已有规范 ,但在实际应用上仍然见仁见智、不尽相同。为此 ,本刊组织中、西医学界一些专家 ,就此三词据理辨析 ,以求正本清源 ,达成一致意见。本栏刊出后 ,欢迎广大读者来文来函 ,进一步发表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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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症”、“征”在医学领域是使用频度颇高的三个 (字 )词 ,由于其音、形、义相近 ,因而在取舍时不易辨别。虽然在全国科技名词委公布的《医学名词》中已有规范 ,但在实际应用上仍然见仁见智、不尽相同。为此 ,本刊组织中、西医学界一些专家 ,就此三词据理辨析 ,以求正本清源 ,达成一致意见。本栏刊出后 ,欢迎广大读者来文来函 ,进一步发表意见。  相似文献   

9.
由于我社出版图书领域的特点 ,我在长期做书稿的终审、终签工作中发现 ,各位责任编辑对“症”、“证”、“征”三个字的用法普遍存在很不一致的问题。当然 ,有些字在古代是通用的 ,语法上称为“通假” ,后来才有了差别和分工。然而 ,因为没有统一的规范致使产生混乱 ,带来许多麻烦。例如 :①在已出版的医学书籍中 ,这三个字的用法很不统一 ,甚至在一本书中前后用法都不一致 ;②编辑在审读加工中 ,对此也“拿不准” ,经常来询问“用哪个好” ;③有些作者、读者和医药广告公司也常有来信问这三个字应该怎样用。为了保证出书质量 ,在国家对此没…  相似文献   

10.
医学名词“证”、“症”、“征”规范使用的探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证”、“症”、“征”在医学领域是使用频度颇高的三个 (字 )词 ,由于其音、形、义相近 ,因而在取舍时不易辨别。虽然在全国科技名词委公布的《医学名词》中已有规范 ,但在实际应用上仍然见仁见智、不尽相同。为此 ,本刊组织中、西医学界一些专家 ,就此三词据理辨析 ,以求正本清源 ,达成一致意见。本栏刊出后 ,欢迎广大读者来文来函 ,进一步发表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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