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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夫妻共同债务问题,因同时涉及债权人利益与非举债方配偶的利益,一直以来是我国实务和理论学界的热点问题。在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则上,我国立法上经历了从债权人利益保护到非举债方配偶利益保护的观点转变。在《民法典》第1064条的“共债共签”原则下,“日常家事代理”“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和“共同意思表示”的认定是债权人承担证明责任的前提。夫妻共同债务应先由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不足部分夫妻以个人财产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建立内部补偿机制,由举债方配偶对非举债方配偶用个人财产清偿部分予以补偿。  相似文献   

2.
介绍了我国夫妻共同债务制度的现状。总结了我国现行夫妻共同债务制度的主要问题:夫妻共同债务范围认定的问题,在保护夫妻合法权益的同时应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应更条理化、系统化。提出了完善夫妻共同债务制度的对策:增设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制度,建立财产补偿制度,建立债务夫妻共同签字制度,设立约定公示和夫妻财产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   

3.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近年来我国离婚率不断攀升,夫妻在离婚后共同债务如何认定、怎样区分等问题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尤其是共同债务认定后,在司法实践的执行中却往往存在较大的困难。法律应该如何在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前提下,注意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是文章所欲达到的主旨。  相似文献   

4.
我国夫妻债务的认定争议随《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送审稿)》的出台而告一段落,但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方式,尤其对于非举债方的清偿方式仍存有巨大分歧。当下主要有:非举债方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非举债方偿还数额以共同财产为限以及区别对待非举债方的清偿方式的三种观点。通过对夫妻共同债务性质的研究及家事代理权制度内涵的分析,可以得出适用区别对待非举债方的清偿方式的正确性所在。最后,基于我国当下立法现状提出相关制度构建的可行方式。  相似文献   

5.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其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其性质究竟为何。这一极具实践意义的论题在婚姻家庭法领域内未曾有统一答案,致使各地法院对其认定也不尽相同[1],属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学者们依据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各抒己见,各自找寻支撑自己主张的论点。甚至有学者认为现行规定有适用上矛盾之处,应当进行修改。但目前迫在眉睫的是,为避免法官自由裁量,须在现行法律框架中重新对规定解读。由于我国与法国法规定相近,可一定程度上参考借鉴,引入家事代理权的概念对该论题进行梳理构建。  相似文献   

6.
耿云霞 《科技信息》2011,(8):I0068-I0068
夫妻债务案件的执行一直以来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较大纷争,由于现有法律规定缺失以及法院对夫妻债务案件的债务性质、债务主体存在模糊处理情况,使得该类案件在执行中出现了案件性质相同,但因采用了不同的执行程序,结果却出现大相径庭的情形。本文试从夫妻债务案件执行现状进行分析,探讨如何进一步完善夫妻债务案件的执行程序。  相似文献   

7.
我国现行《婚姻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和解释,只是做了一些原则方面的规定,而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区分,家事代理权等制度并未有明确的定义。本文通过探讨夫妻共同债务的一些问题,希望能提供一些可借鉴的意见。  相似文献   

8.
村庄债务是与乡村债务不同的概念,统计分析发现,村庄债务具有明显的历史性与失衡性的特点,银行等金融机构、乡镇等政府机关、农民个体是其主要债权人。与学界普遍认为私人将代替金融机构成为村庄的主要债权人的观点不同,笔者认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将成为村庄最大债权人,其次是农民,乡镇债权人的地位最弱。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村庄债务对农村社会稳定的负面影响,并提出了村庄债务的化解之道。  相似文献   

9.
村庄债务是与乡村债务不同的概念,统计分析发现,村庄债务具有明显的历史性与失衡性的特点,银行等金融机构、乡镇等政府机关、农民个体是其主要债权人.与学界普遍认为私人将代替金融机构成为村庄的主要债权人的观点不同,笔者认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将成为村庄最大债权人,其次是农民,乡镇债权人的地位最弱.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村庄债务对农村社会稳定的负面影响,并提出了村庄债务的化解之道.  相似文献   

10.
现今世界五花八门,在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故意伪造借条等债务凭证,并由此来达到让对方多承担债务而少分得财产的目的。这就引出了我们对什么才是夫妻共同债务及其与虚假债务的区别的思考。本文将着重对该法律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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