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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是对社会食品安全风险的公共治理问题,作为食品安全社会性规制的一部分,舆论监督如何面对食品安全公共危机,一直是国内外及社会各界关注和思考的热点。程景民、薛贝著《食品安全公共危机的舆论监督》一书通过对国内外食品安全舆论监督特点及做法的比较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公共危机中舆论监督的规律性,力图从体制和框架层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公共危机舆论监督框架,延伸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视角。该书对于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提高政府面对食品安全的危机意识,完善保障食品安全和处置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食品安全危机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长远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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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标准是政府公共卫生管理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依法进行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技术依据。食品安全标准的科学性直接关系到疾病预防的有效性,政府依法行政的权威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适应性。所以,必须保证食品安全标准的科学性。而且,还必须强调在食品安全标准的科学研究中应有“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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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五”、“十一五”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惠及城乡百姓
2005年1月,国家科技管理部门大幅增加科技投入,会同国家卫生、中医药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等部门,对医药健康科技工作进行了重点强化,启动了“十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农村卫生适宜技术推广示范研究”。这项研究意在通过卫生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农村卫生人员的技术服务水平,探索广大农村卫生适宜技术的推广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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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国各地面临日趋严重的水环境问题,急需建立面向环境监测预警、综合监管、综合决策、关联分析的整合各涉水部门数据、信息、资料的数据共享平台,提供最完善、最及时、最权威的水环境信息服务能力、模型化预测预警能力、科学调度与决策能力,把政府对水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为此,在“十一五”国家水专项“流域水污染防治监控预警技术与综合示范主题”的“国家水环境监测技术体系研究与示范”项目中,设立了“水环境监测信息集成、共享与决策支持平台研究”课题。文章对平台的建设思路和创新点进行了分析,以实际成果和产生的经济效益为我国流域管理部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流域水污染治理和联防联控提供了快速、有效的支撑手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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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以国内1000多项现代各类农业科技成果为基础,研究了农业科技成果(活动)的分类体系,研制了“农业科技成果(活动)体系分类表”(见图1),确立了农业科技成果的5大类7小类的分类体系;分析了各类农业科技活动的特点及其相互关系(见图2)。进行了农业科技成果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提出了四类农业科技成果的评价指标体系。研究了网络环境下农业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和管理体制(评价管理体系),建立了网络环境下农业科技成果的评价工作流程和管理系统(见图3),对评价各方的权利和约束、网络评审的技术手段、管理办法等进行了试验研究;提出了今后农业科技评估机构的组织、建设、管理等方案。在此基础上,开发了“农业科技成果分类评价网络信息系统(NCFP)”软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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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按照“把权力和责任放下去、把服务和监管抓起来”的改革思路,国土资源部逐步下放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权限。在当前中央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大背景下,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创新管理成为大势所趋。但权力下放以后,能否从国家层面上监管好,实现土地整治的国家目标就成了至关重要的问题。正如中央领导强调的,该管的要切实管住管好管出水平,以更有效的“管”促进更积极的“放”。在新的形势下,要提升土地整治监测监管水平,必须加强基础性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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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以构建国家、省、市、县四级土地规划实施监管技术系统为总体目标,联合科研院所、土地资源管理部门和有实力的企业进行科技攻关,突破土地规划实施监管若干共性关键技术,研制土地规划实施监管技术装备,开发土地规划实施监管系统,制定土地规划实施监管技术标准,通过技术集成从而形成技术优化、软硬件配套、实用高效的土地规划实施分级监管技术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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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赋权与监管的分析框架,在全球化背景与地方治理的情境中,本文分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政府的技术治理逻辑。研究发现,技术向公民和政府进行了双向赋权,政府主动将技术平台嵌入体制,吸纳社会,运用大数据等新兴技术产业监管社会,并将公民参与从政治领域分流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最大限度地降低公民参与对体制的冲击;技术赋权与技术监管的平衡增加了体制的韧性和载荷,使公民参与和社会治理达到有序和可控的状态。然而,全球化和互联网时代,民族国家和地方政府对技术约束有限,技术治理的效果短暂且有限,技术进步无法取代体制的革新,最优的技术治理体制应该通过体制与技术同步的持续革新来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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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和环境污染的担忧,“有机食品”、“绿色食品”与“无公害食品”等产品的面市为人们提供了“安全、无污染”的食品,满足了人们健康消费的需求。但这些同是“无污染”的食品,它们的概念是什么?有什么区别呢?下面笔者对此作以介绍。“有机食品”(organic food)是“生态农业”的产物。1972年成立的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IFOAM)规定了有机农业组织所必须达到的基本条件和守则,明确规定只有符合下列最基本特征才能作为“有机食品”: ①整个企业的所有生产项目都必须按有机农业生产方式进行,即不能一部分生产项目按有机农业方式进行,而另外的生产项目按常规方式进行;②在作物生产中禁止使用化学合成的氮肥、其他易水溶的肥料、化学植保药剂和化学贮藏剂;③在畜牧业中禁止使用激素和其他人工增产剂,依据畜禽种类规定从非有机农业组织购买的饲料不得超过10~20%,还不得使用虐待牲畜禽的生产方式。目前,我国也已经开展“有机食品”的认证工作,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承担。“绿色食品”是我国创造的概念,它是农业部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农业部农垦局基础上演变发展而来)认证的食品,具有一般只强调安全标准的“无污染”食品所不具有的特征,即“环境与经济”双重利益。“绿色食品”的基本特征是:①原料生产地必须具备良好的生态环境,即各种有害物质的污染水平符合允许标准;②原料作物的栽培和家畜、家禽的饲养必须遵循一定的技术操作规程,化肥、农药、植物调节剂等以及家畜、家禽的饲料和兽药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有关的安全使用标准;③最终的产品应该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这就是国外现在强调的从农场到餐桌的全过程管理的新模式。“绿色食品”从原材料生产地的生态环境到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到加工、包装、贮运的要求在某些方面高于我国普通食品的要求(目前我国普通食品仅为对终产品的卫生要求)。“绿色食品”分为AA级和A级,据称其AA级“绿色食品”相当于“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是我国农业行政部门根据我国国情出台的行业标准。目前,我国种植业和养殖业供应的农产品中相当一部分因为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和农药、兽药残留不能保证人们身体健康,不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针对这一现状,农业部依据所制定的农业生产规范(包括生产技术规程、产地环境与养殖加工水质、农药使用规范、兽药使用准则、兽医防疫准则、饲养饲料使用准则等)提出了食用农产品原料应该符合的农业行业标准,即“无公害食品”。该标准在某些安全性指标上低于目前的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如茶叶中铅允许限量国家标准为2μg/kg,而“无公害食品”为5μg/kg),于2001年9月30日由农业部颁布,2001年10月1日实施;由有关国家食品安全监督部门强制性执行,不符合这一农业行业标准的生产者会受到查处,就是说,上市的食品均应达到“无公害食品”的标准。由上可知,尽管“有机食品”、“绿色食品”与“无公害食品”都强调食品的“无污染、安全无害”的特性,但它们存在着很大的区别。从遵循的标准来说,由高到低依次应为:“有机食品”、“绿色食品”与“无公害食品”。“有机食品”强调产品出自“最佳生态环境”,而不是仅仅几年内不使用农药和化肥,与“绿色食品”的根本区别为:① “绿色食品”是根据我国自己制定的“绿色食品”生产、加工标准进行的,而“有机食品”要根据IFOAM的生产、加工标准进行(具有国际性);②我国的“绿色食品”允许使用农药和化肥,而“有机食品”的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人工合成的农药、肥料和除草剂等,只使用有机肥料、生物农药和物理方法防治病虫害。“有机食品”的认证工作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承担。“绿色食品”与“无公害食品”均是农业部的有关部门认定的食品,但生产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不同,“绿色食品”是农业部事业单位(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使用“商标标识”方法认定,企业志愿参加认定的食品(这同有机食品的认证相似),而“无公害食品”是农业行政部门(农业部)颁布的行业标准、企业必须达到的最低食品安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应该“无毒、无害”。“无公害食品”是目前我国不得已而为之的强制性行业标准,将来在经济条件和社会环境允许的情况下还是应该以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或国际食品法典)为依据,因为按国家法律规定行业标准要符合国家标准,后者是建立在危险性评估的科学基础上考虑充足的安全系数,更能有效地保障食品安全,保护人民的身体健康。“有机食品”的产量远小于“绿色食品”,且价格较高,难以满足大众对食物供应的要求,不适合我国国情。“绿色食品” 遵循了国际上提倡的从农场到餐桌的全过程管理的新模式,比我国目前仅对终产品进行卫生要求的普通食品更能保证食品的“无公害”或“无污染”等食品安全性要求,应予以提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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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光,研究员,博士生导师。1955年10月出生于黑龙江。1984年哈尔滨医科大学毕业获预防医学学士学位,1987年获营养与食品卫生专业硕士学位,1990年获博士学位。1991年于中国协和医科大学肿瘤所攻读分子生物学专业博士后。1995年、1997年两次作为访问学者在美国Vanderbilt大学进行硒蛋白的研究工作。现任国家卫生管理部门微量元素营养重点实验室主任和营养标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家营养食物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营养与特殊膳食分委会副主任委员、FAO/WHO转基因食品安全评价咨询组专家、国际营养科学联合会(IUNS)执行理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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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枣智能专家系统示范及应用”在已获得成果的“红枣智能管理系统”的基础上,根据山西省现有的各学科、各部门信息分散特点,建立山西省范围内红枣的农业知识网格体系,进行山西红枣农业知识的资源整合;以较新的思维模式促进红枣信息服务平台(红枣专网)的建设和发展,嵌入有效的搜索引擎,打造红枣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系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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