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模式 |
| |
作者姓名: | 黄玉烨 戈光应 |
| |
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
| |
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文化多样性的知识产权保护(07JC820023) |
| |
摘 要: | ![]() 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并且兼具人文价值与资源价值;公法保护有利于守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文价值,而私法保护则有利于维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应秉承人文价值至上的原则,以公法保护为主,同时兼顾资源价值,以私法保护为辅,公法保护与私法保护相互补充、相互协调,共同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模式。
|
关 键 词: | 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模式 公法 私法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